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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驻校企业家典型实践案例与制度探索

2023-07-30林希罗国锋

知识窗·教师版 2023年6期
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

林希 罗国锋

摘要:驻校企业家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的有效补充,是校园科技成果与商业化的连接器。文章通过梳理国内外高校引入驻校企业家制度的实践案例,明确驻校企业家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导师、高级商业顾问、创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或投資人的角色,提出驻校企业家制度实施过程中,应从制定合格驻校企业家标准,完善对驻校企业家的管理和激励,为驻校企业家提供工作条件这三个方面完善相关制度,保证驻校企业家发挥作用。

关键词:驻校企业家;创业导师;创新创业教育

一、问题提出

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提出实施高校双创校外导师专项人才计划,探索实施驻校企业家制度,吸引更多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双创导师,并指出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应更多吸纳校外优秀人才。

目前,国内大多数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部门都已经引入校外企业家担任“双创”校外导师,面向学生开展创业讲座和辅导。

理论与实践研究表明,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引入“双创”校外导师,可以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成效。驻校企业家作为校外导师的一种,在与高校的合作形式、工作模式上有别于“双创”校外导师。因此,厘清驻校企业家的角色和本质,以及驻校企业家制度在我国高校中要以怎样的形式来落实,是尚待进一步探究的重要问题。

二、驻校企业家的定义

驻校企业家也称为入驻企业家、驻场企业家。高校将驻校企业家引入学校,进入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或创业中心,通过创业项目咨询与指导、创业课程设计与开发等形式,帮助学生及教师建立企业。驻校企业家将入驻管理创业企业,甚至直接投资有潜质的师生创业项目,帮助实现高校科技成果的商业转化,解决创新创业教育师资结构不平衡和创新创业教育应用实践性不足的问题。同时,驻校企业家可以利用高校广阔的科技创新成果和校外投资资源,促进自身创业项目的成长。

三、驻校企业家制度在高校中的实践

(一)驻校企业家制度在美国高校的实践

美国高校在其设立的创业中心或技术转移办公室引入驻校企业家制度时,驻校企业家采用全职或兼职的形式,担任新项目指导者,负责对接投资人,以帮助教师和学生的技术成果商业化。如哈佛商学院洛克创业中心的驻校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合作伙伴计划,旨在帮助学生对接创业所需的关键资源,特别是哈佛商学院的校友企业家和投资人,会帮助学生获得创业和融资建议。

驻校企业家一般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或科研能力,高校在引入驻校企业家时,也会考虑他们工作和能力背景的互补性。如普林斯顿大学的凯勒中心有一支30人的创业导师队伍,包括两位驻校企业家。其中一位驻校企业家格雷格·奥尔森是GHO风险投资公司总裁兼创始人,他是技术专业背景的投资人,曾在技术领域取得过显著的科研成果;另一位驻校企业家布赖恩·特雷斯塔德是企业管理背景的风险投资家。

驻校企业家在高校的工作形式是多样化的,围绕从实践角度给予师生创业项目支持的整体目标来开展。例如,哥伦比亚大学驻校企业家每个月与创业团队碰面一次,指导创业项目并分享最新的创业信息。

由上述国外案例可以看出,驻校企业家在资质上具有较为丰富的创业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工作形式上较为多样丰富,在入驻效果上能够帮助所在大学的科研成果得到更好的商业转化,提高教师和学生创业的成功率。

(二)驻校企业家制度在我国高校的实践

我国最先引入驻校企业家制度的高校是清华大学,40多位企业家、资深投资人受聘成为清华大学x-lab首期驻校企业家。还有一些国内高校实施了类似的驻校企业家制度,如华中科技大学通过学校自身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来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过程给予帮助,派出具有丰富投资和管理经验的专家担任被投资企业的CEO,帮助创业师生启动和开展创业项目,这实质上已经履行了驻校企业家的部分职能。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实施校外创业导师制,中山大学创业学院的校外创业导师等,都接近驻校企业家制度,但与驻校企业家制度仍有本质的区别。

2019年,时任四川大学校长李言荣提交了一份提案《关于加强从校友企业家中建立驻校制以促进成果转化的建议》,该提案建议依托校友资源,打造一支有志于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职业技术经纪人队伍。校友企业家作为职业化的驻校技术经纪人,已经和驻校企业家的本质十分接近,这份提案是基于中国高等教育现状驻校企业家制度实践的先行探索。

从国内案例可以看出,我国大部分高校对驻校企业家制度的具体实践还处于探索阶段。一些高校已经有了校外创业导师,但对驻校企业家有别于校外创业导师的角色定位并没有清晰的认识。

四、驻校企业家的角色定位及本质

(一)驻校企业家的角色定位

基于上述实践经验,驻校企业家角色定位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导师。驻校企业家将会参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设计,增强高校创业教育课程的情境性和实操性。第二,高级商业顾问。驻校企业家定期与创业项目师生进行一对一咨询,出席校园创业项目的评审会或路演活动,帮助孵化创业项目;第三,创业合伙人。驻校企业家在时机成熟时,可以加入师生创业企业,主要负责公司设立、股权配置、创业发展战略、融资、内部管理、组建运营团队、开展市场活动等工作。第四,基金管理人或者投资人。驻校企业家可以作为特定基金(如校友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负责筛选校园创业项目,进行投资组合的管理,具有投资能力的驻校企业家也可以直接投资创业项目。

(二)驻校企业家与校外创业导师的联系及区别

我国高校创业导师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创新创业教育涉及的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部门和学生服务部门教师;二是企业高管或管理咨询从业者;三是天使投资人或风险投资从业者。后两种类型的创业导师来自校外,即校外创业导师,这些创业导师可能会成为驻校企业家。

从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过程来看,我国校外创业导师的工作主要包括:帮助学生产生创意,设计商业模式,参加创新创业大赛。但是,校外创业导师在辅导学生真正建立企业并进行创业实践方面还比較欠缺。驻校企业家作为一种常设岗位,在任期内可以深度参与其筛选出来的创业项目,作为一种利益共同体,为师生创业项目提供负责任的辅导。因此,驻校企业家在对创业项目的指导上会比校外导师更加专注、高效,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衔接也更加紧密。

(三)驻校企业家的本质

驻校企业家不是简单的顾问,而是深度融入创新创业教育进程,与创业者共同承担风险的创业合伙人,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的有效补充,是校园科技成果与商业化的连接器,是创业者背后的创业者。驻校企业家弥补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结构性失衡的缺陷,提升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课程的水平,满足了创新创业教育中“专业型”和“职业型”层面的教育需求,通过类似“师徒制”的方式,提高了“做中学”的比重,满足创新创业教育在实践层次的迫切需求;驻校企业家可以成为大学科研成果的技术经纪人,真正地打通产学研通道,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作为校园创业项目的天使投资人,驻校企业家利用自己的创业经验,筛选出有潜质的“种子”并给予投资,帮助推动项目实质性发展。

五、我国高校引入驻校企业家制度的路径

(一)制定合格驻校企业家标准

第一,具有企业管理经验,最好有成功创业的经验。创业导师的创业指导能力能正向影响创业学生对导师指导行为的内在价值认同评价。

第二,具有科研经历或商科教育背景。有科研经历的驻校企业家更能理解高校科研文化,理解校园创业者,而商科教育背景可以让驻校企业家基于更加系统的理论知识对师生创业项目进行辅导。

第三,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良好的职业素养可以让驻校企业家成为创业师生的现实榜样,并且有利于积极的沟通与合作。

第四,所从事的行业与学校的优势特色专业相匹配。从校友企业家中选择驻校企业家是一个在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另外,学科门类多样化的综合性院校可以考虑分学科设置专门的驻校企业家岗位。

第五,精力充沛和工作时间许可。驻校企业家可以考虑刚刚从企业管理岗位退休,或是处于两次创业之间的企业家,他们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融入校园,更好地与高学合作。

(二)完善对驻校企业家的管理和激励

高校认识并利用创业导师与自身合作的动力来源,可以有效提高创业指导效果。对驻校企业家管理和激励的目标应是与其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和共赢的利益分享机制,让驻校企业家获取理论成长、资源收益、项目经营收益和投资收益。在具体的实践环节,高校可以与驻校企业家签订聘用合同,规定好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聘期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在驻校企业家的薪资方面,高校可以实施每月固定津贴补助制度,在其达成所负责项目的经营目标后,应给予额外的奖励。另外,高校应鼓励驻校企业家对项目进行股权投资,这可以给驻校企业家带来更强的激励效果。同时,高校需要考虑驻校企业家的服务形式(全职或兼职)、服务时间、科技成果的保密协议、技术成果转化的形式与分成、投资和加入校内创业项目等相关条款。总之,对驻校企业家的管理与激励应当建立在合理的评价体系基础上,所以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驻校企业家评价体系。

(三)为驻校企业家提供工作条件

高校可以为驻校企业家提供专门的办公场地,在“双创”教育主管部门或者技术成果转化部门设立由驻校企业家命名的工作室。同时,高校要做好驻校企业家咨询服务的预约管理、校园宣传等辅助工作,利用网络技术建立由驻校企业家和校园创业者共同参与的网络社群,打造信息沟通平台,并及时与驻校企业家共享学校科研成果和市场需求等信息。此外,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根据情况尝试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如校友投资基金或者技术成果转化投资基金等,设立基金的高校最好选择驻校企业家作为基金管理人,或者指派基金管理人作为驻校企业家,避免多头管理产生资源浪费。

参考文献:

[1]刘凤,熊小飞,陈光.国外创业导师研究:回顾、述评与展望[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6(8).

[2]杨婷,尹向毅.大学如何构建创业支持系统:哥伦比亚大学的探索[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9(1).

[3]吴洁.美国研究型大学向创业型大学转型的探索: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为例[J].中国电力教育,2013(25).

[4]母小勇,张卫民.驻场企业家项目:美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举措[J].教师教育研究,2019(2).

基金项目: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通识教育视野下的高校创新实践课程体系研究与探索”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GH202029。

(作者单位:林希 天津师范大学;罗国锋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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