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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保德信人寿“造血”难

2023-07-17黄珊

经理人·中国保险家 2023年1期
关键词:造血投诉量偿付能力

黄珊

2012年9月至2022年9月末的十年间,公司连年亏损,累计亏损近18亿元。且从近两年的数据比较看,公司的经营呈现出业务规模收缩而亏损加大的趋势。依托中外两家实力股东的复星保德信人寿,只有摆脱对增资“补血”的依赖,打造“造血”能力才是制胜之道。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保德信人寿”)2022年三季度的保险业务收入为5.04亿元、亏损2.64亿元;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保险业务收入16.42亿元、亏损3.88亿元。

2021年,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业务收入32.3亿元,亏损1.75亿元。从近两年的数据比较可以看出,公司的经营呈现出业务规模收缩而亏损加大的趋势。

成立至今,复星保德信人寿难以走出亏损通道。2012年9月至2022年9月末的十年间,累计亏损近18亿元。

增资补血治标不治本

连年亏损不断蚕食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

2021年9月末,复星保德信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由2020年第四季度的204.93%降至180.04%,一年下滑24.89个百分点。一年之后的2022年9月末,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继续由上年底的166.77%分别下滑至130.79%、156.07%。

近年来,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思路愈加明确。2021年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下称“规则Ⅱ”),标志着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顺利完成。根据监管规则,保险公司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项监管要求方能被称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而对于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险企,监管部门将限制其董监高薪酬水平和股东分红,责令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以及限制业务和增设分支机构及投资等。

尽管复星保德信人寿的偿付能力数据还处于监管指标的达标线之上,但根据银保监会在偿付能力监管委员工作会议上通报的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2021年第三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7.3%,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0%。可见,公司的两项数据远低于平均值。

为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早在2022年1月17日,公司发布了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拟增资10亿元,将注册资本由33.621亿元增加至43.621亿元。其中,中方股东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增资5亿元,外方股东美国保德信保险公司增资5亿元。增资后,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均为50%。不过,该计划迄今尚未得到银保监会的批复。

在此之前,复星保德信人寿已完成了4轮增资。其官网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2016年7月、2017年8月、2020年9月增资5亿元、3亿元、13.6亿元、7亿元,公司注册资金也相应由最初的5亿元增长至目前的33.6亿元。

多次增资为公司保费规模的快速扩张提供了“底气”。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9年,复星保德信人寿的保险业务收入从0.16亿元增长至40.65亿元。不过,2020年其保险业务收入减少至25.86亿元,2021年再度增长32.3亿元。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保险业务收入相比2021年出现“腰斩”,仅为16.42亿元,预计全年保险业务收入难以超过上一年度。

但是,“补血”推动的业务规模增长并未能提升复星保德信人寿的盈利能力。年报显示,2013年至2021年,复星保德信人寿分别实现净利润-0.89亿元、-1.16亿元、-1.13亿元、-1.69亿元、-1.22亿元、-1.11亿元、-2.5亿元、-2.42亿元、-1.76亿元。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累计亏损达17.76亿元。

可见,“补血”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只有拥有长久且稳定的“造血”能力才是制胜之道。

连年被罚凸显经营短板

回看复星保德信人寿历年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发现公司万人次投诉量多年位居行业前列。

银保监会数据披露显示,2017年,人身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平均值为0.47件/万张,复星保德信人寿万张保单投诉量为2.40件/万张,居第二位;人身险公司万人次投诉量平均值为0.09件/万人次,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为1.95件/万人次,居第一位。万张保单和万人次投诉量都远远高于行业平均值。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上半年,人身保险公司万张保单投诉量平均值为0.22件/万张,复星保德信人寿万张保单投诉量为2.24件/万张,居第一位;人身保险公司万人次投诉量平均值为0.05件/万人次,复星保德信人寿万人次投诉量为1.80件/万人次,居第一位。

2018年,人身保险公司万人次投诉量平均值为0.09件/万人次,复星保德信人寿万人次投诉量为1.23件/万人次,居第二位。

复星保德信人寿当时回应称,2018年公司在服务水平和品质经营方面开展多项举措,三大指标取得显著改善,从2018年6月起至12月末无一例新增投诉。具体措施有: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部,专人专职保护消费者权益;完善投诉指标与分公司一把手、分管领导KPI考核挂钩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等。

近年来,公司的这一“顽疾”有所改善。

2020年第四季度,人身保险公司万人次投诉量中位数为0.08件/万人次。其中,复星保德信人寿万人次投诉量为0.21件/万人次,位居第九。在其他投诉统计中,复星保德信人寿已基本未在前十名单中。

除了投诉问题之外,公司还因为多种原因受到监管部门处罚。2017年3月初,保监会对复星保德信人寿发出监管函,原因是其所上报的“复星保德信小福星少儿两全保险(万能型)”存在产品问题,保监会要求其立刻停止使用该产品。监管函称,2017年2月复星保德信人寿向保监会报送的“复星保德信小福星少儿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备案材料违反了《万能保险精算规定》,因此保监会决定不予备案上述产品,并即刻叫停該产品的销售。此外,保监会还要求复星保德信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该公司申报新的产品。

据了解,上述万能型产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产品设有两个个人子账户,且最低保证利率不同,违反了《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保监发〔2015〕19号)第十条的规定;二是该产品各子账户之间可进行账户价值转换,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不确定,违反了《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对此,复星保德信人寿方面称:“小福星”是为代理人渠道设计的一款新产品,由于设计中未能深入理解保监会监管精神,造成产品未能符合精算规定的有关要求。收到监管文件后,公司高度重视,已紧急停止了该款产品的销售,对于已销售的24单承保件,会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全力保障客户权益。

此外,公司还因“炒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首都经贸大学保險系副主任李文认为,成立于2012年的复星保德信人寿没有能够在七八年之后迎来盈利,与近年来整个行业步入调整转型期,公司面临的外部压力较大有关。“复星保德信人寿销售的主要是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过度依赖银保渠道,一方面渠道成本高;另一方面资本成本也高,也严重削弱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还应该关注的是,股东方对公司经营的过多干预,也可能是复星保德信人寿未能遵循行业规律进入盈利期的原因之一。

变相“输血”大股东积存风险

复星保德信人寿是郭广昌掌控的“复星系”旗下保险平台成员之一。“复星系”另一嫡系保险公司是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此外,“复星系”还入股了永安财险、新华人寿保险、泰康保险集团、鼎睿再保险(香港)等保险机构。

保险业务是郭广昌开启“中国巴菲特”模式的重要支点,其曾多次表示,复星要学习巴菲特“产业+保险+投资”的业务模式,即通过收购保险公司,将低成本的保险“浮存金”作为源源不断的投资资本,“滚雪球”做大资产规模。

基于这一模式,“复星系”在资本市场纵横捭阖,也吃到了保险业带来的红利,旗下核心上市公司复星国际的资产规模从2012年的1600多亿元迅速增长至2021年末的8000多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复星系”控股与参股的险企存在多种关联交易,并通过这些关联交易给予“复星系”大量的资金支持。

偿付能力本来就不佳的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在2020年12月斥资1.2亿元投向“民生通惠-苏州星浩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资料显示,该信托计划募资金额30亿元,期限2+1年,预期收益率为6.8%,担保人穿透股权后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复星集团”)。

此外,2020年4月,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投入8000万元购买了“2020年中诚信托汉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20年6月29日投资亚特01A(168006.SH,德邦海通-复星旅文-三亚亚特兰蒂斯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优先级证券)约2527万元。与此同时,复星保德信人寿也购买了该证券共计7500万元。

新华保险在2018年与其资产管理公司与“复星系”多家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将与复星医药、复星国际、复星高科等发生上限数亿元的债券、股票交易等;与复星旗下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生基金交易,金额上限为3亿元;投资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或者管理人的私募股权基金,金额上限为1.5亿元;投资Fosun CMF、Fosun Investment担任普通合伙人或者管理人的私募股权基金,金额上限合计为3.5亿元。

此外,2019年,新华保险还斥资15亿元认购了“中信信托-聚鑫71号复地投资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用于向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投资”)发放信托贷款,而复地投资为“复星系”旗下公司,已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2年半年报,新华保险向“复星系”的往来款余额仍有超10亿元,其中,复星国际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为11.82亿元,应收利息为4600万元。此外,2022年上半年,新华保险投资涉及复星国际的信托计划的投资收益为3700万元,投资复星国际集团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收益6100万元。

业内专家认为,保险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将大量保险资金“输血”关联企业,已经违背保险资金运用应当适度分散以保证安全性的基本要求,而且关联交易的风险隐蔽性强,不易早期发现,一旦最终爆发风险将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甚至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最终损害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近年来监管部门从降杠杆、防风险出发加强了对保险业的监管,要求保险业回归保障并不断调整完善监管政策,以引导保险业回归保障本源。近日,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明确指出,由于保险资金投资范围广泛,很容易涉足不熟悉领域,也容易使一些公司产生无所不能的幻觉,偏离主业甚至反客为主都是很危险的。

更大的风险还在于,保险输血“复星系”其他上市公司的这类做法会导致风险传染,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必然会造成骨牌效应。

当下,随着监管趋严,复星系持有保险公司的投资价值和协同效应必然大幅减弱,将保险作为投资的杠杆也会越来越不容易了。这也是2022年以来“复星系”持续减持所持新华保险、泰康保险、永安保险等国内险企股权的背后原因。

显然,随着“复星系”保险+投资的模式渐行渐远,有利于复星保德信人寿以持续稳定经营为目标,提升自身的“造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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