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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大赛背景下高职学生创新创业问题与对策探析

2023-07-14黄志伟陈俊潮

职业 2023年12期
关键词:高职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黄志伟 陈俊潮

摘 要: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助力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推动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本文以高职院校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对发掘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创新创业大赛成绩及培养创新型技能人才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大赛    高职学生    创新创业

课  题:本文系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于德国职业教育理实一体化的新型教学体系研究与实践——胡格教学模式(课题编号:2018JKGHYB-0468)”的研究成果。

一、“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互联网+”大赛)已成功举办7届,参赛团队达到603万个,参赛队员突破2 500万名,贯通我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互联网+”大赛已经成为覆盖全国所有高校、面向全体大学生、影响力最大的高校创新创业盛会,培养了一支声势浩大的创新创业青年大军。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高职院校增设了职教赛道,极大地激发了高职院校师生的参赛积极性,通过“互联网+”大赛培养了一大批有本领、有理想、有担当的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同时,许多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社会效益好的优质项目被挖掘出来,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者的无穷力量被彻底激活。“互联网+”大赛持续推进职教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创新驱动创业、以创业引领就业,促进高职院校毕业生向高质量创业就业发展。

二、高职院校学生在“互联网+”大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职学生对“互联网+”大赛认知度低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進,教育部及各省市先后出台了各种激励制度,鼓励学生参加“互联网+”大赛。但是通过对河南省高职院校的实际调研,笔者发现高职院校里超过50%的学生并不了解“互联网+”大赛,也不熟悉“互联网+”大赛的比赛规程和参赛程序。形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高职院校对“互联网+”大赛的宣传组织不到位,造成高职院校的学生对创新创业大赛认知不全面,没有认识到创新创业对提升自身能力的重要性,致使高职学生错失借助创新创业大赛实现个人梦想的难得机会。另外,传统保守的观念也束缚了高职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造成高职院校部分学生即使了解“互联网+”大赛,也认为自己不适合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只有极少数被教师选中的优秀学生才适合参加。此外,“互联网+”大赛不仅面向在校生,毕业五年以内的优秀毕业生都可参加此类赛事,而高职院校教师缺乏对优秀毕业生的持续关注,造成许多优秀的创业者没能参加“互联网+”大赛。

(二)高职学生对“互联网+”大赛参与度不高

目前,高职院校没有把学生参加“互联网+”大赛的热情给激发出来,大多数高职学生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理解有偏差,把大学生创新创业看作高不可攀,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参加该项赛事。笔者对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不想参与“互联网+”大赛的学生占15.8%,想参加但由于不得其法或缺乏经验受阻放弃参赛的学生占64.6%,最终参与“互联网+”大赛的学生仅占19.6%。

很多高职学生没有参加“互联网+”大赛,是因为不清楚该怎么去挖掘创新项目和组建创新创业团队。高职院校没有将学生创新思想和创业能力培养全面融入教学实践,缺乏对创新创业政策和“互联网+”大赛规程的全面解读,抑制了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同时也缺乏相应的配套激励政策。另外,并没有从“互联网+”大赛前期项目遴选,到参赛项目辅导,再到优质参赛项目打磨全流程对参赛学生进行帮扶,所以很多学生前期参赛积极性比较高却选择了中途放弃,流失了很多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

(三)“互联网+”大赛创新创业项目技术创新性差

开展“互联网+”大赛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赛事发掘优质项目,推动优秀成果转化,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推动高职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创业就业。高职院校学生参赛项目技术创新性差将直接影响大赛比赛成绩,因为在“互联网+”大赛职教赛道创意组项目评审要点里,项目创新维度分值最高,在创新维度评审要点里着重强调项目具有原始创新和创造,所以参赛项目的技术创新性是大赛评判的重要指标。

从河南省高职院校参赛项目的实际情况看,高职学生项目涉及的多是电子商务行业及各类服务业,较少涉及技术创新或模式创新的制造业和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大赛参赛项目的核心竞争力就是技术创新性,学生项目缺乏技术创新性或原创性是河南省高职院校在 “互联网+”大赛中成绩欠佳的关键因素之一。 通过整理河南省入围前7届“互联网+”大赛参赛项目发现,参赛项目普遍缺乏原创性,同质化情况比较突出,更有甚者把其他省的获奖项目稍作修改直接拿来参加比赛。

(四)“互联网+”大赛创新创业项目团队成员融合性差

“互联网+”大赛创新创业项目团队通常由学生团队和指导教师团队组成,组建一支配合默契、能力互补的创业团队是创业成功与否的关键和基础。目前,大多数“互联网+”创业团队成员之间缺乏共同的价值观、创业精神和创业目标,高职学生参赛项目团队成员之间在能力匹配、交流、协同等融合上存在问题,仅仅依靠一两个人的单打独斗很难在竞争激烈的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互联网+”大赛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大多数由指导教师组建并指定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指导教师选定项目团队负责人的主要依据大多是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并不是从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及影响力方面考虑人选,这就给项目后续的团队运营和竞赛执行力埋下隐患。另外,指导教师在指定团队成员时主要选用本院系、本专业或者本班的学生作为参赛队员,这就导致出现不能在更大范围内选择优秀学生参与其中的问题,达不到选手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多学科融合的目的。一支优秀的创业团队要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不能赶时间、凑数量,导致团队成员融合性差,影响项目团队的竞争力。

(五)“互联网+”大赛创新创业项目商业模式盈利性差

随着“互联网+”大赛职教赛道的设置,高职院校参赛项目数量呈爆发式增长,但是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存在商业模式梳理不够清晰的问题。首先,职教赛道里的创意项目和创业项目大多不能明确帮助客户解决痛点问题,目标客户定位模糊,缺乏有效的营销渠道或平台,直接影响创业项目盈利水平。其次,在商业模式里面缺少有支撑能力的重要合作伙伴及关键业务的不可替代性。最终,将会抬高成本结构,使收益方式不够灵活,直接导致公司盈利水平低下,缺乏市场竞争力。许多优秀项目因商业模式不够清晰而最终没能取得较好的大赛成绩。

三、 高职学生如何通过“互联网+”大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一)多角度、全方位诠释“互联网+”大赛

“互联网+”大赛已成为融通中外的“双创”交流平台,高职院校可通过多种渠道对“互联网+”大赛进行宣传。首先,高职院校要对大学生创业基础授课教师进行集中培训,授课教师只有了解“互联网+”大赛的目的、细则、评分要求及奖项设置,才能全方位地给学生诠释“互联网+”大赛,让更多的学生真正参与“互联网+”大赛,学校才能从中发掘出优秀的创意项目,组建实力较强的创业团队。其次,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可定期邀请往届“互联网+”大赛评委及获奖项目负责人为学生开办讲座,同时邀请学校往届获奖项目负责人举办创业沙龙,让有意向参加“互联网+”大赛的学生从多角度了解该项赛事。最后,学校创新创业负责人要给参加大赛的项目团队认真解读大赛章程和细则,比如在校生及毕业五年之内的毕业生都有资格参加比赛、职教赛道创意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等。

(二)提高“互联网+”大赛创新创业项目的创新性

据统计,在前7届“互联网+”大赛金奖项目里,高科技项目占比超过70%,发掘高科技项目是“互联网+”大赛举办的主要目的之一,所以大赛评委对参赛项目的主要评判指标就是科技性和原创性。首先,高职院校科技处应该对本校的科研创新成果进行全面摸底,挖掘优质科研攻关项目,探究解决具体的行业痛点,对接优秀学生创业团队,优化大赛项目的技术含金量,通过师生共创、技术转让及技术入股实现成果转化。其次,高职院校要帮助参赛项目团队梳理产品、对接目标市场及服务对象,提炼项目核心竞争力,特别是服务类项目,比如扶贫项目、红色旅游项目、电子商务项目等。

(三)加强“互联网+”大赛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建设

“互联网+”大赛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的领导力及各成员之间的能力互补对参赛团队能否进入决赛至关重要。

评委专家及投资人不仅注重项目质量,还看重团队的可持续发展。首先,“互联网+”大赛项目负责人需要有创业经历或家族企业历练经历,具有决策、协调、掌控全局的能力,富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所以高职院校在选择项目负责人时就不能局限于在校学生,还应该从毕业不超过五年的优秀毕业生中挑选。其次,项目创业团队各成员之间要优势互补,分工明确,既有负责产品技术开发、产品营销、售后服务的,又有负责产品策划和市场公关的。另外,还应聘请技术顾问、市场顾问及行业顾问组成企业专家顾问团队,助力企业发展壮大。最后,项目创业团队成员股份占比要合理,要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和退出机制,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提高“互联网+”大赛创新创业项目的盈利能力

高职院校学生参加“互联网+”大赛要突出商业思维,“互联网+”大赛创新创业项目中商业模式的核心是盈利能力,商品的本质是交易,交易的本质是价值交换,每个创业项目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价值进行资源的整合,创新创业项目要能为客户创造价值,客户才能为企业带来利润。首先,企业要创造价值,服务对象就是目标市场,构成要素是市场和客户群体,企业通过产品向客户提供服务,所以创新创业项目一定要有明确的目标客户。其次,企业要盈利就需要对产品进行成本核算,企业盈利的前提是消耗的成本要小于其获得的收入。最后,企业要具有核心资源,在成立之初就建立有伙伴关系的目标客户,通过树立行业标杆示范效应或者目标客户的帮扶,保障企业实现盈利。

(五)提升教师对“互联网+”大赛的指导能力

高职院校在鼓励学生参加“互联网+”大赛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指导教师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高职教师指导创新创业大赛有别于指导专业技能竞赛,要指导好创新创业大赛,教师不仅要有专业知识,还要拥有丰富的创新创业知识。“互联网+”大赛指导教师需具备项目挖掘能力、市场痛点解决能力、核心竞争力提炼能力、商业模式设计能力、团队组建能力、财务分析能力及企业未来发展规划能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负责人要通过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选拔出一批具有潜质的优秀教师。然后,高职院校聘请相关创新创业专家、企业创始人对选拔出的优秀教师进行校内培训,选派培训合格者到国家创新创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考取高校创业指导师等相关资格证书。高职院校每年利用寒暑假对取得创新创业资格的指导教师进行继续教育,使指导教师的指导能力能够与时俱进。只有指导教师的水平真正得到提高,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才能在“互联网+”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

四、小结

针对高职院校大学生高质量创新创业,国家及各省市陆续出台了许多配套的帮扶政策。高职院校要加强对“互联网+”大赛的宣传,通过激发学生参赛意愿、挖掘优质项目、全流程打磨参赛项目、完善奖励机制等措施,多角度、全方位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提高其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推动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参考文献:

[1]王彤.“互联网+”背景下高职学生创新创业问题与对策研究[J].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2).

[2]林月.“互联网+”大赛背景下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探析[J].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2019(21).

[3]王超然.“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思考:以吉林省地方高校为例[J].法治与社会,2019(12).

[4]林媛媛,胡红玉.“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实践与启发[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4).

[5]刘景苗,潘小平.“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团队建设研究[J].三明學院学报,2020(5).

[6]武文韬.“互联网+”环境下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商业模式分析[J].创新科技,2016(1).

(作者单位: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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