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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协同机制探索

2023-07-12熊玮

经济师 2023年6期

熊玮

摘 要:文章以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为例,从内部审计和纪检在科研事业单位监督体系中的职责定位着手,分析了两者之间产生协同效应的基础,提出了建立科研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协同机制的四项有效路径,以更有效地发挥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关键词:内部审计 纪检 监督合力 协同机制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3)06-098-02

科研事业单位是政府向社会提供教育、科技、文化等公共服务产品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国家科技创新的生力军,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受到公众广泛关注。科研事业单位一旦发生腐败,将会受到更多的指责,承受更大的社会舆论压力。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監委网站发布了《深度关注|清除由风及腐污染源》的报道,通报了一家从事油气资源调查与研究的单位发生了利用野外勘探职权谋取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这说明一些科研事业单位内部作风的“小气候”仍然不容乐观,内部监督管理还存在一定漏洞。内部审计和纪检如何发挥各自优势,将经济运行监督和纪律监督形成合力,是科研事业单位防范化解廉政风险,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内容。

一、科研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发挥的作用

(一)内部审计侧重经济监督

内部审计之父索耶关于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对组织中各类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评价,以确定是否遵循公认的方针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是否有效和经济地使用了资源,是否在实现组织目标。内部审计是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本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从而督促单位完善管理,实现经济发展目标,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预防保护作用。有助于强化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堵塞漏洞,减少损失,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二是服务促进作用。可在单位改善管理、挖掘潜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评价鉴证作用。可以对单位各类经济活动作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和意见。

(二)纪检侧重政治监督

纪检,即纪律检查工作,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所行使的职能。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科研事业单位纪检部门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同级党委等“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廉政风险的排查防范;强化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着力于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等,从而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二、对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协同机制的理解

协同,包含了协调一致、团结统一、协助、会同、相互配合的意思。20世纪60年代美国战略管理学家伊戈尔·安索夫(H·Igo Ansoff)将协同的理念引入企业管理领域。所谓协同,就是通过各个资源或者个体的有效配合协作,可以使整体的价值大于各个体价值的简单总和,换句话说,就是使多种力量集聚成一个总力量,形成大大超越原各自功能总和的新功能。要探索科研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协同机制的建立,首先要充分了解两者产生协同效应的基础。

(一)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对两者协同的新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加强与审计机关协调配合,用好审计监督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为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建立协同机制提供了根本遵循,推进两者协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在要求。

(二)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为两者协同提供保障

出于加强监督检查效能、精简机构的考虑,设置一个专职监督内设机构,共同开展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工作,已经成为科研事业单位内部监督的主流体制。按照集中决策、一体运行、职能分设、权力制约的原则,目前很多科研事业单位都设立有纪检审计处,隶属于纪委领导,全面负责单位的监督工作,通常针对内部审计和纪检两大职能分别设置独立岗位,初步形成了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工作格局。这种机构设置为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协同机制建立提供了基本保障。

(三)两者在多方面存在联系

尽管本文在之前谈到,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在工作职能上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是两者作为单位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多方面存在一定联系,两者协同存在可行性和必然性。

两者在工作目标上存在一致性。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的目的都是防范化解风险,规范权力运行,督促单位完善管理,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内部审计的审计对象和纪检监督的对象是一致的,例如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内部审计关注对象任期内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内控建立和执行、风险防范等情况,能够有效监督和约束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纪检监督关注对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能够促进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担好责任,在监督的内容也具有一定的交叉性。两者在开展监督的方式方法上也存在共同之处,例如都会利用开展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会议记录等工作资料等方式,收集证据材料提供客观依据,从而得出审计结论和认定违规违纪事实。

此外,两者在工作机制上可以形成互补。例如,通过内部审计发现的一些问题,可以作为纪检的问题线索来源之一;纪检收到的问题线索,也可以为内部审计重点监督指明方向。例如,纪检工作包括查办违规违纪问题,通常会涉及大量的经济事项,在开展查证过程中,内部审计可以运用财务专业知识在财务会计核算过程及会计账簿、凭证等资料中发现反映违规违纪行为的线索和结果,增强证据的确凿性和事实的清晰性。再例如,内部审计给出的审计结论或整改建议缺少刚性和强制性,而纪检监督可以运用“四种形态”视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具有显著的强制力。

综上,实现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的良性互动,信息共享、融会贯通,能够产生1+1>2的协同效应: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借鉴彼此的工作方法,形成优势互补,构建一个综合的、高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的效率和效果,从而可以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单位得以有效執行,可以有效地限制权利滥用、规范权利运行,可以实现单位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三、建立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协同机制的有效路径探索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简称“中心”)是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服务保障中心业务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科技力量,中心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着力提升监督效能,积极推进纪检、内部审计等监督贯通配合,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协同监督模式。在中心纪委领导下,中心纪检审计处作为专职监督机构,负责中心纪检和审计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在年度监督工作规划上建立协同机制

针对单位业务特点,中心纪委确定年度监督目标及任务,从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三方面发力,统筹安排各项监督工作。具体包括对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和部局重大决策部署工作的监督,对中心领导、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对突出共性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的监督,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等。根据监督的对象、内容的不同,确定适合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例如,对野外经费、委托业务、材料采购等重点经费支出开展内部审计,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对党支部工作和支部委员落实“一岗双责”进行巡察;同时,采取加强各类监督信息共享,审计人员参与巡察或专项检查等纪检工作,纪检人员参与内部审计、财务检查等多种渠道,推进建立监督协同机制,确保监督的有效成果。

(二)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上强化协同机制

中心纪委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并在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过程中强化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协同机制。结合近几年上级巡视、中心内部审计、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通过深入一线、座谈交流、谈心谈话掌握的情况,组织中心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管理事项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部门风险清单,提出了防控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并对风险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持续推进内部审计、巡察、内控风险排查、专项检查融会贯通、共同整改,通过问题整改促进工作提升,及时对野外租车、野外差旅、野外用工、野外物资采购、野外津贴核发、基本建设等进行规范,修改补充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防范化解廉政风险,阻塞管理漏洞。

(三)从成果运用和责任追究上体现协同机制

成果运用是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监督效能转化为工作效能的关键所在。中心纪委积极探索成果运用方法路径,推动纪检、内部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整改“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针对单位内部审计、巡察检查等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人,一体推进整改。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内部审计发现的未经审批报销、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对经办人及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资产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将内审、巡察、专项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形成案例开展廉政教育,召开警示教育会进行通报,并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作检查。将内部审计、巡察等结果与中心年终部门考核、年终评优和干部考核紧密结合,作为提供廉政意见的重要参考,增强监督的影响力和约束力。

(四)在人才培养上突出协同机制

监督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必须对监督者素质提出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纪检审计队伍,是内部审计、纪检监督协同机制建设的根本保障。中心纪委始终将提高纪检审计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针对中心纪检人员和审计人员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存在一定差异,并且普遍存在知识结构单一的问题(例如,纪检人员对财经法规、财务资产等专业领域知识欠缺,审计人员对实验测试、生态修复、健康地质等业务知识缺乏),中心纪委通过召开纪委会、专题会等组织开展交流学习、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和培训、选派人员参加上级巡视、财务大检查、离任审计等实务工作等形式,加强跨学科跨领域学习教育,丰富中心纪检审计人员的知识储备,培养复合型人才,提升内部审计和纪检业务水平及协同工作能力。

内部审计、纪检监督协同机制在中心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中心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监督体系奠定了基础,为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下一步,中心纪委将继续发挥纪检监督在各类监督中的穿针引线作用,推动各类监督形成“联动效应”,提升监督效能,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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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北京 100000)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