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协作下的芬兰中小学课后服务体系构建
2023-07-10蒋莹卢海艳
蒋莹 卢海艳
摘 要:芬兰教育领先国际的优势,不仅体现在基础教育上,其课后服务也独具特色,在该国的教育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目前芬兰的课后服务体系已较为完善,形成了由政府主导,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多方共同协作的综合性服务网络。同时,既保有基础教育中平等包容的教育理念,也发展出独具特色的需求为主、专业性和多样性结合的多重特点。其类型包括以课后活动、兴趣俱乐部为主的日常校外服务,也包括类型多样的假日服务。自主多样的课后服务旨在满足学生在不同成长阶段的发展需求,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芬兰;课后服务;中小学教育;教育管理;教育公平;个性化教育
中图分类号:G51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672-1128.2023.06.007
芬兰的教育体系在2000年开始受到全世界的关注。这主要源于芬兰学生成绩在国际级教育领域的高排名,但每个学生的支出仅略高于经合组织的平均水平。除了高质量教育和非高额学费外,在最近的PISA排名中,芬兰成功地将优异的学业成绩与学生的高满意度相结合,让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还能兼顾快乐[1]。芬兰教育取得如此成就,除了要归因于对课堂教学的重视,该国对课后服务体系的构建也功不可没。
在基础教育时间外,芬兰政府专门为中小学生提供了正规的项目或活动,即课前及课后服务(before- and after-school activities)[2],本文统称为课后服务。这项服务主要由政府出资,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协作开展,服务时间既包括上学前和放学后,也包含午休和假期[3]。课后服务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必要的课后帮助,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基础教育的不足、支持学生在学习和发展上的多样性,也能帮助家长在工作和家庭生活之间取得平衡,同时为儿童在安全和支持性的环境中提供课外学习、玩耍和社交的机会,以实现中小学生在学术、社交和情感方面的全面发展。为厘清芬兰中小学阶段课后服务的发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有必要结合不同时期芬兰的社会需求与变化,梳理芬兰课后服务的发展历程、管理机构和经费保障,并基于当下的课后服务体系总结其多重特点和具体形式。
一、芬兰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相关背景
(一)芬兰课后服务的发展历程
随着欧洲社会的发展,就业结构、两性关系出现变化,导致儿童放学后缺乏监护,衍生出课后服务的需求。政府为解决学生放学无人看管的社会问题,将课后服务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制度广泛推行[4]。芬兰政府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制定课后服务政策,以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为目的提供课后服务,方便家长管理和安排儿童的课后时间,同时帮助学生发掘潜力、建立自信,促进学生身心发展。因此,芬兰课后服务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而是为中小学生丰富课余活动、获得身心健康发展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活动与机会,其广泛目标是促进儿童和青少年的积极发展。纵观其发展历程,主要可分为萌芽期、转变期、发展期及成熟期四个阶段。
1. 萌芽期
芬兰的课后服务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当时芬兰仍是一个相对贫穷的农业社会,只有三分之一的农村儿童能够上学。直到1921年《义务教育法》(Compulsory School Attendance Act)规定,确保所有7-13岁的儿童至少接受6年的义务教育,芬兰才开启了建立在全民教育基础上的现代教育体系道路[1]。然而,随着教育的发展,一些儿童由于父母外出工作而无人照料的问题也随之产生。为解决这一问题,芬兰诞生了最早的课后服务——由社区和教堂提供的基本课后看护,照料人则以社区和志愿者为主[5]。此时的课后服务并没有明确的政府政策和体系。
2. 转变期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芬兰文化强调儿童的主动性与独立性,因此并没有多少儿童参与课后服务。直到20世纪70年代,超过八成的芬兰女性走入职场,儿童的日托需求逐渐增加[6],课后服务慢慢得到了芬兰政府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也逐渐从志愿者组织转变为政府主导的体系化建设[7]。一方面,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推动课后服务的发展,为社区和学校提供资源和支持,使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在法律层面得以保障。1973年,芬兰政府颁布《儿童日托法》(Act on Childrens Day Care),提出地方当局有义务组织公共形式的日托,让父母双方都能参与工作生活。并将不同类型的儿童照顾监管服务均纳入“日托(Day care)”的概念中,使其成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一部分。日托机构应运而生,这也成为了芬兰课后服务公共化的雏形[8]。随后在《国务院关于幼儿教育和照料的国家政策定义的原则决定》及《芬兰国家幼儿教育和保育课程大纲》中明确,日托服务的出发点是满足儿童及家庭的需求,并规定了日托班的内容及人数资源配置情况[9],以监管日托机构的专业性。另一方面,随着社会需求和儿童的多元发展,课后服务的内容也逐渐多样化。例如,在“日托”服务的家庭照顾之外,一些盈利或非盈利的私立机构也积极加入,提供特定的领域活动,如语言、艺术、体育等,或传授新兴的教学理念,如蒙台梭利教学法、瑞吉欧教育体系等[10],在照料儿童生活的同时开展简单学习活动,锻炼学生的能力和素养。至此,芬兰的课后服务以家庭需求和助力儿童发展为出发点,从志愿组织转变为政府引导,逐步进入正轨。
3. 发展期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是芬兰课后服务的快速发展时期。为解决年幼儿童“孤独下午”的突出社会问题[6],政府开始大力推动政策和法律的改革,不断提高对课后服务的投入,建立更加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在法律法规上,芬兰政府通过法律规定义务教育必须提供课后服务,以确保所有儿童都能够获得支持和照顾[11],这使得中小学生接受课后服务成为普遍性的教育活动之一。同时,大力下放教育系统的权力,废除学校督学制度[1]。学校课本不再由中央批准,从统一课程转变为具有地方适应性的国家核心课程。这种权力下放的形式有助于发展教育系统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学校也因此能够根据学生需求,自主提供多种课外活动和学术培训,促进课后服务的多样化和专业化。在资金支持上,芬兰政府加大投入力度,以扩大课后服务的规模和范围。无论学生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如何,都可获得高质量个性化的教育服务。1998年颁布的《基础教育法》(Basic Education Act)规定,要为所有儿童提供免费的教育和适当的指导,并帮助他们在兴趣和个性方面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芬兰市政当局为1-9年级的学生提供各项免费课后服务,如课后辅导、娱乐活动、体育和创意活动等[3],并由訓练有素的专业人员从旁帮助和训练儿童的技能,同时为儿童提供一个在完成作业时进行社交、结交新朋友的机会。
4. 成熟期
21世纪至今,芬兰的课后服务已发展为一个相对成熟和完善的体系。政府持续关注儿童和青少年生活和学习上的需求,并不断通过政策和法律加大支持力度,保障课后服务的高质量和持续性。在此阶段中,有两点重要的变化。首先,课后服务的合作机构日趋完善,形成了“政府-学校-社区”的综合性服务网络[12]。即主要由政府继续提供资金和支持,在学校和社区中广泛开展,并再次由政府部门开展质量评估,以确保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普及度,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全面的支持。其次,多方面成熟的教育法案和政策也在逐步完善课后服务教育体系[6]。例如,2003年《基础教育法》第1136号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了地方当局需在一学年内为每位参與儿童提供570小时的课前或课后服务;2005年,《儿童保育法》(Childcare Act)出台,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大幅增加;2011年,芬兰国家教育署(Finnish National Agency for Education)发布《课外活动指南》(Guide to Extracurricular Activities),旨在帮助学校和教师更好地组织管理课后服务;2015年颁布的《教育和照顾服务计划》(Education and Daycare Plans),规定了政府和学校的服务目标、质量要求和服务类型,进一步提升了课后服务的标准和监管力度。此外,针对特殊需求的学生也有相对应的个性化课后服务和支持[13]。
(二)芬兰课后服务的管理机构
芬兰的教育系统是相对分散的,教育责任由各级政府承担。按照中央颁布的指导文件,教育和文化部(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Culture)负责制定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指导方针,国家教育署则负责执行这些政策方针,并为各个地区的教育提供支持。课后服务作为教育体系中的一种形式,沿用多级机构共同管理的形式,且实施者可以自行确定活动目标,以考虑每个地区的实际可能性,保障每个地区自身优势的最大发挥[12]。
虽然各地的管理机构设置不同,但在课后服务的过程中,部门各司其职,既有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也有实施细化操作的部门。具体来说,芬兰课后服务主要由国家教育署对活动的目标和关键内容做出决定,再由六个区域国家行政机构(南部、东部、西南部、北部、芬兰内陆、拉普兰)负责资金管理、制定计划和项目实施,最终落实到311个市镇,由地方自行决定资金分配、地方课程和人员招聘[14](具体部门及分工见图1)。例如,在赫尔辛基市,由教育局负责课后服务的规划和监督,而具体的实施则由各个学校和社区中心负责;而埃斯波市的课后服务则由埃斯波市社会和健康局管理和组织[12]。此外,政府设立芬兰国家福利与健康监督局(National Supervisory Authority for Welfare and Health, Valvira)保障儿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并监督课后服务的质量[13]。具体服务则由学校、社区及非盈利组织机构提供,包括家庭作业帮助、学术和非学术课程、体育和文化活动等课后服务,丰富学生的成长生活。家长根据需求选择儿童适合的服务项目,与教师合作,共同为学生提供支持[12]。综上所述,芬兰的课后服务来自多个管理机构的共同管理协作,既有监督管理,又有高度的自主权和专业精神,为每个家庭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高质量服务。在芬兰如此注重公平和平等的教育体系下,这种分层管理协作监督的体系能更好地保障所有学生都能够获得额外的支持和学习机会。
(三)芬兰课后服务的师资来源及保障
芬兰课后服务对师资队伍建设十分重视,包括本校教职工、师范生、社区志愿者、专业技术人员等[15],并且对课后服务教师有明确的资质要求[4],例如大学学历、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能够领导学生等[15],且要求无犯罪记录[4]。通常还会对课后服务的教育者进行教师资格认证,保障高质量的教师质量水平[16]。此外,为了在专业的环境下提升课后服务的师资力量,国家会定期提供教育工作者的在职培训,各个地区的教育提供者也可以向国家申请专项资金用于提高在职人员的职业素养[17]。
(四)芬兰课后服务的经费保障
为了保障学生在教育上的公平和平等,在基础教育中,芬兰政府通过税收的形式为教育提供经费和各种形式的教育津贴,并保证公共教育的质量和普及性[8]。相较而言,提供课后服务的成本不管在哪个国家都是高昂的,且对于提供课后服务的机构来说总是存在资金断裂的风险,这可能会对服务的可用性、持续性及质量产生负面影响。为解决这一问题,芬兰政府为课后服务提供了资金保障——由公共财政承担大部分开支,家长只需承担小部分[4]。比如,地方政府和学校提供的公共经费作为运行课后服务的基本资金,同时为课后服务机构提供额外补贴以维持服务发展,家长仅需要为某些特定的课后服务支付一小部分费用。根据家庭收入和服务类型的不同,费用可能有所差异。此外,针对特定人群施行减免或补偿政策,如低收入家庭、特殊需求家庭,均可以领取补助金[7],帮助这类家庭的儿童公平地参与课后服务活动。
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主要由政府决定。《基础教育法》规定了学校活动前后的最高收费,在限制范围内,地方政府可自行决定具体费用[6]。具体的收费标准主要根据服务时长确定,例如一年570小时(每天3小时)的最高收费为每月60欧元,一年760小时(每天4小时)的最高收费为80欧元,如果每天的护理时间超过5小时,则没有最高收费。而在一些特定的补偿政策上,针对收入较低的家庭,按照具体收入多寡,父母可以申请较低的费用或完全免费。总的来说,资金的大力保障是芬兰教育系统如此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芬兰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多重特点
芬兰的课后服务在政府资助及多方组织的协作下逐渐发展成型。在当下社会,健全的服务体系不仅保留了芬兰教育中对于教育公平的核心理念,也发展得更加丰富而独特,主要表现在教育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内容三个方面。
(一)教育理念强调平等与包容
在芬兰的教育体系中,重视平等与包容是其核心价值观之一[1]。政府、非政府组织、社区都致力于为所有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平等的机会和资源,确保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参与他们感兴趣的课后活动,不受社会经济背景、特殊需求或者兴趣爱好的影响。
几乎所有的地方当局都会义务组织课后服务活动,学校可自己提供活动,也可从其他服务商处购买服务,由当地政府付费[6]。因此,芬兰的课后服务大多是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但不强制参加,充分体现平等与包容的教育理念。第一,无论家庭的收入水平如何,都能够获得相同的服务。这意味着课后服务对所有家庭开放,有助于保障所有学生平等参与课后服务的权利、减少因经济原因而导致的学生差距;第二,为提供课后服务的机构准备相应的资金补贴,用于支付服务的运营成本,包括人员工资、设施租金、设备和资源采购等[4]。政府通常会根据服务提供方的服务质量、学生参与率等指标,进行资金的分配和管理;第三,为课后服务工作者提供相应培训及专业支持,以确保他们能够为儿童提供最佳的服务[4]。例如,提供持续的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以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包括定期的培训课程、研讨会、专业交流等,并鼓励课后服务工作者不断学习发展,以幫助教育工作者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适应不断变化的服务需求与儿童发展需求。此外,芬兰的课后服务项目也是包容的。例如,提供无障碍设施、关注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通过公共资助和补贴措施,保障低收入家庭、单亲家庭和少数族裔学生等特殊群体能够获得课后服务[4];为非芬兰本土学生提供语言课程和文化交流活动,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芬兰的社会和文化环境[18]。课后服务的师生比约为1∶10[6],每一名学生都可得到教师的及时关注和悉心指导。这些服务的安排和设置,有助于促进学生之间的平等和包容,减少社会不平等和歧视现象,创造一个更公平的教育环境,让所有儿童都有机会茁壮成长。
(二)教学设计基于学生需求
中小学生兴趣多元、需求多样,正处于对世界充满好奇和探索的关键时期。芬兰的早期课后服务是为了解决帮助父母照料儿童的需求而产生的,当其逐步发展稳定后,便将关注点更多放到儿童本身的需求上。由于政府的权力下放,许多地方院校和服务机构都有了更强的自主性,充分考虑学生在不同年龄、不同兴趣、不同能力上的综合需求,帮助他们在完成基础教育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兴趣爱好和才能。
在课后服务的实施过程中,不仅注重学生的兴趣需求,也鼓励学生参与课程活动的规划和决策,以加强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和探索性。例如,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喜欢的兴趣班[19],如音乐、舞蹈、绘画、科学实验等,在兴趣领域中深入学习和发展;教师采用兴趣导向的教学方法,让学生为课程提供活动建议、参与实际活动策划和评估等课程的重要环节,鼓励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和实践探索,从而培养他们的兴趣和创造力[20]。此外,课后服务还具有高度灵活性,可以更好地满足学生和家长的个性化需求[4]。具体来说,在时间安排上,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参加课后服务的时间和时长;在服务地点上,学校或社区均设置多个服务点,学生或家长可选择最方便的地点参加课后服务,从而使学生更好地融入社区和学校生活;在家校联合上,鼓励家长与课后服务提供方合作,积极参与课后服务的规划和管理过程,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共同决定学生参加的活动和课程;在服务连续性上,课后服务通常会在不同学年和学段之间保持连续性,以提供持续的支持和服务。
(三)教学内容突出专业性及多样性
芬兰的课后服务是一个高度专业化和规范化的领域,这使得芬兰的课后服务在国际上广受赞誉。同时,学校和服务机构还非常注重课后服务的多样性,并以专业的高质量服务来满足儿童和青少年的多样需求及兴趣。
在专业性上,课后服务项目不仅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承担,服务机构也需定期接受政府部门的监测和评估。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教师、教育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等[21],他们具有丰富的教育和儿童发展知识,且经过培训和资格认证,能够为儿童提供安全、支持和有益的照管及教育,并根据学生的需求和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支持和指导。例如,要对承担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有无犯罪记录进行审查[4],确保教师的基本道德素养;教师需具备大学学历或持有中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适合从事该教学任务的职业资格证明,有一定的实际教学经验、具备领导学生的能力。此外,为了保障服务的专业性及有效性,政府还制定了涵盖服务内容、服务环境、安全和健康等各方面的课后服务质量标准,对课后服务的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5]。在多样性上,课后服务项目通常倡导合作和跨学科的方式,鼓励不同专业人员之间的协作和互动[22],让学生接受多方面多学科的教育,提供各种类型的课程活动供学生选择。例如,从课程类型来说,学生可以参加各种体育、音乐、艺术和手工制作活动;从课后辅导来说,学生可以独立完成,或在学习小组中讨论,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完成课程作业。如此既专业又多样的课后服务形式,能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开阔眼界、锻炼多方面的能力、发展亲社会行为。
三、芬兰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具体形式
按课后服务的时段,主要可分为平时的校外服务和假期中的假日服务两大类,每一类中又包含其独特的形式内容,旨在满足儿童和青少年在放学后和假期间的学习需求,促进其全面发展。
(一)校外服务
芬兰的校外服务(out-of-school services)通常指在学校放学后提供的一系列支持和活动,旨在帮助学生在放学后安全、有益地度过时间,具体分为早上和下午的课后活动(morning and afternoon activities)、学校俱乐部(school clubs)两种形式[23]。由于这类服务不仅为中小学生提供实用的学习和娱乐机会,同时也为家长提供便捷,使家长和学生都能从中获益,在芬兰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1. 课后活动
课后活动主要保障课后儿童的安全和发展,解决父母无法在上班时照看儿童的社会问题,针对小学低年级儿童(1-2年级)及特殊需求儿童(1-9年级)开设,收费适中。课后的照顾服务通常在学校或社区进行,营业时间通常为7点到17点[6],为家长提供照看服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休闲活动。放学后,儿童可一直待在学校或社区中心的安全地等待家长。在此期间,儿童可以吃各种小吃、完成作业、阅读书籍、参与指导性活动,或在场地内自由玩耍[12]。所有活动均有专门的教师或工作人员陪伴和照料。芬兰国家教育署的统计数据表明:活动的参与人数近几年基本保持稳定,约有50%左右的一年级学生、25%的二年级学生,以及4%左右的3-9年级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参与(见图2)[16]。
2. 学校俱乐部
学校俱乐部面向综合学校的1-9年级儿童免费开放,目的在于满足不同儿童的兴趣和需求,提供机会让他们参与各种感兴趣的活动。芬兰的学校俱乐部可能因地区、学校和年级而异,但在大多数地区都开设有运动俱乐部、各类兴趣小组、手工活动课程及艺术工作坊[24](见表1)。通过加入各种类型的兴趣俱乐部,儿童不仅可以锻炼自身的社交能力、增加亲社会行为,还能通过参与活动拓宽知识面、激发学习兴趣、強化专业技能。
(二)假日服务
假日服务(holiday services)则是指在学校寒假、暑假、春假等假期期间,由政府、社区或学校共同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的服务,家长和学生可根据需求自愿选择并参与[23]。假日服务旨在为学生提供有趣、丰富的活动,度过愉快、充实的假期,让学生了解当地的风俗文化,同时进一步提升学生的自我认知和创造力。综合各种项目活动,主要可分为假日俱乐部、夏季营地、比赛与交流项目以及公益服务四种类型[3]。
1. 假日俱乐部
与兴趣俱乐部一样,假日俱乐部是由政府出资、学校和社区组织的假日服务项目。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加入某个感兴趣的俱乐部,继续享受课后服务中兴趣俱乐部所提供的服务。且俱乐部的活动时间通常在白天,可以解决父母在假期时段没有时间照看儿童的难题,同时为学生提供营养丰富的午餐和各类小吃,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2. 夏日营地
芬兰学生的暑假大约有10周。在这漫长的假期中会开展较多的户外活动,但通常需要提前报名并缴纳费用。这些营地通常在芬兰国内的自然风景区设立,学生可以在这里体验户外生活,开展一些社交活动,如交友派对、庆祝活动、主题聚会等,在感受自然风光的同时结识新朋友、拓展社交能力。
3. 比赛与学术交流
通常由学校和社区中心组织,项目多样,如运动类比赛、艺术类竞赛等,旨在训练和提高学生的个人技能和团队合作能力。此外,还会组织学生外出交流,如到博物馆、动物园、其他城市或国家去学习和体验不同的文化和语言,或为学生安排假日实习,让学生有机会接触不同的职业领域,获得职业经验。同时,还会定期举办一系列的文化和艺术活动,以鼓励学生发展个人艺术兴趣和才能。
4. 公益服务活动
公益服务活动主要有社会服务、志愿者活动等,会安排社交技能培训、领导力培训、沟通技巧等课程。这有助于促进中小学生之间的交流合作,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心,同时在活动中增强他们的社交技能和团队意识。
在芬兰的教育体系中,既强调“一个都不能少”的平等意识,保障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还强调“人人都要好”,并不推崇精英教育,充分体现了对每一名学生的关注、尊重和信任[26]。芬兰的课后服务同样也贯穿了上述教育理念。从早期家长工作忙碌无法照料儿童的现实出发,到当下成熟的“政府-学校-社区”综合性课后服务网络,芬兰政府关注每一个家庭及儿童的需求,为儿童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服务支持。在这样的教育理念下,不仅培养出了学业成绩出色的学生,同时还能锻炼学生体育素养、艺术修养、社交技能等多方面能力,帮助他们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才能,在积极健康有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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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elopment of After-school Services through Multilateral Cooperation in Finland
JIANG Ying LU Haiyan
(School of Psychology, 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 Guiyang, 550025 Guizhou)
Abstract: The leadership of Finnish education is not only reflected in its basic education, but also in its unique after-school service that are integrated into the n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Finlands after-school service system is relatively complete by forming a comprehensive service network led by the government and jointly coordinated by schools, communities, and service organizations. It retains the educational philosophy of equality and inclusiveness in basic education, which has developed unique characteristics of demand-oriented, professionalism and diversity. The services include daily out-of-school services for care and learning assistance, and school clubs with various interests, as well as holiday services of various types. The independent and diverse after-school services aim to meet the developmental needs of students at different stages and promote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Keywords: Finland; After-school services;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education; Educational management; Educational equity; 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責任编辑 姚力宁 校对 郭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