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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的关键维度、现代意蕴及提升策略

2023-07-10齐旭高杨烨杨勇

教育与职业(上) 2023年7期
关键词:职业院校

齐旭高 杨烨 杨勇

[摘要]作为产教融合基层主体的职业院校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还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培育与提升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需重点把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资源支撑与保障能力、产业服务与价值创造能力、社会声誉与行业影响力四个维度及其表现形式。职业院校应在充分理解产教融合能力新价值追寻基础上,通过多元协商共治提升治理能力,生态链式协作强化资源支撑力,教育与技术深度融合提升服务产业能力,树立平台化思维扩大行业影响力。

[关键词]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关键维度;现代意蕴

[作者简介]齐旭高(1978- ),男,河北蠡县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杨烨(1998- ),女,山西运城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读硕士;杨勇(1982- ),男,河南郑州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天津  300222)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8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重点项目“京津冀高等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评价及提升路径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DFA180311,项目主持人:齐旭高)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編号]10043985(2023)13-0055-07

党的二十大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作出整体谋划,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关键任务之一就是要持续推动产教深度融合,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对接,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在发展态势、功能彰显、供需对接、协同育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一定经验,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发展短板。最突出的问题表现为产教融合层次浅、范围窄、形式松散,缺乏实质性深度融合。作为产教融合基层主体的职业院校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还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长时间停滞于某一个阶段而难以实现突破。职业院校产教融合面临的问题可能是众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职业院校在推行产教融合过程中过多关注产业系统合作主体具备的条件和资源,而忽视了自身产教融合能力的培育与提升。导致职业院校不能清晰掌握产教融合中自身存在的差距和未来改善方向,降低对产业资源的吸引力,最终影响产教融合达成的效果。通过深入阐释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的内涵、关键维度及表现形式、现代意蕴,积极引导职业院校重视培育与提升参与产教融合的能力,面向产业需求增强适应性,稳步迈进产教融合2.0时代。

一、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内涵与基本特征

(一)概念的提出

在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过程中,职业院校基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通常有着与优质行业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强烈动机。然而,大量的职业院校囿于自身能力,面对产教融合蓬勃发展的“蓝海”却未能充分把握机会。为增强对产业资源的吸引力,寻找资质优良、资源互补性强的行业企业参与到产教融合过程中,职业院校开始对自身基础能力进行审视与分析。与此同时,众多学者也基于职业院校视角展开产教融合影响因素的研究与探索,其中马树超、姜大源、耿中华等指出,职业学校的基础资源与自身条件是影响产教融合的重要因素,学校的办学理念、制度设计、专业设置、师资水平、评价机制与标准等都会影响学校对产教融合信息的捕捉和理解,进而影响产教融合的实施。可见无论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践方面,还是在理论研究方面都关注到了职业院校自身基础能力对产教融合效果的影响,职业教育适应性问题已经成为其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当前还没有形成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内涵及表现形式的统一界定,但形成的共识是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还存在诸多问题与困难,要实现理想的实施效果,最根本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注重培育与提升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增强办学适应性。

(二)内涵与基本特征

当前对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的研究还相当有限,大多数研究集中分析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影响因素,只有少数研究者对改善或提升院校产教融合能力进行了研究分析。例如,姜大源等指出,院校应通过改变评价标准和机制、健全科研成果转化机制等提升深度参与产教融合的能力。钱兴成提出,通过职业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院校治理效能,强化社会服务能力。虽然以往研究还没有对产教融合能力的内涵进行界定,也没有形成对职业院校测量自身产教融合能力有指导作用的评价工具与方法,但对准确理解产教融合能力奠定了基础。能力最基本的内涵为完成一项目标或实践任务所体现出来的综合条件和特征。能力总是与一定的活动实践相联系,并伴随活动实践的变化持续改善,直接影响实践活动的效率。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是职业院校推进产教融合实践过程中已经具备的基础条件和潜在特征,是各种能够促使职业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的静态和动态能力之和,既包括职业院校在产教协同育人过程中形成的服务产业的基础条件和特征,也包括所蕴含的深层次的价值理念。产教融合能力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个体差异性。产教融合能力是职业院校个体的内外综合特征,受到原有内外基础条件因素影响,不同院校在产教融合能力上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它既体现在显性的、面向服务产业需求的外在资源条件上的差别,也包括潜在的、对产教融合有深层和持久影响的办学理念、思路等方面的区别。产教融合能力的个体差异性也可以从不同职业院校推动产教融合工作的效果和效率上得到证实。

二是因果关联性。产教融合能力具有能够引起或预测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效果优劣的因果关联。产教融合能力的深层次特征显示了职业院校的办学理念和推动产教融合的行为特征,具有相对稳定性,能够预测院校推动产教融合情境中行为与结果,可作为衡量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效果的参照效标。此特征为产教融合能力评估提供了价值基础,职业院校通过能力评估可发现产教融合过程中的短板,以便及时优化改进,也可作为产业主体快速辨识职业院校合作成长性和价值的有力工具。

三是时变动态性。产教融合能力具有动态性和阶段性特征,它与一定的内外部环境相联系,在推动产教融合实践中职业院校会有目的、有意识、积极主动地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使产教融合能力得到加强。在产教融合从融入到融通再到融合的变迁中,变化后的产教融合形态要求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能够适应环境的动态调整,也要随之改变。

二、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的关键维度与表现形式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对深化产教融合提出了具体目标: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发展格局,健全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基本解决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结构性矛盾,增强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基于这一目标要求,对于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的表现形式需要把握好以下关键维度。

(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质量的根本保证

职业院校作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治理的基层主体,它们的治理行为对深化产教融合具有重要作用。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职业教育多元参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组成部分,也是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职业院校基层主体中的具体表征与应用,它主要表现为对产教融合理念与价值的理解力、制度的执行与调试能力、产教融合制度的创新能力。职业院校应对产教融合的内涵和功能具备一定的理解能力,以此为依据丰富和提升办学理念,完善治理结构,优化管理制度,与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等多元主体互动合作,共同维护产教融合的价值和理念,共同协商和制定产教融合集体行动计划和制度。同时,职业院校应具备对产教融合制度的执行与调试能力,即能够遵循产教融合制度安排采取有效行动,并能够根据产教融合形态的变迁对现有的产教融合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将产教融合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另外,当前国家、省市职业教育质量年报中均指出治理体系不完备、治理能力不充分仍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作为基层治理主体,职业院校除了理解、执行制度外,还应积极探索治理结构和制度创新,有利于形成基层产教融合治理改革经验,形成制度创新优势,极大增强自身产教融合能力。

(二)资源支撑和保障能力是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前提条件

资源支撑和保障既对行业组织、企业、职业院校多主体协同育人具有一定的约束,也能成为各主体参与产教融合的驱动力,对职业院校完成产教融合教育改革目标和使命具有基础性作用。产教融合在空间上的主要特征是在特定空间内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在区域内的创新,表现为职业教育区域资源或要素的集聚。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形成伊始就会受到资源支撑和保障能力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职业院校所在区域产业行业资源支撑能力、地方政府和行业组织政策支持力度、职院校自身办学条件所呈现的资源保障能力。职业院校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需协调自身功能布局与区域产业需求相适应,同时也依靠产业行业资源支撑,需要地方政府和行业组织政策的支持。此外,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是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资源保障,办学条件的优良与校企合作的质量、深度密切相关,也彰显出院校产教融合能力。2022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了《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职业院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包括基础设施、教师队伍配备、仪器设备和实训基地等。基础设施是职业院校办学的物质资源,为职业教育提供环境条件、物质支撑和知识内容支持,能够有效增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产教融合办学的对外吸引力。教师队伍是教育的主导者,也是产业系统和教育系统沟通的桥梁。职业院校服务产业企业发展,教师是主要的参与者和执行者,教师队伍的结构、配置、实践能力直接影响产教融合的最终效果。仪器设备、实训基地等是职业教育学练结合不可缺少的教学条件,是培养符合产业需求人才的必要手段,为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多主体合作共赢提供了支撑。

(三)产业服务与价值创造能力是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核心能力

从微观层面表现为职业院校通过对接产业需求设置专业,将教育教学要素与行业企业生产要素对接融合,实现产教资源匹配与耦合,形成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合作共同体,以支撑产业对人才、技术和服务的需求。职业院校面向产业的服务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既是职业教育增强适应性的必然要求,也是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主要表现为专业设置与产业人才需求的耦合度、人才培养产教协同度、科研技術服务产业能力。职业院校要将面向产业行业办学和育人理念落到实处,密切关注产业和市场中新技术、新业态、新工艺的动向,主动调研产业发展趋势及其对各类型、各层次人才的需求,创新专业对接产业需求的具体方法,坚持需求导向设置学科和专业,增强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技能需求与专业设置的耦合度。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协同产业主体,强化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适应性,校企协同进行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与设计,共建师资队伍、专业课程、实训基地等教学资源,强化人才培养的应用性和实践性。此外,职业院校科研技术工作要面向产业需求,对接科技发展趋势,体现类型教育特色,树立以应用为导向的科研定位,坚持面向产业生产、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以产品、技术、服务为科研成果开展技术积累工作,推动职业院校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全面增强职业院校面向产业的价值创造能力。

(四)社会声誉和行业影响力是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的重要来源

职业院校社会声誉和行业影响力是社会公众对职业院校主观评价的集合,以及在产教融合系统中各利益相关者的支持、推动和响应,它是职业院校在办学过程中的衍生物,是对职业院校发展起重要作用的无形资产。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行业影响力能帮助职业院校吸引优质产教资源,是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的重要来源,它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的认同度、产业企业的合作响应度和行业组织的引领与指导。行业组织拥有丰富的企业资源,掌握本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话语权,在产教之间具有特殊的行业凝聚力和制约力,职业院校与产业企业的协调过程往往通过行业组织完成。具有最佳社会声誉和最有行业影响力的职业院校会优先获得行业组织引领与指导,带动院校与本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技能培训、应用研发等方面的深度合作。社会公众认同度体现在包括职业教育各利益相关者在内的社会公众对职业院校社会存在与价值创造的认同,并在行为导向、教育选择等方面保持认可和理性接受。地方资质优良、资源雄厚的行业龙头企业均倾向选择国家级示范院校、骨干院校、“双高计划”院校等具有雄厚实力的院校开展合作。由于职业院校社会声誉和行业影响力的个体化差异,行业企业的合作响应度有所不同,由此也导致了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的差异。

三、新时代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的现代意蕴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加速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客观上推动职业院校持续深化产教融合,产教融合已从1.0时代迈向2.0时代,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也跟随产业与职业教育的深化融合经历内涵的更迭与新的价值追寻。

(一)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由一元管理转向多元治理

随着产教融合内涵和功能的不断丰富和发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已不再局限于职业院校和企业间的合作,而是迈向范围更广、主体更多元的新格局。职业教育的利益相关者会以各种形式参与到职业院校的治理中获得相应的治理权责,组成主體多元的治理体系,协商共治成为职业院校开展治理的基本方式。职业院校推进和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需从一元管理向多元共治、协同治理转向,在产教融合中建立起各利益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的多主体协同治理机制。在治理理念上,职业院校原有的传统单一管理主体的科层制组织管理理念,已不能充分调动产教融合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始转向行业组织、企业、政府等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理念。在制度的执行与调试能力方面,更加强调通过完善治理结构和优化制度实现职业院校内部与外部治理的协同,主动协调好多元主体利益关系,在尊重各主体利益诉求的基础上,适时完善或调整方案,达成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均衡,化解多元主体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实现职业院校治理效能最大化。在制度创新能力上,更多体现在促进职业院校内外治理协同。通过制度优化与创新,在内部促进职能部门功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激活校内教学单元自主办学内生动力;在外部有效实现行业组织、企业、政府间的良性互动,尤其是发挥学校理事会、产教融合联盟等组织作用。

(二)获取资源支撑能力:从单体合作走向链式生态协作

新时代产教融合已经超越了点对点式的单体校企合作,合作形式更复杂,参与主体更多元,更加强化教育系统与产业系统的协同联动。职业院校在获取产业资源支撑时也顺应趋势,从依托一家或几家企业开展“点对点”校企合作转向面向产业、行业获取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技术创新上的资源支持,实现专业、产业、行业、企业、职业的联动协同发展,并逐渐走向教育链与产业链上的“面与面”的深度融合,从构建链式协作生态中获取更广泛的资源支持。在此进程中教育主体从职业院校扩展到教育系统多个主体,产业主体也从企业扩展到产业系统的多个单体或联合体,开展“教育链+产业链”全面融合协作。教育系统不再限于职业院校而扩展到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等多元主体,产业系统也不限于企业、行业组织,还包括产业链、产业园、企业联盟、产业投资基金等。职业院校通过构建或参与多元主体协作产教融合平台,促进教育多主体和产业多主体的资源全面融合,实现教育资源和产业资源围绕产教融合目标优化配置,职业院校作为平台主体也获得教育资源的补充和产业资源的支持。从单体合作转向链式生态协作,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更多表现为区域内教育资源和产业资源的整合能力。

(三)提升服务产业能力:注重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

随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技术进步与创新已成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关键举措。依托教育与技术深度融合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的价值创造力成为新时代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目标。职业院校作为以技术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类型教育不再局限于学生技术技能的训练,而是更加注重技术与教育的结合和相互塑造。一方面,职业院校将产业新技术、新设备应用于教学过程,用技术武装升级教育,创新职业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增强产教协同育人度,使职业教育过程更契合人才培养规律,更适应需求侧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服务产业经济能力获得提升。另一方面,更加凸显科技服务能力在深化产教融合中的地位。职业院校开始突破“无科研”或“弱科研”认知局限,在产教融合多主体中找准定位,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技术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尤其发挥职业院校优势,着重应用型工程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升科研技术服务产业能力。

(四)扩大行业影响力:以平台化思维弥补自身劣势

新时代产教融合更加突出多元办学格局构建,涵盖教育与产业系统多元主体的开放性、跨界性特征,决定了产教融合的平台化发展方向。在产教融合实践中,职业院校开始破除认知范围局限,突破单一化的校企合作思维,以一种开放、共享、共赢的平台化思维创新产教融合模式。这为职业院校破解社会声誉和行业影响力局限、提升产教融合能力提供了途径。职业院校面对自身产业资源吸引力有限,与区域内优质产业主体合作机会少,与其他主体合作预期不足的现实问题,应充分利用平台化思维,采取互助协作的方式,以平台为依托整合区域内教育和产业资源,通过平台资源聚集优势弥补自身行业影响力不足劣势。实践上积极与兄弟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企业等组建产教融合联盟,构建“平台+人才培养”“平台+科学研究”“平台+社会服务”模式,以资源整合的方式,实现平台各主体资源优势互补、主体间良性互动,赋能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科技研究和社会服务,提升产业企业的合作响应度和社会公众的认可度。

四、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提升策略

产教融合能力是职业院校持续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内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职业院校通过培育与提升产教融合能力,可进一步增强办学适应性,提升院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与度和贡献力。

(一)多元协商共治提升院校治理能力

职业院校需对新时代产教融合理念和现代化治理理念充分理解,深入把握新理念的价值和内涵,走出认知窠臼。深刻认识职业教育的社会性,树立职业教育与产业统筹发展的新思维,厘清多元办学格局的学理逻辑。积极转变传统的单一治理、封闭治理理念,树立现代化多元共治理念。在此基础上,按照“理念—体系—制度—机制—效能—善治”的治理路径,健全内外部协同治理体系,调试与创新运行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在内部强化顶层设计,贯彻实施学校章程,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动职能部门和二级教学单位管理改革,强化职能部门服务功能,扩大二级教学单位在人、财、物上的自主权,促进基层单位参与治理的主体性。在外部坚持开放式办学,推行职业院校理事会制度,吸收各办学利益相关方参与学校建设,健全多元治理框架,凝聚治理合力,在人才培养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上开展创新探索,实现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

(二)开展生态链式协作增强资源支撑力

职业院校要顺应新时代产教融合教育与产业统筹融合发展趋势,突破自身办学资源条件限制,破除“等、靠、要”思想,以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企业增效为导向,推动“教育链+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促进各类发展要素资源向院校汇聚,开展生态链式协作。凭借资源聚集优势,强化政策承接,争取各级各类政策资源支持,加快进入政府政策支持体系。联合区域内兄弟院校、科研院所、智库等教育资源,增强对产业优质资源的吸引力,强化产业资源对人才培养的支撑。在办学条件上,充分利用产业链资源,通过入企培训、项目合作,加快“双师双能型”教师培育,提高教师队伍产教融合能力。校企协同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做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强化产教协同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教育与技术深度融合提升服务产业能力

为区域产业经济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科研技术服务,这是职业教育最重要的社会职能,也是职业院校产业服务和价值创造能力的主要体现。新时代职业院校应抓住教育与技术深度融合的机遇期,立足区域,提升服务产业的能力。伴随技术进步和新兴产业发展,院校要有更加主动的姿态、更加积极的作为,保持对产业发展前沿的关注度和敏感度,增强专业结构调整的前瞻性,提高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的匹配度。同时,充分利用产业技术升级教学条件,推动项目式、情景体验式、虚拟现实技术等新兴教法的应用,教学过程贴近生产过程,增强人才培养的契合性。在科技服务中找准定位,更多关切区域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工程技术、生产工艺等应用型技术难题,开展技术创新与积累,推动创新成果和技术产业化,提升科技服务产业能力。

(四)构建产教融合平台扩大行业影响力

职业院校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应突破认知范围局限,改变“点对点”校企合作局面,树立大职教观,以平台化思维,摆脱自身资源条件限制,采取“抱团取暖”的方式,提升社会声誉和行业影响力。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面向区域教育系统和产业系统整合产教资源,构建多主体共同参与的产教融合平台。依托平台资源,职业院校应积极拓宽合作产业主体范围,充分发挥“平台+”功能。平台+人才培养,发挥产业主体在专业设置、实践教学、教材开发、实习就业等方面的优势,推进教学改革,形成共享资源、协同育人局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平台+科技服务,促进技术资源和信息的共享交流与合作,通过参与产业、技术和管理创新过程,提高院校的研究水平、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五)以评价促建设提升产教融合能力

建立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评价考核机制,开展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能力评价,既可以帮助职业院校发现产教融合过程中的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策略,也可以为产业主体寻求合作院校提供参考。产教融合能力评价主体可以是职业院校自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合作产业主体,也可以是教育研究机构。在实践上,评价主体按照“确定关键维度—评价指标定义—确定指标权重—明确指标衡量标准—设定能力分级”的步骤进行评价方案规划和设计。在评价方法上,可根据評价对象和特定内容,综合灵活运用调查问卷、实地调研、个别访谈等多种方法。通过科学严谨的设计和客观全面的评价指标,确保评价结果科学、客观,为职业院校提升产教融合能力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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