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产业竞争力提升的中日设计政策比较研究①基金项目:广州美术学院科研项目《中日比较视野下的企业设计管理战略、模式与路径研究》(21XSB2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跨学科培养高层次复合型设计人才的理论与实践研究》(604012231JXGG)阶段性研究成果。
2023-07-07广州美术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广东广州510260
黄 河(广州美术学院 工业设计学院,广东 广州 510260)
随着设计概念和领域的不断扩展,如今设计不仅作为改善商品外观和提升品牌竞争力的手段,还被用于开发新的产品、服务或商业模式,成为创新驱动力。近年来,为了强化本国企业的竞争力,越来越多的国家提出创新设计政策,将设计作为国策来推行利用。中国许多学者通过国家设计政策和战略的国际比较,进行了国家设计竞争力的研究。[1-2]日本是世界经济强国之一,制造业、创意产业、服务行业完整。日本的现代设计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开始发展起来,20世纪60 年代已成为国际设计的主力之一,设计政策作为推动产业发展的影子推手,推动了日本经济的发展。[3-4]但20 世纪90 年代后日本经济陷入长期的停滞状态,高龄少子化、产业空洞化等社会问题也得不到切实解决,加上以BRICS 为代表的新兴国的崛起,日本经济的竞争力正不断下降。中国作为经济大国,2010 年GDP 总量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经济体。在这种国际竞争的新格局和产业转型的背景下,中日两国如何通过宏观的设计政策来振兴设计业,强化产业竞争力,活化经济,解决社会问题,成为学术界、产业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越来越多的学者不仅从设计学,还从经济学、管理学等跨学科的视角进行分析。本文主要从经济学视角对中日设计政策进行比较,分析两国设计政策的发展脉络、现状和创新特点,为中国进一步完善设计政策与战略,提升产业竞争力提供参考。
一、日本设计政策的发展和现状
1.日本设计政策的演变
日本的设计政策主要由日本经济产业省(当时的通商产业省)负责,自1958 年设立设计课以来,随着时代的变迁,一边对组织和业务进行改革,一边持续推行设计政策。[5]日本设计政策真正开始推行是在20 世纪50 年代后期左右,1957 年由通商产业省创设“优良设计商品选定制度”,即现行G-Mark制度(Good Design 优良设计奖)为开端。之后又出台了各种设计政策,如《输出检查法及输出品设计法》《输出检查法及设计奖励审议会》等,但不管哪一个政策,都是将重点放在如何防止盗用设计上,保护知识产权、遵守相关法令的启蒙运动的色彩非常浓厚。因为当时的日本,很多企业对知识产权意识低下,日本企业盗用抄袭欧美企业的设计已成为国际性问题。
之后,随着日本经济政策从出口型到内需型转换,设计越来越贴近国民生活,日本企业已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和设计的重要性,以模仿品对策为中心的设计政策作用不断缩小。到1997 年,《输出检查法及输出品设计法》、第二年(1998 年)《输出检查法及设计奖励审议会》被废除,同年“优良设计商品选定制度”也被民营化。日本的设计政策以20 世纪90 年代为界,暂告一段落。
进入21 世纪后,由于新兴国家的抬头,日本经济竞争力的低下变得越来越明显,运用设计确立品牌,强化产业竞争力等已成为当务之急。因此,政府和经济产业省开始关注设计,制定以积极活用设计为目标的政策,以此作为与新兴国家实现差异化的武器。2002 年7 月在政府制定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中,要求对“支援优秀设计和品牌的创造”“设计和品牌的战略性活用”等方案进行研究。2003 年提出“通过设计强化竞争力的提案”,2004 年4 月为了向世界推广日本的名产品和匠技,中小企业厅开始实施“JAPAN品牌事业”政策。到2007 年5 月经济产业省开始实施“感性价值创造倡议”,在原有的高性能、高品质的价值观上,提出创造以“感性”为中心的新的经济价值。2010 年以后,以经济产业省、特许厅为中心,采取各种措施推进创新政策。2017 年成立“思考产业竞争力和设计研究会”,2018 年经济产业省和特许厅发表了《设计经营宣言》,提出将设计作为经营资源,灵活运用设计经营的方法,通过提升“品牌力”和“创新力”来提升企业价值。[6]
日本设计政策的发展脉络如图1 所示。20 世纪50 年代作为仿制品对策开始,60 年代开始为提高国民生活品质,推广G-Mark 制度,正式作为国家政策推行,70—90 年代侧重制定设计的国际交流、普及设计的重要性等方面的政策。进入21 世纪为了强化竞争力,积极推进设计、品牌的战略活用,2010 年以后,以经济产业省、特许厅为中心,采取各种措施推进创新政策。2018 年提出《设计经营宣言》,将设计作为提高企业价值的重要经营资源,成为近年来设计政策与策略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图1 日本设计政策的历史发展 资料来源: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官网“日本设计的变迁”、思考产业竞争力和设计研究会资料等编译制作
2.日本设计政策的现状
日本设计政策相关措施的概要如表1 所示。[7]
表1 日本设计政策相关措施的概要 资料来源:日本经济产业省《设计政策手册2020》等编译制作
这些设计政策可分为以下三大类:第一,“支援事业的促进”,如支援设计师与中小企业的配对、支援开拓销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第二,“支援人才培育”,如设置专业型研究生、组织实施设计竞赛等。第三,“设计的普及和启蒙”,如主办设计活动和发布信息、优良设计奖的表彰制度等。[8]66
第一,“支援事业的促进”。从事业促进政策的内容看,主要是以中小企业尤其制造业为对象进行支援。与大企业不同,中小企业缺少丰富的经营资源,没有余力在设计开发上投入足够的人力和资金,因此对中小企业的支援,有很大的成长空间。支援的内容也各种各样,如设计师与中小企业的配对支援、开拓销路支援、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化等。以“JAPAN 品牌育成支援事业”为例,在2007 年度支援了约90 个项目。但另一方面,与国外对独立设计师和设计事务所的事业进行大力支援的政策相比,日本这方面的支援不足。例如,从设计产业的经济规模看,日本占GDP 的比仅为0.5%左右,低于英国的占比2.8%,韩国的1.2%,说明设计作为产业没有被充分培育。从人口中设计师的占据比例看,日本每1 万人中设计师占14 人,比英国24 人,韩国20 人,美国17 人来得少。且每位设计师的年销售额,与国外比也较小,在英国每位设计师的年销售额约为4300 万日元,而日本为1400 万日元左右。而日本的大学培养设计师的数量相对较多,每年三成左右的毕业生能成为设计师。[9]5-6与国外相比,日本设计师就业率低,独立后生活困难等情况严重。因此,今后必须要采取某种对策,积极扩大市场份额,对独立设计师和设计事务所进行支援。
第二,“支援人才培育”。进入21 世纪后,企业对设计师的要求迅速高度化和多样化,与大学教育的差距开始变大。在经济产业省的主导下,日本开始了课程改革,如在艺术类大学或工科类大学,创设MBA、MOT 讲座、设置专业型研究生、组织实施设计竞赛等。而在欧美,从20 世纪90 年代开始就进行了设计教育与经营教育相融合的措施,比日本早了10 年以上。[10]
第三,“设计的普及和启蒙”。这里可分为两大类支援政策:一是“优良设计奖”“设计卓越企业奖”等表彰制度;另一个是研讨会、论坛、商品展览会等设计活动和信息传播。“优良设计奖”是已经有50 年以上历史的表彰制度,但相比于美国的IDEA 奖(Industrial Design Excellence Award)、德国的iF奖(Industry Forum Design Hannover)、红点奖(Red Dot Design)等世界三大设计奖,国际化程度不高。被公认为国际性设计奖项的,获奖企业多数是本国以外的企业,如IDEA 奖本国企业的获奖比例是84%,iF 奖本国企业的获奖比例是52%,而优良设计奖获奖企业的92%是日本国内企业。[9]20-22此外,世界设计奖在市场上运作良好。如在德国,对设计奖的认识普遍存在,对工业设计期待很高。而在日本,设计奖没有像德国那样在市场上起很好作用。因此,日本产业设计振兴会正进行各种改革,包括调整扩大获奖领域和奖项结构、向公众公开评审会、发行年鉴等。
二、中国设计政策的发展和现状
1.中国设计政策的发展
中国的设计政策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国家高层的强力推动下,从以制造业为主体的设计能力,向创新设计的战略活用广泛推行,主要发展脉络如图2 所示。[11]
图2 中国设计政策的发展 资料来源: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官网、何晓佑《设计驱动创新发展的国际现状和趋势研究》等
从上图可以看出,进入21 世纪以来,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工业设计在中国越来越受到重视。2007年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会长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中国应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的建议》,得到温家宝批示。之后在历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工信部等文件中,以制造业为主体的设计强化不断推进,2010 年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工业设计”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同年7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等11 部委公布《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是国家出台的首个专门针对工业设计产业的指导政策。2010 年以后政策领域扩大到将设计活用于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一方面是设计赋能产业提升,如2014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把它作为“支撑和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发文对政策解读并积极推行。之后的政策还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等方面进行战略部署;另一方面是驱动创新,在文化产业政策、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倡议、互联网+设计产业等政策中不断提到创新设计,“设计+科技”“设计+品牌”“设计+文化”等发展新模式不断涌现。2015年在“国家科学技术创新计划”中,提出将创新设计作为发展战略,从资金、人才等方面大力推进设计驱动创新。[12]
2.地方设计政策
国家政策之外,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为了振兴地域经济,也纷纷推出设计相关政策,如表2 所示。除了北京、上海、广东、江浙、山东等全国设计产业发展第一梯队,河南、河北、黑龙江等省份也出台了设计产业相关支持政策,加速了设计产业创新资源和要素竞争。[13]这些政策主要从促进创新、宣传设计、吸引培养高端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完善金融扶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等经济面、人才面提出发展目标、指导方针、具体实施措施和行动纲领等,来推动地区工业设计高质量发展。除此之外,深圳、杭州、青岛等一些市,佛山市南海区、台州市黄岩区等一些区也推出了本地区工业设计提升扶持办法,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
地区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政策名北京市2010 年10 月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科委《北京市促进设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上海市2011 年5 月 上海市经济信息委等12部门关于促进上海市创意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 2021 年8 月2022 年9 月2022 年6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工信厅海南省工信厅《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业设计赋能广东行动方案(2022-2025 年)》《海南国际设计岛产业发展规划》江苏 2019 年10 月2016 年9 月2011 年2 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9 部门江苏省工业设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江苏省“十三五”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规划》江苏省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意见
表2 部分地方政府的设计政策 资料来源: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官网
三、基于创新十型的设计政策创新特点分析
利用设计促进创新是设计政策的主要内容,这里对照创新的定义和创新十型的框架,抽取中日设计政策中的主要因素,对中日设计政策中的创新要素进行分析。
1.创新的定义和分类
创新的概念和理论最早由约瑟夫·熊彼特提出,他主要从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角度,探讨通过不同方法,将现有的技术、资源、劳动力等要素进行新结合而创新。随着创新活动的不断发展,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欧盟统计署共同制定了国际标准——奥斯陆手册(Oslo Manual),将创新分为如下4 类:(1)产品创新(新产品、新服务的开发);(2)流程创新(制造方法等的大幅改善);(3)组织创新(经营管理上新手法的开发);(4)市场创新(设计、销售、价格设定等的大幅改善)。[14]
创新十型(Ten Types of Innovation)由芝加哥的咨询公司德布林(Doblin)设计,它将组织成功进行创新所需的要素系统化。创新十型框架按照颜色编码分为三种类型项目,每个项目中再详细展开创新所需的要素,包括:(1)公司架构,指专注于企业及其商业系统最核心的功能;(2)提供产品,指专注于企业核心的产品、服务或产品、服务群;(3)顾客体验,指专注于企业及其商业系统直接与顾客接触的要素。具体内容如图3 所示。[15]
图3 创新十型的概念和内容
2.中日设计政策的适用领域
对照前述创新十型看,设计不仅是单纯的产品设计,还需要在销售渠道和品牌管理等更广泛范围内进行评价。运用创新十型模式,将日本和中国设计政策的适用领域作了比较,如图4 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两国都对“提供产品”十分重视,这也是工业设计最根本和核心的内容。日本设计政策的适用领域,主要是以提供产品及顾客体验领域为对象,如通过设计师配对活动,促进设计师为企业服务,为提高产品性能,完善产品和服务体系提供有力支援;通过感性价值创造活动,对优化商品服务、确立公司品牌、扩宽销售渠道、提高顾客参与度等方面作了普及和推广。但是,在盈利模式、组织、业务流程等“公司架构”方面,没有促进设计活用的政策。而中国的设计政策,宏观上与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其他产业振兴政策相融合,微观层面上除了与产品、服务、品牌、质量等企业基本经营要素结合,还实施了以公司构造为对象的设计政策,对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组织架构、业务流程、体制机制等都提出具体指导方针,来促进创新,确保企业竞争力。
图4 中日设计政策适用领域比较
四、中日设计政策特点比较
1.日本设计政策特点
通过以上内容要点,可以将日本设计政策现状的特点,归纳如下:
(1)日本创新设计政策的正式实施相对较迟。与欧美设计发达国家和韩国等设计新兴国相比,日本设计政策作为国家创新战略正式实施,起步较晚。日本长期以来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很强,进入21 世纪以后,随着泡沫经济崩溃后的不景气以及新兴国家的崛起,日本产业界擅长的技术力、功能性等优势,与亚洲新兴国的差距在迅速缩小,产品很难通过技术和功能实现差异化。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强化国内产业竞争力,作为新的经济驱动要素和解决泡沫经济崩溃后经济长期低迷的方案之一,设计产业才真正开始受到关注,以致注重设计转型的时机较晚。
(2)对设计事务所和设计师的扶持政策较薄弱。日本支援政策的大多数都是把重点放在支持现有制造业上,经济产业省将活用设计作为支援制造的一环而考虑,因此对支援设计师的意识不够强。近年来,政策有了调整,但在日本制造信仰或技术信仰依然很强,直接向设计师、设计事务所的扶持意识尚不足。与此相反的是,在韩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它们将设计视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或核心竞争力,因此支援设计的意识相对较强。
(3)总体上支援政策的预算规模较小。整体上日本现在支援政策的预算规模较小,如日本在经济产业省对“JAPAN 品牌育成支援事业”和“新提携对策支援事业”这两个事业,2005 年度和2006 年度每年的预算是50—60 亿日元。而英国的税收优惠和贷款制度规模为720 亿日元,韩国设计振兴院每年有150亿日元的预算,这些都比日本的支援规模大。[8]66-67在预算分配和使用方法上投资被分散的倾向也较明显,如何增加预算和提升预算效果都是日本今后的一大课题。
2.中国设计政策特点
中国作为设计新兴国,起步较晚但后发优势显著,发展迅速,设计政策的特点有:
(1)把设计作为国家战略,由政府自上而下强力推进设计政策和各项措施。由于中国体制优势,通过设计政策与其他产业振兴政策的结合,产生协同效应,增强国家产业竞争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与多部委协同,国家政策在地方省市级,甚至区级都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2)发展速度迅猛,扶持范围广,资助力度大。由于政府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从资金面、人才面共同推进使设计政策得以贯彻实施,如通过落户优惠措施来吸引人才、通过设计园区集中中小设计事务所、设立大规模的设计奖等措施来促进设计活化、活用。
(3)针对中小企业的设计活用支持政策,从资金和服务方面日趋完善。
结语
设计政策作为国家的产业战略之一,与每个国家经济水平、产业和社会发展阶段密切相关,不能一概而论。中日两国作为亚洲和世界重要的经济大国和工业大国,文化相近,经济互补,可以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同时,随着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新经济、新业态不断出现,中国在企业层面,尤其是中小制造型企业自主创新设计意识薄弱、能力和动力不足,很多经营者对设计有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促进创新的认识还很淡薄,体验设计、设计思维等新方法、新观念在企业的普及运用还较薄弱,创新设计人才的培养质量还有待提高。为了改善这些,今后有必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立足中国国情,进一步完善各种设计政策和措施,探索中国特色的设计强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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