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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绩效的影响机制与实证检验

2023-07-06杨兰张立乐

商业研究 2023年3期
关键词:数字金融融资约束小微企业

杨兰 张立乐

摘要:数字金融是数字技术与金融的高度融合形成的产物,数字金融的发展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发展机会。本文将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和中国小微企业调查(CMES)数据相结合,旨在研究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绩效的影响效果与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数字金融能够通过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提高信贷可获得性来提升企业绩效;还能通过改善研发投入经费不足,为小微企业提供创新动能;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绩效提升的作用在未能实现技术创新、未进入产业园,以及地处城镇的企业中更强。

关键词:数字金融;小微企业;融资约束;创新动能

中图分类号:F832;F49;F27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148X(2023)03-0119-08

收稿日期:2022-10-30

作者简介:杨兰(1995-),女,河北唐山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张立乐(1993-),女,河北石家庄人,博士,研究方向: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

基金项目: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项目“地方政府债务扩张对实体经济资本配置效率的影响”,项目编号:2021YJSB336。

一、引言

2022年9月,周延礼在“科创中国”第五届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大会上以《数字金融助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为题的演讲中提到,目前企业总数是1.6亿户,90%的市场主体是小微企业,说明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机会、改善人民生活、实现经济恢复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却是不乐观的,“减税降费”、财政专项债稳定等政策的支持并没有根本性地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金融支持不足的情况。帮助小微企业获得资金支持与实现技术创新等问题亟待解决。数字金融具有强包容高灵活的特点,数字金融作为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相互融合的产物,对传统金融形成了有效补充,其核心属性是提供普惠且精准的金融服务,所以小微企业成为重要受益者。数字金融的快速发展使得小微企业面临的信息不对称、融资难、融资贵、传统金融服务缺失等问题得到了缓解,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为新时期金融数字化转型确定了发展方向,其中提到要结合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周期等特点,在小微金融等领域打造精细化、定制化数字信贷产品,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撑。202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旨在加大小微专项债、资本补充债发行力度,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并提倡积极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一系列的经济政策为数字金融助力小微企业提供了支持,有力促进了数字金融广度与深度发展。

本文的边际贡献:第一,关于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的影响,多注重于企业融资约束与企业技术创新,然而对于这种影响是否能够渗透到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相关研究相对缺乏,也就是说数字金融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后是否能够实现企业盈利、绩效提升?本文对已有研究进行了延伸与补充。第二,分别基于企业类型与企业环境进行异质性分析,现有研究关于企业类别异质性的分析多从企业产权性质、企业规模进行分类讨论,本文創新性地从企业是否属于技术创新型企业进行分组,丰富了企业创新活动的相关研究。第三,关于数字金融对企业层面的影响研究,部分研究采用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数据[1-2],然而郭峰和熊云军(2021)[3]指出,上市企业并不在支付宝的直接服务范围之内,将数字金融指数与上市企业或规模较大企业匹配进行研究是不妥当的,所以,本文将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和中国小微企业调查(CMES)数据相匹配来研究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绩效的影响,增强文章研究结论的可靠性与说服力。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一)数字金融、融资约束与企业绩效

企业需要通过金融支持从而获得要素资源,而且在生产经营中也需要稳定的资金流来实现良性发展,金融机构的信贷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然而不同规模、类型的企业受到的金融服务是存在差异的,通常存在信贷歧视等问题,国有企业、大规模企业等发展势态良好的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但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情况不容乐观。中小微企业在银行等传统正规金融机构难以获得资金支持,这是因为受到了企业规模、信息获取能力与速度、地理位置以及政策等因素多方面的不利影响[4],再加上这部分企业存在的容错能力低、流动资金规模不足、抵押资产缺乏等先天劣势,由此产生的融资约束问题成为了限制中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主要原因,导致企业盈利能力受损,企业绩效较为低下。数字化、智能化的数据处理系统、风险监测系统是数字金融主要的革新内容,在降低信息不对称方面很有助益,有利于帮助小微企业改善信贷劣势地位,使其享受到应有的金融服务,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长久发展。随着数字技术与传统金融的深入融合,数字金融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和服务成本[5-6],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提高了信贷可得性[7]。与传统金融服务相比,数字金融提高了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获得性和满意度[8],此外数字金融还能够弥补传统金融短板,对传统金融服务形成有效补充[9]。数字技术的应用使得金融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审批流程,而且节省了人力和物力[10],极大地提高了对于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质量,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能够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了企业绩效提升。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数字金融通过缓解融资约束提升企业绩效。

(二)数字金融、创新动能与企业绩效

数字金融通过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融资约束为小微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然而除了外部环境改善,还需要企业内部提供原动力来实现绩效稳步提升、企业持久发展,技术创新行为能够在其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使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更具有竞争力。微观企业是创新活动的重要实施者,激发企业创新能够以技术带动质量和效益的提高[11],技术创新型企业,尤其是中小微技术创新型企业会受到政策的倾斜,更容易获得政策支持、金融支持,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对于有积极意向进行创新技术但是经费不足的企业,数字金融为这些群体提供了融资便利,创新与研发资金的及时供给缓解了企业创新阻碍。数字金融在很大程度上支持普惠金融发展,能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广泛的融资渠道,有效解决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使得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进一步为企业创新研发提供了条件[12]。此外,数字金融能够矫正传统金融中存在的“属性错配”“领域错配” 和“阶段错配”问题,进而靶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13]。企业技术创新会成为企业健康发展的源动力,能够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促进实现绩效提升,在数字金融推动作用下,创新活动开展以及企业发展都会进入更高的水平。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2:数字金融能够提升企业创新动能,进而提高企业绩效。

(三)数字金融、企业类别与企业绩效

在数字金融对异质性企业的影响分析中,现有研究多从企业内部以及企业外部环境进行分类讨论,企业内部分析多基于企业的所有制形式以及规模展开。从企业所有制形式来看,数字金融的创新激励效应具有异质性,更有可能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中激励作用更强[14],在规模较小的企业中创新激励作用更强[15]。从企业外部环境来看,在内部治理质量较差、信息不对称较高以及制度环境较好地区效果的地区,数字金融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16]。企业规模与所有制差异为分析数字金融异质性影响提供了基础,有利于对不同企业进行针对性研究与建议提出。本文根据企业是否属于技术创新型企业进行分组,据前文分析,企业创新性行为对于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部分企业并没有进行技术创新活动,对于此部分企业数字金融是否能够发挥“普惠性”作用?一方面,数字金融对于企业技术创新激励强烈,实现数字金融——企业创新——绩效提升作用路径,与未进行技术创新企业相比,数字金融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更显著。另一方面,数字金融通过非技术创新路径(如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或直接作用路径(如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等)对未进行技术创新的企业产生更强的积极影响,企业绩效提升更显著。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相对假设:

H3a:相较于未能实现技术创新的企业,数字金融对技术创新型企业的绩效提升作用更加显著。

H3b:相较于技术创新型企业,数字金融对不能实现技术创新的企业的绩效提升作用更加显著。

(四)数字金融、企业环境与企业绩效

产业园区是为促进产业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调整升级而设置的特殊区位环境,园内企业间具有明显的关联。园内基础设施完备,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产业园的设立有利于实现资金、信息的高速传输流动,促进园内企业共同发展,同时园内企业还会享受经济优惠政策,如政府和园区运营方为园内企业提供贷款“绿色通道”和贷款融资“一站式”服务等,能够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本文将未入产业园企业与产业园内企业进行比较后发现,一方面,未进入产业园区的企业会面临更高的融资约束,数字金融对该类企业的绩效提升作用会更显著,与数字金融——缓解融资约束——提升企业绩效路径相一致;另一方面,数字金融对园区内企业绩效提升直接作用(如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等)可能更显著。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相对假设:

H4a:相较于进入产业园区的企业,数字金融对未进入产业园区企业的绩效提升作用更显著。

H4b:相较于未进入产业园区的企业,数字金融对进入产业园区企业的绩效提升作用更显著。

我国城乡发展呈现二元结构,城镇与乡村发展差异巨大,城镇地区内的企业拥有更加便利的金融条件,然而位于乡村的企业融资环境更加恶劣,面临更高的融资约束。实际数据也显示发展较为发达的地区数字金融发展程度、深度与广度指数都更高,各个区域的发展存在不协调的情况[17]。将位于城镇与乡村地区的企业进行比较,一方面,面临更高融资约束的乡村企业可能会因数字金融“普惠性”特征,通过数字金融——缓解融资约束——提升企业绩效这一路径,绩效提升更显著;另一方面,数字金融在城镇地区的发展更加迅速与完善,对于城镇企业绩效提升直接作用(如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等)更显著。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相对假设:

H5a:相较于位于城镇的企业,数字金融对位于乡村的企业的绩效提升作用更显著。

H5b:相较于位于乡村的企业,数字金融对位于城镇的企业的绩效提升作用更显著。

三、研究設计

(一)样本来源

本文数字金融数据来源于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该指数所用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支付宝生态系统,而且是从需求端刻画的不同地区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所以对于上市企业来讲并不在支付宝的直接服务范围之内,故企业数据选取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提供的2015年中国小微企业调查(CMES)数据[18],包括2014年5497家小微企业财务与基本信息,并将其与28个省份(除青海、西藏、新疆、港澳台)数字金融相关变量进行匹配。涉及其他省级变量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二)变量选取

被解释变量:企业绩效(PER)。参照杨其静等(2022)[19]做法,采用中国小微企业调查(CMES)数据计算企业绩效,该指标通过企业盈利能力来体现。解释变量:数字金融(DIF、DIFB、DIFD)。本文选取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作为数字金融衡量指标,并且考查数字金融覆盖广度与使用深度的影响。控制变量包括:企业规模(SIZE)、企业组织形式(EOF)、所有制形式(OWN)、最主要所有者是否为高层管理人员(SM)、主要所有者性别(GEN)、主要所有者学历(EDU)、行业虚拟变量(IND)、区域虚拟变量(RG)。中介变量:融资约束(SA)、研发费用投入(RDF);分别用以检验数字金融对企业绩效影响的作用机制。工具变量:电话普及率(PH)、移动电话普及率(MPH),这两个变量既能满足与数字金融相关,又能满足与小微企业绩效不相关,用以作为内生性检验的工具变量。异质性分组变量:是否有创新活动(INV)、是否成功申请专利(PT),这两个变量用来进行企业类型异质性分析;是否位于产业园区(IP)、乡镇(TOWN),这两个变量用来进行企业环境异质性分析,其中位于工业园区、科技园区或出口加工的小微企业作为进入产业园区的企业。主要解释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三)模型设定

为检验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绩效的影响,构建如下模型:

PERq,i=α0+α1DIFq+α2Xq,i+εq,i(1)

其中,q各省份,i为各小微企业。PER为小微企业绩效变量,DIF为数字金融变量,在研究数字金融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影响时分别替换为DIFB和DIFD,X为控制变量,包括企业规模(SIZE)、企业组织形式(EOF)、所有制形式(OWN)、主要所有者是否为高层管理人员(SM)、主要所有者性别(GEN)、主要所有者学历(EDU)。在实证检验中将数字金融省份数据与小微企业相匹配,以检验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绩效的影响。本文采用OLS方法进行实证检验,当回归系数α1显著为正时,数字金融提升了小微企业绩效,与研究假设H1一致。

四、实证分析

(一)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需要说明的是:观察样本量可以看出5497家小微企业各变量可能存在缺失,为保证数据完整性与真实性,且实证检验中可自动过滤,所以采用原始数据进行检验。数字金融指数、覆盖广度与使用深度数据通过省份与各小微企业进行了匹配。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二)基准回归

为分析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绩效的影响,按照模型(1)进行实证检验。表3回归结果(1)-(2)、(3)-(4)、(5)-(6)分别检验了数字金融、数字金融覆盖广度、数字金融使用深度对小微企业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金融、数字金融覆盖广度以及数字金融使用深度均对小微企业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数字金融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以及服务成本,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以缓解融资约束,而且能够在缓解信息不对称的同时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获得性和满意度,为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环境,有利于促进企业绩效提升。

(三)影响机制分析

1.融资约束

借鉴张璇等(2017)[20]、宋敏等(2021)[21]做法,采取Hadlock和Pierce(2010)[22]对融资约束的测度方法,计算小微企业融资约束,计算式如下:

融资约束=-0.737*公司规模+0.043*公司规模2-0.04*企业年龄(2)

为检验基于融资约束的影响机制,将样本按融资约束高于或低于均值分为两组,回归(1)-(3)分别为融资约束高组、融资约束低组、交叉检验结果。表4实证结果显示数字金融对于面临较高融资约束的小微企业,绩效提升作用显著,对于融资约束较低小微企业作用不显著;且通过交叉检验可以得知数字金融通过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从而提升了企业绩效。数字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产生的效果与上述结论是一致的限于篇幅,该检验结果未做报告,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所以缓解融资约束是数字金融提高小微企业绩效的作用机制,假设H1成立。

2.研发费用投入

为检验基于研发费用投入的影响机制,将样本按研发投入费用高于或低于均值分为两组,回归(1)-(3)分别为研发费用投入高组、研发费用投入低组、交叉检验结果。表5实证结果显示,数字金融对研发投入费用高的小微企业绩效提升效果不显著,对研发费用投入低的小微企业绩效提升效果显著;交叉检验结果显示数字金融通过弥补研发与创新投入经费不足,为小微企业提供创新动能,进而提升企业绩效。数字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产生的效果与上述结论是一致的限于篇幅,该检验结果未做报告,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所以提供企业创新动能是数字金融提高小微企业绩效的作用机制,假设H2成立。

(四)异质性分析

1.基于小微企业类别的异质性分析

按照技术创新型企业与未能实现技术创新的企业将小微企业分为两组,是否屬于技术创新型企业从以下两个方面考察:一是有无创新活动;二是是否成功申请专利。检验结果显示对于有创新活动的小微企业,数字金融的绩效提升作用不显著,然而对于无创新活动的小微企业,数字金融的绩效提升作用显著;数字金融对成功申请专利的小微企业绩效影响不显著,对未申请专利的小微企业绩效具有提升作用限于篇幅,该检验结果未做报告,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这说明数字金融对于积极进行技术创新的小微企业作用不明显,但是对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实现技术创新,未能进行创新活动的小微企业,数字金融发挥了“普惠性”作用,数字金融通过非技术创新路径对企业绩效产生了积极作用,可能是通过提升服务质量等直接作用,也可能是通过缓解融资约束的间接作用。所以,假设H3b成立。

2.基于小微企业是否位于产业园区的异质性分析

进入产业园区内的小微企业拥有更优越的融资环境。基于小微企业是否位于产业园区进行异质性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对于位于产业园区内的小微企业,数字金融的绩效提升作用不显著;相反地,数字金融对不位于产业园区内的小微企业绩效具有显著的提升作用限于篇幅,该检验结果未做报告,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通常地,一般小微企业均面临着一定程度上的融资约束,未入产业园区的小微企业比进入产业园区的小微企业具有更严重的融资约束问题,数字金融能够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这与前文提到的数字金融——缓解融资约束——提升企业绩效路径相一致。所以,假设H4a成立。

3.基于小微企业乡镇位置的异质性分析

为检验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绩效影响的城乡异质性,将数据分为乡村和城镇两组。检验结果显示在乡村组中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绩效的回归系数不显著,在城镇组中数字金融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限于篇幅,该检验结果未做报告,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这表明数字金融对乡村小微企业绩效的影响并不明显,对城镇小微企业绩效具有显著的提升作用,原因可能在于城镇地区数字金融发展速度更快、覆盖更广且更加深入,基础设施等更加完善,具有更好的融资与生产经营活动环境,对小微企业产生的积极影响更显著。所以,假设H5b成立。

(五)稳健性与内生性检验

1.稳健性检验

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的影响可能存在滞后性,所以对前一期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绩效影响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滞后一期的数字金融、数字金融覆盖广度、数字金融使用深度对小微企业绩效具有显著的提升作用,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所以结果稳健。此外,通过将企业盈利或亏损作为企业绩效的替代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盈利时取值为1,亏损时取值为0,实证结果显示数字金融、数字金融覆盖广度、数字金融使用深度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说明数字金融有利于促进小微企业盈利,对小微企业绩效具有积极影响,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所以结果稳健限于篇幅,该检验结果未做报告,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

2.内生性检验

从根本上来讲,数字金融的发展依然是一项基础性设施建设,容易受到其他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应该考虑到数字金融与经济社会之间可能存在的反向因果关系,所以,当考察数字金融指数的影响时,内生性是必须要讨论的问题。本文选取小微企业所在省份电话普及率和移动电话普及率作为数字金融的工具变量,这两个变量既能满足与数字金融相关,又能满足与小微企业资源配置效率不相关,所以满足外生性。检验结果显示数字金融、数字金融覆盖广度、数字金融使用深度对小微企业绩效显著的积极影响,与基准回归结果相一致限于篇幅,该检验结果未做报告,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

五、进一步讨论——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的非线性效应

为进一步讨论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的非线性影响是否存在,对截面数据进行门限检验。实证中被解释变量为小微企业绩效,解釋变量为数字金融指数,未加入控制变量,表6实证结果第一阶段显示数字金融回归系数为0.003,且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门限估计结果显示存在门限值,值为214.7,已知数字金融指数最小值为193.29,最大值为278.11。实证结果表6第一阶段分别对两个区间进行的回归分析,在q<=214.7区间内,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的影响显著为正,影响系数为0.029;在q>214.7000区间内,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的影响也显著为正,影响系数为0.007,所以,根据门限回归结果,表明数字金融在两个区间内均对小微企业绩效产生了显著的正向作用。但是据下图LR曲线观察发现,在q>214.7区间内,仍然存在一个明显的最低点,故将以上分析作为第一阶段分析,接下来进行第二阶段分析,即在q>214.7区间内讨论。第二阶段实证结果显示门限为237.53但并不显著,在两个分区间内的数字金融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综上所述,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绩效的影响存在门限值,值为214.7,在两个区间内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绩效均具有积极影响,其中,当数字金融指数小于门限值时,影响效果更显著,也就是说,随着数字金融规模不断扩大,对小微企业绩效提升作用会不断增强,同时会逐渐趋于平稳。

六、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随着数字金融的发展,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地得到完善,为更好地提供金融服务给予了基础性帮助,普惠效应的发挥使得更多的小微企业被纳入了金融服务范围,有效地提高了小微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本文将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和2015年中国小微企业调查(CMES)数据相结合,检验了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绩效的影响效果、作用机制与异质性作用。研究发现:(1)数字金融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绩效,该作用产生主要基于两条影响路径,其一是数字金融通过改善企业外部融资环境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进而提升企业绩效;其二是数字金融能够弥补研发与创新投入经费不足,提高企业内部创新动能,进而成为企业绩效增长的原动力。(2)数字金融能够发挥“普惠性”作用,可以通过非技术创新路径对企业绩效产生积极作用,实证结果中表现为相较于技术创新型企业,数字金融对不能实现技术创新的企业的绩效提升作用更加显著。(3)数字金融对于面临更高融资约束的小微企业,积极影响更加强烈,实证结果中表现为相较于进入产业园区的企业,数字金融对未进入产业园区企业的绩效提升作用更显著。在地理位置异质性分析中得出,相较于位于乡村的企业,数字金融对位于城镇的企业的绩效提升作用更显著。(4)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的影响存在非线性效应,具体为随着数字金融规模不断扩大,对小微企业绩效提升作用会不断增强,同时会逐渐趋于平稳。

本文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重视数字金融覆盖广度拓展,同时也要注重数字金融的深度延伸,发挥数字金融“普惠性”核心作用,改善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高融资约束、信贷歧视等劣势局面,推动数字金融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数字金融深化发展有利于使数字金融的作用渗透到企业资金运用、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与此同时,各小微企业也要加强金融知识学习与运用,增加自身数字能力,从而与金融机构形成良好的对接模式,在高金融服务质量中受益。

第二,各金融机构应不断推出多样化金融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数字金融的发展使各金融机构不断进行产品创新,陆续推出精细化、定制化数字信贷产品,这些新型融资产品的具有多样性、高针对性的特点,能够为不同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提供相应的融资支持。

第三,发挥数字金融提升企业创新动能的作用,提高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水平。数字金融的发展能够为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了资金不足的窘境,进而激发了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性。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在全体企业中占有较高比例,对于小微企业内部来讲,技术创新能够为自身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对于整个经济体来讲,能够提高整体创新水平。

第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经济政策的推出能够起到良好的启示作用,在数字金融相关政策的引导下,各金融机构主体能够更加积极地发展数字技术,并将其应用到传统金融服务中,在极大程度上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从而为小微企业提供了良好的金融环境,不断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其在增加就业机会、提高生活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重要作用的发挥。

参考文献:

[1]赵晓鸽,钟世虎,郭晓欣.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金融错配缓解与企业创新[J]. 科研管理,2021,42(4):158-169.

[2]陈春华,曹伟,曹雅楠,等. 数字金融发展与企业“脱虚向实”[J]. 财经研究,2021,47(9):78-92.

[3]郭峰,熊云军. 中国数字普惠金融的测度及其影响研究:一个文献综述[J]. 金融评论,2021,13(6):12-23,117-118.

[4]文红星. 数字普惠金融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J]. 当代经济研究,2021(12):103-111.

[5]黄益平,黄卓. 中国的数字金融发展:现在与未来[J]. 经济学(季刊),2018,17(4):1489-1502.

[6]钱海章,陶云清,曹松威,等.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理论与实证[J].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20,37(6):26-46.

[7] Rosavina, M., Rahadi, R. A., Kitri, M. L., et al. P2P Lending Adoption by SMEs in Indonesia[J]. Qualitative Research in Financial Markets, 2019,11(2):260-279.

[8]梁榜,张建华. 中国城市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空间集聚及收敛性研究[J]. 财经论丛,2020(1):54-64.

[9]杨君,肖明月,吕品. 数字普惠金融促进了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吗?——基于中国小微企业调查(CMES)数据的实证研究[J].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21(4):119-131,160.

[10]文红星. 数字普惠金融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J]. 当代经济研究,2021(12):103-111.

[11]梁榜,张建华.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激励创新吗?——来自中國城市和中小企业的证据[J].当代经济科学,2019,41(5):74-86.

[12]滕磊,马德功. 数字金融能够促进高质量发展吗?[J]. 统计研究,2020,37(11):80-92.

[13]唐松,伍旭川,祝佳. 数字金融与企业技术创新——结构特征、机制识别与金融监管下的效应差异[J]. 管理世界,2020,36(5):52-66+9.

[14]万佳彧,周勤,肖义. 数字金融、融资约束与企业创新[J]. 经济评论,2020(1):71-83.

[15]谢雪燕,朱晓阳. 数字金融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来自新三板企业的证据[J]. 国际金融研究,2021(1):87-96.

[16]喻平,豆俊霞. 数字普惠金融、企业异质性与中小微企业创新[J]. 当代经济管理,2020,42(12):79-87.

[17]郭峰,王靖一,王芳,等. 测度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编制与空间特征[J]. 经济学(季刊),2020,19(4):1401-1418.

[18]甘犁,尹志超,贾男,等. 中国家庭资产状况及住房需求分析[J]. 金融研究,2013(4):1-14.

[19]杨其静,唐跃桓,李秋芸. 互联网赋能小微企业:绩效与机制——来自中国小微企业调查(CMES)的证据[J]. 经济学(季刊):2022(9):1-22.

[20]张璇,刘贝贝,汪婷,等. 信贷寻租、融资约束与企业创新[J]. 经济研究,2017,52(5):161-174.

[21]宋敏,周鹏,司海涛. 金融科技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赋能”和信贷配给的视角[J]. 中国工业经济,2021(4):138-155.

[22]Hadlock, C. J., Pierce, J. R. New Evidence on Measuring Financial Constraints:Moving Beyond the KZ Index[J]. The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2020,23(5):1909-1940.

The Impact Mechanism and Empirical Test of Digital Finance on the Performance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Based on the Evidence of China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Survey (CMES)

YANG Lan1, ZHANG Li-le2

(1.Tianji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chool of Finance, Tianjin 300222, China;

2.Tianj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School of Economics, Tianjin 300134, China)

Abstract:  Digital finance is the product of the high integration of digital technology and finance. 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finance provides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for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In this paper, the Digital Inclusion Finance Index of Peking University is combined with the data of China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Survey (CMES) to study the effect and mechanism of digital finance on the performance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The results show that digital finance can improve enterprise performance by easing financing constraints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and improving the availability of credit. It can also provide momentum for innovation for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 by improving underfunding for R&D and innovation. The promotion effect is more significant in the enterprises that fail to realize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do not enter industrial parks, and are located in cities and towns.

Key words:digital finance;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financing constraints; innovation momentum

(責任编辑:赵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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