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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近代成都婚俗报道变迁

2023-07-06潘志恒

文史杂志 2023年4期

潘志恒

摘 要:成都作为西南重要省会和新文化运动传播的地方性中心,受近代化影响,社会生活经历前所未有的大变革,多种文化合力使得地区婚俗发生了深刻而微妙的变化。本地知名报刊《新新新闻》为成都婚俗研究提供了诸如人物婚俗新闻、婚恋时评、征结离婚启事等大量文本资源,呈现出繁复多姿、新旧斑驳、中西合璧的特点,表现出婚恋观念渐进开放,婚姻形式现代化、私人话语公共化等新动向,也反映出畸形失衡、混杂无序等局限。

关键词:婚俗形态;婚俗报道;现代化实践;公共化转向

一、近代成都婚俗形态

婚俗作为社会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长期社会生活中内在于国民性的习性,是一个地域特定时代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重要载体,是“经过长期传承被人类社会所认同,受物质条件和地理等的影响形成的一整套规范和合乎人们实际生活的仪式。”[1]

近代以降,隨着中西新旧文化交流的传播与实践,成都地区的婚俗呈现出由保守到开放的历史形态,具体表现为:第一,对包括“请媒、幵女八字、合男女八字……回门”[2]等步骤的传统繁琐婚姻程序的摒弃和淘汰。第二,新式婚姻的出现与普及,反映为社会婚恋自由观念加强,婚礼程序简化,情感“慢慢的酿熟成了。双方就定期互相交遽订婚礼物……新郎、新妇,俱填具自愿书,方才完毕结婚的事了。”[3]第三,传统思想的强大惯性。受城乡发展差距等因素影响,存在童养媳、厚嫁之风、男女交流渠道少等缺陷,从而制约了新式婚俗的发展。

《新新新闻》作为秉持新思想和新观念的新式报刊,从1929年创办到1949年停刊,是近代成都乃至四川发行量最大、办报时间最长、影响深远的资产阶级民营报纸,报纸主笔多由成都大学和四川法政专门学校的准大学毕业生组成。他们利用关系网形成一种传媒共同体,新闻消息传递快速准确,领行业之先。这些秉持新思想、新观念的地方知识精英提出“带着民众的声浪……以催促此新中国、新社会、新生活的降临”[4]的变革期待,秉持四川地方话语和成都方言特色,引领着当时婚俗革新的舆论潮流,为大众接受、喜爱。《新新新闻》对成都地方婚俗的书写,为考察现代文明向成都地方社会的渗透、演进,展现特殊时代背景下的婚俗历史变迁,微观地区文化发展的起承转合,理解西南政治经济中心日常生活和情感场域的时代特征,提供了一个新颖鲜活的窗口。

二、新旧交替中的辩证立场

——婚俗报道的时代特征

从内容上来说,《新新新闻》的婚俗报道可大致分为封建婚俗与新婚俗两种类型。在其文字背后,我们可以发现《新新新闻》批判封建、崇尚自由、反思乱象的辩证立场。

第一,对封建婚俗呈现出坚定的反对和批判态度。首先,《新新新闻》的婚事新闻是对这种思想解放的清晰反射。仅1931年这一年,就刊登了数起“逃婚”事件,如《婚姻自由——有情人都成眷属》。新闻中的女方面临父母包办婚姻的境遇,并最终以逃婚的形式抗争;记者们总是支持着女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情于女方的遭遇,批判封建大家长制与男权中心主义。其次,离婚启事屡见不鲜。1929—1949年刊登约6873则相关启事,排除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其中有双方刊登、单方刊登,少数为家长亲属代为登载。双方共同刊登最多,原因多为“意见、情感不合”;婚姻当事人单方陈述的离婚原因则纷繁复杂,多归因于对方。同时,由于双方立场不同,启事言辞各有褒贬。这反映出时人利用大众传媒影响来传播现代婚姻观念,进而冲击封建婚俗,推动中国婚俗现代化转型的趋势。

第二,除对新婚俗呈现出基本认同的立场外,还有着一定程度的反思。《新新新闻》自1929年创刊以来,所报导的婚恋内容在提倡自由的共性之上出现了一些对自由婚姻实践的分析和反思。在涉及少数民族以及国外婚姻风俗与制度的引进中,自由恋爱占相当大的分量。后期关于婚姻的报道则增加了恋爱择偶的指导性文章。如1948年12月27日第二版《老教授自述施教经——婚姻学入门》,为青年男女提供了婚恋参考,以促进婚俗健康发展;1934年9月18日第十四版《戏赠摩登男女文》,以带有地域特色的通俗口语形式,对婚恋乱象进行讽喻。然而,反思之外也体现出《新新新闻》的有限性:1934年12月3日第十四版《所谓同性爱》,明显对少数群体带有歧视、猎奇的态度。总之,《新新新闻》在婚恋自由的观念广泛传播,成为社会婚恋观中的主流思想的背景下,对婚恋的乱象及异动进行了有限的反思。

三、婚俗的现代化实践

——从婚后同居到非婚同居

在近代成都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五四精神传入,沿海新文化“内迁”的现代性转向氛围中,人们的同居观念由旧趋新,逐渐接受非婚同居。

清末民初,婚后同居在“男女授受不亲”的儒家伦理和“差序格局”的大纛下,为传统社会道德所认可。两方“必须要先经媒人,在双方说美,俩家父母喜悦,后由女家的父母开红庚交给男家,男家父母接庚书,后请算命先生合八,‘取男女之庚于合,以后就经会亲,过门等等,才完成婚姻的手续”[5],继而进行婚后同居。这主要有童养婚、小女婿婚、转房婚、招夫养夫、入赘婚等形式。

据不完全统计,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新新新闻》刊登同居类启事64则(27则同居声明中,18则集中于1940—1943年;37则解除同居启事中,27则集中于1946—1949年),相关新闻文本31则(基本为负面报道,其中19则集中于1946—1949年),其中法律纠纷4则,时评3则,新闻19则,故事14则(重复累计)。其间,主要表现为对婚前同居的接受和支持,论证与反思;当然也存在不少缺陷。

其一,前期文本主题总体宣传支持非婚同居。1934年《新新新闻》刊登一篇名为《妇女的两个切身问题——婚姻与职业问题》的文章指出:“恋爱”是“每个青年男女一种本能的要求”。它为鼓励新一代青年男女以追求自由恋爱的方式来挣脱、反抗长久以来封建礼教的压迫,并证明个人自然权利追求的合法性倾向提供舆论支持。

其二,后期文本出现了大量负面报道和反思、批判性评论。这是体现报刊引导大众逐渐接受离经叛道之举,改变从一而终的传统婚恋观念后,对社会婚俗变革的再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少女因各种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追求自由爱情),为男方利用而同居,进而产生失身自尽、伤人凶杀、出轨家暴、情感纠纷等悲剧。第二,男女双方或为自由爱情,或为“行肉欲的交媾”[6]而仓促同居。婚前同居于封建大家长制没有完全退场、自由恋爱没有得到长足发展的社会条件下,加之难以规避的时代局限性,最终难以遂愿。第三,对于同居行为的再考察,如经验总结和反思等。如“思想意志的结合,才可望悠久的同居,而互相的经济独立,才能是悠久同居的保证”[7]云云,明确了同居的前提,即男女双方物质条件与精神境界的统一,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婚姻的健康发展。第四,着墨于对女性悲惨遭遇的叙述,关注女性合法权益,批判封建旧婚俗对女性的摧残。《新新新闻》多次报道青年男女在自由观念与封建礼俗选择间,通过逃婚、自杀等方式诠释某种“献祭”式的悲情反抗美学,表达对婚前同居的隐忧和婚俗异动的关注。

但是,《新新新闻》的报道冲动并非完满,存在着遗憾,即对婚前同居的宣传、支持和拨乱反正较为粗放,缺乏细腻、深刻、理性的反思,主要体现为:第一,报道观念较陈旧。虽对“是有闲阶级的专利品,严格地说来只是金钱香粉之交换的买卖自由而已”[8]的社会现象表达了关注和思考;但是,在突出女性主义及个体意识的同时,其主体婚恋意识并没有突破一种潜在预设的“男性道德资源分配原则”的上位话语凝视和庸俗市场化倾向,传统道德意识所投射出来的、绕开女性婚恋意识内在本质和精神立场的性别观驱动着作者创作,导致受到叙述本身的压抑。在这一叙述过程中,不论是带有乡土色彩的朴素婚恋意识,还是更为复杂隐秘、千丝万缕的婚恋动机,男女主体在新文化的激荡中,显现出狂热的姿态。他们由于旧势力阻挠,多以非婚同居的形式进行单纯抗争,这就为道德败坏者玩弄、利用女性制造了空间。这种情况,往往成为报道文本叙述中,爱情悲剧的“过失性”根源。第二,报道模式较为固定。新闻人物多为妙龄少女与中青年男性发生的婚恋新闻,新知识阶层较多,情节大多为男性诱骗女性同居或男女两情相悦,克服自身局限而同居。结局基本带有破裂、纠纷、离散等悲剧色彩,存在着猎奇、狎邪、色情等恶俗趣味;少有“终成眷属”的“大团圆”结局。

四、婚俗的公共化转向

——从私人事务到公共事务

随着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文化渗入我国,传统婚姻规范礼仪制度逐步解体,作为私人事务而长期存在的婚俗也开启了近代变迁的历程,逐渐作为公共事务进入成都人民的生活视野;同时,成都人民以一定的形式回应婚俗变迁。这样的双向互动主要呈现为以下几个文化面向:

第一,集团结婚产生。近代成都地区也出现了一种新式结婚方式——集团结婚。其中相关时评、报道多达175则,且集中分布于20世纪40年代的初期和末期。“在这战鼓惊天烽烟遍地的时候”的特定历史时期,在“新生活运动委员会”倡导下,当局为重塑良好社会风尚,补充兵源,节约不必要开支,“竭力提倡集团结婚……以符节约之旨”[9];同时努力形成社会运动,以此维系政权统治或博取民众的认同感。以所谓“使穷苦的情侣,得到美满的结合”[10]为号召而风靡全国的“集团结婚”在成都地区最为典型的表现是“市长亲点鸳鸯谱”[11]。媒体乐于报道市长等名流作为证婚人而大规模举行集团婚礼等新闻,由此形成舆论宣传力量,进而激起更大的社会变革浪潮。集团婚礼以学校、政府等公共单位为载体,面向全社会进行登记。

“集团结婚”的兴起,一定程度上破除了传统婚礼的繁琐礼仪,展现着一种新的民俗风貌,反映了时人对民主、平等、自由等新观念的兼容心理和价值观的嬗替,对提倡简朴、隆重、文明的婚礼起到积极作用。初期的新式婚礼,难免掺杂旧式婚礼的成分,并不是完全按西式婚礼程序进行;只是随历史发展,才逐步形成地域特色。其虽经多次举办,大力宣传,却因战争或纠纷等因素延期或取消。新式婚礼在当时主要集中于城市开明阶层。(在进步阶层中,也有不少人或受传统羁绊,或认识到不能被波诡云谲的外部力量左右等情形,而选择退出。)绝大多数普通百姓在传统与现代的错落中步履蹒跚,仍以旧式婚礼为主,或新旧并存。新式婚礼似乎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第二,政治权力渗入私人婚俗。这就意味着在近代成都地区,《新新新闻》所处时代的复杂性决定了报道被接受的复杂性——它不仅需要得到“沉默的大多数”的认可,还必须获得“象征资本”的权威机构的认可,以此来迎合当局意识形态的宣传话语。

作为国民党政权治下的报纸,《新新新闻》需要为政府起到意识形态宣传的作用,如对西康省委员会限制公务员与民女结婚或同居结婚的报道;[12]又如政权变迁的历史时刻所出现“一片热闹结婚景象为历年所仅见”[13]的吊诡。从某种意义上讲,这虽然是为了维护地区的社会安定,但将婚恋意识生硬地与国家政权变迁纠结在一起,则体现出彼时日常政治意识形态宣传对民众个性思想的挤占。当然,政治权力的渗入也并非一无是处。在面对个体与个体,个体与集体的矛盾时,绝对性政治力量往往成为价值评判的天平,可以较好维护、平衡各方利益;同时,这也能够保护重大历史场景中的个体婚恋权利,以保障国家战略的实行。如在全民族抗战时期,政府即推出保护军婚的相关政策措施。

第三,大众传媒参与私人婚俗。主要体现为普通大众通过《新新新闻》,刊登同居、征婚、结(离)婚、纠纷等启示(声明),或《新新新闻》对此针对不同受众进行报道、评论,如通过对持不同观点文章的连载,对读者来信予以解答。这在一个更为广阔互动的公共空间中,形成众声喧哗的场景。同样,《新新新闻》报道名人、典型案例等,也从不同视野角度,如通过对少数民族及国外婚姻事件与婚姻制度的报道来传播婚恋自由的理念,以表明对自由恋爱立场的反思,传播辩证的婚俗主张。不过,《新新新闻》因受到低俗、传统、权力、市场、性别等话语束缚,亦不免婚俗报道中的自我抵牾或分裂。

五、结语

《新新新闻》曾自比为近代“惊涛骇浪”缝隙里的“一叶扁舟”[15]。然而处在复杂交织历史情境中的近代成都社会的现实却决定了《新新新闻》报道内容的复杂性。其报道有明确立场、舆论导向、重点突出、定位市场等特点,展现出公共化、现代化趋向及受制于人的无奈。作为具有近代色彩的大众媒介,《新新新闻》对成都婚俗的报道因为时代变化和记者创作的差异,所折射的观念在共时层面新旧杂陈,在历时层面进退失据,处处体现着新旧变易的矛盾与斗争,富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它们在社会婚俗新陳代谢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鲜活地表现了近代成都地区婚俗变迁的景象。

注释:

[1]蔚建鹏:《民国时期四川地区汉族婚俗研究》,西华师范大学,2016年。

[2]张俊强:《清代四川汉族地区婚姻习俗及其区域差异研究》,西南大学,2013年。

[3][5][6]《自由婚姻的真义》,《新新新闻》(副刊)1931年3月14日。

[4]陈祖武:《成都〈新新新闻〉始末亲历》,《新闻研究资料》1982年第15辑,第165页。

[7]《“男子择妻与女子择夫”》,《新新新闻》1934年6月1日、3日第十四版。

[8]《妇女的两个切身问题——婚姻与职业问题》,《新新新闻》1934年7月11日第十四版。

[9]《新省实行自主婚姻》,《新新新闻》1944年8月7日第三版。

[10]《婚姻与生育》,《新新新闻》1943年9月19日第八版。

[11]《市长亲点鸳鸯谱 今举行集团结婚》,《新新新闻》1948年4月18日第一版。

[12]《西康建省委员会限制公务员结婚》,《新新新闻》1938年9月16日第六版。

[13]《应变婚姻流行小姐不召自来》,《新新新闻》1949年11月25日第十二版

[14]《保障出征军人婚姻 立法院会议通过条例》,《新新新闻》1943年8月10日第六版。

[15]谭舒:《惊涛骇浪中的一叶扁舟——成都〈新新新闻〉研究》,四川大学,2002年。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航空港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