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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艺术根植于“敬天法祖”文化土壤

2023-07-05张颖

书画世界 2023年5期
关键词:文化背景书法艺术书法家

文_张颖

青岛画院

内容提要:中国书法是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土壤的艺术,书法是汉字的表现形式,汉字赋予书法文化内涵。受大众书法文化审美式微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盛行的冲击,当代中国书法呈现向纯视觉艺术发展的趋势,在“技法化”的道路上渐行渐远。本文从文化滋养艺术的角度,探究了“敬天法祖”思想对传统书法艺术的影响,提出“敬天法祖”文化背景下当代中国书法的发展方向,即统筹“传承”与“创新”,从“师法自然”到“道法自然”“技德并重”。

艺术需要文化的滋养。中国书法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土壤,传统文化是书法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1]。以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书法艺术创作,既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书法家拓展创作思路、推出优秀作品、实现人生价值的现实需要[2]。

“敬天法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中华文明是一个以“敬天法祖”为信仰的文明。中国人每年都要在清明祭祀自己的祖先,政府要举行中华人文初祖黄帝的公祭。这个传统不因朝代更迭和时代变迁而消失,这种现象就是敬天法祖信仰的仪式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姬英明说:“古之有言:‘观天之象,究天之极,行天之道,谓之敬天;安祖于土,守祖于陵,习祖于慧,谓之法祖。’” 通俗地说,“敬天”是指尊重自然、学习自然;“法祖”是指学习先人智慧,遵循社会习惯[3]。社会习惯是通过自然选择筛选出来的人的行为边界和人获取生存资源的最优方式,是先人生存智慧的结晶。在一个我们还没有完全搞清运行规律的世界上,“敬天法祖” 有利于提高我们的生存能力。所以说,在进化论意义上,“敬天法祖”不仅不是陈腐不堪、愚昧无知的,而且闪烁着理性与智慧的光芒[4]。中国书法艺术作为中国独具特色的传统艺术和文化的重要载体,其发展历程同样折射出“敬天法祖”的思想光芒。

一、“师法自然”是中国书法的起源和艺术标准

中国书法以汉字为载体,而汉字源于对自然界的模象。《春秋元命苞》记载:“仓颉生而能书,又受河图洛书,于是穷天地之变,仰视奎星圜曲之势,俯察鱼文鸟羽,山川指掌,而创文字。”《周易·系辞》云:“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孔安国在《尚书》序里中说:“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汉字造字法中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也是以描画自然客观世界为主[5]。

东汉许慎通过对中国文字的产生及其与自然世界的关系的研究,提出了中国书法“自然起源论”。东汉的蔡邕更是提出“书肇于自然”的书法美学命题,认为“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中国书法历代书法家将“印印泥”“锥画沙”“坼壁路”“屋漏痕”等自然现象作为书法点画线条最基本的形、质要求,成为书法“用笔”水平评判的标准。孙过庭将“悬针”“垂露”“奔雷坠石”“鸿飞兽骇,鸾舞蛇惊”等自然现象作为书法审美标准。总之,书法艺术的线条质感、空间构图、气韵动感、节奏变化等审美标准无不是书法家通过对自然界的揣摩、提炼得来[6],呈现“道合自然”的生机魅力。

二、“师古出新”是中国书法的创新原则

创新是艺术的生命,只有创新,才能给艺术注入源源不断的活水。有许多艺术门类采用告别方式的创新,即告别过去一切陈规旧习,创造一种崭新的范式[7]。中国书法发展采用传承式创新,即“师古出新”。正是由于中国书法秉持了“师古出新”的创新原则,汉字的书写规则既能随时代发展不断演进,又能一脉相承,使中华文明历经几千年的兴衰变化,而文脉一直延续[8]。

“书法有法。”书法有自身特定的法则和规律。虽然汉字书写方式经历了甲骨文、大篆(籀文)、小篆、隶书(八分)、草书(章草)、楷书、行书等字体的演进,形成了不同形体的文字,但书写的基本法则没有改变。正如赵孟说的:“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中国历代书法家都把临摹作为学习书法的不二法门,将学习前人的书写方法、规则作为正规矩、明法度的过程。没有哪种艺术对临摹的重视程度超过中国书法,临摹不仅是初学阶段的功课,更是书法家一生的功课。如书法大家赵孟、王觉斯晚年仍醉心临摹王羲之书法,胡小石、林散之晚年仍把临摹作为日课。更有甚者,将临摹作品作为自己一生书法的代表性作品。虽然不同阶段的临摹方式、方法有本质区别,但是临摹的目的和意义是相通的,即重视善本法帖的权威性;研习追慕古贤名师的风采神韵;实现积学敏求的功夫锤炼与顿悟;溯源经典和师古创变的艺术追求。(图1)

图1 张颖 临王羲之《二谢帖》 27cm×19cm

三、“百善孝为先”是中国书法家的普遍价值观

一笔一画写成的中国字,担负了传达信息的文字一般功能,更蕴含了中国人对艺术、对人生的理解,如“字如其人”“学写字,先学做人”。儒家思想塑造了中国书法的伦理性质,书法目标指向培养圣徒,对书法艺术的研习成了中国人伦道德修炼的路径, 如“人正则书正,正书法就是正人心”。“孝”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以“孝”为中心,形成了一整套价值观念,构建了合乎“礼”的道德品质体系。以道德品质修炼为己任的中国书法家自然也会将孝道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如北宋大书法家黄庭坚性情至孝,身居高位,仍每日亲自为母亲清洗溺器。孙过庭在草书巨著《书谱》中不但论述了书道,还专门谈到孝道。孙过庭记述了东晋著名的书法家王献之和谢安之间的一段对话:“安尝问敬:‘卿书何如右军?’答云:‘故固当胜。’安云:‘物论殊不尔。’子敬又答:‘时人那得知!’”孙过庭评论道:“敬虽权以此辞折安所鉴,自称胜父,不亦过乎!且立身扬名,事资尊显;胜母之里,曾参不入。……子敬之不及逸少,无或疑焉。”[9]

四、“敬天法祖”文化背景下,当代中国书法的发展方向

(一)统筹“传承”与“创新”

任何时代的艺术形式的发展都绕不开“传承”与“创新”,也就是传统取舍和时代赋予的问题。中国书法史也是一部书法理论和技法在“传承”与“创新”中循环往复不断演进的历史。“敬天法祖”文化背景下的中国书法突出传统继承的重要性,更突出创新发展的必要性,如孙过庭把书法的“传承”与“创新”原则确定为“古不乖时,今不同弊”。任何艺术的审美价值观都是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演变的,传统与经典总是先存的,属于过去时态的文化遗存物,优秀的文化继承者根据时代精神价值和心灵抒发需要,对传统与经典取舍是一种必然。“敬天法祖”文化背景下的当代中国书法发展既不能走“数典忘祖”的邪路,也不可走 “泥古不化”的老路[10]。

(二)从“师法自然”到“道法自然”

中国古人通过对自然现象的观察体悟,创造了文字和书法,以自然为师,创造出“悬针”“垂露”“奔雷坠石” “飞鸟入林,惊蛇入草”等线条技法,以及“上覆下承”“飞花散雪,惊涛骇浪”等结字法和章法。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书法与绘画不同,书法对自然的学习,注重的是“意”而不是“形”。中国书法反映的是自然界的阴阳和谐互动关系,书法家运用“白纸”“黑字”两种色彩元素,竟创造了千姿百态、生动美妙、意蕴深厚的艺术形象,利用最简单的元素创造了精深的艺术。大自然通过“进化”这只无形的手把各种自然生命和现象调节成和谐的整体。古人将“凡物必有合”“致中和”“和为贵”等以自然为师的思想寓于书法,并将其理性而又浪漫地表达出来,成为一种文化,传承给后人。“敬天法祖”文化背景下的当代中国书法发展要“师法自然”,更要“道法自然”,将“天人合一”“天下大同”“和谐社会”等自然之道融入书法创作[11]。

(三)技德并重:注重技法锤炼,更注重人品修炼

所有艺术思想的体现,都需要技法的承载。中国书法史既是一部书法理论发展史,也是一部书法技法演变史,可以说没有技法就没有书法。技法的锤炼对于学习书法和创作,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但是,在“敬天法祖”文化背景下,仅有技法还是不够的。其实,我们的先辈已经发现书法的技法和人品并不直接相关,强调书法艺术与个人品格修养相结合的实际动因是文化背景。苏轼提出“论书者,兼论其平生”的观点,认为“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中国历代对书法艺术的品评多“以人论书”且“首论其人”,存在不少“因人废书”的案例。所以,当代中国书法发展也不应“重技”“轻人”,在加强技法、风格研习锤炼的同时,多一些人格精神方面的探究,主动担当传承民族文化基因、弘扬时代精神的重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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