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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特质、角色认知与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

2023-06-26孙通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文化

摘要:国际秩序观是一国认知世界、处理自身与世界关系的重要理念指引,反映了一国政府对现行国际秩序的态度、立场以及对理想国际秩序的主张和愿景。一国对固有和关系身份的认知作为权力、制度和观念因素共同发挥作用的起点和通道,内在地影响着一国政府对国家利益和国际秩序观的认知。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不仅强调自身基于“和合”文化特质的固有身份认知,还在与外部世界的互动联系中确立了“现行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参与者、建设者和引领式改革者”的角色认知。文化特质与角色认知通过国内和国际层次分别影响中国政府对国家利益的主观认知和界定,进而影响新时代中国对现行国际秩序的认知以及以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的理想国际秩序主张与愿景。

关键词:国际秩序观;文化特质;角色认知;“和合”文化

作者简介:孙通,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博士后(邮政编码 200062)

中图分类号:D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359(2023)01-0032-06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中国与世界的互动关系、中国对国际秩序的认知、态度、主张和构想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向国际社会阐述中国对于现行国际秩序的立场和态度,创造性地提出了新型国际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秩序理念与主张。本文搭建文化特质、角色认知与国际秩序观关系的框架,分析新时代中国国家身份认知如何影响、塑构了其对现行国际秩序的态度以及对理想国际秩序的主张与愿景,以期为学界继续深化相关问题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一、国家身份与国际秩序观的理论内涵与特质

国家身份与国际秩序是本文研究的核心自变变量。

(一)国家身份的内涵

在哲学层面,身份是使事物成为该事物的重要因素。在社会学范畴,身份则被定义为行为体所持有和表现的、通过与重要“他者”的关系而形成的个性和独特的自我形象。在国际关系领域,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 Wendt)和彼得·卡赞斯坦(Peter Katzenstein)均将国家身份界定为内在和外在结构共同建构的“自我”与“他我”认知的结合。温特指出,国家身份不仅具有内生的自然属性,也具有主体间或体系性的社会建构(社会属性)特征。卡赞斯坦也将国家身份划分为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外生于社會互动的行为体内生特征;另一种是通过行为体在社会结构中与他者的关系建构的社会身份。在建构主义理论中,无论国内或国际社会中的共有观念(文化)均具有建构功能,可以建构行为体的相应身份。[1]

国家身份就是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基于对自身特质的自我理解(self-understanding)而与他者相互建构、不断变化的一种“自我与他我意象”的融合。这一定义涵盖了内生属性和社会建构两方面意涵:国家身份是国家对自身特性的一种自我认知和自我理解,包括一国对固有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国内特性的自我认知;国家身份是一国与他国在互动过程中经由主体间建构所形成的一种社会性或关系身份认同,是自我与他我认知两种意象混合存在、互相交织的结果。

(二)国际秩序观的内涵

国际秩序观实际上是一国对建立什么样的国际秩序的观点和看法。对现行国际秩序的认知、态度与理想国际秩序的取向、主张构成了关于国际秩序的价值倾向和理念主张。国际秩序观包括两个层面的内涵:一是一国对现有国际秩序的态度和立场,二是对理想国际秩序的愿景、主张及其对国际秩序转型方式的设想。国际秩序观是国家在国际体系层面战略考量的一部分,涉及国际秩序当前与未来的发展以及本国的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既包括对现行国际秩序的态度立场、经验考证与价值评估,也包括对理想中国际秩序模式与国家间关系的愿景与主张。国际秩序观是国家对外战略与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在国际秩序中的具体实践有着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国家身份认知影响国际秩序观的内在机理

鉴于国际秩序观主要是一国对国际秩序态度、主张的总体价值倾向,必然带有自我中心性、利益导向性的特征。国家行为体基于对国家身份的认知来塑造和改造世界,使之符合自身的意愿。作为连接客观物质与主观认知的重要变量,一国对自身文化特质和角色身份的认知通过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影响其国家利益的界定,进而影响其国际秩序观的生成和变化。

(一)文化特质:国际秩序观形成的内生根基

文化特质作为一国固有身份的核心要素,是指国家行为体或民族在主体间互动前就已经具有的区别于他国的、具有稳定性的内生文化特质。文化作为一种背景知识(background knowledge)不仅塑造了施动者的内生属性,还在潜移默化中塑造了一国政府和决策者观察和认知世界、处理自身与世界关系的独特视角和方式,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譬如中国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创造出以“和谐共生”“和而不同”“亲仁善邻”“协和万邦”“兼济天下”“天人合一”等具有“和合”特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些文化和价值内涵不仅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也反映出中国与世界互动中所倡导和一以贯之的交往原则和秩序愿景。而相较之下,西方文化在发展过程中深受基督教信仰和欧洲文化启蒙运动影响,更追求自我与个性,重“个人私利”保障,强调“规则”的重要性。因此,西方国家在与他国的互动、塑造国际秩序过程中往往“过于重视原则”而分歧冲突不断,国家间交往与秩序运行陷入过度强调“理性”“规则”而导致矛盾无法调和的困境之中。

文化特质主要通过国内系统、决策者两个层次影响着一国政府对国家利益的认知和界定,使其具有鲜明的本国文化特征。具体而言,一国文化(特质)中特有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国内系统各成员以及决策者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处事原则,从而为决策者提供观察自身与世界关系、国家间互动关系的独特视角,最终影响着其对国家利益的最终主观判定。受之影响,决策集团或决策者在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外政策过程中,必然有意或无意地将存在于他们意识深处的价值和行为偏好体现出来,使本国的秩序观念和对外战略嵌入了本国文化特性的烙印。也正是基于各国内生文化特质及其影响下价值取向、利益偏好的差异,中西方国际秩序观的价值导向截然不同,体现出各自鲜明的内生文化特征。

(二)角色认知:国际秩序观的主观依凭

一国的角色身份也被称为关系身份,是指国家行为体在与国际社会“他者”的互动中形成的、相对于他者的角色身份认知(role identity)。在国际秩序的场域中,国家的角色身份是该国在与他国的互动中形成的“在国际秩序中扮演何种角色”的自我与他我角色认知的巩固和确认。[2]这是因为角色认知是一个自我与他我双向互动、相互建构且在不断变化的“意象”。在与他国的互动中,一国以某种角色参与到国际互动之中,但这一身份是否能够得以巩固和确立,则还需要关注国际社会对自我身份认知的回应和信息反馈。

角色身份对国际秩序观的塑造主要通过影响自我与他者互动中形成的“社会性利益”得以实现。换言之,一国政府需要在与国际社会“他者”的互动中确立“自身在国际秩序、国际体系中扮演何种角色”的认知,根据这一身份界定利益追求的类型、目标和程度,最终形成对现行国际秩序的立场态度以及对理想国际秩序的主张。在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WTO)后,中国逐步融入国际社会,确立了作为“现行秩序的受益者和改革者”的角色认知,对国际秩序的态度也转变为“融入和利用现行秩序来促进本国发展,并从内部推动国际秩序改革”。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在与国际社会“他者”的互动中不断强化其作为“推动国际秩序改革的引领者”角色认知,从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生态五个维度提出了中國关于理想国际秩序的主张和愿景。

(三)交织互动:国际秩序观的现实塑造

文化特质与角色认知都是影响一国国际秩序观的重要变量,分别是从国内和国际层面影响一国政府或决策者对国际秩序的立场和主张。文化特质主要通过影响决策者观察、认知世界的价值观视角,影响一国对理想国际关系以及国际秩序的主张。角色定位作为行为体在国际社会中互动实践的结果,则是在国际层面上影响一国对自身扮演国际角色以及自身与国际社会的关系的认知。例如,目前中国对自身在国际社会的角色定位是现行国际秩序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积极推动国际秩序改革的引领者。受这一身份认知影响,中国对现行国际秩序的态度也相应表现为维护现行国际秩序合理内核,并积极推动国际秩序改革重塑。(见图1)

文化特质与角色认知除了分别作用并影响国际秩序观的塑构外,二者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互动关系。其中,文化特质对于决策者行为偏好和价值取向的影响程度往往会随着该国实力定位和角色认知的变化而显示出程度上的差异。譬如在地区或国际体系中居于中心地位、扮演主导者或改革者角色的国家,往往更有能力和意愿将本国的价值理念和文化特质内嵌于其倡导的国际秩序主张和愿景之中;相较于实力定位,角色认知更容易对决策者塑构符合本国文化特质的国际秩序观进程产生影响。

角色认知是影响一国国际秩序观的核心变量,当一国在国际秩序中扮演角色的认知发生变化时,往往会调整对现行秩序的认知、立场甚至主张。而文化特质作为具有历史继承性、不易发生变化的中介变量,对一国国际秩序观的影响更多体现在塑造理想国际秩序的主张而非改变对现行秩序的看法,影响程度往往取决于它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决策者观察和认知世界的价值观视角。同时,文化特质只是一个本体意义的“常量”,其对一国国际秩序观的影响程度还可能受到该国与国际社会互动中角色认知变化的影响。

三、新时代的中国国家身份与国际秩序观

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下,中国开始重新认识自己、重新认识自身与世界的关系。相应地,中国对国家身份定位的认知也在发生变化,具有了新的内涵与特征。新时代的中国国际秩序观的塑构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政府对自身国家身份认知的影响。文化特质使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理念具有鲜明的“和合共生”的价值取向和文化特征,而对角色身份的认知则在体系层面影响着中国对国际秩序的认知、态度和主张。

(一)新时代中国国家身份的核心内涵

1.强化以“和合”文化为内核的文化特征

“和合”文化作为中国传统和当下主流文化、价值观的最佳概括,是中国内生身份的重要构成要素。“和合”文化作为中华民族内在的精神和文化特质,不仅在历久弥新的传承和发展中深刻影响着中国的社会理想、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也对中国国家身份产生显著影响。具体而言,中国传统文化和政治思想中的“和谐共生”“和而不同”“协和万邦”“兼济天下”的包容性社会观、世界观以及儒家思想中“中庸权变”的处世之道塑造了中国有别于西方国家的独特文化特征和身份认同。孔子在《论语》提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3]人与人、各族群、民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要倡导和追求“和谐统一”的关系,必要时要因时因势进行折衷调和、增删损益,最终达至各方均能接受的“致中和”状态。

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对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弘扬和发展,并将之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运用到国家身份、国际形象的塑造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外多个场合阐释和强调中国以“和合”文化为核心的文化基因和文化身份,指出“在5000多年的文明发展中,中华民族一直追求和传承和平、和睦、和谐的坚定理念。以和为贵,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理念在中国代代相传,深深植根于中国人的精神中,深深体现在中国人的行为上”。[4]

2.强调现行国际秩序参与者、建设者和引领者的角色身份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综合国力稳步提升,国际话语权、影响力和塑造力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中国与世界的互动模式和互动关系也在发生深刻变化,从国际舞台的边缘角色逐渐转变为国际事务的重要的深度参与者,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伴随着中国实力影响力提升以及与世界互动关系的变化,中国政府对新时代中国在国际秩序中扮演何种角色的定位也发生相应变化,通过强调自身作为国际秩序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引领者的角色身份,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引导并推动国际秩序的发展、改革与重塑进程。

从整体上来看,新时代中国政府仍旧坚持1997年提出的“负责任大国”的身份定位,[5]通过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参加多边外交活动,充分发挥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中的作用,在国际社会中践行“负责任大国”的承诺。但“负责任大国”这一角色认知较为宽泛,可被视为集合了中国在国际社会中扮演诸多角色的“角色丛”,反映了中国在国际社会不同领域和事务中所扮演角色的共有特征。例如在国际安全上中国扮演着“世界和平的建设者”角色、在全球发展中扮演着“全球发展的贡献者”角色,同时还扮演着现行国际体系中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以及国际秩序中的“参与者、维护者和改革者”角色。

具体到国际秩序的场域中,中国在国际秩序中积极扮演“现行国际秩序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积极推动国际秩序改革的引领者”角色。2015年9月,习近平在访美时就明确指出了中国对自身在国际秩序中角色的定位,指出“中国是现行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也是受益者”,“中国不会另起炉灶,而是要推动它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6]2017年7月29日,时任中国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傅莹在新加坡第22届国际战略研究所富丽敦论坛发表演说中表示,中国在构建国际秩序过程中的角色已从“学习适应”转变为“参与受益”与“改革促进”。傅莹指出,“源于自身经历,中国十分强调国际秩序中公平、公正、开放、平等原则的重要性,并支持对现行国际秩序一切有必要的改革,以适应新的现实,筹建亚投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等多项举措都很好地表明了中国支持对现行国际秩序进行改革的立场”。[7]在政策实践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始终坚持和践行多边主义,在坚定支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支持以国际法为准则的国际秩序基础上,通过发起和创设国际机制(亚投行、新开发银行、一带一路)以及倡导传播国际规范、理念(新型国际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并积极塑造和改革现行国际秩序,践行和发挥自身作为“现行国际秩序的参与者、建设者尤其是推动国际秩序改革的引领者”的角色和作用。

大部分东盟国家认同中国追求合作共赢和共同发展的多边主义政策,尤其对中国在应对如国际金融危机、地区安全问题和供给地区经济公共产品等全球治理问题中表现出的负责任姿态予以认可。[8]他国对于中国在国际秩序中角色认知的反馈,将作为角色要求的一部分建构施动者自身的角色认知,影响着中国对自身角色认知和实践的方向。

(二)身份认知对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的影响

“和合”文化赋予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鲜明的内生特质。“和合”价值理念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涵,其本身就蕴含了中国政府在国内和国际观念层面上的国家利益诉求。受国内“和合”文化特质所赋予的“群体本位”价值取向和追求“多样性统一、和谐共生”利益偏好影响,中国政府倡导一种基于原则和规范指导下的各国间“求同存异”“和谐共生”的相处模式和状态。近年来中国政府所倡导的新型国际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中国特色的国际交往模式和国际秩序理念体现了中国文化“重整体、轻个体”“重融合、轻分歧”“重和谐、弱冲突”“重道义、轻私利”的群体本位、伦理本位、关系本位价值观特征。其中,“新型国际关系”主张各国在交往中应当遵循“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原则。这些主张也反映了中华文化的和合精神,是对“和合”文化中“天下为公”“仁者爱人”“重义轻利”“兼济天下”“以和为贵”价值理念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新时代中国对国际秩序重塑的愿景和目标,也体现出鲜明的“和合”文化特征。中华和合文化中蕴含的“天人合一”宇宙观、“天下为公”政治观、“和而不同”社会观等重要价值理念,是人类命运共同體理念的文化基因。《中庸》曰:“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9]人类命运共同体所倡导构建的“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理想国际秩序愿景,恰恰就是在倡导国际社会各国在交往中追求“多样性统一、和谐共生”的“致中和”的共生模式和状态,揭示了世界各国相互依存和人类命运紧密相连的客观规律。

(三)角色认知影响着中国对国际秩序的认知与主张

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在与国际秩序的互动中积极扮演着现行国际秩序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引领者”角色。受此角色认知的影响,新时代中国政府对现行国际秩序的立场和态度也相应具有维护现行国际秩序合理内核和推动国际秩序改革重塑两方面的意涵。

一方面,中国作为现行国际秩序的坚定维护者和积极参与者,对现行秩序的核心诉求是在积极融入和参与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主义国际秩序基础上,努力维护现行国际秩序的合理内核。中国政府所维护和参与的国际秩序是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规范与国际机制约束下的、真正基于规则和多边治理下的战后国际秩序。在2020年9月10日发布的《中国关于联合国成立75周年立场文件》中,中国政府阐明中国对现行国际秩序的明确立场,即中国坚定地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体系、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石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联合国权威和地位以及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强调坚定支持多边主义,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

另一方面,作为国际秩序的“建设者、改革者和引领者”角色认知,中国政府认为现行国际秩序并不完美,需要进行改革。而改革的方向就是在现有国际秩序之外寻求“增量发展”,推动国际秩序的机制改革和理念创新,让新兴国家的合理诉求得到更多正视,提出和倡导新型国际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理念、改制和创制国际机制等方式积极推动现有国际秩序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具体而言,中国倡导的国际秩序理念以及引领的国际秩序改革为人类发展和国与国之间交往提供一种另外可能性;在既有国际制度框架下修正制定这些规则的决定方式,提升新兴国家的在国际制度中的制度决定权和观念话语权,让新兴国家的秩序理念、方案以及对国际秩序改革的合理诉求得到更多正视,让国家间关系重新回到对等状态,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10]

四、结论

文化特质和角色认知作为国家身份的重要构成要素,显著影响着中国对国际秩序的认知与主张。伴随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与世界互动关系的不断深化,新时代中国政府对国家身份的认知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受文化特质与角色认知影响,未来中国对国际秩序的认知与主张将呈现“变”与“相对不变”两方面的特征。一方面,在百年变局及其国际秩序转型加速背景下,中国与国际社会“他者”的互动关系处于变动不居的动态发展之中。中国政府对自身在国际社会中的角色认知和利益诉求也将发生相应变化,并进而影响中国的外交政策以及与国际秩序的互动实践。另一方面,“和合”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涵,具有一定的历史延续性和继承性。未来一段时间内的中国外交政策和国际秩序理念仍继续具有鲜明的本国文化特征与价值取向。“相对不变”的本质在于文化内核不变基础上的形式和理念创新,体现出中国国际秩序理念与时俱进的动态性。未来,根植于中华传统文化精髓的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理念将会基于长期外交实践所积累的智慧,在与国际社会交往互动的动态过程中不断创新和发展,在具体领域中呈现新的形式与内容。

但同时也需看到,在当下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不同国家间秩序理念呈现出多元化、分散化、碎片化和竞争化相互交织的态势。中国国际秩序理念能否有效对外传播的关键在于找到“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结合点。换言之,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理念的塑构也要将本国特色秩序理念与国际社会大多数国家认同的“通用规范”和“共有观念”相结合,在提升本国国际秩序理念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上多做文章。这就需要我们在倡导国际秩序理念过程中兼顾本国文化价值取向和国际社会的“他者”期待,继而生产一套既符合中国价值取向、利益偏好,又容易被国际社会他国所接受的国际秩序理念和行为规范,以更好地推动国际秩序的改革和重塑。

参考文献:

[1]【美】玛莎·芬尼莫尔.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14.

[2]Zhan Zhizhou.Chinas Position in the Changing Global Order[J].Th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No.4,2012,p.118-121.

[3]楊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68.

[4]习近平眼中的中华文明[EB/OL].http://www.qstheory.cn/zhuanqu/bkjx/ 2019-06/24/c_1124664210.htm,2019-06-24.

[5]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Z].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44.

[6]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215.

[7]傅莹说中国在构建国际秩序过程中的角色已转变[EB/OL].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15-07/29/c_1116082445.htm,2019-07-29.

[8]翟崑等.中国在东南亚的国家形象[J].东南亚纵横,2010(11).

[9]楼宇烈.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M].北京:中华书局,2016.59.

[10]高程.中国崛起与新国际秩序观的建构[J].文化纵横,2016(5).

(责任编辑  胡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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