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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字补说*

2023-06-25

汉字汉语研究 2023年1期
关键词:铜器古文字鹿角

李 森

(北京语言大学文学院)

提 要 “”是青铜器器名修饰语中的一个疑难字,对于此字的释读,历来争议不断,曾有释“殿、媚、飤、、脀、祗、淄、寿、彻、列、延、俦、丽、酬、荐”等诸多说法。本文从形、音、义三方面出发,讨论了古文字中“丽”“”“”等字与“麗”的关系,认为金文中的“”与“”皆来源于“麗”字早期字形的分化,二字的本义分别为“附丽”与“偶俪”。铜器自名为“器”,表示成组、成套铜器的内部关系为“附丽”或“相伴”;“器”则用以提示器物的“成双”“成对”关系。“丽”“”“”“麗”曾是先秦时期共时使用并相互影响的一组字,秦代文字改革仅保留了“麗”字,而“麗”的多种词义本可由不同字来承担。

1.“丽”“麗”二字的关系

我们依据现有研究成果①所参有秦永龙(1984)、何琳仪(2006)、白于蓝(参见钟馨,2011)、郭永秉(2012)、王子杨(2020)。,将“丽”“麗”二字的古文字字形罗列如下:

表1.1 “丽”字

以上是古文字中“丽”字的字形,甲骨文“丽”象二正视或侧视的人形比并,突出人首,会骈俪之意。表1.2中字形稍有讹变,原来表示侧视人形的两画变得对称,或与上部表示人首的横画分离。

表1.2 “丽”字

再来看古文字中“麗”的字形。

表2.1 “麗”字

表2.2 “麗”字

商代甲骨文、金文中的“麗”字为一突出双角之鹿形,以圈画或横画提示鹿角所在。何琳仪(2006:83)认为甲骨文“麗”本从“鹿”,从双“角”,会鹿角美丽之意,引申有“对偶”“旅(侣)行”等义。此说基本可从。西周时期的“麗”字,其上部形体颇为多变,但仍能窥见鹿角之形,此后则多作“丽”“辡”“”等形,鹿角之形渐隐。

对于“丽”“麗”二字之间的关系,前人已有大量讨论。代表性观点如下:

(1)段玉裁(1981:471):(麗)其字本从丽,旅行之象也,后乃加鹿耳。

(2)孙诒让(2016:286-287):古文本有“丽”“麗”二字,“丽”从“比”从“(两)”,会两两相比、旅行之意。

(3)林义光(2012:148):“丽”本义为“耦”,与“麗”不同字,“麗”字从鹿丽声,本义当为“华丽”。

(4)何琳仪(2006:83):“麗”的声符为“角”,“丽”是“麗”的简化,本是双“角”的讹变。

(6)王子杨(2020:36):甲骨金文中的“丽(俪)”,由于跟“麗”音同或音近,在使用过程发生了合流,两种字形的通用至迟发生在西周初年。

(7)李零(2020:55):小篆“麗”的双角像是从双鬲形的“丽”()字发展而来。

(8)邬可晶(2021:11-12):鹿角俪偶,把“麗”字的“双角”改造成“丽(俪)”,应是兼取其音义;秦文字“麗”的上端或有作“二‘丙’/‘两’”形者,似是“丽(俪)”的“变形义化”。

以上观点中,郭永秉、王子杨、邬可晶三家之说较为合理,结合目前的出土文字资料来看,“丽”与“麗”的关系已基本可以厘清,即“丽”“麗”本为二字,后在使用中因音同或音近而发生合流,受此影响部分“麗”字上部被改造为与“丽”字相同或相关的形体,春秋之后,从鹿丽声的“麗”字最为常见,最终为《说文》小篆所本。具体字形的对应关系如下:

表3 “麗”“丽”对比

以上介绍了古文字中“丽”与“麗”的字形关系,基本结论是:“丽”与早期“麗”字上部的鹿角形体无关。

以上七类字形实际上还可以进一步归并为三类。

表4 “”字

表4 “”字

①该器器形及铭文拓片见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2021:147,155)。

字形 出处 时代《铭图》04805束仲父簋盖、《铭续》0404束仲父簋西晚、西晚或春早《铭图》05958申公彭宇簠、02133鼎,《铭三》0306曾夫人鬲、曾叔孙湛匕①春早、春秋、春中、春中《铭图》05957上鄀府簠,02347、02348伯怡父鼎 春中、春晚《铭三》0459曾公得簋盖、器,0310曾仲 鬲,《铭图》05166有儿簋春早、春中、春中《铭图》02133曾者子鼎春早《铭图》02469王子午鼎器、02473王子午鼎盖 春晚、春晚《铭图》01662鄬子受鼎、02764鄬子受鬲、12187蔡侯 簋、03036竞孙旟号鬲,《铭续》0178竞之壶、04396蔡侯鼎,《铭图》14075蔡公子缶春中、春中、春晚、春 晚、春晚、春晚、战国

表5 “”“麗”对比

表5 “”“麗”对比

词义方面,李零(2020)结合出土器物的组合关系,指出“丽()”为“伉俪”“骈俪”之义,是“成双成对”的意思,这一含义与大部分器名修饰语为“”的铜器所见数目相合,但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邬可晶(2021:1-7)在李零之后又做了更细致的“器”①邬可晶(2021)释此字为“俦”。下文以“器”指代器名修饰语为“”的铜器。数目分析,并将这些器物分为“偶数或成对者”“奇数但器盖相配或与他器配合使用者”“奇数而无盖或无他器相配者以及情况不明者”三类,其中第二、三类便不符合“成双成对”之义。我们认为仅存一件的“器”,似乎还不能否定释“”为“骈俪”的说法,因为还没有办法通过单独出土或单件流传的铜器,来确定该器在铸造和使用上的原始组合关系,因此邬可晶提到的单件铜器,不能作为考察“”字含义的基础。在排除这些单件器之后,剩下的“器”便主要是“成对”“成组”“相配”三类,其中,奇数组器,李零(2021:54)已经说明,如楚系列鼎,整体上是两两成对而有余奇,所以这里需要讨论的便是两件以上的“偶数组器”与“相配器”。对于偶数组器,邬可晶(2021:9)指出,其内部的“成双成对”关系并不明确,这是有道理的。而“相配器”,目前所见基本为单件,其原始组合关系难以复原,曾叔孙湛匕是近年出土于湖北随州枣树林M110春秋曾国墓地的“器”,出土时虽仅有一件,但与铅锡鬲配合使用(见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2021:147),这种相配关系较为明确,付强(2020;2021)认为该匕是“陪器”,但此意于他器难通。

(1)《易经·离卦》:“离,麗也。日月麗乎天,百谷草木麗乎土。”

(2)《礼记·王制》:“邮罚麗于事。”郑玄注:“麗,附也。”

(3)《后汉书·张衡传》:“夫战国交争,戎车竞驱,君若缀旒,人无所麗。”

(5)《说文·鹿部》:“麗,旅行也。鹿之性见食急则必旅行。”

《说文》所谓“旅行”即为“成群”“相伴”而行,而不是仅指二鹿并行。

3.其他与“”字相关的金文用字

值得一提的是,商周铜器铭文中的“麗”(邐)④本段以“麗”字代替下列辞例中的“麗”和“邐”。字也常有作动词的用法,如:

(1)听簋:“辛巳,王饮多亚。听享,京邐,赐贝二朋。”

(2)尹光鼎:“王飨酒,尹光邐,唯格,赏贝。”

(4)荆子鼎:“己未,王赏多邦伯,荆子麗。”

(5)保员簋:“己卯,公在虏,保员邐,辟公赐保员金车。”⑤上引诸器分别为《铭图》04920、02312,《铭续》0893,《铭图》02385、05202。

已有学者指出上述“麗”字可解读为“并行”“配合”“伴随”等义,如于省吾(1998:288)认为听簋、尹光鼎之“麗”谓“佐匹侑酒者”;张光裕(1991:651)读尹光鼎、保员簋之“麗”为“侑”,认为有“并行”“襄助”之义;马承源(1992:152)释保员簋“麗”为“附丽”,意为“亲附不离”;朱凤瀚(2015:136-137)指出陶觥、听簋、尹光鼎之“麗”可径读作“附俪”之“俪”,作动词时可理解为“伴侍”“配合”“辅助”义;付强(2020)则将上述“麗”字统一解读为“一起”之义。

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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