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监管建议
2023-06-25陈智芳刘洪果李和聪唐楚楚马莉
陈智芳 刘洪果 李和聪 唐楚楚 马莉
摘要:本文主要概述了新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从监管机制、精准治理、质量追溯、品牌提升、质量检测、标准化生产、农资监管、执法监督、示范创建等方面介绍了新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举措,并从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持续监管突出问题、加强质量安全意识、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检验检测水平、提升农业执法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新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都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要确保粮食安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要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在保障数量供给的同时,更加注重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注重生产源头治理和产销全程监管,让人民吃得饱、吃得好、吃得放心”。新都区作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深刻把握百年变局、世纪疫情、极端天气等带来的全局性影响,为全面形成都江堰精华灌区现代粮油菜基地,建成成都片区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新都核心区,新都区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积极推进现代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1 新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1.1 聚焦压实责任,完善监管机制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区、镇、村、生产基地四级监管网格,明确各方工作职责,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共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制定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考评机制,将其纳入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强化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网格化管理,100%建有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服务机构,100%的镇(街道)有明确的监管职能,加强镇(街道)监管队伍建设,配备镇级监管员7名、村级协管员114名,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开展日常巡查及抽查检测等工作,从生产环节源头端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发挥“一线”监管作用。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1.2 聚焦突出问题,提升精准治理水平
2022年至 2024 年全面完成食用农产品“12+4”问题突出品种“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精准治理工作。开展周期性农产品生产经营摸底和农兽药经营摸底,组织开展风险分析研判,梳理分析问题突出品种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全区精准治理方案。开展专项监测,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使用,严控常规农药残留超标[1]。
1.3 聚焦安全准出,推行质量追溯+合格证制度
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挂钩”要求,督促生产主体及时入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强化生产主体生产过程管控、农兽药使用及产品销售等信息录入责任,全区农产品规模生产主体100%加入追溯平台进行追溯管理。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执行力度,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主体在农产品上市时开展检测并开具达标合格证。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进食堂、进校园、进市场”活动,建立合格证制度监管主体名录库,对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主体进行奖励补助,以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为抓手,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1.4 聚焦品牌提升,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
积极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提升农产品品牌效应,更好地发挥“三品一标”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的作用,2022年,新增绿色食品1个、有机农产品63个,组织1家绿色食品2个产品完成续展工作,完成5家绿色食品生产主体年度检查任务,截至2022年底,全区“三品一标”认证产品共100个。组织农业企业参会参展,多种方式宣传推广新都有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扩大新都农产品品牌的影响范围。
1.5 聚焦风险防范,强化“检测”雷达作用
建立了1个通过“双认证”的区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7个镇(街道)级别农产品质量检测室、60个村级别农产品质量快检室,不断提升检测仪器设备,加强检测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在全区范围内科学有效地开展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农残快检等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坚持大宗产品不放松、重点产品持续检测,其他品种轮动监测,同时配合部、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目标是及时掌握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切实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除隐患, 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控。2022年全区共定量监测样品1295个,快检样品近30000个,合格率达99.6%,问题查处率达到100%。
1.6 聚焦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
指导和培训生产经营者进行标准化生产,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编写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成立检查组对全区500余家畜禽及水产养殖场户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召开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和绿色养殖技术培训会,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建设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基地,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深入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建立了1个粮油作物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1个蔬菜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粮油作物示范区核心示范面积不少于66.67hm2,辐射带动666.67hm2以上;蔬菜示范区核心示范面积不少于33.33hm2,辐射带动333.33hm2以上;项目区化肥农药减量化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
1.7 聚焦科学用药,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持续宣传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科学安全用药、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减少或避免农兽药在农产品上的残留,减少对产地环境的污染。大力宣传与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規、标准规范、技术规范,开展放心农资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和三年行动宣传周活动,组织区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活动。2022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召开各类培训会议5次,开展各类培训达3300余人/次,提升生产经营者、监管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1.8 聚焦稳产保供,加大农资监管力度
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合法合规使用、生产档案的建立与规范化、追溯体系建设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情况督导力度。重点检查农兽药的购买使用、生产记录、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落实、合格证开具等情况。对违法违规使用农兽药、 出售农产品出现与承诺达标合格不符的、违规出具合格证等生产主体,按照规定纳入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
1.9 聚焦执法监督,严处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结合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切身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主要对农产品生产主体购买农业投入品不索证索票、农资经营门店捆绑销售情况提出整改,农产品生产环节不严格按照农药的使用范围、间隔期施用的情况提出整改。开展春季“绿剑护农”、农药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利剑”行动及重大节假日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2022年检查农资门市、农产品基地1190余次,省、市、区级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完成率超100%。针对不合格农产品,实行“检打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护航。
1.10 聚焦示范创建,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2021年通过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资格复审,配合区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按照部、省、市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回头看”工作安排,完成迎检资料完善、点位打造工作,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工作。
2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2.1 加强监督管理
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强化沟通合作,做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从生产环节端入手,做好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和农产品抽检,“监管、检测、执法”三大职能配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消费市场,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可靠[2]。
2.2 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主体是整個农产品质量安全环节中是最重要的、最源头的部分。农产品要想安全可靠地销售出去,首先要加入农产品可追溯监管平台,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生产主体要落实好自身的主体责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追溯管理工作,大力建设自身的农产品品牌,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合法合规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规范记录种植养殖生产档案,才能生产出质量安全可靠的农产品,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2]。
2.3 持续加强突出问题重点监管
将“12+4”问题突出品种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阶段重点监管名单,将种植、养殖业主纳入重点生产主体阶段监管对象,实施跟踪监管。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12+4”问题突出品种种植、养殖业主农兽药安全用药精准培训, 普及禁限用和常规农兽药安全用药常识,强化生产主体安全用药意识。进一步强化农兽药和农产品监测抽检工作,做好农产品产出“体检”,目标是通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使得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药超标问题的治理有显著的成效。
2.4 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深入开展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等法律法规、生产技术的宣传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号召生产者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不断提高监管人员队伍的监管水平、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安全法律意识、消费者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3]。
2.5 持续品牌建设,进一步推动优质农产品供给
通过“三品一标”建设、深入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追溯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方式,推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等各个关键环节的标准化建设[4],持续制定“三品一标”建设方案,推进优质农产品的认证和推广,引导生产经营者积极申报三品一标、督促完善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追溯管理,切实发挥监管系统的效能作用。
2.6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健全检验检测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要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积极引入更先进的检测仪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准确性和检测效率,扩展检测参数范围,做好新增仪器及检测方法的培训工作。同时要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队伍,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抽样技术、检测技能培训,通过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等以赛代训的方式提升检测技术水平,借助“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间交流学习等方式提升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聚焦农产品重点风险品种和重点参数,加大高风险农产品的抽检频次,强化风险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的预警作用。
2.7 加强协同,提升农业执法监管水平
积极拓展渠道,从举报投诉、执法检查、监督抽查和农业生产事故中发现线索,加强倾向性问题、苗头性问题研判,及时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完善和落实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机制、问题约谈机制和检打联动机制,努力实现监测与查处的“无缝衔接”,大力推进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完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加大信息公开程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常态化[4]。
2.8 持续巩固创建成果
持续深化创建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工作,继续巩固创建效果,总结创建经验,扩大宣传与影响,努力使新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再进一步。
3 结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监管部门要对照目标,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在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方面应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通过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发展、推进农产品质量检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推广标准化生产等方面的工作,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推进社会共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5]。
参考文献
[1] 马有祥.2021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及2022年重点任务[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22(2):5-8.
[2] 林桂英.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探究[J].食安管理,2022(5):5-7.
[3] 何贵生,王文平.肃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J].甘肃农业,2022(1):107-109.
[4] 杜睿.高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及建议[J].农经管理,2022(7):100-102.
[5] 初晓娜,刘倩,吴燕,等.新形势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发展的几点思考[J].食品安全导刊,2022(1):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