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族“花儿”的传承与创新
2023-06-25陕锦风
分布在青海省的撒拉族是我国28个人口较少民族之一,因自称“撒拉尔”,简称“撒拉”而得名。据史书记载和民间传说,撒拉族是古代西突厥乌古斯部撒鲁尔的后裔,撒拉族祖先尕勒莽、阿合莽与部落首领产生分歧后遂率其部众,于13世纪从中亚撒马尔罕一带出发,一路向东迁徙,最终定居在今天的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地区。撒拉族先民帶着中亚的文化定居青海后,与当地世居民族——汉族、藏族、回族等多民族杂居,共生互融,深受游牧文明、农耕文明及宗教文化的影响,逐渐形成了撒拉族文化兼容并蓄的特点。
清人吴镇曾说:“花儿饶比兴,番女亦风流”,可见,西北“花儿”的流传时间之久,演唱民族之众。甘肃、青海、宁夏等省 (区)是“花儿”的主要流行区域,演唱民族有汉、藏、回、土、东乡、保安、撒拉、裕固等8个民族。“花儿”流行区域广阔、历史源远流长、歌词曲令丰富,是西北地区诸多民族的地方性口头传统,获得多个响亮的美誉,如“大西北之魂”“活着的《诗经》”“西北的百科全书”等,并于2006年、2009年分别入选中国和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西北“花儿”在民俗圈中既体现出这些民族的精神气质、文化心理、演唱艺术等方面的共性,又反映出各个民族习俗的个性。
一、撒拉族民歌现状
撒拉族“花儿”丰富了西北“花儿”的内容和风格。它来源于撒拉族民众的日常生活和生产实践,成为撒拉族民众表达爱情的主要媒介,也是表达对生活的感受和思想感情的重要手段。“玉尔”和“花儿”是撒拉族民歌的两种重要类型。
(一)撒拉族“玉尔”
“玉尔”是撒拉语,由突厥语转化而来,原意是“诗歌”,也被称作“撒拉曲”,是用撒拉语演唱的一种民间传统情歌。笔者认为,在使用突厥语的中亚民族中,有“叶尔”“依里”等名称的传统情歌,由此可以推测,撒拉族“玉尔”应是撒拉族先民迁居中国后,受到周边民族的影响,形成语言上保持本民族语言,形式却是受到当地其他民族民歌的影响而形成独具特色的演唱形式。
撒拉族民众用本民族的突厥语演唱“玉尔”,一般是男女对唱或独唱,大多表达撒拉族青年男女对婚姻自由和幸福生活的追求,以及与封建礼教抗争的精神。撒拉族“玉尔”和其他民族的“花儿”一样,也采用“花儿”常见的比兴手法。用生活环境周围的花草、飞禽、走兽及日常生活用具等,借物抒情,借物喻人。先言他物,形成起兴句,以引起所咏之辞。比如下面这首: 白土滩滩里,榆树叶儿展,河滩地里吆,麦苗绿油油/拔草的艳姑们,好像大雁排成行,右手拿的拔草铲,左手贴脸唱玉尔。这些修辞手法的运用,使得撒拉族“玉尔”表达生动鲜明,增强了韵味和感染力。一曲“玉尔”一般由数首构成,多采用重章叠句的形式,语言富于口语化特色。“玉尔”的曲调一般为一歌一曲,演唱时可以即兴编词,反复演唱,旋律可随唱词不同即兴改变。每首又有三句、四句或五句之别,唱词的基本形式是五言,也有六言、七言。
撒拉族“玉尔”传世之作数量不多,现存的仅有《巴西古溜溜》《尕格尕耶乃安》《阿依吉固毛》 《撒拉赛西巴尕》 等几首。其中, 《巴西古溜溜》是最具代表性的一首:(女)巴西古溜溜①,白号帽哈斜戴上呀,腰儿细溜溜,腰带系上胡都好② /腿儿粗杆杆,裹腿裹上多带劲,你这个阿哥呀,只有尕妹来陪衬/美俊的阿哥呀,你若听得来,话出我心坎,你若听不来,话出我舌尖/(男)皇上阿吾尼,吹的竹笛杆,节节奏妙音/你这个艳姑呀,身材像翠竹,生来就干散/皇上阿吾尼,走马的黑尾巴,挽成一咕嘟蒜/你这个艳姑呀,头发赛过马尾巴,辫子梳成两条龙/热情的艳姑呀,你先要嫑着急,你先嫑熬煎,阿哥定娶你/若是阿哥不娶你,阳世三间里没活头,活着世上也不甜。这首“玉尔”表现了撒拉族青年男女互相赞美对方的姿容和装束,表达相互之间的爱慕之情。运用了比和兴的表现手法,用“翠竹”和“黑马尾”比喻“艳姑”的身材和头发,并用“竹笛杆”和“黑马尾”起兴,引起“艳姑身材像翠竹”和“头发赛马尾”。随着社会的发展,撒拉族传统情歌“玉尔”已逐渐被“花儿”取而代之,目前传承处于濒危状态。
(二)撒拉族“花儿”
撒拉族“花儿”也称为“撒拉少年”,也叫“野曲”,多为情歌,也有抒发对现实生活的感受等主题。不同于“玉尔”的是,撒拉族“花儿”是用汉语演唱,有独唱、对唱、合唱等多种演唱形式。有学者研究认为撒拉族大约在元代初期迁入青海,所以撒拉族“花儿”产生的年代可能是在明代中叶,因为只有在撒拉族民众普遍掌握了汉语之后,“花儿”这种用汉语演唱的山歌才可能在撒拉族人群中广泛流传。据青海师范大学张连葵教授调查研究,撒拉族“花儿”(少年) 曲令多样,最常见的有“撒拉大令”“清水令”“孟达令”“三花草令”“水红花令”“大眼睛令”等,每种令都别有韵味。撒拉族“花儿”的篇幅可以用分节的形式任意增加,能表现更加丰富的内容。因此,撒拉族“花儿”分长调子和短调子两种形式。长调子由若干节组成,篇幅较长,曲调缠绵婉转、徐缓悠长,形象生动;短调子则篇幅短小,曲调抒情欢快、平和流畅,结构规整,节奏鲜明。
撒拉族“花儿”的歌词受到其他民族“花儿”的影响,一般也是四句或六句一首。四句式最常见,即由四句歌词构成两对上下句,每句字数基本一致,分为上下两个乐句,也称为“头尾齐”式。如: 大力加垭豁里过来了,撒拉的地方上到了; 撒拉的艳姑是好艳姑,脚大(么) 手大者坏了/大力加垭豁里过来了,撒拉的艳姑(哈)见了,脚大(么)手大的嫑谈嫌,走两步大路是干散/白庄(么)清水里过来了,艳姑们走下得正了,端溜溜身材大眼睛,尕模样咋这(么)俊了/青缎子号帽哈斜戴上,紧身的夹夹(哈)套上,不走大路串塄坎,要唱个“花儿”么“少年”。这是由四首构成的一段长调子,每一首四句,结构形式基本固定,与汉族、回族的“花儿”基本一致,每首的句数固定,节奏也相似。除了四句式外,撒拉族“花儿”也有六句式。六句式则是在四句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即在四句式的每对上下句之间,加进一个3至5字的半截句,形成一四句、二五句、三六句两两相对,被民众形象地称为“两担水”或“折断腰”。如“三间的大房立起了,油漆上,花槽(哈)啊时候按哩;我俩的事情现成了,放心了,一搭里阿时候到哩?”又如“上天的梯子你搭上,我俩人上,天上的星星(哈) 摘上; 豁出个命来到山上,紧跟上,五尺的身子(哈)舍上。”“两担水”句式增加了歌词的容量,并且使节奏富于变化。
二、撒拉族“花儿”的多重影响因素
一个民族歌谣风格的形成与该民族的地理环境、历史演进、语言、宗教信仰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撒拉族先民于元初从中亚迁徙到青海省循化县一带定居后,与当地的世居民族——汉、藏、回等民族长期杂居,交流互融,深受游牧文明、农业文明等影响,逐步形成了一个稳定的民族共同体。因此,撒拉族文化是多元文化的聚合体,既有中亚先民的文化元素,又有回族、藏族等民族的文化因子,体现了撒拉族文化和其他周边民族文化的共生性、融合性和兼容性。撒拉族“花儿”作为撒拉族文化的一种表现方式,也同样体现出多元文化融合的特点,形成独特的风格与音乐特征,使其成为地域标志性民歌。
(一)传统情歌“玉尔”的影响
可以从仅存的几首“玉尔”中看出撒拉族“花儿”与“玉尔”之间极密切的联系。撒拉族“花儿”是用汉语演唱,以青海汉语方言为基础,但在唱词中出现部分撒拉族词汇或在句中加“哎西”等有撒拉族特色的衬词,体现为“玉尔”的影响。如:“ ( 哎吆) 刀枪( 吆) 矛子(者) 甭害怕(呀,哎西),没犯(个)法(呀),九龙的口里站下;尕妹是宫灯(者)阿哥是蜡(呀,哎西),大堂上挂,红灯的口儿里把蜡照下”。这首六句式“花儿”,为了便于歌唱加了衬字“哟、者、呀”,这是“花儿”的常见特点,衬词“哎西”是撒拉语中常用的语气助词。这里的“嫑”读作“bao”,这里的“站下”读作“zhanha”,“照下”读作“zhaoha”,体现出青海方言的特点。撒拉族“花儿”具有独特的艺术特色,富有表现力,表现出浓郁的民族韵味和乡土气息。
(二)汉族、回族文化的影响
撒拉族先民初到循化地区,受到当地汉族、回族的影响,逐渐掌握汉语,使撒拉族民歌演唱由只用撒拉族演唱的“玉尔”演变创新出用汉语演唱的“花儿”。宗教信仰的一致和风俗习惯的相近,使回族文化成为补充撒拉族文化的重要来源。另外,撒拉族在自己母语的基础上还吸收糅合进了阿拉伯语、波斯语等语言成分。因撒拉族没有保留下本民族的文字,所以常借用汉语词汇,撒拉族“花儿”的歌词结构与汉、回族“花儿”大同小异。这些语言特点使撒拉族“花儿”的风格显示出独特之处,并在调式上具有多样化的特征。如下面这一首《孟达令》,因主要流传在孟达乡一带而得名,歌词如下:(哎吆) 前川后川 ( 哎吆) 川套(了) 川,下川里(嘛) 驮来了果(呀) 子; ( 哎吆) 你唱得舌焦(哎吆) 口又(了) 干,尕妹妹(嘛) 润上个嗓(呀) 子。这首四句式“花儿”的衬字“嘛、了、呀”是为了在演唱时便于声音的过渡,口语化明显,这些衬词对“花儿”曲令的演唱特色都造成了影响。
(三)藏族民歌的影响
撒拉族“花儿”的风格具有各族“花儿”的共性之外,还具有藏族民歌奔放悠扬和善于抒情的风格,这是因为撒拉族“花儿”吸收了藏族山歌“拉伊”、藏族酒曲“勒”的特点。“拉伊”是青海藏族表现爱情的山歌,歌声婉转抒情,优美动听,给人以柔和、亲切的感觉。“勒”是藏族一种独唱形式的民歌,高亢悠揚、奔放自由、抒情优美,极富高原特色。游牧民族特殊的生存环境造就了藏族民歌高亢悠扬的风格,撒拉族“花儿”也有相似的特点。再加上当地方言的运用,使其演唱风格形成独特的个性特征,相比其他民族的“花儿”别有韵味,独具一格。
三、撒拉族“花儿”的保护与传承
2009年9月,“花儿”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多民族“共创共享”正是“花儿”的显著特点,因此,西北各民族必须要有高度的文化自觉意识,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价值观念,使“花儿”在新时代进一步得以传承与弘扬。撒拉族“花儿”作为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需要对其进行相适宜的保护与传承。当前,撒拉族“花儿”传承面临的困境是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撒拉族民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化生态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改变了作为原生态民歌的撒拉族“花儿”生存空间,传播受到了影响和阻碍,生存空间逐渐萎缩。根据撒拉族“花儿”的现状,笔者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保护和传承路径。
(一)重视活态传承
长期以来,人们把对包括撒拉族“花儿”在内的西北“花儿”作了大量的搜集、整理、拍录、研究等工作,看作是最主要的保护措施。这对于活态的民间文化而言,只是一种“博物馆式”的保存,是僵死的记录、保存方式。“花儿”作为一种活形态的民歌,应该以活态的形式传承,让它在民众生活中反复出现,才能真正实现传承和弘扬。“花儿”作为民间口头传唱的民歌,其传承路径主要是民间“花儿”歌者的代代口耳相传。在传承与保护过程中,“花儿”传承人的重要地位与积极作用是举足轻重的。而在当下,口头传统类非遗面临的最大危机就是传承人后继无人。所以,保护和传承撒拉族“花儿”,首先要保护与扶持那些今天依然健在的、为数不多的撒拉族“花儿”传承人,因为他们是撒拉族“花儿”文化的“活化石”。目前,撒拉族民歌传承人只有韩英德一位,是省级传承人,其他的撒拉族“花儿”歌手大多已故或年事已高,而一些喜欢唱“花儿”的年轻人,又忙于外出打工挣钱,无暇顾及“花儿”的传承与保护。非遗的世代相传,不是同一种文化以同一种方式永远不变地传下去,而是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成为不断演进的民间文化的重要形式。撒拉族“花儿”本身具有浓郁的原生态性、民族性和地域性。因此,撒拉族“花儿”在新时代,要创造出与时代相符的新曲目。
(二)民众的文化自觉意识
“文化自觉”概念是由费孝通先生于 1997 年首次提出的,其基本内涵指生活在一定文化历史圈的人对自身文化有自知之明,并对其发展历程和未来有充分的认识。换言之,文化自觉就是文化的自我觉醒,自我反省,自我创建。对于“花儿”的传承与发扬,一方面需要国家的保护机制和政策法规保驾护航,广泛传承与积极保护,努力提高这项文化遗产自身的社会地位,使更多的民众能够乐于接受和喜爱这项珍贵的文化遗产,并找到它在现代社会的多元价值及其深远意义。201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各级政府部门也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使“花儿”等非遗的传承与保护有了国家层面的政策保障。另一方面,各民族群众才是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尤其是年轻一代更有关注和自觉传承文化遗产的责任。2005 年,时任中国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强调,非遗保护首先应该是全民的一种文化自觉。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使文化遗产持有者在遗产保护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权利得到进一步重视。因此,文化遗产持有者的文化自觉才是遗产保护的最重要的根本因素。撒拉族“花儿”传承至今留下了不少原汁原味的“花儿”作品,是历代撒拉族民众的思想和智慧的结晶,它记录的不仅是撒拉族民众的传统风俗,更是表现出他们特有的文化心理和价值观念。所以,只有每一位撒拉族民众保有对“花儿”的喜爱和认可,认识到“花儿”对撒拉族文化的重要意义,自觉去传唱,才有可能将撒拉族“花儿”传承下去。如果作为撒拉族“花儿”的传承主体——撒拉族民众主动放弃对“花儿”的喜爱和传唱,只靠政府保护,那么撒拉族“花儿”的传承会举步维艰,甚至很快断代。通过“让‘花儿进校园”等形式,进入中小学音乐课堂,让撒拉族儿童从小接触“花儿”,学习“花儿”、喜欢“花儿”,使得撒拉族“花儿”代代相传。
(三)通过舞台表演进行传播
非遗的传承与保护还要顺应时代发展的新需求,与时俱进。通过开发利用撒拉族“花儿”的文化价值,来促进撒拉族“花儿”艺术的发展与繁荣。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要逐步将一些撒拉族“花儿”经典曲目和艺术元素经过艺术加工、创新和再度创作,使传统、古老的民间“花儿”艺术走出田野山林,创新创作出一些类似流行歌曲式的通俗曲目,让它得以快速流行和传播,让更多的民众接受和喜爱。可以在撒拉族地区通过利用影剧院等场所,举办“花儿”演唱会、“花儿”演唱比赛等,将其搬上舞台,让更多的年轻人参与进来,可以使他们通过这样一个平台增强对“花儿”的热爱和传承。因此,可以借助一些大型活动或场所为平台,将撒拉族“花儿”与当地的旅游业结合起来进行舞台表演。比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每年承办“国际黄河抢渡赛”,从各地来观赛的群众人数众多,这是一个很好的可以通过舞台表演形式传播“花儿”的机会。还有在国家扶持背景下兴建的“撒拉尔故里民俗园”成为循化县重要的景点,也可以在此进行“花儿”的舞台表演,使其成为撒拉族地区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
(四)数字化保护
在活态保护的同时,还要加强对于“花儿”的静态保护,抢救、保护、传承和弘扬原创性的“花儿”音乐及其唱词。目前,撒拉族聚居地区的传统情歌“玉尔”已逐渐被汉语演唱的“花儿”取而代之,陷入濒危境地,主要传承人年事已高,大部分曲目面临失传,所以用视频、音频形式将它记录下来尤为重要。近年来,当地政府日益重视对撒拉民歌的搜集、整理及数字化保护工作,推出了一批关于撒拉族“玉尔”的数字化成果。据青海省委党校杨明委教授调查统计:2009 年,央视音乐频道的“民歌中國”栏目录制的《民歌经典》《民歌·发现》等节目中,通过访谈和民俗歌舞展演的方式,将撒拉族“玉尔”部分经典曲目进行数字化展现;2013 年,循化当地政府收录和翻译了《阿丽玛》《巴里巴加》 《摇篮曲》 《连枷号子》等19首撒拉语民歌,其中一部分是濒临失传的撒拉族“玉尔”作品。数字视频既包含音频,也包含图像,配上字幕可以让人们了解视频内容的同时,也保留了原汁原味的撒拉语唱腔,多个角度的拍摄还可以弥补局部的细节,相比于文字和图像的数字化方式更具有直观性。除此之外,互联网也是撒拉族“花儿”传播和传承的重要媒介。可以利用互联网大众传播的能量为口头传统创造全新的生存空间,它可以迅速扩大公众关注度,使区域性的口头传统逐渐走进公众视野,也为口头传统的可持续性传承准备了良好的文化土壤。
四、结语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着文化的个别性和地区的差异性,也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撒拉族“花儿”既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又富有深刻的思想价值和珍贵的史料价值。它不仅丰富了西北“花儿”的内容和风格,具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而且是研究撒拉族地区的历史、信仰、民俗等方面重要的口传资料。因此,保护和传承撒拉族“花儿”的意义至关重要。重新找到它在现代社会中的文化价值及现实意义,诸如在繁荣民族民间文化事业,或形成地方品牌旅游资源等方面的潜在优势和积极作用,使之在新时代得以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注释:
①撒拉语,意为“圆圆的头”。
②撒拉语,意为“非常好”。
参考文献:
[1]蒋菁,管建华,钱茸.中国音乐文化大观[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张连葵.撒拉族“玉尔”与“花儿”比较研究[J].民间音乐,2013(2) .
[3]费孝通.反思·对话·文化自觉[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3) .
[4]孙家正.提高民族文化自觉,做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J].文艺研究,2005(10) .
[5]杨明委.撒拉族“玉尔”的数字化实践与探讨[J].图书馆学研究,2017(19) .
(作者简介:陕锦风,青海民族大学文学院教师,长期从事民俗学、非遗研究。)
(本文图片均由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