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关键要素、主要特点及启示
2023-06-23孙源关哲
孙源 关哲
[摘要]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当今世界公认的较为先进的校企合作模式,其核心构成要素包括国家层面的校企合作政策保障体系、多种渠道的校企合作经费投入来源、能力本位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三个主体各自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具有制度保障体系完善、质量标准框架健全、政府管理职能明确、行业企业参与积极、职业院校对接精准等主要特点。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应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政府职能、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强化企业主体作用、构建动力机制,从而加速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进入全面提质培优阶段。
[关键词]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作者简介]孙源(1989- ),女,河北廊坊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讲师,硕士。(北京 102600)关哲(1986- ),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讲师。(黑龙江 哈尔滨 150300)
[基金项目]本文系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202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模式对我国高职教育改革的启示”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JBKYQN2022-26)
[中图分类号]G719.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3)12-0069-08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起源于“二战”后经济大萧条时期,此后历经几十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提升劳动力技能及改善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世界公认的较为先进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我国迎来新一轮产业变革,新兴职业对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出新的需求。通过校企合作实现产业链、教育链、人才链紧密对接,改革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是增强我国职业教育适应性、缓解技术技能人才短缺和结构失衡的关键途径。深入研究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关键要素和主要特点,从中获取适合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成功经验,以为我国职业教育全面深化校企合作提供参考和借鉴,推动我国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的高质量发展。
一、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关键要素分析
(一)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核心构成要素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秉承终身教育理念,其核心构成要素包括国家层面的校企合作政策保障体系、多种渠道的校企合作经费投入来源、能力本位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1.国家层面的校企合作政策保障体系。澳大利亚非常重视政策法规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的指导作用,经过长期探索与实践,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律支撑体系,有效地保障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稳步发展。第一,从顶层设计出发搭建校企合作政策保障体系。1974年,澳大利亚教育部发表了关于技术与继续教育(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TAFE)的《坎甘报告》,首次提出将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相结合,增加对TAFE的投入。随后,联邦政府公开竞争招标,职业院校主动寻求合作。1990年,其国家训练局颁布了关于职业教育主体责任的《培训保障法》,规定年收入22.6万元以上的企业将工资预算总额的1.5%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开始参与职业院校的课程设计与评价。2011年,联邦政府制定了关于职业教育与校企合作培训的《2011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监管者法案》,对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权责进一步明确,更新质量标准,规范认证流程。此后,国家资格框架(Australian Qualification Framework,AQF)、培训包(Training Package,TP)以及质量培训框架(Australian Quality Training Framework,AQTF)陆续实施,国家层面的质量保障体系就此形成。第二,以行业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校企合作政策保障体系。2003年,联邦政府发布了《澳大利亚2004—2010职业教育与培训国家战略》,明确了校企合作中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主体地位,尤其强调了行业企业的关键作用。2005年,联邦政府发布了《联邦—州政府实现澳大利亚劳动力技能化2005—2008协议》,提出了国家培训战略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使大众获得更大范围的持续技能。2021年,澳大利亚教育、技能与就业部发布了《国家劳动力战略行动计划》,加强了政府与行业雇主及教育培训提供者的伙伴關系,提升了行业参与质量,有力地推动了校企合作的发展。
2.多种渠道的校企合作经费投入来源。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企业、社会、学员多方参与的经费投入机制,有力地保障了其校企合作的实施与发展。其中,联邦政府购买服务直接拨款和企业投资是其校企合作经费的主要来源。第一,联邦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直接拨款。其国家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09—2019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共投入2.5亿澳元购买职业教育培训服务。2020—2021年,拨款5000万澳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振兴澳大利亚各地职业院校。2022年,联邦政府对职业院校常规性拨款从2014年的137亿澳元增至253亿澳元,同时提供2.258亿澳元改善在校学生教育成果,投资22亿澳元鼓励职业院校和行业伙伴建立紧密关系,支持其与行业企业联合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第二,税收、补贴、专项奖励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投资。在税收方面,2021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提供了5.5亿澳元税收减免,企业税率从2013年的30%降低到25%,突破了50 年来最低水平。在补贴方面,聘用职业院校学生的企业可获得12个月工资补贴(每季度最多7000美元),提供4~12周实习机会的企业可获得1000美元补贴,雇用学徒还能得到其他额外经济奖励。在专项奖励方面,新学徒激励制为企业提供26亿澳元的经费支持和20%的额外奖励,鼓励企业员工参与技能培训。据其国家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统计,2022年新冠感染影响引发的劳动力短缺背景下,联邦政府共提供了161亿澳元用于培养职场技术人才。澳大利亚的失业率也因此实现了50年来最低水平,比两年前的预算预测低近3个百分点。
3.能力本位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以能力本位为核心,依据行业变化提供灵活创新的职业教育培训,为劳动力市场输送了大量技术技能人才。其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包括三个内容:第一,就业导向,开设满足行业技能需求的专业课程。职业院校与行业专家根据最新行业技术要求及TP内容设计课程与教材、更新培训产品,学员通过考核颁发相应等级证书。澳大利亚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5月,澳大利亚共有3519家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为47.5万15~64岁的学员提供电子工程、科学技术、医疗护理、幼儿教育等专业技能培训服务并颁发三四级证书。第二,协同育人,合作搭建校企实训基地与师资队伍。职业院校与企业共享场地资源,让学员进入工作场景培养专业技能,并为表现优秀的学员提供实习就业机会。同时,邀请行业专家或具有5年以上专业经验的企业人员到学院做兼职教师,分享最新行业技能。此外,规定全职教师定期进入行业协会或企业学习,提升教学质量。据澳大利亚统计局统计,以新南威尔士州为例,130多个职业学院与2.5万多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50多万注册学生提供1200多个国家认可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毕业生和企业雇主对职业学院培养质量的满意度均在89%以上。第三,灵活教学,根据企业和学员需求创新课程模式。职业院校通过在线学习、模拟仿真、工作场所等多种教学场景以及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提供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使学员获得技能提升与资格认证。澳大利亚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以2020年为例,职业培训机构为行业培养了400多万技术技能人才。其中,私立培训机构培养了280万人,占比71.9%;TAFE学院培养了79.3万人,占比20.1%;社区教育机构培养了38.6万人,占比9.8%;学校培养了11.1万人,占比2.8%;企业培训了9.6万人,占比2.4%;大学培养了7.5万人,占比1.9%。
(二)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多元主体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在过去几十年的变革中,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三个主体各自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协同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高质量发展。
1.政府机构管理职责。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作为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有效运行的主要力量,兼顾宏观调控和微观治理。不仅通过政府报告、法律制度等对校企合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布局,还从顶层设计出发,设立了校企合作管理机构。多种机构相互补充形成了完整的实体保障机制,确保了校企合作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信息平台的推广实施。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决策、监管、研发三种类型。第一,决策机构主要包括联邦政府及其下属的国家培训局。联邦政府负责制定国家战略和政策方针,确定国家学历资格框架和质量监控体系,形成校企合作保障机制。国家培训局主要职能是代表联邦政府管理职业教育,重点推行培训标准与能力框架,作为校企合作实体管理机构,搭建全国统一的校企合作培训体系,形成高效的培训市场和资金渠道。第二,监管机构主要包括澳大利亚技能质量管理局和行业技能委员会。澳大利亚技能质量管理局是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监管机构,注册并监督培训机构遵守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标准,提升职业教育与培训监管机构运作透明度。行业技能委员会根据行业企业发展情况预测员工职业技能要求,发布行业能力标准和TP(包含能力标准、评估指南和国家资格),参与职业院校教学管理,保证校企合作的专业课程满足行业与岗位需要。第三,研发机构主要包括国家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和其他地方研究中心。国家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董事会成员由企业、行业工会和政府培训部门人员构成,负责收集并分析澳大利亚校企合作统计数据,组建信息资料库,向各州、社会机构或团体提供有效的研究数据及顾问服务。其他地方研究中心是各种地方层面的相关机构,构成方式及功能与国家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类似。
2.行业企业主导地位。行业企业主导体现在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法规、质量框架、培训标准以及课程师资等诸多环节,是校企合作成功的关键因素。第一,行业企业在国家校企合作政策制定过程中参与决策。国家培训局部长委员会委员来自各行业,对国家规划和管理校企合作有较大发言权,国家培训局理事会根据经济发展趋势分析行业发展重点,制定校企合作指导政策。国家培训质量委员会成员大多是行业代表,负责出台质量保障检验标准,并协调实施AQTF。行业技能委员会等机构根据行业需求向职业院校与校企合作相关部门提供专业支持,在TP开发与监管过程中,行业技能委员会负责统筹管理,行业参考委员会规定开发范围,技能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第二,行业企业为校企合作教学、管理、师资等环节提供建议。根据市场需求,为职业院校设计教学方案,依据岗位要求制定TP;预测未来技能需求,为职业院校专业课程设置提供建议。与职业院校机构共同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为职业院校中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及5年以上行业工作经验的专职教师提供实践和学习的机会,同时将行业专家或资深技术人员输送到职业院校,为学员提供最新技能培训。此外,利用自身资源帮助职业院校建设实训基地,提供先进技术和设备参与实践教学,依靠专业优势和数字化技术搭建资源共享服务网络,开拓培训空间。
3.院校机构办学模式。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最令人瞩目的就是职业技术与培训学院。其作为职业教育的主要提供者,拥有世界上公认的较为先进的办学模式。第一,职业院校通过竞标方式获得联邦政府财政支持,根据联邦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专家对市场经济及技能需求的预测设置专业课程,制订最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利用行业企业有效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地点和实训机会,依据行业TP和细分的能力单元确定培养及评估标准,确保培训课程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精准对接。第二,职业院校凭借完备的培训方法、经验丰富的师资团队為企业提供定制化培训服务,输送拥有新知识、新技术、新思想的高质量技能型员工。不仅可节约企业培训成本,员工通过考核还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校企深度合作搭建职业技术人才库,保证了职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可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目前,澳大利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每年开设的课程类别多达百种,不同类型机构提供的培训时长达几十万到上百万小时,新冠感染期间更是将面授课程优化为线上教学及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2020年,由于联邦政府资助参加短期培训学员数量迅速增加,职业院校利用联邦政府和行业企业的资金与技术支持,建设了公开透明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信息网络系统,促进了教学和认证信息的实时更新与高效发展。
二、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主要特点
(一)法律制度保障完善
通过多项法律制度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相关主体及实施过程关键环节进行界定,是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得以实施和不断发展的重要保障。第一,战略性立法,明确校企合作三方主体责任。1994年,澳大利亚TAFE咨询委员会发布《坎甘报告》,要求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管理与经费投入,企业作为培训的消费方对职业教育服务具有主动选择权。2003年,联邦政府发布《澳大利亚2004—2010职业教育与培训国家战略》,强调职业院校等培训机构与行业企业密切联系,行业企业对校企合作方向及课程内容提供建议,培训机构的关键考核指标是雇主对员工技能的满意度,校企合作供需双方关系进一步明确。2011年,联邦政府颁布关于注册培训机构和认证课程的法案《2011NVR注册培训机构标准》,规定培训机构申请注册的具体标准是国家监管法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校企合作明确了行业服务标准。第二,针对性立法,保障校企合作合理有效的经费来源。1987年,澳大利亚就业、教育与培训部发布关于职业教育需求的报告《澳大利亚人所需的技能》,明确了职业教育在解决国家经济问题中起着积极作用,联邦政府应保证给予校企合作充足且有效的经费支持。1990年,澳大利亚国家训练局颁布了关于校企合作主体责任的《培训保障法》,要求雇主企业每年提供工资总额的1.5%用以支持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职业院校的专职教师到企业参加培训的费用也由企业承担,保障校企合作师资水平及人才培养质量。1992年,联邦政府和各州制定的《澳大利亚国家培训局法案》规定,加强校企合作需求方与提供方之间的联系,保证校企合作多渠道的资金来源。
(二)质量标准体系健全
校企合作的质量标准体系由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与行业共同开发制定,包括AQF和TP及AQTF三个核心内容,是校企合作机构审核、课程设计以及资格认证等环节的重要标准。第一,联邦政府和各地部长级委员会共同商定AQF。1995—2008年,澳大利亚对AQF进行多次修改,2010年高等教育和就業部长理事会正式颁布修订后的《澳大利亚资格框架》,2019年10月完成最新一次审查。作为教育培训系统的政策指南,AQF共有十个等级,分别是一、二、三、四级证书,文凭,高级文凭,副学士学位,学士学位,荣誉学士学位,研究生证书,研究生文凭,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一级最低,十级最高,文凭证书相互贯通,不同等级可通过学分累计完成衔接,形成了职业教育、普通教育、高等教育的“立交桥”。此外,AQF提倡“学习—工作—再学习—再工作”的终身教育理念,鼓励学生通过校企合作提供的实践机会增加相关工作经历,职场员工也可用工作经历抵消部分课程。据澳大利亚国家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统计,职业学院平均每年提供课程近3万小时,颁发证书与文凭1300 多种,充分满足了不同类型学习者对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需求。第二,澳大利亚行业技能委员会、教育部、行业协会和企业合作开发TP。TP由国家认证和非国家认证两部分组成,包括证书等级、能力标准、资格认证以及就业方向等内容,在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站登记注册发布并定期更新。职业院校根据TP设计培训课程和考核标准,不但实现了行业需求与职业培训的零距离对接,也架起了能力标准与资格证书的桥梁。第三,联邦政府与行业委员会共同开发AQTF。AQTF是机构注册、课程审批、课程开发的国家级标准,规范了校企合作机构的行为,保证了注册、审核、培训、评估、认证各环节质量。AQTF统一了联邦和州地区校企合作培训机构的办学标准,确保了地方颁发的资格证书在全国通用,是校企合作质量的有效保障。
(三)政府管理职能明确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既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的制定者、实施者,又是经费资助和监管评估者,其多维度管理结构可以总结为由联邦政府与州政府设置的决策、监管、研发三类机构组成。第一,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及其下属国家培训局为主的决策机构,负责全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大政方针的制定与发布,国家质量保障体系、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确保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严密完整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决策体系。第二,澳大利亚技能质量管理局和行业技能委员会为代表的监管机构,独立于澳大利亚教育部,负责机构注册、课程认证、质量保障、师资准入等事务的监督管理,根据专业和行业变化予以风险评级,监控校企合作质量,确保各州政府的培训机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第三,国家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主要职能是通过职业教育数据研究和统计调查,开发修订AQF和TP及AQTF,反映行业企业需求,为职业院校实施教学活动提供重要依据,保障校企合作培训服务供需双方的精准对接。
(四)行业协会参与积极
行业协会全过程参与是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典型特色。澳大利亚行业组织的成熟度较高,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及职业院校等管理人员均包括行业协会成员,从方针政策、培训标准到质量管理、认证评估,其全方位参与保证了职业教育符合行业发展的需求。第一,行业协会代表参与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职业教育政策与框架开发,在校企合作中发挥引导作用。澳大利亚共设有21个全国性行业协会,其中行业技能委员会是行业领导组织,其11名委员均为行业资深专家,主要负责制定校企合作的发展政策方针。行业参考委员会是TP的核心开发机构,作为技能服务组织搜集各行业新兴技能需求制定行业认可的能力标准。此外,职业院校课程开发小组成员大多由行业专家构成,负责课程内容开发与标准制定。行业培训顾问委员会依据职业教育与培训规范,每年对学校教学质量、学员及教师进行评估,开展行业雇主满意程度的调查。第二,行业协会参与职业院校教学管理与评估认证,加速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在行业层面,行业培训顾问委员会委托各州及地方教学评估机构,根据行业技能委员会制定的细则开展教育质量评估及用人单位毕业生满意度调查。职业院校也会委托行业协会资深专家,对院校办学情况、师资水平、教学内容等进行内部评价。在企业层面,行业协会成员大多来自企业,能够结合最新市场需求参与设计职业院校课程内容及培训考核标准;同时,企业与职业院校协同搭建高层次人才输送通道,加速了职业技术技能创新和成果转化。
(五)职业院校对接精准
澳大利亚职业院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资源共享为基础,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精准对接,提供定制化的职业教育培训服务,多方共建、利益共享、协同共育。第一,职业院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共同设计校企合作培训课程与评价标准。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政府需要及行业企业需求确定职业院校专业办学方向、教学模式、能力单元和评价标准,实现生产链对接教育链,企业生产流程对接学校教学流程,企业典型岗位工作内容对接课程,保证学生掌握的技能符合现在及未来经济发展与行业技术需求。第二,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专家联合搭建师资团队。职业院校定期派遣优秀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提升技术和实践水平,获得最新行业信息,为企业技术技能人员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同时,企业派遣优秀的资深员工到职业院校指导实训或担任兼职教师,为职业院校的学员开展实践教学、岗前培训,为院校专职教师开设实践技能提升课程。第三,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及高新产业孵化园区,满足学校实践教学和企业生产研发需要,提升校企合作质量与受训者技能水平,降低企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费用,为学员提供更多就业渠道,从而提高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保障校企合作持续向纵深发展。
三、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对我国的启示
(一)完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目前,我国虽出台了多项政策激励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但仍存在校企合作双方权责界定不清、奖惩标准不明的问题。因此,尽快完善校企合作相关法律法规是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议题。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打造中国特色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治体系。根据我国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现状,颁布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政府、行业企业及职业院校的主体责任,减少合作治理的阻碍,并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劳动力技能水平发挥重要作用的主体给予相应奖励。第二,出台职业资格标准与证书认证相关法律。我国要尽快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与资格认证制度,建立以能力为导向的职业资格标准,秉承终身教育理念,加快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的衔接融通,从而降低职业教育学生就业、升学门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满足产业转型升级与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第三,健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奖励补贴力度。我国要完善经费筹措机制,拓宽校企合作经费来源渠道,落实结构性减税、教育费附加和其他税费等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校企合作型企业给予经费补贴、信贷、土地支持,从而提升企业、院校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保证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二)增强政府职能,健全国家监管體系
我国要建立完整的校企合作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使各级各地区相关管理机构成为校企合作全面深化的有力抓手。第一,增强监督管理职能。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统筹管理职业教育,制定校企合作宏观政策和战略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教育部门具体执行,强化政策实施主体责任,组织协调和监管评估,推进校企合作有序开展。人社部、教育部牵头制定国家技能标准与教学标准,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课程开发、资格认证等环节全程动态监管、科学评估,促进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和校企合作质量稳步提升。第二,增强研究咨询职能。在教育部领导下,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原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工作,制定职业教育各项国家标准与学科专业目录,指导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和评估工作,推进符合我国国情的质量培训框架、培训包以及全国统一的资格认证制度建设。同时,与各部委、行业及教育机构积极合作,为职业院校、企业和有关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各地职业院校制定校企合作育人标准,促进学历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的相互转化,加速教育系统的产教融合、普职融通。
(三)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促进校企深度合作
我国要引导有能力、有担当的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关键环节,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积极作用。第一,不断强化行业组织在校企合作中的引领作用,提升行业组织的决策地位。行业组织通过对国内外行业基本情况、发展趋势的调查分析与预测,了解并掌握着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因此,校企合作全面深化需要充分挖掘行业组织的优势,并鼓励行业组织与行指委一起开发校企合作框架和国家行业技能标准。同时,通过行业组织搭建交流平台,协调校企合作实施与考核,使行业与政府、职业院校沟通互动更为充分,降低行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提高行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第二,积极发挥行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指导作用,确保职业院校紧贴市场需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要积极发挥以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为核心的各行业组织指导作用,分析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最新职业技能,预测行业人才需求趋势,发布行业权威信息,并根据行业人才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制定教育教学与质量评价标准,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确保职业院校培养的技术技能人才符合未来行业需求。
(四)强化企业主体作用,优化校企合作模式
职业院校是校企合作的提供者和重要主体。要实现校企合作全面深入发展,职业院校必须转变传统观念和教学模式,强化企业办学主体作用。第一,突出就业导向,提升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职业院校要紧密对接行业最新技术技能需求,培养先进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养老护理等新职业或重点专业人才,搭建新兴技能人才输送通道。同时,通过校企双方多维合作,强化师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开设产业学院,开展产教联盟、订单培养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提升校企合作培养质量和社会认可度。第二,邀请企业共同参与,优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职业院校要充分运用企业专家资源和信息技术,一方面,加强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创新教学和管理方式,联合行业独角兽或实力雄厚企业共同开发新版教材,将各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校企合作培养方案并通过活页式教材动态更新。另一方面,与企业联合举办职业技能、科学技术和创新创业等专项竞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为高职学生技术技能提升转化提供多渠道学习实践机会,并以此选拔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工巧匠,逐渐形成校企合作育人共同体。
(五)構建动力机制,明确各方权利职责
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既是职业教育的关键主体,又是校企合作的受益方。深化校企合作应以利益共享为动力,利用现有资源和优势协同合作。第一,政府统筹监管,制定校企合作政策规划与标准,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发展,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发挥降税补贴和政策激励作用,根据院校办学规模、培养成本、毕业生就业质量等方面落实校企合作经费并加强绩效管理。第二,行业组织充分发挥指导研发作用,搭建国家和各地区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发布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和毕业生信息,指导职业院校制定并实时更新人才培养计划。同时,龙头企业也要发挥主体作用,联合职业院校组建产业集团联盟,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共建众创空间和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基地,为技术技能人才搭建高质量培养平台。第三,职业院校积极合作,从能力本位理念出发,寻找行业企业利益关切点,通过在岗培训、科技研发、技术竞赛等方面推进跨区域、跨行业资源共享、协同共建,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利益共同体,从而加速推动我国职业教育中的校企合作进入全面提质培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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