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劳动的政治经济学解析
2023-06-21谭惠灵
谭惠灵
摘 要: 随着数字经济、数字科技的发展,与互联网有关的“数字劳动”作为一种新的劳动范式被正式提出并逐渐成为数字化时代劳动的主要形式。数字劳动正在成为推动全世界数字经济生产力发展的关键要素,但是数字劳动中的风险和困境也在不断地凸显。如何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视角辩证地把握数字劳动,解析数字劳动中的差异性、多样性及风险性存在,对于充分激发数字劳动变量,发展数字经济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关键词: 数字劳动;风险预警;数字经济
中图分类号: F 230
文献标志码: A
Political Economy Analysis of Digital Labour
TAN Huiling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200433,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economy and digital technology, "digital labour" related to the Internet has been formally put forward as a new labour paradigm and gradually become the main form of labour in the digital age. Digital labour is becoming a key factor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ductivity of the worlds digital economy, but the risks and difficulties in digital labour are also constantly highlighted. How to dialectically grasp digital labour and analyze the differences and diversity and risks in digital labou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olitical economy criticism has a far-reaching impact and great significance for fully stimulating the variables of digital labour and developing digital economy.
Key words: digital labour; early warning of risks; digital economy
1 何为“数字劳动”?
数字劳动的出场与数字经济的倡导、数字科技的发展密切相关。当用户有意或无意的參与行为创造出了经济价值,甚至构建出了新的商业模式时,这种新的劳动范式便引起了各界学者的广泛关注,并在政治经济学批判领域引发了大规模的研究热潮。国外互联网、大数据发展较早,这也直接导致国外学者对数字劳动的关注相对较早。随着网络技术(或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出现并融入社会的每一个领域,工业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劳动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资本和互联网结合的结果就是数字经济,体现了资本主义生产逻辑加速的所有迹象”,“免费劳动力”成了数字经济中创造价值的一个基本时刻。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用户参与成为互联网公司新的经济价值来源及构建商业模式的基础。利用网络效应,公司不仅可以获得用户,还可以从他们那里学习,并在他们的贡献基础上发展。在这些情况下,价值由软件推动,但由互联用户共同创造。可以说,互联网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和应用程序使得用户并不是简单地消费现有的产品,而是参与产品的生产过程。伴随着用户参与转化为价值来源现象的频出,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不断推动资本的普适化及潜在商业价值的生成和转化,与互联网有关的“数字劳动”作为一种新的劳动范式被正式提出。
2000年,《社交文本》出版了蒂齐亚娜·特拉诺娃(Terranova Tiziana)的《免费劳动:数字经济的文化生产》,她认为各种自愿和愉悦的活动是互联网生命力的核心——“建立网站、修改软件包、阅读和参与邮件列表,以及在Mud和MOOs上建立虚拟空间”——构成了无报酬的、被剥削的劳动形式。这种“自由劳动是一种对文化的知识消费转化为生产活动的时刻,这种生产活动被愉快地接受,同时也经常被无耻地剥削”。她将免费劳动的概念和意大利自治学派的“非物质劳动”的概念相联系,从文化知识消费的角度明确提出了数字劳动的生产性、免费性及被剥削性,并指出这类劳动模糊了工作和休闲的界限,是不以就业为基础的工作。
数字技术在行业主导性地位的凸显,数字劳动的普适化引发了对劳动和休闲、有偿与无偿理论的广泛反思,数字经济的新的劳动形式被当作专门的研究对象,成为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理论体系的基点,对数字劳动的概念界定更加丰富。随着数字化技术使更多的人参与到了在线消费活动中,“Digital Prosumer”(数字产消合一劳动)由爱德华·科莫(Edward Comor)、乔治·瑞泽尔(George Ritzer)、内森·尤根森(Nathan Jurgenson)等学者在继承及发展“Prosumer”(混合生产消费者)概念的基础上而提出,用来形容互联网用户作为与传统的消费群体不同的新形式消费群体创造价值的劳动形式。这些消费群体与用户生成网络密切相关,他们为建立关系和完善自己的网络社会身份而付出的努力带给社交媒体可观的利润,如Facebook、Twitter、Ins等,产生了无偿劳动而非有偿劳动。资本家似乎找到了除产业工人以外的新的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群体。相关地,“Internet Prosumer”(互联网产消者)由致力于研究数字劳动理论的美国学者克利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提出,用以形容将互联网的用户行为视为被企业平台剥削的活动。此外,尤里安·库克里奇(Julian Kucklich) 于2005年第一次提出“Playbour”( 玩工)这一术语,用于阐述娱乐性的互联网产业中出现的工作和玩耍相混合的劳动形式。“玩工”的免费劳动承担了本该由游戏开发商、发行商完成的工作,生产的游戏产品也归公司所有。
综上所述,数字劳动可以理解为运用数字化手段进行生产、消费、交往、生活的所有使用者的劳动。此外,对数字劳动范畴的界定还有不同的维度。克利斯蒂安·福克斯从数字劳动国际分工体系的视角将数字劳动理解为关于数字媒体的存在、生产、传播和使用所需要的所有形式的有酬及无酬劳动,包括与ICT相关的矿物开采中的奴隶劳动、双重自由雇佣劳动、互联网产消合一劳动等,它不仅保留了前资本主义时期和工业资本主义时期的劳动形态,而且包含数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新的劳动形式。
2 数字劳动的表现形式
从劳动生产工具的使用上看,劳动的形式经历了原始时代的石器劳动、封建时代的铁器劳动、工业资本主义时代的机器劳动,到今天随着科技的变革形成了数字劳动。马克思所阐述的雇佣劳动或生产性劳动所处的是工业资本主义的机器大生产时期,如今资本主义已经随着科技的发展衍生出了多种态势,如数字资本主义、信息资本主义等。中国的数字经济也逐渐成了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力。从全球的经济环境来看,数字劳动在内涵和外延上都和工业资本主义时期的劳动存在巨大的差别,明显表现在:
第一,用户行为转化为数字商品。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产品的内容除了电子信息产品、软件、应用等,互联网的用户行为也转化为了可以带来经济收益的数字商品。主要包括两类商品:一是,“用户生成内容”被商品化。比如用户在微博、博客、论坛等发布他们的作品如评论、歌曲、视频、动画等,在社交平台上形成特定的圈子,源源不断地将各种声音、视觉和文字信息带入公众消费的视野,为平台增添丰富的内容,吸引更多的用户参与信息产品创制中。再比如游戏“玩工”,这类人群与以营利为导向的数字游戏产业紧密相连。游戏模组(Modder)是游戏爱好者在公司提供的版本上修改游戏版本的社区,而游戏公司免费享有模组游戏的知识产权。游戏模组爱好者和玩家免费为游戏公司开拓着市场、推广着品牌、有效维持着游戏的热度,并巩固着玩家对游戏的忠诚度。二是,用户的各类数据被商品化。今天,我们可以借助联网设备上网、定位、听音乐、看剧、回邮件等,所有这些活动都留下了数字痕迹,用于数据挖掘、存储和细化为“Traffic Commodity”(“流量商品”)。由于数据的碎片化,数据的商品化需要依赖数据算法的分析和加工。
第二,数字劳动过程的产消合一化。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被传统定义为消费者的行为有了生产性意义,这种行为的结果被商品化了。20世纪80年代,阿尔文·托夫勒(Alvin Toffler)就提出,当代社会正在从生产和消费的分离走向“第三次浪潮”,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Prosumer的崛起”。互联网用户出现之前,让消费者工作的想法就存在。在《社会的麦当劳化》中,乔治·里茨尔(George Ritzer)观察到在麦当劳化的世界中,麦当劳的餐厅把消费者变成服务员, 而且ATM机器让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免费的银行出纳员。随着互联网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的主要部分,见多识广、网络化、能力出众和积极主动的消费者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了公司的价值创造中。价值生产过程从发生在企业内部,依靠企业的单边作用,转变到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创造中。“共同创造价值”对价值生产的新的可能性进行试验,基于的是对消费者的文化、技术、社会和情感劳动的免费征用。当消费者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原本由公司承担的产品生产过程中时,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传统角色越来越模糊,往往会忽略消费者在其中所发生的根本性又戏剧性的变化,这种产消合一的过程更是遮蔽了消费者被剥削的事实。互联网提供了一个个性化的平台来闭合信息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循环。
第三,数字劳动者时空的自由化。这种自由性首先表现在劳动时间和空间的自由选择上。数字产品的生产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个人在非制度化的环境中创造个人媒体内容”,它们强调用户或“生产者”的对称和合作努力。因而,互联网企业需要给予劳动者更多的自由,允许人们自由交流和互动,简化生产过程,使每个用户都成为潜在的数字劳动者。数字劳动显然已超越时空的限制,原本局限在工厂或企业中的劳动行为演变成了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工作空间与家庭空间、娱乐时间的无缝融合,工厂的规则被输出到它的围墙之外,大量的劳动将在我们的日常社会活动中进行。其次,这种自由性体现在人们可以选择喜欢的方式展示及改变自己的表达、交流及创作。甚至在互联网2.0(Web 2.0)上,一些生产资料,比如底层设计本身的一部分(例如页面及应用程序设计等)会转移给数字劳动者。
第四,数据变成了生产要素。关于数字劳动中,存在争议最大的部分就是数据的价值创造。数据的生成依赖于数字劳动的一种生产,互联网用户的每一次网上购物、引擎搜索、朋友圈点赞、网页浏览等共同生产出非物质的数据关系,创造出庞大的数据网络。数据的最小单位就是比特,比特就像人体的DNA一样存在。依靠无处不在的移动设备(笔记本电脑、手机)和无线网络(WiFi、4G、5G),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访问比特空间,新媒体平台允许更多的人通过更多的沟通渠道自由地产生更多比特,比特带来了巨大的数据资源。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可以直接转化为生产力,产生巨大的商业价值。数字劳动创造出了充裕的市场资源,数字劳动者往往具有企业所无法理解和无法比拟的专业能力和技能。这种富足依赖于参与的人数、投入的时间、劳动的产出等。近年来,社交平台、网络爬虫、个性化算法和其他数据挖掘技术被应用,从用户几乎每一个在线活动中获得有价值或可盈利的信息。
3 数字劳动中的风险预警
数字劳动所具有的新的内涵和外延,使得对数字劳动价值的認定和把控变得比较复杂。数字劳动的争议包括数字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如何恒定,数字劳动产品的价值贡献如何判定,劳动者剩余是否被他人无偿占有,用户提供的数据原料是否具有劳动价值等。从目前国内外的研究来看,中国要想发展好数字经济,必须反思和警惕全球化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四方面进行思考。
其一,警惕数字劳动中的“垄断权力”。数字劳动生产中,生产资料主要包括互联网的基础设施(私有服务器和路由器、基建设施等)、商业平台、移动设备(大多为用户所有)。基础设施的初期投入成本很高,这也直接造成关键的交互资源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社交平台受到网络公司单方面技术控制。生产资料往往为企业社交媒体所有。像Facebook、谷歌、雅虎等所有权阶层所拥有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它们捕获那些访问他们资源的人的活动方面的能力,而这与他们对这些资源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直接相关。如果这些资源被共同所有,为少数人的经济利益而利用这些活动的能力就会消失。互联网的私有化和商业化将用户和数字技术分开,强化了资本对社会关系的把控。
其二,數字劳动者不能一味地成为“技术适应者”。数字劳动者往往没有关键生产资料,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不得不依赖企业社交媒体。数字化技术使得使用者只能被动接受市场给予其的技术并对自身的行为进行相应调整。使用者在现代生活的方方面面容易被主宰,从早上睁眼到夜晚暗屏入睡,几乎须臾都离不开数字智能设备,处在互联网的技术限制和监控中。同时,数字劳动模糊了工作和休息的界线,劳动者沉浸的数字空间也变成了“社会工厂”。原本属于工厂的交际封闭生产过程,经过技术和社会关系对工人社会生活的干预,演变成了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工作空间与家庭空间、娱乐时间的无缝融合。在这样的时空中,人的生产潜力被最大限度地挖掘并处于资本的监控之中。人类将拥有一个“工厂星球”,这里的社会制度将包括所有生产、消费和再生产领域以及人的物质领域、精神领域。
其三,防范数字经济中的当代剥削以跨国网络的形式存在。虽然,资本主义剥削全球化的趋势早已出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将价值生产延伸到众多发展中国家,借以剥削发展中国家廉价的劳动力。但数字经济中,通过跨国组织和社会网络日益增加的全球化分布,参与者和分支机构位于全球并动态变化(新的节点不断增加和删减),资本、商品、信息都处在高速流动中,通过信息通信的链接,资本在不断攫取价值贡献者。劳动者在哪里并不重要了,只要他们与网络相连。
其四,防止“时间套利”模糊数字劳动产生的价值。“时间套利”意在指利用网络的“永恒时间”在线塑造了新的效应,利用地理劳动力市场之间的时间差异来盈利。在地理空间上,公司可以利用时区差异实现24小时不停运转的商业周期。在劳动过程尺度上,时间套利可以理解为工作时间的延长或劳动过程的加速。数字网络用“永恒时间”取代了工业时代的时钟,消除时间的顺序,过去、现在和未来出现在统一超文本中。
4 数字劳动与数字经济
全球经济都在进入数字化时代,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发展数字经济和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数字经济的出发点、目的和手段必然有所区别。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框架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倡导的数字经济、数字科技的战略布局下,将数字劳动的思考落实在中国的国情中,丰富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才具有现实意义,可以从以下四方面进行思考。
其一,将数字劳动思考的实践逻辑与人类的生存命运相联系。从理论和实践的关系看,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理论对实践具有巨大的反作用。把握数字劳动思考的实践逻辑至关重要。实践逻辑的构建不仅要从经济学的层面思考数字劳动,正视劳动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变化,更应该将其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对数字劳动的把握需要放入中国数字经济的框架中,放入中国整体的国家战略中,与人们的美好生活相联系,与人类的生存命运相关联,探索更加文明的数字化生存世界。
其二,坚持“劳动创造价值”的基本立场,从人民至上的原则出发。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规律中,肯定“活劳动创造价值”的根本观点。数据、资本、土地等都可以作为生产资料,促进价值的生成和转化,但是价值的创造还是需要人类的劳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数字经济的发展中,要坚持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坚持按劳分配的主导性,才能从本质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出发点,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惠泽广大人民群众,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其三,凸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引领数字劳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兼顾经济效率和经济正义,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要做好市场监管规范。正如习近平指出:“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既要经济发展的效率,鼓励大批有竞争力的网信企业崛起和强大,依靠数字赋能强化国内循环与国外循环,也要兼顾市场的公平、经济正义。
其四,平衡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的关系。数字资本已经成为发展数字经济的生产要素,我们既要充分发挥数字资本的生产力功能,又要防止资本野蛮增长、无序增长,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使其始终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框架中发挥作用。同时,要提高全民全社会的数字素养和技能,夯实数字经济的社会基础,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劳动后备军,使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共同发挥生产要素的功能,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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