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高等院校音乐学专业教学改革中的文化生态观问题研究
2023-06-21刘德崇
刘德崇
摘要:民族高等院校音乐学专业的教学近年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新时代的今天,其肩负着传承文化生态以及培养民族音乐文化人才的责任。在面对新的问题和挑战的过程中,当前的高校教学体制存在着一些发展中的困难和瓶颈。为此,应当以文化生态观为核心,尝试从教材内容组织、教学方法、评价体系等多个方面对当前的教学现状进行改革。促进民族高等院校音乐学专业的人才培养能够更具民族特色,更体现出学以致用的价值,从而推动本地域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使其历久弥新,发扬光大。
关键词:民族高等院校 音乐学专业 教学改革 文化生态观
中图分类号:J6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359(2023)05-0089-04
在当代音乐文化社会传播的浪潮中,音乐教育所处的地位十分重要。它不仅能够将各种音乐文化知识进行汇总和提供专业性的教育启发,同时还能够通过教育的手段促进音乐文化的社会传播,使珍贵的音乐文化资源得到良好的传承与发展。历经改革开放40余年的艰苦努力,中国的音乐教育从起点开始形成了多专业、多维度、深发展的全面铺展,实现了从音乐学院到地方各级院校的音乐学科构建。尤其在扩招政策实行以来,音乐教育的拓展以及各个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有了更加突飞猛进的进展,并对中国的文化艺术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民族高等院校音乐学专业的教学现状
民族高等院校是众多音乐教育体制中较为特殊的一种教育形态,它主要是针对民族地区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以及民族音乐文化人才培养所构建的。它不仅肩负着社会主流音乐文化的传播,同时还将注意力更多地放置在了民族音乐发展与民族音乐人才储备的培养上。在新时代的今天,社会文化发展日新月异,有关文化生态观的理论概念逐渐得到了学界的认可和共识。作为民族高等院校,应当在音乐学专业的教学改革开展过程中保持对于这一维度的清醒认识和审慎理解,通过卓有成效的措施促进文化生态观与民族高等院校音乐学专业之间的结合,在人才培养、音乐文化传播以及音乐作品创新等领域形成更好的发展势头。当前,国内民族高等院校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贵州、新疆、宁夏等少数民族聚集区域内。这些地区有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在学生群体的构成中也以少数民族人口居多。在此教育背景下,展开有关民族特色音乐文化的教育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它不仅能够促进传统民族音乐文化的开发和拓展,同时还可以依据当代社会音乐文化发展的最新动向,对民族音乐文化进行再度升级与变革,使其历久弥新,体现出全新的文化艺术观感。但是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我们也看到,民族高等院校的音乐学专业开展虽然获得了喜人的成绩,但是在其如火如荼发展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隐忧。
其一,民族高等院校音乐学开展的时间起点较晚,专业方向发展不尽成熟。虽然中国的音乐教育在高等专业教育领域已经开展了近百年的时间,但是民族地区以民族音乐文化资源作为背景进行的专业教育起步时间较晚,其所形成的配套教学资源、教材、教师等均没有达到成熟的标志。在多年来的音乐教学实践探索中,其已然形成了包括多民族音乐文化在内的主流音乐教育资源,但是有关民族音乐特色以及各民族音乐文化详尽汇总的教育教材,显然在当前的教学环境中还并没有形成良好的配置。这使得民族高等院校的音乐学专业在开展过程中更多地趋向于主流高校教育体制的标准和要求,使得自身的民族性没有得到有力的拓展。
其二,民族高等院校所设专业存在着与其他类型高校同类教学之间的同化问题。由于民族高等院校在师资力量招募以及课程配置、教学目标等方面受到了当前社会教育大环境的影响,所以在教育元素的组织方面往往存在着标准化和趋同化的问题。比如:民族高校与普通高等院校、师范院校在音乐学专业方向所开设的课程以及教学内容有很多相近之处。这显然对民族高等院校自身的办学特色和教育目标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在既定的教学时间和教学规划过程中,这样的教育配置和资源组织方式显然会使民族特色音乐文化的教育缺少空间和时间的保障,而趋同的教育体制所打造出的人才,在实际的职业领域也存在着竞争劣势的问题,本身可以凭借民族音乐文化方面的独立思考,形成良好的社会传播效应,但是在实际的应用中,却难以达到既定的教学目标。
其三,当前,民族高等院校在教学开展中也存在着一定的本本主义问题。音乐文化的发展源于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其是一种活态的、动态的、有群众基础的艺术形态。对于民族音乐文化的了解和认知也应当源于生活,源于真实的音乐样本。但是在目前的教学体制中,往往存在着以校内教育为主、以课堂教育为主的情况,教师的主导性教学和课本上既定的知识内容对学生的思想是一种禁锢。虽然这些内容是高度提炼之后的产物,但是其本身在一定程度上是脱离了文化环境和生态环境而存在的,这对于学生的启发力和求知欲来讲显然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在现有的教学体制内无法通过与原生态民族音乐文化环境之间进行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这显然是教育的不足之处。
二、教学改革中有关文化生态观素材内容的融入
研究认为,生态文化观应当引入到民族高等院校音乐学专业的教学改革中,通过对于自然文化、社会文化以及相互之间关系的了解和研判,以一种原生态文化视角来认知民族音乐文化的独立和珍贵。这样的学习方式才能够真正促进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当下社会环境中的良好成长和发展。长久以来,文化生态观与实际的音乐教学领域存在着一定的割裂关系,这对于学生认识真实的音乐环境和社会文化热点是不利的,尤其在民族高等院校的音乐学教育开展过程中,只有通过文化生态观的引入,使学生看到真实质朴纯美的民族音乐文化姿态,才能够让他们下定决心为传承和发展民族音乐付出努力,才有可能让他们在未来的职业领域选择中将促进民族音乐文化作为目标。
为了促进民族高等院校音乐学专业的发展能够更具特色和競争力,在当前的教育体制中,应当实行具有针对性的教学改革措施。有关这一专业领域的教学改革在此前经历过多次尝试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每一种教学改革尝试的目标不同,所获得的收益也有巨大的差异。以文化生态观作为核心目标进行的教学改革显然有着其自身的特定优势,是着眼于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及其当代发展所进行构建的目标,其能在全新的教育体制中更好地践行文化生态观的理念,形成对民族音乐文化良好的发扬。同时,还可以培养出优异的专业音乐艺术人才,启发未来民族音乐文化的教育传承方向。
基于这样的出发点,在具体的教学进程中,应该对教育素材内容进行整理和重塑,形成良好的具有民族文化生态观的教育资源。首先,对传统民族音乐文化资源应当形成具有针对性的理论及实践汇总。对学生进行专项的音乐教育,体现文化生态观的特色。传统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色彩缤纷,在中国众多的少数民族大家庭中,由于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独立的语言,并且在漫长的劳动与生活繁衍中形成了独有的文化习俗。因此,其在音乐文化的表达方面也会有着极为独立的个性。相对于汉族音乐文化在社会传承与发展中所形成的大面积铺展,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往往以孤岛式的存在方式形成在小空间范围内的传承链条。但正因为这种相对不尽开放的传承方式,使其在千年的历史流变中始终保持着自身独立的特色,而没有受到外来文化的浸染。在当代社会文化环境中,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虽然得到了良好的保存,但是在社会活动参与的过程中,音乐文化的传播辐射能力以及自身的应用频率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衰退趋势,但是自身文化的质地并没有发生质的改变。为此,对于民族高等院校音乐学专业的教学,首先应当将多元化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向学生推荐,尤其是具有针对性地通过各民族学生与本民族音乐文化的对接,使其从一种学理性的层面和科学的视角来管窥本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历史及艺术特征,这能够使其更具有学习的主动性与求知欲,在未来的职业领域也能够得到良好的学习和应用。
20世纪民族音乐文化的硕果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形态和意识层面的转变,这些作品同样可以融入民族高等院校的音乐教学中。20世纪之初,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領导下,全中国人民实现了翻身解放,真正做到了当家作主。在此过程中,各地的传统民歌以及传统音乐文化均通过具象化的形式进行了改编,植入了许多具有红色精神的歌词内容,并在音乐作品的意象化表达中体现出了现代性。这种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与社会现实情况的交织所形成的新变化是十分重要的,充分显现出了少数民族音乐巨大的发展潜力。与此同时,也体现出少数民族人民的文化向心力,这也是在特殊社会条件下文化生态的一种自主选择。这些民族音乐作品类型丰富,具有音乐魅力和红色文化精神,在今天的民族高等院校音乐教学中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对其进行梳理、提炼和融入显然是对当前音乐教学的一种有益补充。同时,其也可以促进学生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的提升,达到综合育人的良好效果。此外,当代新创的民族音乐作品,尤其是21世纪以来所创作和改编的少数民族音乐作品应当纳入高校教学改革当中。
正如上文所言,文化的发展是具有历史性的,是不断更新的,也是需要对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在当前全新的城市文化及流行文化背景下,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改编及继续发展充分体现出了音乐本身的价值转变,在音乐的表达呈现方面也展现出了新的少数民族音乐风貌。它具体体现在作品的立意、音乐的创作、词曲的编配、舞台表演、包装宣传等各个维度。其对于当前和未来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生态的构建,以及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当代大学生除了要了解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与社会生态的原貌,还应当充分感知当前最新的变化和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出与时俱进的学习效果。只有充分了解这些音乐文化的发展新变,才有可能在未来的职业领域能够通过二次传播,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最新的面貌向全社会拓展。
三、教学改革中基于文化生态观的教学方法改进
在文化生态观的构建过程中,民族高等院校音乐学专业的教学改革除了在教育素材和内容方面体现出了全新的变化,同样还应当在教学方法中不断进行改进和调整。长久以来,我国高等院校的教育主要是在课堂教学范围内得以实现,虽然教师的教学经验十分丰富,教学资源的储备也在不断走向成熟,但是就音乐专业学科而言,其本身的来源是在社会发展中所形成的,而其后续的应用也更多地体现在融入社会文化浪潮进程之中。因此,在教学方法的设计方面,应当摆脱当前相对单一、保守、封闭和教师主导的教学方法,采用全新的教学理念,体现出方法的多元性、开放性和创新性。为此,应当充分与少数民族文化生态观的具体构想、理念和意义相结合,形成更为开阔的教学视野,体现出更加优化的教学方法。
其一,应当注重融入开放体验式教学法。民族高等院校大多存在于民族地区,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化有着厚重的历史和便捷的获得渠道,如果在如此方便的环境中依然采用校内教学的方式显然是无法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的。所以高校应当本着就近取材、因地制宜的方式。通过开放体验式教学,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所谓开放,就是在现有的以教材和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环境中,引入新的教学力量,通过现身说法的真实案例和具有生活体验、知识阅历的专家学者进入到学校教学范围内,将他们的所见所闻、所听所感真实传递给学生。这样的教学方式比起枯燥的书本文字和教师的教学方式,或许有着更为鲜活生动的感官体验。一些少数民族的老艺人用一生在实践和体验着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艺术魅力,他们是创作者、表演者更是教育传承者。他们的真实体验可以为教学提供更多优秀的文化素材,同时也可以通过第一人称的语言,表达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发展流变过程中种种问题的深刻体会。这样的教学主体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精神,同样也可以提供许许多多在课堂内部无法获得的知识来源。所谓体验式教学指的是通过既定的社会实践渠道,通过寒假、暑假、周末、节假日等诸多社会体验的重要时机,为学生制定专属的调研与体验计划,使其走出校门,融入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一线,深入体验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与自然生态环境相结合的实际案例,并在此过程中通过自身感受和访谈等方式了解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目前的发展处境、最新的成果以及对未来的发展思考。这种体验是专属于高等教育领域学生的一种学习方式,他们在此年龄段可以独立思考,具有实地探访的能力。通过这样的学习方式,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知识信息,也会产生更多的文化感触。这些教育资源和知识获得的渠道是在校园学习过程中无法弥补和获得的,所以通过开放体验式教学法,一定可以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其二,需要通过开放式的教学方法与当前的互联网媒体环境形成良好的结合,通过更加开放和便捷的渠道使学生获得大量的知识信息,这也是当前教育领域重要的教学方法转变思维。众所周知,自21世纪以来,中国的互联网事业蓬勃发展,从最初的拨号网络到今天的宽带网络和5G移动网络,中国的互联网建设已然具备了对所有公众开放的媒体资源平台,并且通过多样化的软件实现了便捷的资源获取。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和社会生态文化相关的知识信息在当前的互联网中存在着大量的相关资源,尤其在自媒体火爆之际,对其感兴趣的人可以通过各种互联网自媒体社交平台与众多网友进行实时交流。在此过程中所获得的教育资源往往是全新的、具有时效性的。同样也可以通过这样的资源,将自己的所学与社会大众进行及时的交流沟通,以观察学习内容是否准确、学习深度是否充分。虽然互联网的资源不可能取代实体教学领域的教学系统,但是完全可以作为一种有益的补充。其能够使实体教学沿着科学开放的方向进行发展,促进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高,保障课堂教学能够更为有效地开展,并且更加具有针对性和竞争力。
教学评价是对教学方法的有益补充,教学过程也应当考虑到实时的教学评价机制革新。这种评价机制往往是与教学方法相对应的,由于不同民族的學生所面临的学习侧重点有所不同,所以他们研究和观察的学习课题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学习过程中,应当为每一位学生量身制定学习目标,并根据他们的学习目标设计一个个性化的教学评价机制。其根本目的是避免标准化和“一刀切”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保障其能够按照既定的目标对本民族的音乐文化及文化生态进行深度的研究。这样的教学方法与教学评价机制可以客观反映出学生在整个纵向学习过程中的总体发展情况,更能够由此来判断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实践价值。
在对高校学生民族音乐学习效果的考评方面,应当注重纵向的评价链条和多元化的评价标准。一方面,可以考虑将一次性的最终考试成绩转变为在评价终端进行多样化的评价改革。作为考核标准,应该尝试通过多样化的形式,包括面试、答辩、笔试、实践等,不能仅通过一次性的面试或者笔试来确定最终成绩,应该通过布置考试题目和相应的任务来评测不同民族学生所获得的学习成果,这样的评价标准显然更有据可依,并且能够体现出科学性和民族性的特征;另一方面也需要考虑到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以及个人的成长蜕变。通过在日常教学过程中的阶段性考核,包括学生在开放体验式教学方法下所获得的实践成果,可以体现出学生对于本民族音乐文化的掌握程度,以及其对于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发展所获得的感知。这种感知力往往是十分重要的,可以在其日后的职业领域获得继续探索和发展的价值。为此,过程性考评也应当作为学生评价和成绩检测的一个重要指标。除此之外,对于学生的评价还应当考虑到学生本人从入校到各学期成绩再到最终成绩发展变化的趋势,尤其在民族院校,来自少数民族的学生本身对于音乐文化的认知起点不同,民族音乐文化的特色也不尽相同,在这些软性指标的综合作用下,是很难通过一个标准值来形成对于学生的统一认识和评价标准的。在教学过程中应当为不同民族学生和具有不同身份经历和知识经验的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考评标准,通过观察其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知识情况以及自身的成长,来判定其是否获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是否能够肩负起在这一学科领域未来的教育及传承发展任务。如果这样的目标能够得以实现,则认为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获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对其评价也应当得到肯定,这是整个教育指标和评价体系的综合性体现,也是一种具有人文关怀和民族性的评价标准。
文化生态观与民族高等院校音乐学专业的教学改革有着密切的关联。二者之间所构成的相互关系可以解决当前民族高等院校音乐教学发展的许多困境,也可以促进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新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得到可持续性的良好发展。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教学改革观念和具体的教学改革措施,可以真正促进学生的学以致用,能够促进学生对本民族音乐文化的全面认知,并让他们肩负起传承和发展的责任。相信通过卓有成效的教学改革,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够迎来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振兴与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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