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贵州省煤层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2023-06-17张栋
张栋
贵州省含煤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40%左右,主要分布在六盘水、毕节、黔西南、遵义等地,煤炭资源储量约792亿吨,2000米以浅煤层气地质资源量2.83万亿立方米,均居全国前列。截至2022年11月,贵州省现有煤层气探矿权34个、煤层气采矿权3个,有8个煤层气勘查区块,探明储量202亿立方米。2022年,贵州省煤层气产量3800万立方米,利用量1520万立方米,利用率只有40%。《贵州省“十四五”油气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以织纳、平坝、盘州等为重点建产区,以水城、六枝、钟山、金沙、大方、黔西、普安、赤水等为重点勘查开发实验区,以赫章、晴隆、习水、桐梓等为后备勘查区,滚动开发煤层气,到2025年全省煤层气产量达4亿立方米。
目前,贵州省煤层气产业发展还面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矿权设置制约煤层气产业发展。贵州省煤层气矿业权设置遵循“气随煤走”原则,已设煤层气矿业权集中在煤矿企业手中,而煤企主要聚焦采煤,尚未将煤层气作为非常规天然气资源进行勘探开发,出现“有矿权没能力干、想干的却没有矿权”现象。“气随煤走”原则导致煤层气区块“小而散”且没有配套政策和相应机制,难以连片开发,加之煤矿“先抽后建”政策落实不到位,制约了煤层气产业发展。
二是贵州省内煤层气勘探开发力量分散。盘江煤电集团拥有14个优质煤层气探矿权,但聚焦煤炭开发主业,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推进不理想。乌江能源集团重点开展页岩气勘探开发,前几年完成147口煤层气井、但并无探矿权。央企中石化在贵州已做了10余年勘探,虽取得勘探突破,具备建产条件,但因煤层气探矿权增列不上,没有与省属企业达成合作机制,无法扩大投资。
三是手续办理存在困难。虽然贵州省在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项目备案、资源管理、用地、环评、财政支持等方面出台了政策,但仍然存在管理事权匹配不到位、政策模糊情况,部分环节存在无规可依、权责不清、办件要素不明确等问题。目前,贵州省应急、矿安、能源部门均没有核发煤层气地面抽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权限,造成企业无处申办的困难。
贵州省具有发展煤层气产业的机遇和条件,要发挥资源优势,推动煤层气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此,建议:
一是深化煤层气矿业权改革。由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牵头,以地质构造单元为基础统筹规划煤层气和煤矿矿业权设置,浅部以煤矿矿权为主,深部以煤层气矿权为主,推动煤炭的合理开发和煤层气的连片开发,降低煤矿瓦斯治理难度和治理成本。盘活矿权市场化交易,推动煤层气产业良性发展。
二是加快煤层气勘查开发。由贵州省国资委牵头,组建国资主导、多主体参与的省级煤层气公司,统筹开展全省煤层气勘探开发,可以由贵州能源集团、省内科研院所、金融服务机构、中石化、中石油等央企及民营煤层气专业公司共同参与,打造集资金、技术、资源、团队、市场等优势一体的省级煤层气公司。
三是制定煤层气勘查开采服务指南。由贵州省能源局牵头,制定省级煤层气勘查开采行业服务指南,指导矿业权人明确煤层气项目证(照)办理事项和主管部门,做到应办尽办,合法生产;指导市、县相关职能部门规范煤层气项目证(照)办理事项,做到依法履职,合规审批;督促相关部门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推动煤矿企业把地面抽采作为瓦斯治理的主要技术手段。严格落实“先抽后建”,鼓励地面“先抽后采”,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地面煤层气抽采投入,鼓励煤矿以地面钻井方式对煤层瓦斯进行预抽,将煤矿瓦斯治理与煤层气地面抽采相结合,确保煤矿安全开采。
五是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机制。在国家尚未明确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部门前,省级层面出台临时性政策,解决企业无处申办许可证的困难。按照危化品(甲烷)或非煤矿矿山企业相关要求,可由省政府指定部门负责核发煤层气地面抽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作者单位:民盟贵州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