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养成现状研究
2023-06-15李婷婷
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养成对于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以国内某一高校为例,共调研本科生样本880份进行详细的问卷调查,并以结构性访谈为辅助验证,对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现状进行实证分析。进一步了解当前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的现状、明确具有关键影响作用的相关性因素,对于优化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路径,实现多方位协同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思维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方式,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1]法治思维是指人们以法治理念、价值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规范和方法来思考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内容。[2]具体说来,法治思维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规范性思维指一种价值判断,即作为社会公民的大学生在做出价值追求和行为选择前会以法律原则、规范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并尽可能使自己的行为符合规范。
2、公正性思维指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是公民形成法治思维的本质要求,这就要求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自觉遵守公平性规定,自觉追求社会正义,面对社会中的不公正事件,要敢于发出理性的声音,在公正性思维的影响下为社会公正贡献年轻力量。
3、对等性思维指大学生理解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社会义务,权利和义务并非平衡,而是对等的。
4、程序公正作为看得见的公正,在追求结果公正的目的性上更为直观,是结果公正的重要保证,也是主体程序性思维的重要体现。
研究设计
罗伯特·欧文认为:“环境决定着人们的语言、宗教、修养、习惯、意识形态和行为性质。”可见,环境对人的思维以及思维能力的养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力。[3]本文首先通过问卷调查对当前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现状进行总体分析。其次,进一步深度探究主体生活环境与法治思维养成的相关性,通过明确法治思维不同方面与不同环境的具体相关关系为协同推进法治思维培育提供指向性建议。
本文主要研究如下问题:(1)当前太原XX大学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现状;(2)验证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现状与其生活环境状况的具体相关关系。
(一)研究假设
本文主要针对于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与生活环境间的关系进行研究验证,通过问卷设计首先对当前样本所反映的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现状进行分析。其次对以下两个研究假设进行验证:一是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现状与家庭生活环境密切相关(H1)。二是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现状与高校法治宣传工作密切相关(H2)。
(二)样本选择
本次调查面向太原XX大学本科生,兼顾男女比例和专业大类比例,共计发放问卷950份,回收有效问卷880份,有效回收率为92.6%。通过问卷回收所检验的调查对象就家庭所在地的分布情况来看,家庭所在地为城镇的收回467份,家庭所在地为农村的收回413份,比例相对持平。
(三)问卷信度分析
本次问卷设计中设置了一道量表题目用于辅助验证H2假设,并通过克朗巴哈α信度测量法对问卷信度进行测量。量表问题“您是否满意学校所举办的法治宣传活动”的克朗巴哈α信度系数为0.906,因此,本次问卷调查所获数据具有可靠性、稳定性。
实证分析
(一)当前太原XX大学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现状
总的来看,由于我国基础教育水平的不断提升,大学生普遍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由调查数据可知,此次调查对象中,79.2%的学生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此外有10.45%的学生非常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这是近年来高校教育工作开展以及普法工作推进获得有效成果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的重要基础。从法治思维养成的标准来看,我们发现大学生在公正性和对等性思维上的表现情况良好,其中,验证公正性思维的问题“您对标的额为一元钱的官司有何看法”中75.3%的学生认为是“追求公平正义的表现”。验证对等性思维的问题中“您知道您作为公民享有哪些权利,应尽哪些义务吗”中91.3%的学生认为“知道,我的行为就是根据这个来定”总体上大学生在对等性和公平性思维上的表现良好。大学生法治思维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有待提高
法治思维是一种兼具工具理性和价值属性的特殊意识,明确法律自由、秩序与正义的价值属性对主体正确法律意识的形成具有重大意义,[4]其工具理性意蕴于主体对法律的有效运用过程中。因此,法治思维要求主体既对法律有较高层次的认识,又要求主体在运用法律保护其权益的过程中能够正确处理法律本身的价值属性和工具理性。调查显示,从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来看,10.34%的学生并不了解基本法律知识,79.2%的学生了解一点基本法律知识,10.45%的学生非常了解基本法律知识。其次,根据问卷第九项“您的法律知识是否足够应对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设置的调查数据显示,仅17.6%的学生认为其掌握的法律知识足够应对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56.7%的学生认为“勉强一般”;近25.7%的学生表示“明显不够”。由此来看,大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仍有缺口存在,进一步加强普法知识教育和法治思维培养仍然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需要推进的重要工作。
2、大學生规范性思维和程序性思维较为缺乏
本次调查通过问卷设计和结构性访谈对大学生规范性思维和程序性思维现状进行了解,其中,问卷设置“您闯红灯的原因是”及“在遇到问题时,您是否会考虑程序之外的解决手段”两个问题进行调查;与此同时,通过结构性访谈对“考试作弊”这一话题进行辅助验证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来看,67.84%的学生在遇到问题时会考虑程序之外的解决途径。这表明大学生程序性意识不强,有待进一步提高。其次,调查者中有近47%的大学生有过闯红灯行为,且闯红灯的理由主要为事情比较着急、马路上并没有车辆行驶以及跟随闯红灯的人群一起。访谈结果也表明,近三成访谈对象承认自己有过考试作弊的行为。闯红灯、考试作弊等所反映的是主体对于规则的敬畏以及遵守情况,由此来看,大学生在规范性思维养成方面存在缺口,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研究假设验证
本文主要通过运用spss的相关性分析工具输出皮尔逊相关系数对以下两个研究假设进行验证:一是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现状与家庭生活环境密切相关(H1);二是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现状与高校法治宣传工作密切相关(H2)。
1、H1: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现状与家庭生活环境密切相关
问卷设置四组相关性问题分别验证规范性、对等性、公正性和程序性思维,通过spss相关性分析得知:
由上述相关性验证可知,家庭作为大学生性格、习惯等养成的重要场所,大学生规范性思维、正义性思维、程序性思维和对等性思维都与家庭环境表现出明确的正相关关系。其中,程序性思维养成与家庭成员间的程序性行为有着最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且样本对比分析显示与家庭所在地为农村、城镇并无明显差别。也就是说,家庭成员中有明确的以跳出程序之外的方式或手段以解决问题或获取利益,其子女往往也倾向于选择以既定程序之外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因此,作为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的隐性教育环境,家庭成员的言传身教极为重要,H1假设成立。
2、H2: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现状与高校法治宣传工作密切相关
从上述数据分析来看,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养成与学校法治宣传工作有较强的显著性关系。
由相关性的强弱程度分析可知,规范性思维和正义性思维受校园环境影响明显。与此同时,相较于家庭所显示的相关性程度,校园环境总体上对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养成作用更加明显,H2假设成立。其中,大学生规范性思维和正义性思维的相关性最为显著,这是高校的法治教育和环境塑造取得成效的直接验证。此外,学生对于高校普法方式的接受程度依次表现为校园文化活动>公共课程设置>选修课教学>学生自主阅读相关书籍和资料,学生依然对于普法正式教育和宣传活动有较大期望,高校应当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的校园文化活动,并对相应的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进行合理配置,补充缺口。
结论和建议
综合以上调查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一是大学生法治思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对于法治教育和法治宣传活动仍有极大的热情和需求缺口,这源于法治本身明确的优越性。其次,法治思维的养成不仅影响大学生群体形成明辨是非的独立思维方式,更对其有序参加政治生活、作出正确的行为选择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法治思维意味着行为主体能够正确处理法律集价值属性和工具属性于一体的特性,正确运用法律满足主体需求,这对于进一步规范主体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意义。
二是家庭教育作为大学生法治思维养成的隐形环境,具备特殊的教育功能。首先,尊重、平等的家庭环境,有助于孩子对法治思维方式产生认同并作出相应的行为选择。其次,家庭环境要树立一定的规则意识,这是主体规范性思维形成的重要前提。最后,家长在进行家庭法治教育中要尽量提升对国家法治建设的关注度和参与民主政治生活的主动度。
三是高校作为实现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基地,是大学生法治思维能力养成的主要场所。构建法治校园、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是高校塑造法治教育环境的第一步。其次,要积极改变传统教学模式,打造富有魅力的新型法治教育新课堂。最后,要以学生法律组织为主导,进行法治文化宣传工作、提供基础法律援助等,进一步优化高校法治教育。在日常教学和宣传活动中应努力营造教师与学生共同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和学校氛围。
四是要进一步激发大学生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客体环境建设与主体能动性的有效结合。只有建立起对法治价值基本的认识,才可能形成学习兴趣,从而理解法治理念,最终以法治为信仰,真正从内在思想上接受法治观念、从外在行为上遵从律法要求。[5]因此,高校在完成基础法治教育后,要善于利用信息媒体引导大学生自我学习。通过信息媒体普及法制知识、进行案例研讨、传递法治热点,从而构建良好的法治氛围,形成大学生参与其中、主动学习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1]马利强,张莉蔚:《新时代高校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载《法制与经济》,2019(02):138-140。
[2]《思想道德修養与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178。
[3]聂志强:《工程思维能力养成与工程环境建设的相关性研究》,载《人才资源开发》,2015(18):76-77。
[4]卓泽渊:《论法的价值》,载《中国法学》,2000(06):23-37。
[5]叶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养成路径研究》,西安石油大学学位论文,2018。
作者简介
李婷婷 太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