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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丁兰祠序》碑考

2023-06-09刘鑫

理财·收藏版 2023年2期
关键词:沁阳二十四孝孝子

刘鑫

河南省沁阳市文物部门2017年在进行文物调查时,于该市怀庆办事处合作街一居民家中发现一块清代《重修丁兰祠序》碑。该碑为青石质地,长94厘米,宽50厘米。碑文楷书,碑题1列,正文24列,满列20字。捐款名单2列,计495字。

《重修丁兰祠序》碑全文:夫丁兰巷者,以汉孝子丁兰名之也。巷有孝子,巷之光也。居是巷者,钦慕其孝,且欲借以端励风化,感格人心,遂于巷之西偏公置地基一区,立祠三楹,使巷之人日有观感,群相勉其孝思焉,此诚前辈诸先生立祠之美意欤。乃立祠之所,地势低洼,每值沁水泛涨,屡被其患,因历久而祠宇倾颓焉。过其旁者,辄思转移高阜之地,重为建立,以继前人之志。因见近旧祠之西徐幼安公有地一区,高阜平坦,实堪建祠。同巷之人,即欲以旧祠之地与徐幼安公之地互相易换,以成其事,及与相商,幼安公以为孝子祠基且系合巷公置之地,未肯允诺。曾于道光十年间,经本巷乔育万先生等在刘县天案下呈明易换原委,蒙批允准存案,徐幼安公执意未允,其事中止,未果建立。后于道光廿六年,值汪太守莅任是郡,力查孝子遗迹,督饬吾乡重修丁兰祠宇,实与合巷之志有相投者,因而复兴,徐幼安公婉商易换地基,乃蒙首肯,又在许县天案下公具呈词,蒙批存案,且蒙赐给告示一纸,更立易换文契一纸,以备日久之据,合之人無不欣悦,遂择日兴修,同巷之人富者捐资,贫者输力,幼安公慨捐三百金主成其美,遂尔祠宇立竣,计大殿三楹,拜殿三楹,斋房四楹,焕然一新,诚快举也,斯祠既成,则孝子之遗迹不泯,即后之人见此祠而兴孝焉,此巷不诚为仁里哉,是为序。所修丁兰祠工料众人捐输银钱开列于后:怀庆府正堂汪捐银三十两(“捐银三十两”处有印章一枚,内容为“怀庆府印”),署河内县正堂许捐银二十两(“捐银二十两”处有印章一枚,内容为“河内县印”)。

碑文记述了道光二十六年,怀庆知府汪喜孙倡议重修丁兰祠的有关情况。丁兰祠原在丁兰巷西侧,因濒临沁河,地势低洼,每逢沁河涨水,屡遭水淹,因年久祠宇倾颓。巷人欲将祠宇迁至西边的高阜之地,便与其地之主徐幼安协商,以旧祠之地与徐之地互换,徐幼安未肯允许。道光十年,本巷绅士乔育万等向县署呈禀,知县刘某允准存案,但徐幼安执意不允。道光二十五年,汪喜孙接任怀庆知府。道光二十六年闰五月,沁河暴涨,丁兰祠摇摇欲坠,汪知府下令督促重修丁兰祠。徐幼安在知府的开导劝说下,同意换地,双方签订了换地文契,县署存案,至此换地成功。为尽快完成丁兰祠的迁建,汪知府带头捐银三十两,徐幼安也慷慨捐银三百两。同巷之人,富者捐资,穷者出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新祠很快告竣。新建的丁兰祠为大殿三楹、拜殿三楹、斋房四楹,宏伟壮观。可惜的是,1938年日军侵占沁阳后,将丁兰祠毁坏,使人感怀的孝子祠只能留在人们的记忆之中,仅留此碑。

碑文中的汪太守,名汪喜孙(1786年8月9日—1847年9月11日),字孟慈,号荀叔。避讳,曾更名为汪喜荀。江都(今江苏扬州)人。嘉庆十二年(1807年)举人,纳资为内阁中书、会典馆总校录、武英殿复校。道光元年(1821年),任户部山东司行走,河南司贵州司主稿,由湖广员外郎出为河南怀庆府知府,《河南怀庆府知府汪公墓表》中记载:“钦加道衔二十五年补怀庆府知府……”《李文清公遗书》中的“怀庆府知府汪公德政记”说:“及其守吾怀也仅三载,其诚民爱士,釐奸剔弊有古循吏风。”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汪喜孙因劳瘁卒于怀庆知府任上,年六十二。他博览群书,对文学、音训多所研究,有《大戴礼记补》《且住庵诗文稿》等。父汪中,藏书知名,博贯经史,于浙江文澜阁校《四库全书》。

《初学记》中记载,河内丁兰者,河内人也。少丧考妣,不及供养,乃刻木为人,仿佛亲形,事之若生,朝夕定省。后邻人张叔妻,从兰妻借。看兰妻跪投木人,木人不悦,不以借之。叔醉疾来,酣骂木人,杖击其头。兰还,见木人色不怿,乃问其妻,具以告之,即奋剑杀张叔。吏捕兰,兰辞木人去。木人见之,为之垂泪。郡县嘉其至孝通于神明,图其形象于云台也。

木像竟能出血、流泪,有感情,其中的虚幻成分自不待言。但传统孝道认为:“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刻木事亲”正是通过奇异的故事,用来说明这种孝心的超现实作用。这些故事虽然不符合事实逻辑,但是符合《孝经》的感应说,也合乎浪漫主义的创作理路。正因为孝子深情,木像才能感应。不仅成为血肉之躯,而且有细腻之情感,因此木像既会流血,也会流泪。

二十四孝故事,在唐代已初步形成,并在民间广泛传播,宋、金、辽、元时期,其墓葬出土的文物涉及全国大部分地区,但以黄河流域特别是中原地区最多,它是作为墓葬装饰的重要题材而出现的,而且多与戏剧杂剧雕砖俑同时出土,形成了这一时期独特的文物出土配制,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在焦作地区有许多这样的墓葬,焦作市博物馆现收藏有一套北宋二十四孝图石刻、一套北宋二十四孝图雕砖、一套明代二十四孝图雕砖,孝子人物、雕刻艺术各不相同,显示了二十四孝人物故事的不同流传版本。北宋二十四孝石刻图,1999年8月出土于焦作市中站区龙洞乡麻地沟村东的石室墓中,这组石刻共由6块组成,每块石刻大小不一,所刻行孝故事图数量不一。 其中第四块石刻长117厘米,宽55厘米,刻了5幅故事图:泣父投江、田真哭荆、丁兰刻木、行佣孝母、扼虎救父。丁兰刻木图:上方有一长方形桌,桌上有杯盏等物品,桌后有一妇女雕像,桌前二人做拱拜状。图解:丁兰,东汉时期河内人。自幼丧母,常常思念其养育之恩,于是就用木头雕刻出母亲塑像,一日三餐先敬母后再食,出行必告,终年不怠,其妻也效仿之。

明代二十四孝图雕砖,20世纪80年代出土于焦作大学明代墓,一共22块青砖,这套雕砖尺寸不一,最长的31厘米,最短的11.5厘米,宽在15—15.5厘米之间,厚5厘米。画面上没有文字题榜。其中丁兰刻木青砖长15.5厘米,宽13厘米。画面帷幕之下,一位老妇人呈端坐状,两侧各有一人躬身侍立。

沁阳是丁兰的故里。西汉《孝子传》、晋《搜神记》、北宋《太平御览》均载:“丁兰,河内野王人。”晋《逸人传》、唐《初学记》记载:“丁兰者,河内人也。”明清时期的《怀庆府志》《河内县治》也均有汉孝子丁兰为“河内人”的记载。“刻木事亲”各类书籍均有相关不同的记载。

中州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沁阳文物》记载,沁阳市怀庆街道水北关村西北有丁兰巷,相传为汉孝子丁兰故里,丁兰巷西头旧有丁兰祠,原祠建造时间、规模不详。《丁兰祠》中记载“丁兰,河内野王人也”,其地在今河南沁阳市。公元596年,隋朝将野王县改为河内县,1913年改为沁阳县。汉孝子丁兰故里碑,位于沁阳市怀庆街道水北关村汤帝庙内。1937年《沁阳县志》载:“孝子丁兰墓,在水北关村,碑石犹存。”汉孝子丁兰故里碑,原在水北关村丁兰巷西头的丁兰祠前,祠废后,仅存此碑。2003年,文物部门将其移至汤帝庙内保护。该碑为青石质地,圆首。高2.2米,宽0.75米,厚0.22米。碑身阳面阴刻正书“汉孝子丁兰故里”7个大字,其右刻文5行,足行36字,文曰:“丁兰少丧母,刻木为像,事之定省不怠。邻人张叔妻从兰妻称贷,兰□告□□,像□不悦,不以借之,叔醉骂木像,以杖柣其首。兰远见木像色不怿,□问故,妻具以告兰,即木击张叔。吏捕兰,兰辞木像去,木像为垂涕,郡县以闻,诏□其像。”左侧落款为“大清乾隆五十二年季春榖旦 河北镇方城王普勒石”。

丁兰,清道光五年《河内县志·孝义传》、北宋《太平御览》、晋《逸人传》等书均有记载。而《重修丁兰祠序》碑,是继沁阳清乾隆《汉孝子丁兰故里》碑之后的又一新发现,该碑的发现为研究和证实沁阳汉孝子丁兰故里以及传承和弘扬孝亲文化等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对研究丁兰祠的变迁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历史文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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