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启示与出路

2023-06-05

上海商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民营企业经济发展

乔 榛

民营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①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2 年,第74 页。这不仅表明了民营经济的出身,而且是对民营经济的身份认同。民营经济在新中国成立后有过一段特殊的发展历程,因而呈现一条特殊的发展路线。我国的民营经济发展有着深刻的制度背景,也有着推动生产力进步的内在要求。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某一历史时期制度赋予其发展的空间和发展生产力对其要求的强度。回顾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其受制度和生产力两个因素影响的一些规律,也可以得到一些有益启示,还可以找到其发展的出路。

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历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民营经济时曾指出:“民营经济的历史贡献不可磨灭,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不容置疑,任何否定、弱化民营经济的言论和做法都是错误的。”①习近平:《心无旁骛创新创造踏踏实实办好企业》,《人民日报》2018 年10 月22 日,第1 版。民营经济具有如此重要的贡献和突出的地位,但其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当然,导致其曲折发展的原因,并非源自民营经济自身,而是其所处的制度环境和发展阶段造成的。

民营经济是经济生活中最为普遍的经济组织形式。然而,当进一步追问什么是民营经济时,还是会掉到所谓的定义困境中。如可以把民营经济定义为除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经济、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及其控股以外的经济组织。这是一种否定式定义,也是一种可以更加全面地反映民营经济外延的定义。不过,人们在认识某个概念时还是倾向获得一种肯定式定义,确认其外延包含的具体内容,但如此会牺牲一些全面性。如可以把民营经济概括为包括私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私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据了绝大部分。在对民营经济有了基本的把握之后,对其发展历程加以梳理,还需要限定其视域。本文梳理的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是指新中国成立之后民营经济的历史进程。

(一)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时期的民营经济命运

1949 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遗留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残余,以及经济规模小、生产力水平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低下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的经济状态。此外,由于较长时间的战争破坏,此时的国民经济处于较为混乱的境地。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年,我国面临的任务便是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在此期间,我国的经济结构呈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格局,具体包括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等。这样的所有制结构给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即是让这样的所有制结构继续发挥作用,还是进行根本性调整?作此选择的根据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在建党时就确立了自己的远大目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规定党的纲领是:“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联合共产国际。”②《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 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年,第1 页。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决定了在其领导下取得的新政权一定会向社会主义过渡。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关键是什么?对于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来说,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作为一个理论问题,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寻求社会主义本质性自然要以马克思的理论为根据。虽然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但他划分的共产主义社会低级阶段也被称为社会主义社会,并将此规定为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年,第10 页。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或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最具本质性的要求,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理论遵循。作为一个实践问题,指的是新中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时模仿了苏联模式。苏联在十月革命后经历一系列探索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其核心便是建立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在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下,这种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发挥了巩固新生苏维埃政权和发展苏维埃国民经济的作用。面对相似环境的新中国,自然把具有相同制度基础的苏联模式作为模仿对象,进而在自身向社会主义过渡过程中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核心任务。我国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确立了一条过渡时期总路线,即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也就是建立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过程也就是改造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过程,或者是取消民营经济的过程。在新中国成立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7 年时间里,民营经济整体退出了我国的国民经济体系。

(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和改革开放后的民营经济发展

民营经济在我国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基本消失了。因此,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不存在民营经济发展问题。但是,从一个负向的角度来看,这可以反映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曲折性。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由两种公有制构成,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没有民营经济的经济结构支撑了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但是,没有民营经济的经济运行却显得活力不足。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实行时间的延长,这种活力不足的局面引发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这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新机会。

改革开放即对内改革、对外开放。对内改革首先进行的是调整所有制结构,包括所有制结构的存量调整和增量扩张。在改革农村经济体制过程中,一方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内部结构,统一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代替;另一方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拥有生产经营权引起了资源的重新配置,在农村产生了其他形式的所有制,如个体户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私营企业。在改革城市经济体制过程中,一方面国有企业改革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对过去的国有企业所有制结构进行重大调整;另一方面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经营,产生了新的所有制形式,使城市的所有制结构变得更加丰富多样。对外开放不仅增加了进出口贸易,而且引进了港澳台和外国投资,在国内建立了港澳台企业和外资企业。基于此,国内开展对外贸易和对接港澳台和外资企业,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私人企业,也就是民营企业。如此,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变得越来越丰富,民营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是一个大趋势,但也因社会认识变化和发展实践积累而呈现出一些特殊性。改革开放初期,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停留在所谓的“补充论”上。我们虽然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但立足点是完善计划经济体制,强调的改革目标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在这样的背景下,私营经济发展受到限制,放开的主要是个体经济。即使是个体经济也多以解决就业问题而得到支持,私营经济因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经济并存在剥削,而不被允许。然而,从个体经济到私营经济,二者的过渡有其必然性,只要允许个体经济存在,就一定会向私营经济发展。事实上,20 世纪80 年代中后期,个体经济向私营经济过渡成为一种趋势,但在社会认识方面还存在一些禁锢,对于不断增加的私营经济通过制定一个雇用工人人数标准来减轻舆论和现实的外在压力。诚然,私营经济在实践中的发展是无法通过限制企业主体的雇用工人人数来护航的,必须有一种制度来保障。1987 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将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①《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年,第27 页。1988 年4 月召开的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私营经济的提法第一次出现在我国的根本大法中。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 年) 1988 年4 月12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MmM5MDlmZGQ2NzhiZjE3OTAxNjc4YmY1OTQyNDAw MDU%3D。民营经济取得合法地位,进入发展快车道,在数量、规模和层次上快速提升。以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为例,在1988 年宪法修正案通过前,1987 年底,全国雇工8 人以上的私营企业约11.6 万户,从业人员约184.7 万人;③陈德维:《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而有益的补充》,《湖南社会科学》1989 年第5 期,第7 页。1988 年后,随着私营经济在法律层面上的确定,截至2012 年,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接近2 亿人,占当年全国就业人员的26.1%,私营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为28.56 万亿元,约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53%。④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3》。

进入新时代,民营经济获得新发展环境,其中,有有利的方面,也有不利的方面。就有利的方面来说,中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如此,民营经济需要顺应这一趋势,开辟发展新路径。进入新发展阶段,中国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结构升级和动力转型成为发展的主基调。民营经济也要承担起转方式、调结构、换动力的任务。从政策来看,党的十八大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年,第208—281 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⑥同上书,第516—517 页。2016 年3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上强调,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⑦《习近平: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人民网,2016 年3 月4 日,http://lianghui.people.com.cn/2016cppcc/n1/2016/0304/c402615-28172920.html。正是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民营经济才延续了改革开放后逐步形成的良好发展势头,其规模和功能都有了很大进步,形成了被人们广为传颂的“56789”效应,即民营经济缴纳了50%以上的税收,产出了60%以上的GDP,创造了70%以上的科技成果,吸纳了80%以上的就业人口,企业数量占比超过90%。⑧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 年11 月2 日,第2 版。就不利的方面来看,经济转型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给民营经济发展带来不小的压力。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必须转型的背景下,民营经济面临着比较大的压力。究其原因:一是旧的增长空间越来越小,对于规模庞大的民营经济来说,这意味着更加激烈的竞争;二是开辟新的增长空间较为困难,民营经济在缺乏有效激励的情况下开展创新的积极性并不高。“内卷”使得当下民营经济发展面临极大考验。在中国经济面对的国际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的背景下,民营经济面临较大压力。在中国加入WTO 后的高速发展过程中,经济的外向型程度快速提高,引起外向型的民营经济快速增长,2022 年对外贸易的50.9%是由民营经济贡献的。①《国务院新闻办就2022 年全年进出口情况举行发布会》,国新网,2022 年1 月13 日,http://www.scio.gov.cn/xwfbh/xwbfbh/wqfbh/49421/49446/index.htm。然而,2008 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一方面发达国家陷入比较严重的经济衰退,极大地影响了我国民营经济的外向化发展;另一方面部分发达国家将经济政治化引发贸易摩擦,对外向型民营经济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民营经济发展正面临新关口,遇到的情况将会越来越复杂。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历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未来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将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逻辑和深层依据

民营经济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发展历程包含了一个基本逻辑,并具有深层的发展依据,即制度空间和生产力需求决定了民营经济发展趋势和发展程度。

新中国成立后,在制度空间和生产力需求决定民营经济发展的历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呈现从制度空间优先到生产力需求突显再到二者融合的逻辑。新中国成立之初,民营经济发展主要受到制度空间的制约,民营经济发展与否不决定于其对生产力发展贡献的大小,而决定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节奏。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进行的是新民主主义建设,民营经济还有其制度基础。当开始社会主义革命或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民营经济便没有了制度基础,成为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从而失去了其存在的制度空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依然持续这种状况直到改革开放。实行改革开放后,因为要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并把经济建设作为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民营经济开始由零制度空间向正的制度空间扩展,同时民营经济变成发展生产力的必要选择。自此,民营经济发展因生产力需求有了新的基础。

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发展不断取得突破是基于发展经济需要而实现的。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制度对民营经济也变得越来越宽松,对基本经济制度的重新认识,为民营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2019 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行了新概括,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这不仅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经历了40 年探索变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而且为发展民营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制度空间。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得非公有制经济或民营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制度内生的经济形式,必须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

改革开放后的民营经济发展,还有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一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改革开放后实行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的基本路线,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经济工作的中心。如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需要把人们的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必须有适宜的形式,最重要的便是所有制形式。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公有制无法最大程度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发展其他形式的所有制,如非公有制是改革环境下有效调动人们积极性的所有制形式。事实上,非公有制经济不仅为人们发挥自己的潜力提供了无限机会,而且为提升我国生产力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营经济在我国的存在和发展有着特殊的经历,既有过被否定的阶段,也有过被鼓励的时期。这样的发展历程的背后既有着时代性的特征,还有认识上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有着深刻的发展依据。对民营经济发展历程进行回顾和分析,目的是寻求其进一步发展的路径。不过,要达此目的,还需在民营经济的发展经历中找到更多可以昭示未来发展之路的启示。

二、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启示

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既包含了许多经验教训,也可以从中发现一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启示。

(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民营经济必须予以正名

民营经济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发展经历与对民营经济的认同密切相关。这种认同度又与对民营经济的认识有着紧密联系。民营经济也即非公有制经济,虽然有着较长的历史生命力,但在人们的认知中,总有一些对民营经济或私有制经济的批判性认识。16 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创始人之一托马斯·莫尔就提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①托马斯·莫尔:《乌托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年,第21 页。其之所以对私有制有如此看法,是因为那个时代所进行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有过一个残酷的经历。莫尔将其称为“羊吃人”。马克思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时也提出资本主义私有制包含一个矛盾,即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的矛盾。这是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内生因素,也是资本主义走向灭亡的内在决定因素。在社会主义替代资本主义成为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后,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接受了马克思对私有制或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认识,对私有制进行了改造,以期从根本上解决私有制带来的经济发展问题。如此认识私有制或资本主义私有制,有其时代属性和逻辑依据。然而,当时代发生变化,经济发展逻辑发生改变时,必须要对私有制重新认识。这并不是对已有理论的放弃,而是基于新现实的重新确认。

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有两个基本取向:要么归个人所有,要么归集体所有。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虽有一些变形,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本形式就是私有制和公有制这两种。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会出现偏向某种所有制的情形,但这绝不代表历史的终结,一定会在一个新的阶段出现另外一种所有制形式。民营经济或私有制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被取缔,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阶段,又有了存在的意义,也有了发展的基础。这不需要太深的理论分析,仅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经验就可以证明,民营经济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既然民营经济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那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整个历程中民营经济必然拥有相应的地位。民营经济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不可或缺的所有制形式,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顺利运行和不断完善必不可少的前提,还是中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有力支撑。给民营经济正名,是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不可忽视的是,在经济运行的现实中依然会出现对民营经济的不同看法。究其原因,这不是民营经济本身的问题,而是民营经济发展没有受到有效规范。

(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壮大民营经济必须加以规范

民营经济是一种所有制形式。从宏观的角度看,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微观的角度看,民营经济的微观载体——民营企业却不是整齐划一的。实际的经济运行中一些民营企业并不能规范运行,不仅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且增加了经济良性运行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对民营企业加以规范,进而对民营经济加以规范,是更好发挥民营经济作用的必要前提。

民营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企业是私人企业,天然地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或利润最大化的倾向。追求自身利益并不一定负面消极,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内生动力,只是这种利益追求会引起过度竞争甚至相互侵害。如何把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规范到一个为人们普遍认同的方向,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来说都是一个重要课题。在已有的经验中,经济活动中的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或是在一种无序的状态下引发无序竞争或相互侵害,或是在一种有序的状态下实现自己的目标。民营企业具有的追求利润最大化倾向,也体现出相同的运行逻辑。这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有着充分的表现,也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时间并不算长,20 世纪80 年代后期民营经济才被“松绑”。数十年的时间里,民营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有一些负面的影响,需要加以规范。民营经济或民营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出现不当行为,固然有其内在的追求自身利益的动因,但也有缺乏完善的规范体系而表现出来的机会主义行为,后者更值得重视。

民营企业在市场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仅要遵循经济规律,而且要受到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制约。同时,市场经济的完善程度对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有着更为重要的影响。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的经营主体之一,在市场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遵循价值规律,并受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要有一套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意味着必须建立在一套有效且成熟的法治体系基础之上。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尚缺乏一套完备的法治体系,用以引导民营企业这个市场经营主体进行长远且可持续的经营活动。事实上,今天民营企业经营出现的诸多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一套有效的法治体系去规范而引起的。从长远的角度看,只有法治规范护航下的民营企业才能长远地发展,只有法治规范保障的民营经济才能不断壮大。

(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依靠民营经济必须给予呵护

我国民营经济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的发展历程,与党和国家对其支持和保护分不开。民营经济的私有制性质使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着特殊的身份。这种身份决定了民营经济需要一个允许其发展的空间,也就是说,国家给予民营经济多大的发展空间,直接决定了民营经济发展的程度和规模。改革开放初期,国家给予民营经济发展空间,使其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发展给予了一定呵护。

在民营经济进一步的发展过程中,总的趋势是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因此,民营经济逐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重要支撑。国家对民营经济在总体上给予了很多呵护。但也必须承认,在这个大的趋势下,也有对民营经济呵护不够的时刻。如被人们所广泛谈及的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着“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障碍问题,以及民营经济在具体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资金被拖欠等问题。呵护不够甚至予以限制的现象,是民营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未来必须在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目标下予以矫正。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两个毫不动摇”是党和国家对待民营经济的基本态度。在这样的前提下,增加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有了重要保障和现实基础,但重要的是找到可以更好地有效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路径。2023 年7 月19 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其中包含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多项重要支持政策。进一步梳理这些政策,可以发现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

三、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出路

开辟民营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必须把握三方面因素:一是必须形成对民营经济的共识;二是必须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三是必须规范民营企业经营行为。

(一)形成对民营经济的全民共识

民营经济在我国已经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经济力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离不开民营经济的有力支持。如《意见》所指出的:“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国政府网,2023 年7 月19 日,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7/content_6893055.htm。虽然民营经济被置于如此重要的地位,但在现实中还是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难题,有些民营企业甚至会陷入发展困境。同时,民营经济发展也会遭遇一些负面舆论。这背后有着怎样的原因?归根结底,这是由于人们对民营经济尚未形成共识。

要形成对民营经济的统一认识,或形成对民营经济的共识,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1)把民营经济与个别民营企业的行为相区别。也许是基于认识的一种偏差,人们很容易把个别民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行为与民营企业画等号,进一步地与民营经济画等号。当社会经济活动中出现比较多的民营企业违规行为时,这会引起人们对整个民营企业或民营经济的不满,进而引发社会对民营企业或民营经济的重新认识,出现反对民营企业或民营经济的声音。对此,在具体实践中,要发挥好各种舆论阵地的引导作用,绝不能把个别民营企业的行为混同于整个民营企业或民营经济的行为,在人们中间建立一个基本信念,即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个别民营企业出现问题,首先要针对其发生的错误加以纠正,其次要知晓个别民营企业出问题的环境因素,也要有针对性地加以整顿。(2)支持引导民营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民营企业属于私有制企业,其首要目标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如此,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包含了比较突出的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不一致的问题,容易引起民众对民营企业的负面评价。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是民营企业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而且要使民营企业家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是民营企业解决短期和长期利益矛盾的最有效途径。(3)增强民众对民营经济的宽容度。必须承认民营经济中的部分企业存在经营上的违法行为。对此,依法惩处违规民营企业是必要的。把对民营经济的监管纳入法治的轨道,是建立民营经济与民众互信关系的有效途径。要把对民营企业行为规范的责任交予法治体系,民众也可以发挥一定的监督责任,使民众对待民营经济的态度有所转变。此外,对于民众来说,一定要认识到对民营经济发展宽容也就是对自己宽容,因为今天“我”是普通民众,明天“我”也可能成为民营企业家,最终达成民众与民营企业都是社会共同体一分子的共识。

(二)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

民营经济先天地具有发展的内生动力。民营经济的私有制性质决定了它从产生那天起就具有了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诉求。然而,民营经济或者民营企业能否顺利地实现这一诉求,则取决于其所处的发展环境。民营经济发展的源动力来自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因此,只要民营经济有了发展的机会,就不用担心其内生动力的问题。但是,民营经济能够发展到怎样的程度,取决于其所处环境的可预期性、稳定性以及对其支持的力度。

民营经济发展首先需要一个可预期的、稳定的环境,即法治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就此指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①《习近平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强调: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中国政府网,2023 年3 月6 日,https://www.gov.cn/xinwen/2023-03/06/content_5745092.htm。《意见》也提出:“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国政府网,2023 年7 月19 日,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7/content_6893055.htm。法治提供给民营经济或民营企业的,不仅是一种规范,而且也是一种激励。对于民营经济来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必须建立一个标准化规范化的监管制度,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也必须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杜绝执法的非规范性,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必须要用法律来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使其在法治环境下达成增值自身利益的目的;也必须切断民营企业与权力拥有人之间可能建立的权钱交易渠道,在一种亲清政商关系下实现双赢的目标。

民营经济发展还需要一个平等的政策支持环境。如《意见》所指出的:“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强政策协调性,及时回应关切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②同上。政策支持是我国经济运行中一个重要因素,对于所有市场经营主体,都是十分重要的发展条件。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地成为国家政策支持发展的对象。民营经济在其发展历程中有过许多直接和间接的政策支持,并在这些政策支持下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了“56789”的说法。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建立起来的这一地位,表明了继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完成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任务的需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民营经济是我国未来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首先是融资支持政策。民营经济数量多,对融资有着较为特殊的需求,由此引发的融资成本高影响了其获得融资的便利性,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相应地,解决了民营经济的融资问题,就有了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保障。加大对民营经济融资的政策支持,也成为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问题的一个关键点。其次是提升对民营经济支持政策落实的效度和构建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的长效机制。党和国家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但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却出现不到位的情况甚至有违反政策初衷的行为。如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民营企业用人门槛问题、政策直达快享机制缺乏问题、政策推进中的沟通问题,等等。改变这种状况和解决相应问题,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的有效路径。

民营经济发展需要高水平的制度基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必须要有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基础。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也需要使其进入这一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中。如《意见》所强调的:“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③同上。民营企业是市场的重要经营主体,其活跃程度势必与市场的完备程度高度相关。民营经济最终发展程度一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水平紧密相连。要使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需要为民营经济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建立公平竞争机制、提升社会信用水平,使民营企业在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水平的进程中获得更多的自主发展的机会。

(三)规范和引导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民营经济既是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而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建立在其规范和高效的基础之上。

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平等的经营主体。民营企业的主导者是民营资本,自然具有资本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属性。因此,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是使民营资本更好发挥其作用的主要出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是民营资本进入市场后必须遵循的原则。应为资本设立“红绿灯”,使民营企业进入一个透明的环境中,从而专心为实现自身长远发展进行科学规划。

民营经济发展处于一个新的转型时代。新一轮科技革命以及在此基础上开启的数字经济时代,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从某种意义上讲,民营企业具有的创新活力使其在科技革命的进程中有着更多的优势,应该把支持民营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着力点。应鼓励并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并推广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机制,推动并扶持民营经济率先进行数字化转型,支持并提倡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国际竞争。

民营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也有需规范发展的要求。因此,对待民营经济必须大力支持和有效约束并重。对民营经济而言,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党和国家需要发挥自身优势,让民营经济驶上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轨道。

猜你喜欢

民营企业经济发展
“林下经济”助农增收
迈上十四五发展“新跑道”,打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牌”
增加就业, 这些“经济”要关注
民营经济大有可为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
砥砺奋进 共享发展
改性沥青的应用与发展
寻租、抽租与民营企业研发投入
2014上海民营企业100强
“会”与“展”引导再制造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