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一体化所面临问题的结构性分析及应对策略
2023-06-05马璐佳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我国经济乃至政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京津冀一体化战略推动北京、天津和河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互联共通,同时带动了京津冀周边地区未来协调可持续常态稳定发展。本文就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进行细致分类与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不仅对促进京津冀地区的经济协调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还对未来我国其他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可持续发展;协同发展
本文索引:马璐佳.<变量 1>[J].中国商论,2023(10):-128.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3)05(b)--03
1 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背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稳步推进,中国经济开启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通道。近年来,国家GDP稳步增长,截至2021年GDP总量创下历史高值达1,143,760亿元,这一举世瞩目的数据无不在向世界展示属于中国经济史上的奇迹。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政府不仅放眼在规模速度的高速增长,还开始关注质量效率。世界经济一体化中衍生出的经济一体化观念提出后就受到全球的密切关注,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区域发展连结和相互依存度日益加深,区域合作的范围与领域不断拓展,合作规模不断增大,区域一体化已成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且有效途径。中国开始逐步实施属于自己经济特色的规模经济一体化道路,其中京津冀经济圈就是区域经济一体化道路上一个重要的实施构成部分。从现阶段中国的经济板图来看,有三大城市圈,分别是长三角经济带、珠三角经济带和以北京市与天津市为双核处理器的环渤海地区大北京都市圈,最后这个经济圈便是文中提及和剖析的京津冀地区, 即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将共同通过协调规划布局京津冀整体发展宏伟蓝图。然而现阶段,京津冀地区总体发展依然是分散化的,并未做到高度协调发展的一体化和下属各个区域在一体化规划下的灵活性。京津冀一体化的形成主要经历了经济京津冀一体化思想首次提出及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首都经济圈概念,之后逐步通过提出京津冀经济一体化和京津冀都市圈等概念,一步步演变为现在成熟统一的京津冀一体化观念。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总理念,使得京津冀一体化发展30多年来首次破题并上升为国家战略。2015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意味着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且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入实际性环节,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并为之发展助力推动,无论是在目前还是在未来,这一地域的发展建设将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并为未来的区域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但是区域一体化的进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回望数年间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进程并不能达到预期发展的愿景,反而因各种原因使京津冀不均衡发展持续加剧,分化趋势大于一体化。目前,京津冀地区仍然面临产业发展失衡、内部金融结构不完善和生态环境治理等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结构化梳理与分析,希望通过对这些典型问题的讨论和分析研究可以为京津冀经济一体化从多个角度给予建设性意见。
2 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第一,京津冀地区经济发展速率不一致且产业结构不完善,导致京津冀三地发展在经济层面不能有效融合。就目前来看,京津冀三地政府之间在区域产业机制协调上未达到高效有机统一,合作组织形式松散导致推行力度迟滞,并且三地的各自利益协调仍不通畅,区域合作的外部性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天津市、河北省在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方面受益有限,因此完善跨区产业协调机制是京津冀区域治理协调体系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河北省借助产业转型虽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产业发展方式和转型升级仍较为迟缓,远远地滞后于北京市的GDP增速、河北省没有完全从原先的资源依赖性向自主创新、自我探索模式转变,与首都产业发展产生较为严重的梯度方向差,这一“跟不上队”的不良现状导致地区与城市之间无法进行产业互动和完成产业共同升级的目标。受到河北省产业转型升级较慢的影响,省内的优势资源不断向京津集中,京津享受到了虹吸效应带来的效益,但是京津的对外辐射效应较差,河北省很难承接京津两地的产业转移,以至于难以享受到京津快速发展带来的各种成果。
第二,京津冀三地政府部门协同效应较弱成为京津冀一体化发展难的关键因素。各地政府部门为了更好地寻求本身的经济发展,在制定制度时并未把区域共同权益作为自身发展的终极目标,不免使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终极目标依然受限于每个地区不同行政部门的分目标。在没有共同目标支撑的前提情况下,京津冀地区的经济和产业发展很容易形成失衡的局面,不同的经济发展速度致使京津冀经济发展模式不一且不受控制。因而,京津冀将来的发展亟需建立一个京津冀共同体拥有的管理全局的核心主管机构,通过主管机构的统筹协调使得不同地区城市对自身的权益做出妥协和让步,才可以使京津冀地区能够在经济协调方面沟通发展,从而达到共同体利益最大化。
第三,京津冀三地之间区域一体化市场意识较弱,使区域一体化构建和形成困难。我国各地政府往往使用较为传统的行政手段和管理模式,在此模式的影响下,容易形成较为割裂的各个市场。京津冀分处不同的行政区域,构成了各自不同的市场。京津冀三地之间区域合作对政府的需求较为依赖,京津冀内部很多市场运行机制并不以市场供需为导向,导致三地之间的规划无法达到同步,经常出现产业结构高度类似和资源无法进行更好配置的现象。京津冀三地在发展战略和市场运营自成体系,并不考虑他地的协同配合,容易形成较为长期的市场垄断,在此格局下,三地之间存在沟通欠缺,且三地之间均会存在贸易保护及市场分割的问题,不利于企业形成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第四,京津冀地区内部结构金融体系不完善。在京津冀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合理布局设计中,金融体系的融洽發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功效,但从京津冀地区综合金融机构服务水准和品质来看,京津冀地区经济体制改革相对滞后、金融体制不健全,主要是因为地方银行和非银单位并没有股权融资权。在局部地区,中国人民银行只有依据央行的贷款经营规模遍布来明确本地的贷款额,这种融资方式较为狭窄,无法形成京津冀区域内成熟完善的经济资产流通和循环系统。
民营经济是摆脱“经济发展界限”和促进共同市场产生的主能量,但是京津冀民营企业发展相对迟缓,在地区社会经济中的比例远小于长三角经济带和珠三角经济带。同时,京津冀地区过度偏重投资规模巨大的重工业经济结构,致使京津冀地区缺少民营经济发展的空间,不利于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以创造更大的经济利益。
第五,京津冀地区面临着较为严重的区域环境污染问题,个别区域环境发展达不到可持续性发展的现行政策要求。生态环境部2021年末发布的环境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平均霾日数21.3天,但是京津冀地区平均霾日数为31.7天,京津冀地区的霾指数超过全国平均指数的48.83%。在京津冀13个城市中,距离经济中心较远的地区张家口、秦皇岛达标天数比例在半数范围以上,其他经济中心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说明京津冀地区现在仍然面对较为严峻的污染现状。京津冀地区部分工业企业超标排放问题严重,且区域内部仍然存在不合理的产业结构,经济体内部的落后产能未及时淘汰。如何在京津冀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确保节能减排、生产安全,避免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恶化,将是区域一体化中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
3 促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对策
第一,在产业融合中,京津冀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有效职责分工和产业链多元化发展。北京市要积极担负起发展高精尖科技的重担,充分运用高新科技、国际合作和产品研发优点,主动调节、缓堵和迁移部分功能。天津市作为沿海城市,可以运用海港进出口贸易优势,发展海上运输和港口物流,努力建立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通行网,通过完善的交通网络方便京津冀三地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优质资源共享。河北省可以灵活运用区域位置、网络资源、自然环境和人力资源管理等优点,充分发挥产业空间与环境优势,通过与京津的产业分工协作,把承接京津产业转移与加快自身转型升级有机结合起来,将京津大量的研究成果产业化,在较短时间内提高省内产业综合竞争力。针对河北省与北京市、天津市相比产业和经济发展落后的现象,京津冀经济体内部应重视河北省内产业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河北省有关经济产业。同时,京津冀间在经济规划上应加快产业链一体化战略的实施,通过产业链对京津冀区域产业进行整体规划,形成互联互通,以构建产业链的一体化打造和推动京津冀产业经济的一体化。
第二,京津冀三地之间的政府应从行政方面开展统筹规划,创建权威性的策划和领导部门。京津冀地区本身市场经济体制不太完善的重要原因是地区行政体制创新不够,创新驱动在某种意义上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根本动力,京津冀政府部门要逐步完善职责和规划,积极向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三地应密切关注相互之间改革创新的诉求,坚持政策拉平和政策创新一齐抓,才能有效深入地推进京津冀政府之间的协同发展。此外,京津冀三地政府应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致力于打造以贸易和社会发展行为主体给予充分服务的服务型政府。同时,应在国家层面开展整体规划,提高整体规划的刚度,有利于处理整体规划布局的不良态势。在总体规划中,京津冀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要明确三地的功能分区,充分发挥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共同携手形成发展合力,为京津冀地区发展做出前瞻性、战略性的整体规划。
第三,京津冀经济一体化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区域金融的协同发展。京津冀三地之间的经济发展与金融区域协作密不可分,应把其与整个京津冀区域的一体化联系起来,三方应积极沟通交流并建立完善的跨越三地的利益协调机构,并出台相应的机制。当前,由于京津冀地区的跨区结算系统不够完善,经常出现耗时长、花费高的问题,极大阻碍了资金的有效流通,完善的跨区域结算体系是达成京津冀三地金融业一体化的关键因素。要想顺利实施京津冀三地金融业的协同发展,就必须建立跨区域的结算渠道,只有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区域金融业整体服务水平,才可以更好地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发展。
另外,京津冀政府之间需要建立完善的金融合作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金融市场监管,共同应对金融市场内部容易发生的金融风险。完善实行京津冀防范金融风险的定期报告制度,对于三地间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进行及时预警,努力提升区域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内控水平,增强金融市场主体风险防范的能力,提高各地区企业对于风险的预测能力,帮助企业规避潜在的金融风险,最大化提高企业效能。
第四,京津冀三地之间对于生态环境问题应携手共治,共同关注可持续发展中的环境问题。在这方面,2013年国家颁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三地深入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指导。该细则的主要目标是经过五年的努力,大幅度提高京津冀周边的空气质量,降低重污染天气天数。条例颁布后,京津冀各地区采取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实现了污染物排放大幅下降,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双赢”和可持续发展,但良好生态环境的构建并不是封闭在某个特定行政区域中的。虽然三地都有自己的工作部门来开展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但都无法较好地控制或抵御污染物质的外排和内入。因而,要创建系统化的绿色生态共享资源联动机制,这就要求京津冀三地不仅要创建专业的绿色生态保护机制,还需要依据不一样的地域环境特性开展协同操作,联手创建京津冀区域资源协作共享体制。为应对大气污染等环境治理,政府间需要根据京津冀三地不同的产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地解决不同地区环境上的问题。
在三地共同携手面对环保的同时,京津冀政府部门也需要建立严谨规范化的管理规章制度,有目的地推进调节计划方案的落实。政府部门要把产业合理布局系统化,大大降低布局不合理、不科学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生的频率。京津冀内部通过区域产业合理布局,可以全方位稳步发展区域产业,更有效地处理环境污染问题,进而减少生态建设的困难和成本。在不久的将来,京津冀地区通过更好地融洽和整体规划相互间的权益和义务,形成每个地域产业和绿色生态的良好互动交流,使京津冀地区的产业和生态环境更加和谐协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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