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建设的战略思考
2023-05-30朱建峰
朱建峰
[摘要]碳中和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由之路,实现碳中和目标,蓝色碳汇的发展不可阙如。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建设对增强中国碳汇能力、助力实现碳中和是一种积极的尝试和示范,它可以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和示范先行作用,有效推进减排增汇工作的国内外合作,推动中国碳汇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完善中国碳汇治理体系建设,同时为全球碳中和行动提供中国方案。以建设青岛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为例,可通过构建具备国际水准的海洋蓝碳监测与价值核算体系,建立海洋碳汇交易市场、完善海洋碳汇的交易体系,提升海洋碳汇供给水平、健全海洋碳汇产业链条,增强科技支撑、拓展国际合作等四个途径来建设特色示范区,推动實现碳中和战略目标。
[关键词]海洋碳汇蓝色碳汇碳中和碳达峰
[中图分类号]F06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642(2023)01—0046—05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愈发严峻,碳达峰、碳中和已经成为中国以及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共识和使命[1]。实现碳中和离不开绿色碳汇和蓝色碳汇。蓝色碳汇又被称为海洋碳汇,是利用海洋、海岸带、河口以及湿地的生物及其活动来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进行固定的过程和机制[2]。作为地球上最大的活跃碳库,海洋的固碳能力不可小觑,它储存了地球上约93%的二氧化碳,全球约1/3的二氧化碳可被其吸收;海洋固碳对于缓解全球气候变暖、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治水体污染和海岸带侵蚀意义重大。中国滨海湿地面积广阔,同时拥有海草床、红树林和盐沼地3大海洋碳汇生态系统;发展海洋蓝色碳汇、提升海洋碳汇能力既是对中国减排增汇战略的践行和碳排放现实的有效应对,也是中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和导向。“十四五”时期,海洋碳汇相关研究成果更需要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方案,以服务于中国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为此,本文融合现有的海洋碳汇理论研究和实践基础,提出构建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构想,以区域海洋蓝碳的发展为实现中国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前布局,也为中国走绿色低碳道路打开一个新的突破口。
一、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建设的动因与行动定位
(一)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建设的动因
双碳战略的提出是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主动行为,也是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地球生命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所作出的实质性贡献,体现了世界大国的责任担当。
当前,中国经济仍然面临着新冠疫情和复杂国际经济形势的多重挑战,双碳战略的实施会给中国产业的发展布局、国民经济的产出甚至全民族的生存发展空间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但这场“能源竞争”是中国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抢占能源科技制高点的战略选择。
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较之陆地生态系统有着明显的优势:碳循环周期长且成本低、固碳效果显著且持久[3]。中国海洋碳汇生态系统的碳捕获和封存潜力非常大,在近海生态系统中,仅占海床覆盖面积约0.5%的红树林、海草床和盐沼地所储存的碳量可达海洋沉积生物储碳量的一半以上,同时,占据海洋生物量90%的微型生物也在海洋碳汇产生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4]。中国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和辽阔的海域,孕育着数量巨大、种类丰富的海洋生态资源,因此,发展海洋碳汇能够极大地扩展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空间。为了在海洋碳汇工作中发力,建设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是一种积极的尝试和示范。
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是维护海洋生态系系统健康、推动发展海洋蓝碳高质量发展的典范。通过选择拥有海洋蓝碳发展基础、海洋经济发展水平高、海洋开放程度较高的城市作为示范区,集聚海洋科技、金融、人才等多种资源,可以较快地实现海洋蓝碳相关研究成果的转化,起到先行示范作用并积累实践经验,不断丰富碳中和战略推进的实践体系,从而形成有效链接海洋负排放科学研究与实际应用的重要平台。
为应对碳排放挑战、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国内外学者开始广泛关注海洋碳汇的相关技术和理论基础研究,以期能够在理论和技术上为碳汇治理提供支撑[5]。碳中和不仅仅是要求减少碳的排放,还要通过对负排放技术和路径的研究,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更大限度地吸收排放到空气中的CO2,实现主动增汇。中国的学者也将关注点集中在“减少碳排放”的路径和手段上,深入探讨陆海统筹下海洋碳汇的过程机制以及应用前景等,其中海洋“微型生物碳泵”领域的研究更是走在了国际前沿。如何利用这些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成果,拓展海洋负排放路径并将负排放方案进行落地实施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6]。
(二)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建设的行动定位
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定位是通过开展海洋蓝碳创新研究,以先行示范打造世界级碳中和行动样板,构建全国乃至世界气候变化具有影响力的对话和实践平台。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应该是具有世界级影响力的海洋中心城市,在海洋碳汇研究中具有一定的基础和较丰富的经验,能够积极推进全球碳中和工作,并为中国的碳中和战略提供重大支撑;同时,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在以城市为单位建设的过程中,应该通过碳汇工作友好关系的建立形成全球海洋碳汇合作共同体网络,从城市合作逐步拓展到国家合作,自下而上地提升全球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的基本行动定位是实现海洋碳汇的国际化发展,在示范先行的带动下推动中国海洋碳汇工作逐步迈向成熟,并将中国的海洋碳汇发展和治理方案推向全球,在国家海洋碳汇标准体系中争得话语权。加快海洋碳汇科研和技术创新,并将成果推广形成国际共识,在此基础上,逐步将示范区内的海洋碳汇交易市场向全球打开,推动中国的海洋碳汇交易体系成为具有国际化标准的市场体系,吸引更多海洋蓝碳相关的国际参与和认可[7],形成全球性海洋碳汇实施和行动方案,逐步建立起公平、可持续的全球碳排放制度框架[3]。
二、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的建设体系
(一)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建设体系的构成
实施双碳战略是当代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行动,也是以生态约束倒逼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策略,更是中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的建设能够为中国的双碳目标和行动提供一个展示平台,对全球碳汇发展的研究来说也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典型样本。其建设体系包括了建设路径、建设主体、建设动力、建设机制、建设原则、建设内容等。
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的建设路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对区域碳排放特征进行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区域发展定位的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建设方案;借助海洋蓝碳特色示范项目,积极探索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建设路径,并进行推广;打造海洋蓝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孵化平台,为绿色低碳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化持续赋能;强化交流沟通与合作,推进区域海洋蓝碳发展,成为碳中和行动的引领者。
在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的建设体系中,建设主体应该以构建示范先行平台的地方政府为基础,与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等多元主体创新参与的组织形式,以多元力量协同搭建示范区平台;建设动力来源于多元参与主体的合作,以实现不同类型的参与主体功能的优势互补,优化碳汇资源配置,协调区域碳中和行动方案;建设机制要以创新服务功能为先,实现常设机构与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多组织的服务支撑和联动。
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的建设要时刻围绕“以海洋蓝碳推动碳中和战略”的目标,致力于海洋环境治理和气候变化应对。同时,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是中国碳中和战略的具体实施载体之一。因此,它既应该承担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碳中和的任务,也要关注海洋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对人类与海洋共同命运的关注。
(二)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的建设原则和内容
1.建设原则
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的建设要把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区域碳排放特征、海洋资源环境现状以及科技和人力资源水平等因素。为了实现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建设目标,充分发挥示范区的功能,在建设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实践原则:
(1)示范性、先行性原则
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要积极践行碳中和理念,在海洋碳汇工程中,谋划开展一批具有先行示范作用、能借鉴推广的特色项目,争取和推进一系列导引性、突破性强的先行先试政策,主动对标全球蓝色碳汇发展的最高、最好、最优水平,找差距、善作为、补短板,尽快在推动碳中和战略中取得更多成效、创造更大业绩,形成先行示范的效应,吸引更多力量的参与,带动海洋碳汇的协同发展。
(2)高质量、高态化原则
“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①,“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②,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作为中国碳中和战略的实践载体,必须要遵循高质量发展的原则,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把海洋生態优势转化为海洋蓝碳发展优势。同时,把握和权衡好示范区建设的规模与质量之间的关系,做到目标实现和行动务实的统一,兼顾好海洋蓝碳发展的创新性、高质量和可持续等高态标准。
(3)合作共赢、开放共享原则
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的建设要在政府的主导和指引下,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多主体形成战略联盟的形式,明确责任的同时塑造共同体,围绕海洋蓝碳领域展开合作,并共享绿色发展成果,随着示范区辐射范围的不断扩大,开放引入新的合作伙伴,并赋予其享有部分成果的权益,以便在示范先行带动下推广海洋蓝碳到更多地区。
2.建设内容
践行碳中和目标行动,中国经济将长期走低碳转型发展道路[8]。因此,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的建立也要在碳中和理念下,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以海洋强国战略思想为指引,实现蓝碳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优化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更加凸显海洋文化特色,不断完善海洋蓝碳管理体系,提高区域海洋蓝碳治理水平。
(1)蓝碳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发展海洋蓝碳为契机,创新蓝碳技术研发,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大力发展蓝碳产业,建立蓝碳经济体系,带动海洋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内鼓励发展海洋碳汇渔业、海洋节能环保装备产业、海洋新能源产业、海洋生态服务业等低耗能、低排放海洋生态型产业,通过海洋节能减排示范活动、蓝碳标杆企业培育等方式实施海洋蓝碳专项行动,实现绿色发展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统一。
(2)海洋生态环境优美
直面示范区内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对存在海水酸化等问题海区建立海洋负排示范项目,有效改善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发挥海洋碳汇在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生物碳汇功能等方面的作用[9],以海洋蓝碳发展促进示范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优美的海洋生态环境。
(3)海洋文化特色不断凸显
海洋文化蕴含了“人海和谐”的价值理念,将海洋看作为人类命运不可分割的生命体系之一。发展海洋蓝碳,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既是改善和维护人与海洋关系的具体实践,也能通过示范区内海洋蓝碳的发展,让人们更好地正确理解人海关系,更深刻地认识海洋的价值、提高海洋意识,不断凸显中国海洋文化特色。
(4)海洋蓝碳管理体系日益完善
海洋碳汇工作需要较强的业务性、广泛的专业性和高度的利益相关性,因此需要不断完善示范区内的海洋综合管理能力。以国家双碳战略实施的相关规划和具体政策为切入点,进一步形成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支撑体系,并结合示范区所在地的禀赋条件制定具体的海洋蓝碳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金融支撑和法规保障体系。另外,要建立发展海洋碳汇的高级人才队伍,培养具有能够解决海洋生态问题或应对事故管理能力的人才。
(5)区域海洋蓝碳治理水平提高
特色示范区内海洋蓝碳发展与合作工作的开展,也要站在“海洋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高度,从特色示范区内的海洋蓝碳的治理逐步扩大到区域的海洋蓝碳治理,形成应对海洋蓝碳发展的沿海区域共治格局,最终实现示范区海洋蓝碳治理方案的全球化推广。
三、青岛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建设路径
选择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既要考虑到区域的地缘位置及其辐射范围等因素,还要对该地区的海洋经济、科技、人才基础和经济社会条件进行充分统筹。因此,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的建设首先需要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由国家机构和地方政府共同建立管理协调机构,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和合作模式;其次,示范区建设主体可以从活跃在海洋蓝碳领域的现有海洋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高的主体入手,扩大合作主体领域,深化已有的合作;最后,在实践中不仅要推动海洋蓝碳科技的可持续性创新,也要不断创新示范区主体间合作的新模式、新方法。
(一)青岛市具备建设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的基础和经验
青岛市的海洋科研一直走在前列,海洋蓝碳的相关研究和发展也不例外,尤其是在碳汇渔业、海草床修复技术领域,青岛市是最先探索从海水中提取“碳”来修复海洋蓝碳生态系统的城市。随着国内外蓝碳交易市场的兴起,评估和计量碳汇渔业的固碳储碳量,将碳汇渔业、蓝碳生态系统等纳入蓝碳交易体系等工作十分紧要。在这个过程中,青岛市因为探索早、基础深、经验多,可以提供更加成熟的技术。
目前,蓝碳交易主要集中在红树林、海草床和盐沼地这三种蓝碳生态系统中。中国要发展这三种蓝碳生态系统,必须通过普查调研和监测了解这三种系统的分布范围及面积,2015年起,青岛市便开展了黄渤海区域海草床生态系统的普查调研和修复工作,研究成果颠覆了对中国海草床分布南北比重的原有认知,把海草分布区重新划分为南海和黄渤海两大区域,并推动将“海草(藻)床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研究”写入了《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10]。在技术方面,研究探索出直插法、根茎绑石法等海草植株移植修复方法,对海草床展开大规模修复,并构建了海草人工种子库,为海草床建设、海草床蓝碳交易等提供了技术支持。在固碳储碳能力评估计量方面,青岛市从2013年起便建立了海草床生态系统碳汇观测站,积累检测海草床碳储量10年,可以为海草床生态系统碳汇计量体系建立提供充足的数据支撑。因此,青岛市对海洋蓝碳相关工作的积累能够给国家蓝碳生态系统的检测评估和交易体系提供基础。
青岛市是山东省首个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既在海洋蓝碳工作中具有先行经验,也拥有雄厚的海洋人力资源基础,青岛市拥有多个涉海高校和科研单位,部级以上高端海洋科技平台和涉海领域两院院士数量都超过全国总数的1/3,高级海洋专业人才在全国同类人才中占约30%,充足的科研人才力量可以为海洋蓝碳的研究和发展持续提供活力。借助海洋科研领域的集聚优势,青岛市已经开始着手搭建海洋碳汇监测评估体系,研究海洋碳汇交易标准体系,推动构建海洋碳汇方法学,能够体现青岛特色和优势的“海洋碳汇特色示范区”雏形已现。
(二)青岛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建设的路径
蓝色碳汇的发展是青岛市积极融入和践行国家碳中和战略的行动落脚点,也是以海洋攻势助力海洋强国战略、加快建设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的重要契机和路径[2]。青岛市可以通过三条主要路径来建设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打造示范先行标杆。
1.构建具备国际水准的海洋蓝碳监测与核算体系
和陆地碳汇相比,海洋碳汇研究相对滞后,尚未完全厘清蓝碳的储量、过程和活动机制,因此也就难以建立科学的检测评估体系。为此,必须加强对海洋蓝碳的科学研究和监测评估,制定一套完整的海洋碳汇衡量、核查、检测和评估标准体系。
要成为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青岛市须把握蓝碳生态系统的基本家底,摸清海洋蓝碳的具体分布,通过开展青岛蓝碳生态系统的综合调研与评估,创建青岛蓝碳基础数据库。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具备国际水准海洋碳汇的核算体系,并逐步推广,实现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的标准引领。通过对青岛蓝碳储量的调查,引导建立蓝碳普查、检测和评估方法体系[11],并凝聚形成更为广泛的国内、国际共识。探索海洋蓝碳全生命周期的价值实现路径,并逐步绘制海洋负排放方案基本线路图,在此基础上积极寻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陆海联动增汇的多元模式,提高气候的适应性和韧性,不断增加蓝色碳汇储量,为实现碳中和提供方案支持。
另外,还要在示范区内建立国家级的海洋碳汇信息資源共享平台,实现蓝碳基础数据库信息的共享与交流,将海洋碳汇计量监测设备的引入纳入青岛市海洋新型基础设施完善的具体行动中。通过平台设备支撑海洋碳汇研究的同时,借助平台的信息和数据共享功能,吸引更多主体和区域共同参与海洋碳汇的监测与计量研究,协同推动海洋碳汇方法体系的日臻完善,同时也能够借助示范区的平台功能,了解海洋碳汇发展的国际前沿动态,形成海洋碳汇治理的国际共识。
2.建立海洋碳汇交易市场,完善海洋碳汇交易体系
将海洋碳汇纳入碳交易市场,既能达到减排的目的,还能探索出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着力点,因此,建设海洋碳汇交易市场势在必行。要成为海洋蓝碳特色示范区,就需要从多渠道积极探索海洋碳汇交易的模式,抢占先机,在蓝碳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因此,要以中国海洋碳汇资源的基本现状和特征为基础,探索可行的碳汇定价规则和模式,以及符合国内外交易规则的蓝碳交易体系[2];其次,协同海洋蓝碳和绿色碳汇,统筹陆海碳汇的管理,打造整体的碳交易模式,研究制定海洋碳汇的生态补偿机制,让更多的力量参与到低碳经济的发展中。
青岛市可立足于自身的海洋碳汇发展基础和经验,依托其作为山东对外开放桥头堡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的区域功能以及毗邻日韩的区位条件,积极开展一批海洋碳汇试点,探索建立海洋碳汇交易市场,激活青岛海洋蓝碳发展的潜力和能量。推进海洋碳汇作用机理的研究与实践,建立海洋生物固碳量和海洋碳汇资源价值评价体系,为形成海洋碳汇交易统一标准提供借鉴;以金融赋能,集聚相关资源要素,建立海洋碳汇交易服务平台,推动示范区功能的落地与应用,设计多元海洋蓝碳投融资产品和服务,实现海洋蓝碳交易机制创新;建立海洋碳汇交易市场和服务平台,以交易细则规范交易全流程,以海洋碳汇企业产权的确权激活海洋碳汇交易市场活力。在示范区内探索实现海洋蓝碳评价、核算、交易一体化的市场交易机制,为全国海洋碳汇交易提供示范样本[2]。
3.提升海洋碳汇供给水平,健全海洋碳汇产业链条
海洋碳汇供给能力的提升既需要保护和优化海洋碳汇存量,还要扩充增量。首先,在存量上,青岛市胶州湾海岸带的芦苇、碱蓬、潮下带、大米草和养殖池区域是蓝碳最为集中的地方,但近些年,无论是蓝碳的总量还是分布的时空区域都在减少[12],因此,当务之急要加快对胶州湾海岸带生态系统的保护,要将海堤护坡的生态改造与海水水质的治理、海岸带生态环境的整治结合起来,着重加强对海岸带生态系统的修复和保护,优化海岸带生物资源的生存环境。其次,在增量扩大上,一方面,建立盐生植物良种繁育基地,通过碱蓬、柽柳等作物的种植,为胶州湾海岸带搭建“蓝碳森林”;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碳汇渔业,增加渔业碳汇量,建立和推广海水立体综合养殖,充分发挥藻类、贝类等海水养殖的固碳储碳功能,建设海洋牧场,提高海洋碳汇总量。
建立完善的海洋碳汇全产业链条,通过低碳循环养殖、海洋牧场、碳汇渔业的集聚化发展,打造海洋碳汇经济发展标杆和示范项目。建立海洋碳汇创新生态系统,综合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介组织、金融机构等多主体协同推进海洋碳汇从研发到应用再到产业化推广的联动机制;探索海洋碳汇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新模式和新思路,破解海洋碳汇企业与多元资本链接的难题,推进海洋碳汇的产业化和规模化进程。
4.增强科技支撑,拓展国际合作
紧密关注海洋碳汇技术的国际前沿动态,在明确青岛市海洋碳汇发展的现状、基础、优势和潜力的基础上,综合科研力量来大力支持相关技术的研發,并建立海洋碳汇技术数据库和重点技术目录。充分利用青岛市现有的海洋类资源、人才和技术基础,开展海洋碳汇相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加强与海洋碳汇发展先进的国家开展人才的合作与交流,培育专门的海洋碳汇高技术人才。
在示范区内建立海洋碳汇发展合作平台,借助平台开展海洋碳汇发展的国际合作。利用青岛市与日韩两国的地缘优势和开放基础,建立东北亚地区合作示范平台、设立“海洋碳汇发展基金”,共同推进区域蓝碳标准体系的建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组织在海洋碳汇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探索与海洋碳汇发展一流国家或智库建立长效协作与交流机制。
注释:
①参见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讲话内容。
②参见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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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秀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