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对中美高科技贸易的影响
2023-05-30张金福章蕾蕾
张金福 章蕾蕾
摘要:随着中美高端产业分工逐渐从互补走向竞争,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和科技对垒愈演愈烈,以“实体清单”为核心工具的技术出口管制政策已经成为美国对华极限施压的重要工具,而ICT领域作为数字经济和智能社会的基石,则成为美国对华实施战略遏制的重要阵地。本文基于ICT产业视角,依据美国“实体清单”历次更新情况,创新性地对“出口管制强度”进行度量,并基于2017-2021年中美两国ICT行业的月度贸易数据展开实证分析,探究美国对华实施技术出口管制的背景下,中美两国高科技行业进出口贸易受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近年来,美国对华高科技出口管制强度持续递增,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高科技行业的进出口贸易,也对美国本土高科技行业进出口贸易造成了负面影响。
关键词:技术出口管制;中美高科技贸易;ICT产业;实体清单;实证分析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中美高端产业分工逐渐从互补走向竞争,引起了美国前所未有的警惕和忌惮,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和科技对垒因此愈演愈烈。美国作为传统科技强国的代表,面对中国在诸多高科技领域的飞速发展和惊人成就,单方面认为中国科技实力的发展已经威胁到其“国家安全”和科技垄断地位,故而对中方科技企业采取了愈加密集和严厉的打击措施。其中,代表着最严格制裁级别的《出口管制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EAR)及其所属“实体清单”作为美国管控技术出口的核心工具被频频使用。而信息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ICT)产业领域因其在数字经济和智能社会中的战略性地位,则成为美国对华实施战略遏制的重要阵地。从2018年至今,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 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BIS)已经多次以各种理由将中国科技企业列入“实体清单”,在历次新列入的中方企业中,来自ICT产业的企业占据绝大多数(参见表1),美方遏制本国技术对华出口、剑指中国ICT领域科技发展的意图明显。
商品作为技术的载体,在技术贸易受阻的同时,亦可能会影响商品贸易的正常往来,并对贸易双方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美国掺杂政治、外交目的的贸易管制措施虽然意在维护其本国利益,但是其本国商品,尤其是以ICT产品为代表的高科技商品的进出口贸易是否也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目前拜登政府第一任期即将过半,接下来为了赢得中期选举的胜利,拜登政府需要在中期选举年推出一系列内政外交政策以赢得选票,其未来政策具有诸多不确定性,中美贸易关系也因此充满诸多未知和风险。因此,及时跟踪分析美国技术出口管制强度的发展趋势及其贸易影响,对揭示中美两国高科技行业的贸易现状、为双方后续贸易政策提供实证支撑和参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研究回顾
现有的关于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的研究主要以出口管制、原因分析、管制情报研究、管制影响及对策研究为主。研究结果表明:出口管制政策是美国经济遏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张颖、潘敬国,2001),美国日益强化对华技术出口管制的目的是为了压制中国的崛起(李安方,2004),而近年来美国出台的多种严苛的对华技术出口管制手段本质上反映了美国对别国发展的担忧和对新兴大国的限制(刘斌、李秋静,2019)。早年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范围主要涉及军事关键技术领域(韩爽,2020),但是自2018年起,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的对象转向以ICT行业为代表的高科技行业,出口管制的领域主要涉及电子、计算机、通信和材料化学四类(周磊、杨威,2020),整体呈现管制程度更趋严格、管制更针对高科技行业的特点(陈波、张晓洁,2020),不仅导致中国高科技产品进口日益困难(张波、刘枕岳,2009)、中美贸易逆差逐年加大(卫平、张朝瑞,2018),还会对中美两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姜辉,2018)、供应链安全(王天禅,2020)、社会福利(傅翠晓、庄珺,2021;龚一轮,2019)等产生负面影响。
关于技术出口管制对高科技产品贸易影响的研究尚不多见,且几乎都是基于2016年以前的贸易数据展开研究,涉及近几年中美高科技贸易状况的更为罕见。有学者对2003至2012年中美十大类高技术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发现美国在这些高技术产品领域对中国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出口管制政策,且美国对中国的进口规模远大于出口规模(陈葵,2014);有学者基于2005至2013年十大类高技术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展开的研究,发现美国加大出口管制的强度主要是出于保护军事技术优势地位和国家安全,并因此牺牲了经济利益(范爱军、常丽丽;2015);在较近期的研究中,有学者利用中美2010至2015年貿易数据测算美国对华出口管制强度并进行实证分析,发现随着出口管制程度加强,技术发展依赖于内部创新,出口管制程度减弱则技术发展偏向于外部引进(纪顺洪、陈兴淋,2017)。还有学者基于航空航天等五大类高新技术产业1995至2016年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对美国管制强度进行度量并分析出口管制影响高新产业技术引进路径的选择效应(姜辉,2018)。
在研究方法方面,不少学者是通过统计描述的方法对中美技术产品贸易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以探究中美贸易失衡问题(张波、刘枕岳,2009);有的学者则是运用GTAP模型模拟分析了在不同政策情境下美国对华强化技术出口管制对中美两国带来的经济影响(朱启荣、王玉平,2020);还有学者是通过反事实推理法用反事实条件下放松出口管制得到的“潜在的出口贸易增加额”来衡量加强出口管制会引发的管制国的“出口贸易损失”以研究美国出口管制的贸易损失效应(姜辉,2019)。此外在对“技术出口管制强度”的度量上,有的学者是用“受管制产品出口额”和“全部产品的总出口额”的比值来衡量出口管制强度(姜辉,2019);有学者选择美国对我国高科技出口比例占其对世界各国出口比例的60%作为临界值,低于该值视为严格管制,反之则视为宽松管制(纪顺洪,2017);更常见的则是通过赋值法来确定技术出口管制强度,存在高科技出口管制赋值0,不存在高科技出口管制则赋值1(卫平、张朝瑞,2018;刘薇,2019)。
根据以上研究回顾,结合近期美国实体清单公布的新增中方企业的行业属性,不难看出美国的技术出口管制对象正从传统的军用领域转向ICT等高科技领域,势必将影响以ICT产业为代表的高科技领域内的中美贸易,但是现有文献均未涉及针对中美ICT行业贸易近况的具体研究。此外,现有研究对“出口管制强度”的度量多是静态赋值法且较多使用进出口数据进行计算,而利用“实体清单”这一美方最直接的出口管制工具对出口管制强度动态演变趋势的探究则十分缺乏;与此同时,现有文献中运用的实证研究方法多为情境假设法,利用真实数据的情况比较鲜见,即便是利用真实数据的研究也因数据大多来源于早年统计,未能反应近年的贸易情况。与已有文献相比,本文的创新点在于:(1)研究内容上聚焦具体行业,探究美国在打击中国ICT行业的同时,中美两国ICT产业贸易受到的影响;(2)研究方法上利用“实体清单”这一美方最直接的出口管制工具对出口管制强度进行度量,更能直观凸显美对华出口管制强度的动态演变趋势;此外本研究基于大量中美ICT行业最新贸易数据而非情境假设来展开实证分析,实证结果更加贴近真实贸易近况。
三、数据来源及变量解释
(一)数据来源
美国在ICT领域对华加强管制强度以限制该领域的技术与商品流向中国,本文通过搜集2017至2021年ICT领域中三个子行业较具代表性的20种商品(详见表2)的贸易数据以及美国官方公布的该国计算机与通信行业的四类商品(详见表3)进出口数据,运用Stata软件,通过对ICT领域的美对华技术出口管制强度与中国官方公布的20种ICT领域商品的中国自美国进口额、中国自美国进口占比,中国总出口额、中国总进口额和美国官方公布的计算机与通信行业的美国总出口额、美国总进口额的回归分析,深入分析美国在ICT领域对华加大管制强度后,中美在ICT领域的贸易情况及其与管制强度的关联程度。Cex。在中国海关总署官方网站中通过查询ICT领域中较具代表性的20种商品的贸易数据,获得各种商品自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间中国的月度出口额;
(2)中国ICT行业月度进口商品价值总额Cim。在中国海关总署官方网站中通过查询ICT领域中较具代表性的20种商品的贸易数据,获得各种商品自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间中国的月度进口额;
(3)美国ICT行业月度出口商品价值总额Aex。在美国经济分析局(BEA)官方网站中查询美国ICT行业四大类商品自2017年1月至2021年11月的贸易数据,获得每类商品的月度出口商品价值总额;
(4)美国ICT行业月度进口商品价值总额Aim。在美国经济分析局(BEA)官方网站中查询美国ICT行业四大类商品自2017年1月至2021年11月的贸易数据,获得每类商品的月度进口商品价值总额;
(5)美国ICT行业月度商品贸易逆差Atd。在美国经济分析局(BEA)官方网站中查询美国ICT行业四大类商品自2017年1月至2021年11月的贸易数据,根据获得的各类商品的月度进出口商品价值总额计算得出美国ICT行业的月度商品贸易逆差;
(6)中国ICT行业自美国进口的商品月度价值总额CimA。在中国海关总署官方网站中通过查询ICT领域中较具代表性的20种商品的贸易数据,获得各种商品在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间美国对中国出口的商品价值总额月度数据;
(7)中国ICT行业自除美国外的其他国家进口的商品月度价值总额CimA。根据己得到的Cim和CimA数据计算得出。
(三)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即技术出口管制强度ECI。本次研究中的“技术出口管制强度”表示中方企业受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的约束程度或制裁程度。
考虑实体清单上的企业都被明确限制使用美国技术和高科技产品,上榜企业数量越多,应该代表管制强度越大,故而本次研究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及数据可获得性确定某个产业的管制强度的计算方法如公式1:
其中“累计被管制的某产业实体数”指截至某个时间点,被列入实体清单中的某个产业内实体的总数;“累计被管制的实体总数”指截至同样的时间点,被列入实体清单中的中方实体总数。本研究将以中国ICT产业被美国管制的强度代表近年来美国对华高科技领域的技术出口管制强度。
(四)解释变量测度
本次研究以截至2021年12月1日美国商务部官网上“Supplement No.4 to Part 744-EntityList”中的中国被管制部分为参考数据源,结合关于实体清单历次更新的新闻报道,梳理了自2018年8月1日特朗普政府执政后首次利用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对华高科技企业发起进攻起,到拜登政府最近一次更新实体清单为止,美国对华高科技出口制裁的时间线(见表1,其中历次新增的中方企业名录因篇幅所限未能在正文中列示)。以这份详实的实体清单历次更新时间线为研究材料,分析历次新增的被管制企业属性以及其中ICT产业的企业数量,进而计算出ICT产业的管制强度。
首先,利用EXCEL软件的计数功能,通过函数计算出中方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企业总数。实体清单中作为“附属机构”列示的企业一并计入实际企业数。最终得到企业总数为501家;
之后,通过查阅文献确定截至2018年8月1日美对华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中的ICT企业数的初始值。根据周磊的研究,截至2016年,实体清单中电子行业的被管制中方企业数为5家,计算机和通信及信息安全行业被管制企业数均为0家,2017年实体清单中未增加中方機构,而2018年首次增加中方机构的时间即上表1中的2018年8月1日。由此确定截至2018年8月1日美对华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中的ICT企业数的初始值为5家;
再次,将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9日被列入清单的中方企业数进行加和,将目前清单中的企业总数减去该值,得到截至2018年8月1日美对华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中中方企业的初始值为105家;
最后,根据上文收集到的美国对华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历次更新情况,逐一对新增的中方企业进行分析,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信息平台以及被管制公司的官方网站中介绍的企业经营内容,确定企业所属行业。ICT企业类别归属上,存疑的都未被列入ICT企业,比如一些船舶工业研究所,虽然涉及通信和光电产业,但因其船舶行业属性更明显而被排除在外。最终得到历次被列入的ICT产业实体数量,将数据进行汇总,根据公式(1)计算得出美国对华高科技出口管制强度并据此绘制其演变趋势(图1)。
(五)控制变量
1.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张菀洺的研究,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国家对外贸易的主要因素。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因此本文采用国内生产总值(GDP)作为经济发展水平的衡量指标,并通过美国联邦储备经济数据库查询到2017年至2021年的中美两国的GDP季度数据,根据下文实证研究的需要通过EVIEWS软件将季度数据转换成月度数据。
2.物价稳定程度。曾涛的研究发现无论是恶性通货膨胀还是温和型通货膨胀都会对国家进出口贸易产生影响。消费者物价指数(CPI)是度量通货膨胀的一个重要指标,在一定水平上说明通货膨胀的严重程度,因此本文采用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作为物价稳定程度的衡量指标,并通过美国联邦储备经济数据库查询到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中美两国的CPI月度数据。
3.汇率。邓翔等人的研究验证了汇率对贸易增长的影响效应,本文将汇率作为控制变量之一并通过美国联邦储备经济数据库查询到美国与中国及其他几个主要贸易伙伴国的汇率月度数据。
4.关税。王汉君的研究认为关税对一国进出口贸易的贸易环境和整体规模都具有调节作用。本研究通过关务网站查询到研究所需的各种商品的中美两国进口关税,并根据中美两国政府历次发布的调整关税的政策公告,梳理出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关税月度数据。
5.产品竞争力t。刘香丽等人的研究论证了产品竞争力的不足会造成技术性贸易壁垒。本研究将中美两国政府对企业研发支出的税收补贴率比值作为两国科技产品竞争力强度的衡量指标,并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官网中查询到所需数据。
四、实证研究
(一)模型选择
本文以美国对华ICT行业的技术出口管制强度为解释变量,以中美ICT行业代表性商品的月度进出口贸易额为被解释变量,并引入相应的控制变量。由于本研究中所选的被解释变量为贸易数据,同一般的季度或月度经济金融数据一样均会受到季节因素的影响,有明显的周期性变化特征,因此本文选择季节固定效应模型。因控制变量中的关税、汇率等直接与个体相关,如果引入个体固定效应,将会出现严重的多重共线性,因此本文仅引入季节固定效应模型,通过Stata16.0进行回归分析。实证模型如下:
被解释变量In(Cex)ik、In(Cim)ik分别表示中国ICT行业i类商品第k个月的月度出口和进口商品价值总额的对数,In(Aex)ik、In(Aim)ik分别表示美国ICT行业i类商品第k个月的月度出口和进口商品价值总额的对数,Atdik表示美国ICT行业i类商品第k个月的月度商品贸易逆差,In(CimA)ik表示中国ICT行业i类商品第k个月从美国进口的商品月度价值总额的对数,In (CirnA)ik表示中国ICT行业i类商品第k个月从除美国外的其他国家进口的商品月度价值总额的对数。解释变量EClk表示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强度,Xik表示各控制变量,month i和quarter i表示时间固定效应,εi表示残差。
(二)回归分析及稳健性检验
1.Cex,Cim影响分析。根据公式(2)和公式(3)以管制强度(ECI)为解释变量,以中国ICT行业月度出口商品价值总额(Cex)及进口商品价值总额(Cim)的对数为被解释变量,中国GDP(Cgdp)、中国CPI(Ccpi)、中国进口关税(Ctariff)、人民币兑美元汇率(C&Aexr)、中美产品竞争力强度对比值( tC/tA)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固定效应回归,结果如表4。
从表4模型(1)的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ECI的系数为-1. 198,在5%的水平下显著,说明解释变量ECI显著抑制了被解释变量Cex的增长。本文将季度固定效应模型换成月份固定效应模型,进行稳健性分析,结果如表4模型(2)的结果。从表4模型(2)的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ECI的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本文结论“解释变量ECI显著抑制了被解释变量Cex的增长”是稳健的。
从表4模型(3)的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ECI的系数为0. 913,在5%的水平下显著,说明解释变量ECI显著促进了被解释变量Cim的增长。本文将季度固定效应模型换成月份固定效应模型,进行稳健性分析,结果如表4模型(4)的结果。从表4模型(4)的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ECI的系数依旧在5%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本文结论“解释变量ECI显著促进了被解释变量Cim的增长”是稳健的。
2. Aex,Aim,Atd影响分析。根据公式(4)、公式(5)和公式(6)以管制强度(ECI)为解释变量,以美国ICT行业月度出口商品价值总额(Aex)、进口商品价值总额( Aim)的对数及美国ICT行业月度商品贸易逆差( Atd)为被解释变量,美国GDP (Agdp)、美国CPI(Acpi)、美国进口关税(Atariff)、美元兑主要贸易伙伴国货币的汇率(A&Xexr)、中美产品竞争力强度对比值( tc/tA)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固定效应回归,结果如表5,表6。
從表5模型(1)的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ECI的系数为-0. 947,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解释变量ECI显著抑制了被解释变量Aex的增长。本文将季度固定效应模型换成月份固定效应模型,进行稳健性分析,结果如表5模型(2)的结果。从表5模型(2)的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ECI的系数依旧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本文结论“解释变量ECI显著抑制了被解释变量Aex的增长”是稳健的。
从表5模型(3)的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ECI的系数为0. 269,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解释变量ECI显著促进了被解释变量Aim的增长。本文将季度固定效应模型换成月份固定效应模型,进行稳健性分析,结果如表5模型(4)的结果。从表5模型(4)的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ECI的系数依旧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本文结论“解释变量ECI显著促进了被解释变量Aim的增长”是稳健的。
从表6模型(1)的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ECI的系数为-4 239,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解释变量ECI显著抑制了被解释变量Atd的增长。本文将季度固定效应模型换成月份固定效应模型,进行稳健性分析,结果如表6模型(2)的结果。从表6模型(2)的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ECI的系数依旧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本文结论“解释变量ECI显著抑制了被解释变量Atd的增长”是稳健的。
3.CimA,CimA影响分析。根据公式(7)和公式(8)以管制强度(ECI)为解释变量,以中国ICT行业自美国进口的商品月度价值总额(CimA)及中国ICT行业自除美国外的其他国家进口的商品月度价值总额CimA的对数为被解释变量,中国GDP (Cg-dp)、中国CPI(Ccpi)、中国进口关税(Ctariff)、人民币兑美元汇率(C& Aexr)、中美产品竞争力强度对比值( tC/tA)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固定效应回归,结果如表7。
从表7模型(1)的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ECI的系数为2. 140,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解释变量ECI显著促进了被解释变量CimA的增长。本文将季度固定效应模型换成月份固定效应模型,进行稳健性分析,结果如表7模型(2)的结果。从表7模型(2)的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ECI的系数依旧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本文结论“解释变量ECI显著促进了被解释变量CimA的增长”是稳健的。
从表7模型(3)的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ECI的系数为0. 913,在5%的水平下显著,说明解释变量ECI显著促进了被解释变量CimA的增长。本文将季度固定效应模型换成月份固定效应模型,进行稳健性分析,结果如表7模型(4)的结果。从表7模型(4)的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ECI的系数依旧在5%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本文结论“解释变量ECI显著促进了被解释变量CimA的增长”是稳健的。
五、结论及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ICT产业视角,通过梳理美国“实体清单”中历次新增的中国ICT行业企业的信息,对“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强度”进行度量并呈现其演变趋势,并基于2017-2021年中美两国ICT行业的月度贸易数据展开实证分析,探究美国对华实施技术出口管制的背景下中美两国高科技行业进出口贸易受到的影响,得出如下研究结论:
第一,自2018年8月美国首次将中方ICT企业加入实体清单以来,在以ICT产业为代表的高科技领域,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强度呈现不断升级的特点。
第二,随着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强度的提升,中国ICT行业的月度出口商品价值总额显著下降、月度进口商品价值总额显著上升。说明美国不断强化对华技术出口管制的贸易政策显著抑制了中国ICT行业的出口贸易并显著促进了中国ICT行业的进口贸易。
第三,随着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强度的提升,美国ICT行业的月度出口商品价值总额显著下降、月度进口商品价值总额显著上升,且进出口贸易逆差显著增大。说明美国不断强化对华技术出口管制的贸易政策显著抑制了其本国ICT行业的出口貿易并显著促进了其ICT行业的进口贸易,与此同时也显著加剧了其本国ICT行业的贸易逆差;
第四,美国不断强化对华技术出口管制期间,中国ICT行业自美国进口的商品月度价值总额和自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进口的商品月度价值总额都显著上升,说明美国不断强化对华技术出口管制的贸易政策不仅显著刺激了中国ICT行业从美国的进口,而且显著刺激了中国ICT行业从除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进口。
(二)启示
第一,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是其科技霸凌主义的历史延续。美国最初依靠布雷顿森林体系和关贸总协定拉开了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序幕,打着“扩大国际贸易、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旗号,实则一边依靠自己确立的游戏规则谋取大量外交和经济利益,一边凭借其具有绝对优势的国际地位及科技水平对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后发国家实施战略遏制与打击。美欧贸易战中,欧洲钢铁、汽车和机械等行业作为欧洲当时的前沿技术产业和支柱产业备受美国打压;美苏贸易战中美国对苏联实行战略物资和高科技严格禁运政策,以遏制苏联军事力量的发展;美日贸易战中,美国迫使日本签订《美曰半导体贸易协定》以压制日本半导体和通信行业发展、维护自身通信行业技术优势……在近年来的中美贸易摩擦中,美国打着贸易调查的幌子频频将中国科技企业列入实体清单、对华实施技术禁运、限制中国科技企业海外扩张……种种打压霸凌中国科技企业的行为完全延续了美国历史上的技术霸凌主义,无一不体现了其对科技后发者的忌惮敌视、对自身科技利益的维护及其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上的利己思维和霸权主义。
第二,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最终会反噬美国自身科技行业。美国是当今世界高科技领域的“霸主”,而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高科技产品市场,中美在经济、贸易和科技领域复杂而深度融合的联系使得任何一种逆全球化的阻止高科技交流的政策很难不伤及双方合理的商业利益和长远的科技发展。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美国对中国的制裁直接影响到美国高科技行业的总体出口水平,并进一步加重了该行业的商品贸易逆差,伤害了美国自身高科技企业的商业利益。在美国强化对华出口管制期间,中国从美国和其他国家的进口额都显著上升,说明在持续增强的技术管制压力下,中方企业基于中短期的生产计划存在提前采购和交易的情况,使得中方中短期内的进口额显著上升,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中方市场庞大的需求和发展潜力;更为重要的是:中国从除美国外的其他国家的进口额增大,说明了美国绝非中方技术来源的唯一选择,中国已经在积极寻求更多的技术引进渠道。出口管制政策要想真正取得成效,需要美国的盟国和其他科技竞争对手的强力配合,否则政策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西方科技强国彼此间长期存在科技竞争,美国对华采取技术挤压无异于将具有巨大潜力的中国市场和由技术溢出带来的巨大商业利益拱手相让。
第三,美国对华技术遏制具有长期性和曰趋严峻性的特点。美国历史上多次主动对外发起贸易战和技术战,已经积累起贸易战配合科技战、金融战、资源战的多维打击经验。我国要面临的不仅是中美贸易摩擦,还是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意识形态等领域的全方位综合实力较量。美国对华发动贸易战,一方面是为了改善美国贸易失衡,另一方面是对华经济和科技崛起的遏制。随着中美实力对比的不断变化,中美之间将有越来越多的产业和技术进入竞争圈,甚至是决赛圈,中美正面交锋将日益频繁和严峻。根据本文研究结果,2018年至2021年间,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呈现持续升级的特点,而近期,美国似乎已经不满足于将实体清单作为技术出口的管制工具,不断酝酿出台更多的管制政策,推出《芯片与科学法案》、《通胀削减法案》等一系列贸易保护性的法案,利用国内法的行政手段去遏制中国科技产业的发展,不顾“盟友”的经济发展利益和供应链稳定,裹挟“盟友”对华芯片产业实施围剿,其对华遏制之势丝毫未减,对华技术遏制态势将兼具长期性与日趋严峻性的特点。
第四,面对美国的技术挤压,中国应当放弃幻想、自力更生谋求科技自主。过去我国诸多科技企业囿于成本考量,选择进口国外成熟产品而疏于自主研发,一旦国外实施科技封锁,我们便面临着核心技术或供应链环节被“卡脖子”的窘境。在中国科技发展被西方忌惮的背景下,心存幻想最终只能受制于人。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科技攻关要摒弃幻想靠自己,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国之重器必须立足于自身”。一方面,在以ICT为代表的核心技术突围领域,科技企业应把握国家宏观发展战略机遇,抓住国家千亿规模主导科研攻关投资的机会努力开拓,逐步加大研发投入,形成更大研发投入、更强产品竞争力、更高市场份额、更多资金流支撑研发的良性循环,早日实现技术自主,持续构筑高科技领域技术高地;另一方面,要支持基础科学研究,夯实创新根基,核心技术的卡脖子难题不仅在于其制造工艺,更在于其复杂供应链背后我们与西方国家相去甚远的基础学科积累。从基础学科的突破到投入实践转化成商品、促进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的过程可以为国家和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赢得更强的商业竞争力,而这需要背后整个国家的科技底蕴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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