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成逻辑、独特优势与形态学超越
2023-05-30许洪位
〔摘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式民主的集中化概括,既表现为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民主价值理想,又体现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制度体系。全过程人民民主遵循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基本原则,形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懈追求民主的百年探索,具有鲜明的理论逻辑和深刻的实践逻辑。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体性特征,民主运行环节的全链条、民主表现形式的全方位、民主内涵领域的全覆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结构性特征,民主参与主体和意志利益代表的广泛性、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利益的真实性、社会有效治理和国家长治久安的管用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功能性特征,三者共同塑造了中国式民主的独特理论优势、制度优势和治理优势。全过程人民民主内蕴着实质民主与形式民主、价值民主与制度民主、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精英民主与大众民主、普遍民主与类型民主、象征民主与治理民主的辩证统一,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破除了把民主定于一尊的思维定势,实现了对中国古代传统民本政治的“施舍型民主”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模式的“虚假型民主”的形态学超越,为人类民主进步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人类民主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标杆性意义。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式民主;人類政治文明新形态
〔中图分类号〕D6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21)02-0075-12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和发展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式民主的集中化概括。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百年奋斗征程中,始终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把不懈追求人民民主作为自己孜孜以求的理想目标,不断探索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国情相结合、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与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相统一的新型人民民主道路,形成了独具特色、内涵丰富、逻辑鲜明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主政治新样态,书写了人类民主史上的绚丽中国篇章。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与体系结构
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全面的科学内涵和完整的体系结构,它既表现为追求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利益的民主理论与价值理想,也体现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利益的民主制度与运行机制,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式民主进行的立体化新概括。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表现为追求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民主理论和价值理想。
首先,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推崇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是倡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和公共政治生活的民主。作为民主理论和价值理想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人民至上的核心价值观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集中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认为民主的真谛就在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民主是人民广泛参与的民主,而不是少数精英阶层专有和独享的政治权利。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便公开打出人民民主的旗帜,把推翻封建专制统治、建立民主共和国作为自己的最低纲领和奋斗目标,强调要使人民群众积极、广泛和经常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认识到民主是自己的当然权利,揭露并批判了中国人民长期以来存在的不关注和不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把国家治理看作是封建君主和官僚集团等上层精英统治阶层的事情的政治冷淡主义态度,指出其根源就在于封建专制统治阶级几千年来极力阻止底层人民群众谈论和参与国家政治,长期一贯向人民灌输“搞政治不是下等人的事”“莫谈国事”等宿命论思想,使得人民群众“处于暴政压制之下,俯首听命和从属依附的情感深深地扎根在他们的心坎上”〔1〕。
其次,“如果没有利益的内核,民主就会沦为一个毫无生命和吸引力的干壳。人民主权如果不能落实到人民利益和福祉方面,主权的原则就会‘悬空。”〔2〕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是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民主,是从多方面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民主。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中,民主不仅是人民主权的象征和宣示,还是用来形成民主科学决策、推进国家有效治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看来,中国古代的传统民本政治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都是维护剥削阶级利益的政治工具,它们谁都不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新型人民民主才是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唯一正确选择。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的根本利益往往是由许多具体利益构成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呈现出多面向的特征,这就决定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个人民享有广泛民主权利的综合性民主观,不仅涵盖保证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政治民主,还包括改善人民物质生活的经济民主、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文化民主、动员人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社会民主等方方面面。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民主制度与运行机制。
作为民主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主要体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建的一整套民主制度体系,“有效保证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相统一”〔3〕,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不能只停留在理念和口号层面上,而是要落实到具体的政治实践中,通过一系列民主制度的设计和运转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利益。从宏观层面的民主制度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形态主要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文化社会管理体制,军队国防管理体制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这些宏观层面的民主制度覆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搭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四梁八柱”和总体框架,从根本上确认和多方面保障了人民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
宏观层面的民主制度常常具有稳定性,因而要使静态意义的民主制度发挥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性功能,就必须在实践民主的过程中,建设更加全面具体、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民主运行机制,从而使宏大叙事的民主制度有效运转起来。具体而言,作为民主运行机制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主要体现为贯穿于民主运行过程中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环节的一系列具体制度设计,例如政府重大决策征询群众意见制度、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群众检举控告申诉制度、人民来信来访制度、社会公众听证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回避制度等具体的民主运行机制。这些微观层面的民主运行机制使民主成为人民群众在亲身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过程中,看得见、摸得着、无时无刻不在的具象化存在,从而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利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利益的真实性体认。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成逻辑和发展过程
作为人民民主的本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尽管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1月2日在上海考察工作时首次提出的最新表述,但这更多的是对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领导人民不懈探索中国式民主的最新科学概括,并不意味着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一朝形成的民主“飞来峰”。实际上,全过程人民民主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初步形成,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继续发展,再到改革开放新时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日臻完善,经历了一个十分漫长的历史过程,统一于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领导人民探索中国式民主的百年奋斗之中,具有鲜明的理论逻辑和深刻的实践逻辑。
首先,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在中国政治实践中的最靓丽、最生动的具体呈现,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的真理和价值规定性,具有鲜明的理论逻辑。
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自觉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创造性地应用于中国民主实践的民族化和时代化蓝本。马克思恩格斯在揭露批判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和资本主义虚假民主的基础上,立足于人民群眾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创立了以人民当家作主为价值内核的人民民主理论,指出人民有权为自己建立新的国家制度,认为“国家制度一旦不再是人民意志的现实表现,它就变成了事实上的幻想”〔4〕。列宁在领导苏联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人民民主理论,推动了人民民主由价值理想到制度实践的转变,创立了苏维埃人民民主制度,形成了社会主义民主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科学内涵“就是全体居民群众真正平等地、真正普遍地参与一切国家事务”〔5〕。同时,列宁还就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防止人民公仆变成社会主人等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初步理论探索,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反对和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和官僚主义等一系列民主思想。
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全面正确地揭示了民主的科学内涵,使民主真正回归到了人民主权的价值真谛,确立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自己建立自己的国家、人民普遍平等广泛参与国家事务、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是人民公仆等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这些基本原则自十月革命传入中国后,便充分吸收进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民主观中,成为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式民主的思想之母和理论之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成、发展和完善提供了根本价值遵循和强大精神动力。
其次,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不懈追求民主的百年奋斗征程和实践探索中不断创立、发展和完善起来的,符合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深刻的实践逻辑。
正如习近平指出“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6〕,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尽管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式民主的最新表述,但是其产生发展和成熟定型,却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百年奋斗征程中不断探索和开辟出来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把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基本原则和思想精髓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带领人民不断开辟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民主奋斗史。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自觉地把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原则贯穿于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从而在中国大地上成功找到了符合中国国情和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式民主新道路。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便开始了在革命根据地的局部执政和人民民主的早期实践探索,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内普遍建立工农革命政权,吸引工人、农民中的优秀分子参加基层政权;开展“打土豪、分田地”的土地革命,发展工农业生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主动顺应民族矛盾超过阶级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的时代要求,将人民范畴由工农群众拓展至一切抗日爱国的进步人士,并按照“三三制”的民主原则,广泛吸纳爱国民主进步人士组建抗日民主政权,从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指导各解放区建立基层人民民主政权,广泛进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剥削。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了人民主权和人民民主原则,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扎根中国大地的人民民主的制度形态和治理机制初具建制,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始走上制度化发展轨道。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不断丰富民主形式和扩宽民主渠道,领导建立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系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民主体制体系与民主运行机制,全过程人民民主加速走向健全完善和成熟定型。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征与中国式民主的理论、制度和治理优势
作为人类民主政治的新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本体性特征、结构性特征和功能性特征的有机统一。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体性特征,民主运行环节的全链条、民主表现形式的全方位、民主内涵领域的全覆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结构性特征,民主参与主体和意志利益代表的广泛性、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利益的真实性、社会有效治理和国家长治久安的管用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功能性特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三大鲜明特征,共同塑造和彰显了中国式民主的独特理论、制度和治理优势。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体性特征与中国式民主的理论优势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规定性,它明确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领导力量、主体力量和制度化保证,回答了谁来发展人民民主、为谁发展人民民主和怎样发展人民民主的重大理论问题,保证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朝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推动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行稳致远,铸就了中国式民主超越于其他民主形态的独特理论优势。
首先,中国共产党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坚定倡导者、创建者、推动者和维护者,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隊性质,从根本上决定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高度一致的。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且具体利益分化明显、公民进行民主参与所需的文化素养参差不齐且价值观日益多元的发展中大国建设人民民主,是一项充满长期性和艰巨性的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必须要有一个忠实代表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普遍拥护、领导坚强有力和决策正确科学的政党来为人民民主开辟道路、指引方向、提供保证,推动人民民主始终朝着正确方向乘风破浪、循序渐进、行稳致远。在中国,符合这一条件、有能力领导人民民主事业不断胜利前进的政治力量,只有中国共产党。“离开党的领导,人民群众将会成为一盘散沙,社会将陷入无序混乱,所谓‘当家作主必然沦为空谈”〔7〕。“文化大革命”时期,一些地方“踢开党委闹革命”,让人民群众自发起来进行政治参与,搞所谓“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大民主,结果脱离党的领导的人民民主在实践中走向了自身的反面,造成社会秩序的动荡,就充分表明发展人民民主须臾不能离开中国共产党领导。
其次,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核心与目标归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
人民立场是人民民主区别于其他一切社会形态的民主的显著标志。作为人民民主的本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不同于人类历史上的其他社会形态的民主形式,最根本的就在于人民民主是以人民为主体的民主,集中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是人类历史上没有剥削压迫和最大公无私的民主形态。具体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突出地强调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人民群众的普遍参与,必须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根本利益,必须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建议,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必须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必须保持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公仆作风。正是因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的这种“坚持人民至上”和“以人民为中心”的鲜明人民立场,使得其实现了对人类既有民主理论的价值性超越,开拓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发展的时代新境界。
最后,依法治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象化体现和制度化保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在法治化的条件下有秩序地推进。
人类的民主实践经验反复表明“民主的基本原则、价值追求和实现形式,必须要有一整套具体制度特别是法律加以确认和规范”〔8〕。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看来,民主与法治是密不可分的辩证统一关系,不要民主的法治和不要法治的民主,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基于此,全过程人民民主认为发展人民民主事业必须遵循一定的流程和程序,既不能搞跨越阶段的一步到位,也不能乱哄哄地蜂拥而上,而是需要遵循一定的秩序和规范,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推进;倡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在法治框架内进行理性的政治参与及合理的利益表达;主张健全民主制度、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提升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水平,使人民民主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切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而保证人民民主不断有序推进。“文化大革命”时期,一些地方鼓吹“砸烂公检法”,致使红卫兵违反法定程序,随意进入公民私人住宅进行“抄家”和“揪斗”,造成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遭到严重践踏的“民主暴政”,就充分证明发展人民民主丝毫不能离开法治的轨道。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结构性特征与中国式民主的制度优势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具体运行和制度实践的过程中,表现出民主运行环节的全链条、民主表现形式的全方位、民主内涵领域的全覆盖等结构性特征,塑造了完整意义上的中国式民主新形态,显示出巨大的制度优势。
首先,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际运行和制度实践的过程中,往往具象化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一系列具体环节,这些环节环环相扣、前后贯通、有序链接,形成了民主运行的完整闭环,丰富了中国政治过程的民主性,使人民当家作主不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地贯穿于和体现在民主运行的全过程。具体而言,从民主运行始端的选举环节,到民主运行终端的监督环节,人民群众都全程参与其中,不仅最大程度地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而且在重要人事的选举、重大决策的事前协商、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日常公共事务的管理等环节,人民群众都能够行使建议权,充分发表建设性的意见并得到有效采纳。此外,在民主运行的各个环节,人民群众不仅能够全程参与国家公共事务,而且还以“阅卷人”的身份对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价,从而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施政举措符合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根本利益。通过这样的全流程锲入设计,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人民群众的当家作主地位与民主运行过程的无缝紧密结合。
其次,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方位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个总体性概念,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包含着丰富多样的具体表现形式。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现人民民主权利的制度设计上具有全方位,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包括选举民主、又包括协商民主,既包括自上而下的民主、又包括自下而上的民主,既包括程序民主、又包括实体民主,既包括直接民主、又包括间接民主,既包括线下民主、又包括互联网民主,既包括良好的民主文化氛围、又包括完善的民主制度设施,从而为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合理进行利益诉求表达、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提供了多种可供选择的途径,充实了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渠道。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进行民主制度设计的过程中,也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在遭受侵犯时的权利救济机制,通过设置检举、申诉、控告、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等一系列维权方式,进而全方位地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最后,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覆盖的民主。从根本上说,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内涵领域上的全覆盖是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全方面、多层次特征决定的。人民不仅渴望更加充分的政治民主、而且也期望更加充分的社会就业、更加满意的经济收入、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更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更加稳定的社会秩序、更加安全的国际环境、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舒适的居住条件、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以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为价值宗旨的新型民主形态,正是对人民多样化美好生活需要的制度性回应和满足。具体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仅仅行使周期性投票权的狭义和狭隘的民主,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旨在保障和实现人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广泛权利的人民民主”〔9〕,它具有系统完整的科学内涵,包含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文化民主、社会民主等各种具体类型的民主,覆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军事等国家社会生活的全部领域和各个方面,从而保证了人民群众能够广泛地行使当家作主和过上美好生活的民主权利。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功能性特点与中国式民主的治理优势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优势和制度优势在实践中有机结合、相互作用,就进一步凝结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治國理政上的治理优势。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上,实现了民主参与主体和意志利益代表的广泛性、人民当家作主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真实性、国家有效治理和社会长治久安的管用性,在促进经济发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上表现出显著的治理优势。
首先,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民主参与主体和意志利益代表性上十分广泛,包含了人民内部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党员领导干部和各条战线、各个领域中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真正体现了人民民主的人民大团结、大联合。具体而言,从宏观层面的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来讲,我国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来自于全社会的各个阶级、阶层、党派、行业、界别,涵盖人民群众中不同年龄、性别、地域、民族、宗教信仰的先进优秀分子,因而能够最广泛地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分别代表和全部覆盖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利益,实现了人民内部不同阶级阶层利益的全面有机整合;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了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在政治上当家作主和实现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经济基础和根本物质保障。就具体层面的党和政府的公权力运行机制而言,深入社会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家、群众和民主党派座谈会,以便广泛倾听和吸收人民内部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已经成为党和政府作出重要决策的必经程序,从而保证了党和政府的所有方针政策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其次,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百年奋斗征程中孜孜以求、始终践行的崇高政治理想,它不是装饰品,更不是摆设,而是真实地体现了人民群众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忠实地反映了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多种民主化的制度和机制设计,保证了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民主政治运行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保证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始终符合人民群众的意志。我国创建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人民群众直接广泛参与基层社会的公共事务,使人民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更是对人民当家作主的最直接、最生动体现。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现人民利益方面也具有真实性。中国共产党尽管代表人民执掌国家政权,但却“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10〕,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自觉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明确为自己的奋斗目标、纳入进自己的施政纲领、落实到自己的执政实践,通过大力发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文化民主和社会民主,从而真实全面地实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最后,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管用的民主。正如习近平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11〕,评价一个国家的制度民不民主,关键就是看这个国家的制度体系是否解决了人民的现实利益关切,是否转化为了实现政治民主、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治国理政效能。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通过一系列民主化的制度设计和实践,保证了全国上下的政通人和与和衷共济,激活了实现国家善治的磅礴中国力量,提高了国家治理方针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而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世界奇迹。一方面,民主是决策科学化和国家有效治理的重要前提,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党和政府重大决策制定的全过程,进而广泛汇集民意民智,保证了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提升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绩效。另一方面,民主带来的“政通人和是国家治理有效性的必要条件”〔12〕,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的民主决策机制使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因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利益要求而得到全国人民的一致拥护和认真执行,从而使得中国共产党能够最大程度地凝聚民心民力,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同心同德、齐心战胜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一切艰难险阻,实现社会有效治理和国家长治久安。
三、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态学超越
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其独特的理论优势、制度优势和治理优势,完成了对民主真理与民主价值的多重统一性建构,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破除了把民主定于一尊的思维定势,实现了对中国古代传统民本政治的“施舍型民主”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模式的“虚假型民主”的形态学超越。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
作为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思想新境界和实践新样态,全过程人民民主继承了马克思主义以矛盾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的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意蕴和精神品格,在实质民主与形式民主、价值民主与制度民主、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精英民主与大众民主、普遍民主与类型民主、象征民主与治理民主之间实现了真理与价值的有机平衡,从而克服了人类社会既有民主形态“顾此失彼”的内在缺陷,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内蕴着实质民主与形式民主的辩证统一。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侧重于形式民主,把民主简单等同于投票普选、多党竞争、三权分立等民主形式,缺乏经济民主、社会民主等实质性内容。尽管从形式上看,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实现了全体人民的广泛政治参与,但实际上,这种“乱花渐入迷人眼”的花哨式民主只是资产阶级有钱人的游戏,它既没有使人民真正实现当家作主,更没有给人民带来实质上的利益和好处。全过程人民民主则强调“形式服从于内容”,不仅重视民主形式与民主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而且将民主的发展重点放在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质民主上来,从而既促进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政治参与,又推动了人民民主的渐进有序发展;既保证了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又实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做到了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又提高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治国理政的能力绩效;既促进了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又维护了社会秩序的长期和谐稳定,从而实现了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有机统一。对于人民民主相较于资本主义民主的这一显著优势,列宁曾高度评价实现了“从形式上的平等进到事实上的平等”〔13〕。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内蕴着价值民主与制度民主的辩证统一。民主文化与民主制度是构成民主的两个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民主制度的运行需要由具有民主理念和民主精神的人来执行,而民主的持久发展需要由民主制度来保障,只有二者有机统一,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体现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真实价值追求,也体现为一系列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民主制度体系,从而实现了对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价值型和制度性超越。一方面,与西方资本主义政党只有在选举时才把人民旗帜高高举起,以骗取人民选票的虚伪性相比,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至上”理念不是空洞虚幻的政治辞令,而是中国共产党的真实价值追求,贯穿于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部实践活动之中。另一方面,“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4〕中国共产党十分注重民主法制建设,强调发展人民民主不能停留在民主作风等软性约束和提倡意义层面,而要用制度、法律的硬约束和强制力手段来保障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不断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民民主制度和具体运行机制,形成了全面系统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为人民参与国家事务、实现根本利益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平台。
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内蕴着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辩证统一。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结合是现代民主的重要形式特征。由于现代社会人口规模巨大且人口素质高低不一、地区城乡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广泛实行直接民主的条件并不具备且成本过于高昂,因而在当今世界各国的民主实践中,除了社会基层普遍实行以自治为主要内容的直接民主外,国家层面一般以间接民主作为主要形式,由人民授权执政党和政府代替自己行使主权、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然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尽管从形式上看既有直接民主,也有间接民主,但是其间接民主,往往是有间接,而无民主。这是因为,西方国家的间接民主实际上是一个封闭的暗箱操作系统,资产阶级政党一旦获得人民群众的授权,便把国家权力的具体运作变成自身的专属活动,人民群众既无法了解国家政治运行的内幕,也无法就政府的政策制定发表意见和建议,更无法对政治运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但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语境和实践中,一方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行,最大程度地保证了人民群众直接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另一方面,在间接民主环节,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重大决策制定和重要法律起草过程中,充分发扬人民民主,通过广泛征求与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得人民群众能够广泛参与国家政治运行过程并对党和政府的施政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从而实现了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结合,确保了国家权力的运行始终不脱离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第四,全过程人民民主内蕴着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辩证统一。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片面地把民主等同于一人一票的票決民主的单向度思维,使得各个资产阶级政党为了在选举中获得占据绝对优势的选票,往往秉持“零和博弈”的对立情绪,采取相互攻讦、互相拆台的斗争策略,从而陷入为了反对而反对的恶性循环,不仅徒增了政党之间的内耗,而且也加剧了社会共同体内部的裂痕。但是,“民主就其本意而言,不应是你死我活的游戏,更不应是‘赢者通吃的棋局;相反,民主应当是能够反映和协调人民各方面利益诉求的平台,是能够有效融汇人民各方面观点和集中各方面智慧的机制。”〔15〕与西式民主导致的社会极化效应相反,全过程人民民主则主张“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16〕。具体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除了把选举民主作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形式外,更多地还体现为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所没有的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的民主表现形式,协商民主蕴含了中国“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它通过使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和协商,形成兼顾各方具体利益、得到各方一致认可的方案,从而避免了选举民主在利益分化和价值观多元化的社会中,容易引发派系政治、加剧共同体撕裂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弊端,有利于找到社会的最大公约数,进而增进人民内部的团结、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五,全过程人民民主内蕴着精英民主与大众民主的辩证统一。代表人民大众利益的社会精英具体管理国家和人民大众广泛参与并对具体管理国家的社会精英实行监督是构成民主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尽管在形式上表现为全民普选的大众民主,但是由于掌握国家权力的资产阶级政治精英并不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而是资产阶级在政府中的利益代理人;人民的国家主人翁地位只是在他们决定将选票投给哪个资产阶级政党的那一刻才体现,一旦完成选举授权,人民的主人翁地位便立即消失,与政府的具体运作过程完全脱钩,因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在本质上仍然是资产阶级的少数政治精英把控国家政权的精英民主。然而,“理想的民主不应仅仅是让公民在汤姆和哈里(或没有竞选对手的亨利)选择一人就算是参与了管理,而应该让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识别问题,提出建议”〔17〕,与西方民主的精英化本质不同,全过程人民民主则实现了精英民主与大众民主的完美结合与双向互动。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作为代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先锋队,集中了社会中绝大多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分子和精英人才,他们在具体管理国家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专业化能力,为人民指明了正确的前进方向,保证了国家和社会的有效治理,促进了人民利益的更好实现。另一方面,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尽管由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组成,但却始终保持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党本色,在治国理政的具体实践中,大力贯彻群众路线,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制定和修改,从而确保了国家权力牢牢地掌握在人民手中。
第六,全过程人民民主内蕴着普遍民主与类型民主的辩证统一。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原理决定了民主是普遍民主与类型民主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几千年来一切国家的人民都努力追求的崇高目标;民主的内容具有恒定性和普遍适用性,无论何种形式的民主都必须体现为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另一方面,民主的形式又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了不同国家必须采取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民主形式。西方国家常常把自己的民主形式包装成所谓的“普世价值”进行全世界推销,强行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移植西方的民主制度和模式,结果普遍造成了“水土不服”的严重后果。对此,连西方学者米尔恩也不得不承认“西方文明在科学、技术以及工业、商业方面也许卓越不凡,但是,这并不能证明将西方的某些价值和制度连同其权利树立成一个普遍标准是正当的。西方对西方人来说也许是最好的,但以为它对人类的大多数来说是最好的,则没有根据”〔18〕。与西方民主蕴含的霸权主义基因不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着自身的内在逻辑和独特优势,体现了民主的一般特征,而且秉承“和而不同、兼容并包”的民主理念,反对把一个国家的民主模式当做其他国家都要效仿的普遍性民主道路,从而实现了贯彻民主普遍性价值与尊重各国民主多样性的有机统一。
第七,全过程人民民主内蕴着象征民主与治理民主的辩证统一。西方民主的全民普选看似体现了人民主权,但实际上选民对选举结果并不具有决定性影响。对此,西方学者约瑟夫·熊彼特明确揭示了在西方国家,“选民的主动是被塑造出来的,……投票人不决定问题,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主动权是在企图取得议员职位和取得这个职位所体现的当地领导权的候选人那里。投票人只限于接受他比较喜欢的一个或者拒绝接受”〔19〕。西方民主的三权分立试图在形式上通过权力分散制衡的方式来避免权力集中导致的权力滥用,但在实际上却强化了权力的“多中心”特征,导致了各个权力部门把本部门作为自己的私人领地,陷入彼此之间互不买账、相互否决、扯皮掣肘,议而不决、效率低下的泥潭。在西方多党竞争性选举的政党制度下,更是徒增了政治系统的内耗,降低了施政绩效。相较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治理型民主的生成路径”〔20〕,它不仅将人民主权原则郑重地写进宪法法律,将人民元素融入到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名称标识,充分彰显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也“把民主的要求贯穿于国家治理的不同方面与全部环节”〔21〕,使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党和政府的治国理政全过程,从而保证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实现了人民主权象征的名副其实和国家治理效能的有效提升。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人类民主模式的形态学超越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成功开辟及其在理论、制度和实践方面展现出来的巨大优势,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的理论与实践,实现了对中国古代传统民本政治的“施舍型民主”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模式的“虚假型民主”的形态学超越,为人类民主进步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人类民主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标杆性意义,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实现民主的全新选择。
首先,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利于跳出治乱循环的历史周期率,实现了对中国古代传统民本政治的“施舍型民主”的根本性超越。
中国古代的封建统治阶级虽然看到了人心向背对于国家治乱兴衰的重要性,提出了诸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政之所兴在顺民,政之所废在逆民”“为国者,以民为基”等一系列民本政治思想;在治国理政的具体实践中也推出了俭朴勤政、虚怀若谷、从谏如流、微服私访、劝课农桑、轻徭薄赋等一系列民本政治举措。但是,由于封建統治阶级提出的这些民本思想、推出的这些民本举措,根本目的是为了安抚人民群众甘于忍受地主阶级的剥削压迫、防止人民群众起来革命,因而决定了封建统治阶级并没有让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历史自觉。同时,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利益,尽管在实践中表现出一些亲民举动,但却俨然是以一副施舍者“临幸”“巡幸”和“赏赐”民主权利、人民群众倍感荣幸之至的高贵姿态出现;由于封建统治阶级极力防止和严格限制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和监督,使得掌握资源分配的绝对权力、政治体系运行高度封闭的封建统治阶级很快陷入群体性腐化的怪圈,最终难以跳出治乱循环的历史周期率陷阱。此外,中国古代传统民本政治是以具有较高品德修养和较强治理能力的开明君主为核心建构起来的,由于这套政治体制建立在人治的基础上,受封建君主个人的喜怒哀乐和素质修养的影响极大,因而常常具有不稳定性,这就使得人民仅有的一点被施舍来的民主权利也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对于中国古代传统民本政治的“施舍型民主”本质,中国共产党早在成立之初就旗帜鲜明地进行了批判,指出“应该在思想上抛弃仁民、爱民、保民、救民这类论调。仁民、爱民、保民、救民,这都是封建时代圣君贤相的所谓仁政,真正民主主义者,应该走到人民中去,引导人民自己奋斗,不应该高居人民之上来爱他们、保他们、救他们!”〔22〕在中国共产党看来,人民是国家主权拥有者,而不是被统治者;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是人民授予权力的公仆,而不是高居人民之上的统治者;民主权利是人民理所应当的权利,而不是被施舍赏赐的福利;人民应该自己去争取民主权利,而不是坐等高高在上的施舍者们的赐予;人民有权进行政治参与、监督和罢免不称职的官员,而不是被排斥在国家政治运行过程以外。相较于中国古代传统民本政治,全过程人民民主从理念价值、制度设计和运用制度的执政实践三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真实性,有力地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自信地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23〕
其次,全过程人民民主克服了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权力所得而私”的弊病,实现了对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模式的“虚假型民主”的全方位超越。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常常动用意识形态和文化霸权,刻意淡化民主的阶级属性,把自身包装成所谓的“全民国家”,以此来掩盖资产阶级少数精英垄断国家权力的虚伪本质。尽管西方国家的各个资产阶级政党为了在形式上展现资产阶级统治的“民主”属性和在多党竞争性选举中骗取人民群众的选票、取得统治的合法性,而不余遗力、争先恐后地炒作“民主”概念,炮制诸如“民有、民治、民享”等“人民”话语,纷纷向人民群众许下各种美妙的政治诺言,但实际上,他们谁也不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一方面,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只是有钱人的政治游戏,它通过设置各种严苛的选举条件,使民主为资产阶级及其政党量身定做,阻止了代表人民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进入国家政权体系。同时,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尽管使人民群众在形式上参与了全民普选,但在选举过程中,资产阶级推出的代理人才是政治舞台上光鲜亮丽的主角,广大人民群众只能在清一色的资产阶级候选人的各种忽悠和愚弄下,被动地在不同的资产阶级政党及其候选人之间进行投票,但是无论选民选择谁,被选中的政党及其候选人都不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对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这种自我标榜为全民民主但实质上却是资产阶级“权力所得而私”的虚假本质,列宁早就有过明确揭示,指出:“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民主是一种残缺不全的、贫乏的和虚伪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只供少数人享受的民主。”〔24〕
另一方面,在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具体实践中,资产阶级巧妙地运用竞争性选举这一看似民主的方式将“人民主权”置换成“人民的选举权”〔25〕,从而使得选民一旦完成选举授权环节,便立即被排除在国家政治的具体运行过程之外,既无法了解国家政治的具体运行过程,也无法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这就使得西方国家的政治上层建筑在事实上变成完全封闭的暗箱操作系统,沦为资产阶级垄断国家权力以实现本阶级利益的工具。对此,习近平旗帜鲜明地批评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26〕。
“人民在选举之外积极参与政治,来弥补选举民主的阶段性、‘一次性消费之类的缺憾,体现了全过程民主的基本精神。”〔27〕作为选举式民主与参与式民主的有机统一体,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注重人民授权的选举环节,而且还关注选举后的权力运行过程是否真正做到了人民参与、体现了人民意志、实现了人民利益。具体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具有完整系统的制度程序来保证人民通过投票选举来表达自己的意志,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而且还具有丰富真实的民主参与实践,通过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党和政府重大决策的制定过程,全程监督党和政府的各项施政行为,从而构建起“民主开端环节的人民选举——民主过程环节的人民参与——民主结果环节的人民评价”的全过程民主运行体系,既有效防止了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在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却无人过问的现象;又有效避免了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不透明、不公开,将人民群众排斥在政治运行过程之外的弊端,实现了对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全方位超越。
最后,全过程人民民主破除了把民主定于一尊的思维定势,揭露了西式民主的民主霸权主义基因,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实现民主的全新选择。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常常把西式民主包装成所谓的“普世民主”,把西方的民主标准宣扬为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民主的“世界标准”,进而强行在全世界推销西式民主的制度模式,充分暴露了西式民主的霸权主义基因和强权政治逻辑,违背了民主关于尊重和包容政治文明多样性的价值真谛和精神品格。对此,习近平明确指出:“用单一的标尺衡量世界丰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单调的眼光审视人类五彩缤纷的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不民主的。”〔28〕相较于西式民主难以克服的“权力所得而私”的虚假性内在缺陷以及蕴含的干涉别国内政和发展道路的霸权主义基因,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实现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和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有机统一,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实现民主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和全新的实践参考。
总之,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的显著理论优势、独特制度优势和巨大治理优势以及在中国取得的成功实践,拨开了近代以来“西方中心论”把西式民主作为所有后发现代化国家实现民主都必然要走的唯一道路的思想迷雾,让世界各国人民在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的鲜明对比中,认清了西式民主的固有缺陷,用事实表明了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民主模式和民主评价标准,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民主道路和制度,完全应该由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决定;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民不民主,也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自己来评判,从而极大地激励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独立自主地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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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基金项目成果“中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国家能力、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转化”
〔作者简介〕许洪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北京1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