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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人视阈中的犬

2023-05-30宋艳萍

古代文明 2023年2期
关键词:秦汉习俗

关键词:犬;秦汉;习俗;汉代画像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23.02.009

犬与狗, “同实异名”,为同一种动物。在古代文献中,犬、狗可以互称。

犬在秦汉时期的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此前已引起学者关注,如官德祥在《汉文化中“狗”的角色》中,2对汉代文化中狗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变化进行了探讨。本文在此基础上,对秦汉文献中涉及的犬,特别是汉代画像中的犬形象加以细致梳理,以期揭示犬在秦汉社会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对政治、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

一、犬与秦汉社会生活

据《周礼》秋官疏记载,犬分三种:一为田犬,二为吠犬,三为食犬。田犬,也就是专门用于狩猎之犬,或称为猎犬。吠犬为守家犬。因狗善吠,又性忠诚,所以主“守御”,起到吠盗、守门的作用。食犬即用于食用之犬,以肥美为优。

狩猎,是先秦以来上自天子下至百姓皆喜爱的项目。在周代,狩猎只限于贵族阶层,是天子及诸侯礼仪制度的一部分。天子、诸侯的狩猎称为田狩或田猎。田狩在四季有不同称谓,“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田狩的目的,“一为乾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5乾豆为宗庙祭祀之用;宾客为宴请宾客之用;充君之庖为做肉食之用。可知,田猎有祭祀、待客、食用3种目的。随着周王室衰微,礼崩乐坏,狩猎不再限于上层统治阶级,逐渐向社会下层渗透。狩猎从礼仪活动逐渐成为集军事、娱乐等多重性质于一体的集体性综合运动。狩猎中,马和犬是最重要的辅助工具。马为狩猎时的坐骑;犬可保护主人,并帮助主人获取猎物。狩猎所用犬为田犬,其特点是奔跑速度快、凶猛勇敢,被称为猎犬,或者“走狗”,是狩猎时必不可少的帮手,受到人们特殊喜爱。犬的嗅觉非常灵敏,能凭借气味追踪猎物,这亦是犬被运用到捕猎中的重要原因。

《吕氏春秋》将犬分为良犬和普通犬。良犬为猎犬,专门捕杀獐麋豕鹿等大型动物。普通犬,只能捕鼠之类的小型动物。猎人只有配备良犬,才能获得更多野兽。汉初定天下,论功行赏,汉高祖认为萧何功绩最大。他以打猎为喻,认为打猎追杀野兽兔子的,是犬,而发号施令者为人,萧何便是那个发号施令者,所以功劳最大。刘邦虽然只是在打比方,但也肯定了犬在打猎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从先秦时期开始,犬就受到人们的普遍喜爱,周边国家甚至将其作为贡品奉献朝廷。殷商时期,要求四方贡献,皆以当地特产作为贡品。正南方的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等国,以短狗作为贡品。短狗奔跑速度应该不快,但猎杀能力应该很强。周代时,匈奴向周王贡献的是狡犬。狡犬体大,四条腿无毛。渠叟国向天子贡献的是跑犬。跑犬又叫露犬,能飞奔,吃虎豹。狡犬和跑犬,皆为优质犬,奔跑速度快,适合用于狩猎。四方向朝廷献犬,可知商王和周王对犬非常喜爱。武王伐纣时,得二丈夫。武王向其询问商朝是否有预示着灭亡的妖灾发生,其中一丈夫总结出商朝的47项大妖灾,其中之一便是“好田猎毕弋、走狗饰马”。可知商纣王对于田猎、狗马的痴迷,这成为其败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战国时,斗鸡走狗成为大众喜闻乐见的娱乐项目。齐都临淄繁华富庶,百姓无不吹竽、鼓瑟、击筑、斗鸡、走狗、六博、蹴鞠,特别是贵族及富家子弟,斗鸡走狗是其经常玩的游戏。齐景公内好声色,外好狗马,射猎无度,国政荒废。齐宣王时,先生王蜀认为,先君齐桓公与时君齐宣王皆为喜好声色犬马之君。不仅齐国,其他国家情况也大致相同。燕国以狗马为盛;赵地有三宝:代马、胡犬、昆山之玉;魏文侯喜好北犬。可见战国时期各国国君皆爱犬马,并带动了整个社会风气,斗鸡走狗逐渐成为大众化的娱乐项目。

秦始皇以武力统一天下,但他亦喜好狗马田猎。秦朝覆灭后,刘邦占领咸阳,见“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以千数”,可知秦朝统治者生活之奢靡。西汉时,皇帝普遍喜好田猎。上林苑中有皇家猎场,里面豢养了很多优质狗马。汉武帝将所没入的奴婢,分配到各苑去饲养狗、马、禽兽。三辅离宫馆中,有很多娱乐项目,其中包括“弋猎射驭狗马蹴鞠刻镂”。汉武帝非常喜欢这些娱乐项目,游玩时有所感触,即让司马相如、枚皋等人為之作赋。不仅皇帝,诸侯王及大臣亦多沉浸于声色犬马中者。鲁恭王刘余好治宫室、苑囿、狗马。袁盎为楚相,后病免在家,以斗鸡走狗消遣度日。汉武帝即位之初,以田蚡为丞相。田蚡日渐骄横,大起宅第,奢僭无度,“诸奏珍物狗马玩好,不可胜数”。汉武帝宠佞董偃,欲与之入宣室宴乐,遭到东方朔的阻拦,痛述董偃的三大罪状,其中之一便是“尽狗马之乐”,

奢侈无度。汉武帝时,天下奢靡成风,重末轻本,以至于“木土衣绮绣,狗马被缋罽”。西汉后期,王氏家族控制朝政,大起府邸,“狗马驰逐”,恣意享乐,奢僭之极。不仅上层统治者,普通百姓亦喜好斗鸡走狗等娱乐活动。如公羊家眭弘少年时为游侠,喜欢斗鸡走狗,长大后才改变性情,明习经义。东汉后期,纲常淆乱,皇帝带头荒淫无度。汉灵帝卖官鬻爵,政治腐朽,他还于西园弄狗,让狗戴进贤冠,带绶,严重违背礼制。在皇帝带动下,社会风气江河日下。从汉和帝开始,外戚宦官轮流擅权,皆骄奢淫逸之辈,“狗马饰雕文,土木被缇绣”,纲纪大乱。梁冀以外戚擅权,“性嗜酒,能挽满、弹棋、格五、六博、蹴鞠、意钱之戏,又好臂鹰走狗,骋马斗鸡”,十足纨绔子弟。由如此荒淫之人掌控政权,国何以不危?

汉代狗马玩好盛行,皇帝有时也会采取一些措施,以抑制这种奢靡之风。汉武帝时,因世家子弟、富人争相斗鸡走狗,不务正业,所以令他们互相揭发,相牵连的子弟竟有数千人,名曰“株送徒”。汉武帝规定如果能入财赎罪者,得补郎。自此,郎官之选衰微。汉元帝初元二年(前47)三月,因灾异频发,诏罢黄门乘舆狗马,将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佽飞外池、严籞池田假与贫民,以望起到赈灾安民的作用。

从以上可知,田犬在秦汉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吠犬和食犬,亦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犬种。吠犬因善吠,可起到防盗、护家的有效作用,所以很多人家豢养吠犬,以看家护院。老子的理想社会为:“小国寡民……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这里的犬为吠犬。

食犬,是人们喜爱的肉食来源。《孟子·梁惠王上》中曰:“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可见在先秦时期,鸡、猪、狗就已经是肉食的主要来源。秦汉时更是如此,出现了专门以屠狗为业之人。如樊哙,即以屠狗为事。张守节《史记正义》曰:“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故哙专屠以卖之。”

犬为怀胎三月而生。《淮南子·地形训》中有依据数字来解释人及动物所生时间的记载,其中涉及犬者为:“七九六十三,三主斗,斗主犬,犬故三月而生。”这里的斗应为北斗。“三主斗,斗主犬”,形成了“三—斗—犬”三者的组合。《大戴礼记·易本命》《春秋纬·考异邮》《孔子家语·执辔》中,皆有与《淮南子·地形训》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宋均注《春秋纬·考异邮》时曰:“狗,斗之精所生也。”这为我们理解“斗主犬”提供了思路。狗为斗精所生,所以“斗主犬”。而“三主斗”,斗代表了三,既然狗是斗精所生,所以它为怀胎三月而生。赵在翰在注释《春秋纬·考异邮》时,对“三—斗—犬”做了详尽解释:“《九家易》云:艮,止,主守御也。艮数三,七九六十三,主斗,斗为犬,故犬怀胎三月而生。斗运行十三时日出,故犬十三日而开目。斗屈,故犬卧屈也。斗运行四帀,犬亦夜绕室也。火之精畏水,不敢饮,但舌舐水耳。犬斗以水灌之,则解也。犬近奎星,故犬淫,当路不避人者也。”赵在翰从形体特征、运行规律、畏惧之物、生理特点等方面,论述了斗与犬的相似之处,以此解释“斗主犬”的原因所在。同时引入了《易》中卦象,将“艮”卦与“三—斗—犬”相结合,认为“艮”卦特点为主守御,与犬的特点一致,艮数为三,所以犬亦为三月而生。

表一:《新书》中悬弧的方位、牺牲、五行对应表

先秦秦漢时期,朝廷设有官员,专门负责犬类事务。周代地官之下有“槁人”,专门负责饲养祭祀用犬。将犬豢养在圂中,用米谷饲养,专门用作祭祀的牺牲。而祭祀用犬的选择则由秋官下的“犬人”负责。“犬人”的职责是“掌犬牲。凡祭祀,共犬牲,用牷物。伏、瘗亦如之。”可见犬人的主要职责,是为祭祀提供毛色纯正的犬牲。犬人之下有相犬、牵犬等属官。相犬负责择取善犬;牵犬负责祭祀或田猎时用绳牵系犬。汉代中央祭祀用犬者较少,犬作为牺牲,逐渐向下层倾斜。汉代主管皇帝猎犬的官员为“狗监”,可以近距离接触皇帝,侍奉皇帝左右。汉武帝时,蜀人杨得意为狗监,“侍上”,有了给皇帝进言的机会。李延年因犯法,处以腐刑,“给事狗监中”。从此看,狗监或许由宦者担任。

在居延汉简中,有狗所值价格的记载:

狗一直贾五百褒今年十月廿八日过府君狗书163.6

从简文可知,一条狗价格为五百钱。

敦煌汉简中亦有记载:

□□□一狗直石五斗从诛虏卒寿明桼斗从卒王少曼/ 从卒陶阳五斗 从掾受五斗囗五斗(1847)

敦煌汉简中记载的一条狗的价值为一石五斗。敦煌汉简和居延汉简属于西汉中晚期到东汉初期的简牍。汉元帝永光二年(前42),“京师谷石二百余,边郡四百,关东五百”。西汉后期粮价一直高涨,到王莽时出现“雒阳以东米石二千”的局面。如果按照汉元帝永光二年边郡四百来算,一石五斗相当于六百钱。这和居延汉简“狗一直贾五百”有一定出入,或许是时间及空间差异造成。看来,西汉中后期到东汉前期,一条狗的价格大约为五百钱。

在汉代的娱乐项目中,沐猴舞颇受大众欢迎。沐猴舞是一种模仿猴子与狗搏斗动作的舞蹈,为汉代宴饮时较为常见的助兴娱乐项目。这一舞蹈因滑稽低俗,所以只有下层百姓或者专业舞者来跳。处于社会上层者,如果跳这种舞蹈,会被视为有失身份,甚至是失礼不敬的举动。汉宣帝时,在平恩侯许伯的贺宴上,长信少府檀长卿跳起沐猴舞,以此取乐,被盖宽饶以“长信少府以列卿而沐猴舞,失礼不敬”的罪名劾奏,幸而许伯谢罪良久,宣帝才宽恕了檀长卿的失礼。沐猴舞模仿了狗与猴的动作,可见狗在人们心目中颇具娱乐功效。

二、秦汉时人观念中犬的五行属性

犬的五行属性,在秦汉时期有不同说法。第一种说法,认为犬属火。秦汉时期,凡生男皆于门左侧悬挂一张弓,称为悬弧。贾谊的《新书》中,有为王太子悬弧的礼仪制度。悬弧分东、南、西、北、中央五种,四方之弧分别悬挂在国都东南西北四门之左,中央之弧悬在社稷门之左。各方位代表的五行不同,弧所用树木亦不同,且所用祭祀的牺牲也不同。为方便查看,以表格形式呈现(见表一)。从表一可以看出,东方之弧用梧桐木做成,牺牲为鸡,五行为木;南方之弧用柳木做成,牺牲为狗,五行为火;中央之弧用桑木做成,牺牲为牛,五行为土;西方之弧用棘木做成,牺牲为羊,五行为金;北方之弧用枣木做成,牺牲为彘,五行为水。由此可知,《新书》将狗的五行属性归为火。

表二:《黄帝内经》中五味、颜色、牲畜、五行对应表

第二种说法,认为犬属木。成书不晚于东汉时期的《黄帝内经》认为:“五畜:牛甘,犬酸,猪咸,羊苦,鸡辛”,“五色:黄色宜甘,青色宜酸,黑色宜咸,赤色宜苦,白色宜辛。”五畜与五色相配的结果是:黄色—牛;青色—犬;黑色—猪;赤色—羊;白色—鸡。为方便查看,以表格形式呈现(见表二)。从表二可以看出,犬的五行属性为木。这与贾谊《新书》中狗五行属火不同。

第三种说法,认为犬属土。戌与犬对应,与十二生肖有关。在秦代,十二生肖已经产生,但地支所配动物还未完全固定。《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中,戌所对应的是羊。《放马滩秦简》中戌所对应的为犬。年代为西汉初期的《孔家坡汉简》中,将戌对应为“老火”。东汉时期,十二生肖已经固定下来,戌所对应的动物为犬。王充在《论衡·物势篇》中认为:“戌,土也,其禽犬也。”王充所说“戌,土也”,是指地支戌的五行为土,犬作为与戌相应的动物,五行自然也为土。

第四种说法,认为犬属金。在《睡虎地秦简日书》中,有《病》篇,记述了人何时生病,是何为祟,由何种食物引发等。如:“庚辛有疾,外鬼伤(殇)死为祟,得之犬肉、鲜卵白色,甲乙病,丙有间,丁酢。若不酢,烦居西方,岁在西方,白色死。”庚辛日有疾,是外鬼殇死者为祟,是吃了犬肉及白色鲜卵所致。庚辛在五行属性上为金,若犬的五行属性为火,火克金,犬与庚辛五行相克,如此解释犬肉引发疾病倒也合理。但白色鲜卵也是致病的原因之一,白色为金所属色彩,致病的两种食物的五行属性应该一致,所以犬的五行应为金。另据《吕氏春秋》记载,

孟秋、仲秋、季秋之月,天子要顺应时令,“乘戎路,驾白骆,载白旂,衣白衣,服白玉,食麻与犬”。三秋时节,天子行秋令,皆食麻与犬。而且,秋季天子祭祀祖先时,仲秋要“以犬尝麻,先祭寝庙”;季秋要“以犬尝稻,先荐寝庙”。可知天子在宗庙祭祀前,仲秋要以犬尝麻,季秋要以犬尝稻,然后再祭祀宗庙。为什么天子在三秋食犬,且秋祭用犬?《淮南子·时则训》中明确提到秋“其畜狗”,7可知秋季的畜为犬。秋五行属性为金,犬的五行属性亦应为金。《风俗通义·祀典》中曰:“犬者金畜。”8明确将犬归为金。高诱在注释《吕氏春秋》时亦曰:“犬,金畜也。”9因犬与秋五行皆属金,秋季祭祀用犬及食犬,顺应时节,以此起到祈福的目的。

第五种说法,认为犬属水。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求雨》中认为,冬季求雨时,先舞龙六日,祷名山以助祭。百姓祠井,令毋壅水。在邑北门之外设四通之坛,方六尺,植黑缯六。所祭神灵为玄冥,祭祀的牺牲为六只黑狗子。冬在五行中为水,水的数字为“六”,颜色为黑。冬季求雨用六只黑狗子,可见董仲舒将狗的五行视为水。

从以上看,犬的五行属性在秦汉时期莫衷一是,无统一说法。相较而言,属金之说更为盛行。但随着十二生肖的固定化及普及化,犬与戌的关系得以绑定,犬的五行属性渐渐固定。戌为土,犬亦为土。

三、犬与秦汉祭祀

周代的祭祀中,犬是重要牺牲之一。《周礼》中将牲畜分为6种:马、牛、羊、豕、犬、鸡。在豢养时称为“六畜”,将它们用作祭祀的牺牲时称为“六牲”。“六牲”有不同称谓,“羹献”为犬的名称。何谓“羹献”?孔颖达解释曰:“人将所食羹余以与犬,犬得食之肥,肥可以献祭于鬼神。”可知犬食人余羹,身肥肉美,即可作为牺牲,敬献鬼神,因此称为“羹献”。除了祭祀,其他礼仪中亦用犬。如“燕礼”中牲用犬,在门外东方烹制。在“乡饮酒礼”及“乡射礼”中,牲亦用犬,亦要在东方烹制。为何选择于东方烹狗,《礼记·乡饮酒礼》中解释曰:“亨狗于东方,祖阳气之发于东方也。”可知在东方烹狗的原因,是因东方为阳气的生发之地,在此处烹狗并用于祭祀,更具神圣、吉祥意义。到了汉代,郡、县、道皆在学校行乡饮酒礼,所祀为圣师周公、孔子,所用牲为犬,此为周代礼制之延续。

“祖道”,是出行前在道路中間的祭祀,是“道祭之通名”。杜子春认为“軷,谓祖道、轹軷、磔犬也”,可见軷祭是祖道中的一种。軷是一种出行前的祭祀仪式。天子有事将出行,在国门外立坛设神主,磔狗以祭祀。所立之坛,称为“軷壤”。所设之神主,是用菩、刍、棘、柏中的一种制成。軷祭中王所乘之车,为玉路。负责驾驭玉路的官员为大驭。负责提供祭祀用犬的官员为犬人。犬人负责在軷祭仪式中提供毛色纯正的犬。在軷祭仪式中,将犬磔裂,伏于軷壤之上。祭祀仪式结束后,王车直接碾过祭品而去,寓意此行没有险阻。軷祭不限于天子,诸侯、卿大夫有事外出,亦在国门外举行軷祭。軷所祭之神,为“道神”。东汉应劭所著《风俗通义》及蔡邕所著《独断》皆认为“道神”为共工之子修;东汉崔寔所著《四民月令》中认为“道神”为黄帝之子累祖。清代惠士奇认为道神其实就是行神。孙怡让赞同惠士奇之说,认为虽然行神祭祀在宫内庙门之外,而軷祭则在国门之外,但两种祭祀所祭之神皆为行神。孙怡让认为,《风俗通义》《独断》所言“修”,以及《四民月令》所言累祖,只不过是行神的配食者而已。杨颉慧亦认为行祭、軷祭等祭祀的对象皆为行神。笔者赞同孙怡让、杨颉慧等人的看法。行祭和軷祭存在一定区别,除了祭祀地点的不同,两者的差异还表现为:行神为常祀,每年在固定的时间进行祭祀,而軷祭则无固定时间,视天子或诸侯等出行时间而定。但是,行及軷的祭祀仪式基本相同:皆设坛,即軷壤;所用祭品皆为犬;祭祀目的皆为向神祈祷出行顺利。综合以上要素可知,行与軷所祭祀之神应相同,皆应为行神。

《岳麓书院秦简》中有条简文与行神有关:“【梦】见犬者,行欲食。”这里的“行”,应为行神。为何梦到犬会与行神相联?这应该与祭祀行神用犬作牺牲有关。古代人认为,神灵有什么意愿,都会托梦于人。行神欲食,亦会托梦于人。行神所食为犬,所以梦到犬,即为行神欲食。

先秦秦汉时期,除了祭门、祭行用犬,其他一些祭祀活动中亦有用犬者。甲骨文中多处出现以犬祭祀的卜辞。如“庚戌卜,宁于四方其五犬”。这是向四方神进行祭祀,用五只犬作为牺牲。再如“甲戌,贞其宁风,三羊三犬三豕”。这是用三羊三犬三豕作为牺牲,祈祷大风歇止的卜辞。以犬祭风,另一枚甲骨卜辞更为明确:“于帝史风二犬”。“帝史风”意为风是上帝的使者,这里的风当指风神。卜辞是向上帝使者风神进行祭祀,牺牲为两只犬。到了秦汉时期,磔狗止风成为一种社会风俗。若大风不止,则于大道中磔狗并祈祷,能起到止风的作用。

秦汉时期,犬在一些神秘文化中扮演重要角色。上文提到的軷祭,磔犬伏于軷壤,祭祀完车直接碾过,以起到厌胜、祈福的作用。杨颉慧认为:“軷祭中的犯軷仪式不是祭祀行神而是一种巫术。”笔者赞同此说。此外,磔狗御蛊亦是一种辟除厌胜行为,亦为一种巫术。另外,从殷商以来的磔狗止风仪式,亦与厌胜有关。可见,犬在秦汉时人的观念中,与厌胜等巫术存在密切联系,是人们心目中抵御凶灾,趋吉避凶的重要武器。

据《山海经·西山经》记载,在西山的西部有座阴山,此中有一种兽,名为“天狗”,此兽的特点是“其音如猫猫,可以御凶”。这里的“天狗”显然和星体“天狗”不同,它是一种动物,其重要特征为“可以御凶”,这与犬能御蛊的特点相似。可知凡与犬相似的动物,皆具有御凶厌胜的作用。

不仅是犬,犬屎亦有厌胜的作用。《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诘咎》中记载了很多厌胜鬼神的方法,其中有三处是用犬屎厌胜。第一处为:如有大神,善于害人,其所在之处不可通过,就以犬屎做成丸状,持之过大神之所,见到大神即投之,则不再害人;第二处为:如果人无故而鬼居其屋,怎么都赶不出去,这是祖囗下凡游历。“祖囗”有学者释为行神,可从。如果行神下凡游历,霸占他人房屋,用狗屎投之,就不会再来;第三处为:如鬼经常跟从女子,与之同居,自称为上帝之子下凡游历。让被骚扰女子用狗屎沐浴,则鬼不敢接近,然后用苇绳系住鬼,鬼就会死去。这三处用犬屎厌胜的鬼神,一为大神;二为行神;三为上帝之子。相较于《诘咎》中其他鬼怪,三者的级别较高。用犬屎来厌胜较高级别的鬼神,应该与犬相较于其他家畜更具御凶作用有关。

即使是犬的象征之物,如泥做成的犬俑,亦有厌胜之效。据《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记载,人如果无故遭受鬼寄居于家中之扰,这是丘鬼在作祟。取故丘之土,做成泥人、泥犬,放置在墙上,五步放一泥人,一泥犬,环绕整个家。丘鬼来时,扬灰并敲击簸箕以聒噪之,丘鬼之扰就会停止。

在乌桓的丧葬习俗中,对兵死最为重视。将一肥犬用彩绳系牵,并取死者生前所乘之马及衣物,一起焚烧而送之,认为这是将死者托付于犬,让它护佑死者的神灵回归赤山。赤山在辽东西北数千里,是乌桓传说中魂灵所归之处。正如华夏民族,认为死者魂神归于泰山。犬在乌桓的丧葬习俗中为死者的神灵护佑者,这与华夏民族的丧葬习俗相同。华夏民族的丧葬中,经常用犬或犬俑随葬。如汉景帝阳陵中即出土了彩陶狗,其他墓葬中出土的犬陶俑亦很多。犬俑大量出现在墓葬中,所代表意义,皆为以犬护佑魂灵。

犬虽具有御凶作用,但有时也会给人们带来伤害。秦简中有一些关于犬为祟的材料。犬如果经常夜间进入人室中,对老人和女子进行骚扰,又逮不到它,这是神狗伪装的鬼。厌胜的方法是:用桑皮烹制成食品,令神狗食之,则会停止骚扰行为。此外,一些疾病与犬肉有关。如上文提到的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病篇》中的庚辛日有疾,是由于吃了犬肉及白色鲜卵造成。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中亦有相关记载:

卯以东吉,北见疾,西南得,朝闭夕启,朝兆得,昼夕不得。·以入,必有大亡。以有疾,未少翏(瘳),申大翏(瘳),死生在亥,狗肉从东方来,中鬼见社为姓(眚)。

如果卯日生病,是因吃了从东方来的狗肉所致。传世文献中亦有狗作祟的传说。据桓谭《新论》记载,吕仲子的婢去世了,已葬后却经常回来,安抚主人家四岁小女,并帮其洗头沐浴。吕仲子请方士来破解此事,方士说这是他家的青狗在作祟。將狗杀掉后,婢再也不来了。《新论》中还记载了另一则故事:据一个叫杨仲文的人讲述,他认识的一家人,家中老太太去世了,已殓未葬,忽然坐起饮食,喝醉后就坐在棺前的祭床上。如此三四次,弄得家中人心惶惶。后来喝醉后,竟现出老狗之身,家人将其打死,竟是里头沽家之狗。秦汉时期,狗作祟骚扰生人,攘除的办法皆为将狗杀掉。

在汉代的神话传说中,南蛮的祖先是一个叫盘瓠的神犬。据《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记载,高辛氏帝喾统治天下时,不堪犬戎侵扰之困,招募天下勇士,约定能取犬戎之将吴将军首级者,赏赐黄金千镒,邑万家,并将女儿嫁之。帝喾有条狗,名叫盘瓠,其毛五采。盘瓠将吴将军的人头衔回,帝喾只得兑现承诺,将女儿许配给它。盘瓠将帝喾之女背入南山石室,生六男六女。盘瓠死后,这些子女自配为夫妻,成为南蛮的祖先。这一神话传说在汉代甚为流行,为南蛮的由来做了神秘主义的诠释。

在秦汉简牍中,有犬的良日和忌日。如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诸良日》记载:

犬良日,癸酉、癸未、甲申、甲辰、甲午、庚辰、庚午、辛酉、壬辰。·其忌,己丑、己巳、己未、己卯、乙巳、戊子、戊寅、戊戌。·有妻子,毋以己巳、壬寅杀犬,有央(殃)。

所谓犬良日和忌日,应该和买卖或屠宰有关。简文还特别强调,如果家里有妻和孩子,不要在己巳、壬寅日杀犬,会有灾殃。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诸良日》中亦有犬良日及忌日:

犬良日,丁丑,丁未,丙辰,己巳,己亥。·忌,壬戌,癸未,辛巳,□□□□□□□戌,癸未。·忌,丁丑,丁未,丙辰,丙申。

《日书乙种》中的犬良日和忌日与《日书甲种》中不同,甚至甲种中己巳为忌日,而乙种中为良日。这两种日书肯定属于不同区域的日书系统。秦简日书中的犬良日和忌日,是人们在买卖或屠宰犬时择取或避开的日子,反映了秦汉时人趋吉避凶的观念意识。

秦汉时期,犬在祭祀礼制中占据重要地位,五祀中的祭门、祭行皆以犬为牺牲。春秋战国时期,礼制下移,祭祀中犬所起到的厌胜、祈福意义被巫术吸收,成为民间宗教及社会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犬祭门、祭行等礼制,演变为厌胜凶咎蛊害的宗教仪式。犬成为御凶的重要武器,连犬屎、犬佣,皆被赋予了厌胜意义。买卖、屠宰犬,亦要择取良日,否则就会有祸殃发生。犬在巫者的推波助澜下,被逐渐神秘化,符号化。

四、“犬祸”与秦汉政治

犬祸,是由犬或者与犬相关之事或物而引发的灾害或祸患。据《汉书·五行志》记载:“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口舌之疴,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京房《易传》中亦曰:“言之不从,则有犬祸诗妖。”诗妖、介虫之孽、犬祸、口舌之疴、白眚白祥等灾异所造成的原因,为“言之不从”,意思为君主发布的号令不顺应民心,则民不信服;或者是君主所说的话无人听从。犬之所以与“言”相联系,是因为犬以吠声守护家园,正与人开口说话之“言”相似。“言”在《易经》中与“兑”卦相匹配,五行属性为金,而犬的五行属性亦为金,这应该是《汉书·五行志》及京房《易传》认为“言之不从”即会引发犬祸的原因所在。

先秦时期已经有“犬祸”的记载。春秋时期,宋国卿华阅去世后,其弟华臣派贼人杀死其家宰,并霸占其妻子。宋平公在左师向戌的劝谏下,将此事作为国耻掩盖下来,并未追究华臣之罪。鲁襄公十七年(前556)十一月甲午日,众人追逐一狂犬。犬跑入华臣家中,众人跟随进入其家。华臣以为是因之前的恶行暴露,众人前来讨伐他,内心十分惶恐,仓皇逃往陈国。华臣杀兄家宰,霸占兄妻的行为属于炕暴失义,其内心不自安,故而发生“犬祸”,只能奔亡他国。

汉代多次发生“犬祸”事件。高后八年(前180)三月,吕后举行完祓祭,回宫路过轵道,看到一只像苍犬的动物,跑入其腋下,转眼就不见了。吕后受到惊吓,占卜此事,卜者认为这是赵王如意在作祟。先前,呂后鸩杀赵王如意,砍断其母戚夫人的手足,熏瞎其眼,称之“人彘”,所以占卜者将苍犬之事与吕后残害赵王如意母子之事相联。此事之后,吕后病倒,不久去世。《汉书·外戚传上》曰:“太后持天下八年,病犬祸而崩。”可见汉代人将苍犬之事称为“犬祸”,并将吕后驾崩的原因归结于此。

汉景帝三年(前154),吴、楚反叛,合攻梁国。济南、胶西、胶东三国响应,举兵围齐。赵国、淄川国亦加入叛乱,这便是发生在景帝朝的七国之乱。此前,曾发生过3次异象,皆预示了七国之乱的发生:一是狗生角于齐;二是天狗下梁野;三是邯郸狗与彘交。狗生角于齐发生在汉文帝后五年(前159)六月,齐国雍城门外有狗生角。犬主守御,角为兵象。犬不应生角,就如诸侯不应举兵反叛朝廷一样。狗生角于齐,预示了济南、胶西、胶东三国兴兵围齐;天狗下梁野发生于汉文帝后六年(前158)八月,预示了吴、楚攻梁;赵国邯郸狗与彘交发生于汉景帝三年二月,这是不合常理的悖乱之气,近犬豕之祸。犬为兵革失众的占象;豕为北方匈奴之象。赵王果然悖乱,与吴、楚等国联合反叛朝廷,并遣使匈奴,请求助兵。上天早已出现3次征兆以示告诫,可惜并未引起朝廷重视,最终发生七国叛乱。狗生角于齐、天狗下梁野、赵国狗彘交,皆与狗相关,这就是汉代时人所说的“犬祸”。

汉平帝驾崩后,王莽居摄,立年幼的孺子为帝。这引起了东郡太守翟义的不满,起兵反叛。在反叛之前,翟义之兄翟宣居住在长安,家中多次发生怪事:夜里听到哭声,却找不到哭声来源;翟宣给诸生授课,有狗从外面进入,将中庭的数十只大雁咬伤。等大家惊慌相救,这些大雁皆被咬断头颈。狗跑出大门,不知所踪。翟宣预感到大祸临头,请求母亲出门避祸,但母亲没有听从。几个月后,翟义起兵,但很快兵败被诛,家族皆被连坐。翟宣家发生的狗咬大雁之事,为“犬祸”,亦是翟义反叛的征兆和预警。

犬祸所反映的是天人感应思想。天人感应思想形成于战国时期,认为天象与人事存在关联,天会针对政治优弊,降下祥瑞或灾异,对统治者进行奖励或惩罚。而犬祸,正是上天对于弊政或统治者的失德进行的惩罚。《吕氏春秋·季夏纪·明理》中认为,如果“君臣相贼,长少相杀,父子相忍,弟兄相诬,知交相倒,夫妻相冒,日以相危,失人之纪,心若禽兽,长邪苟利,不知义理”,就会出现犬彘乃连、有豕生狗等妖祥事件。国君在惊惶之余,要修正过失,否则天必降祸,凶灾更厉。京房《易传》中认为,如君主做事不正,臣下欲谋篡权,纲纪淆乱,就会有“妖狗冠出朝门”的现象发生,这是典型的天人感应思想。“妖狗冠出朝门”,在西汉和东汉时期皆有发生。刘贺在做昌邑王时,将尊者才戴的仄注冠给卑贱者佩戴,还看到一条无尾大白狗戴着方山冠,此皆为“妖服”现象,亦称为“犬祸”。刘贺就白狗戴冠之事咨询郎中令龚遂,龚遂对曰:“此天戒,言在仄者尽冠狗也。去之则存,不去则亡矣。”龚遂假借天戒,奉劝刘贺远离奸佞小人。可惜刘贺并未听从,此后帝祚不保,做了海昏侯后又有罪,死而不得置后。此即为“妖狗冠出朝门”。东汉灵帝熹平中,省内给狗戴冠和绶,以此来取乐。其中一只狗突然跑出,进入司徒府门,凡见到者,莫不惊怪。司徒本为古代的宰相,但在政治昏聩的混乱局面下,司徒多不称职,对皇上阿谀逢迎,就像走狗一样。狗戴冠绶入司徒家,正与汉灵帝后期“强者贪如豺虎,弱者略不类物,实狗而冠者也”的混乱局面相呼应,其实是上天给予朝廷的警示。此即为京房《易传》的“妖狗冠出朝门”,亦即“犬祸”。

“天狗”,是一种星体。《汉书》记载曰:“天狗,状如大流星,有声,(其)下止地,类狗。所坠及,望之如火光炎炎中天,其下圜,如数顷田处,上锐,见则有黄色,千里破军杀将。”可知天狗是一种像大流星一样的移动星体,放出像火一样巨大的光芒;能发出声音,像狗吠声。时人认为,天空中有天狗出现,则预示着人间将有战争等灾难发生。天狗坠地,会给人间造成伤害,所以被视为不祥之物。据《汉书·天文志》记载,天狗多次出现,皆与人间灾难相应。如汉文帝后六年八月,“天狗下梁野”,当年便发生了周殷谋反事件;此后四年,更是发生了吴楚等七国叛乱。吴、楚兵合围梁国,梁坚守城池,吴、楚联军伤亡惨重,伏尸流血于梁国城下。《太平御览》引《洪范五行传》曰:“七国之兵战于梁地,故天狗先降梁垒,见以其象也。狗者,守御之类也,所降以惑守御也。”《太平御览》直接将“天狗”与“狗”联系在一起,认为狗主守御,而梁王为景帝之弟刘武,是守御刘汉王朝的中流砥柱。“天狗下梁野”,正是梁国抵御叛军,守护汉庭的征兆。再如刘贺为帝后,二月甲申,发生了“晨有大星如月,有众星随而西行。乙酉,牂云如狗,赤色,长尾三枚,夹汉西行”的天象,占卜结果为“太白散为天狗,为卒起。卒起见,祸无时,臣运柄。牂云为乱君”。太白散为天狗,众星西行,牂云如狗等天象,皆是大臣欲作乱,废君主的征兆。果然刘贺才立27天,即被霍光所废。又如汉哀帝建平元年(前6)正月丁未日出时,天上出现一片白气,约一匹布宽,十余丈长,发出如雷鸣般的响声,向西南方向移动一刻而停止,此为“天狗”天象。到了建平四年(前3)正月至三月,发生了大规模流民运动。流民互相惊扰,喧哗奔走,争相传行诏筹,祠西王母。民众之所以传行诏筹,祠西王母,是因“天狗”出现。人们内心惶恐,希冀通过这种方式,能厌服“天狗”。“天狗”天象亦引起了朝廷的重视,专门对此事进行占卜。占卜的结果为“天子有阴病”,汉哀帝果然久病难愈。

“天狗”天象,对应的是人间灾难,正如“犬祸”会引发灾祸一样,所以“天狗”,其实就是一种广义上的“犬祸”。人们对灾祸加以反思时,往往通过神秘主义的方式,将之与天象、异象相联。“犬祸”其实是秦汉时人在诠释灾祸时的心理投射和灵感来源。人们将“犬祸”视为灾祸的预示,或者产生灾祸的动因,抑或灾祸所造成的后果。总之,在秦汉时人的观念中,“犬祸”与灾难紧密相联,对秦汉时期的政治产生了一定影响。

五、汉代画像中的“犬”

图一:河南画像砖一(左) ;图二:河南画像砖二(中) ;图三:河南画像砖三(右)

图四:四川画像砖

图五:山东嘉祥宋山小石祠基座画像

圖六:山东济宁师专十号石椁墓东壁画像

在汉代画像中,犬是出现频率较高的动物形象。首先出现于现实世界中。现实世界中的犬:一是看家护院;二是打猎;三是作为肉食来源,出现于庖厨图中。看家护院的犬形象,在多地出土的汉代画像中皆可以看到。如河南出土的3幅画像砖(见图一至图三)。第一幅画像砖中,一门阙下站立一持戟门吏,一只犬在其身旁,拴着锁链,正张嘴吠叫。这幅画面所描绘的主题,为守护门庭。不仅有持戟门吏,犬亦起到重要作用。第二幅和第三幅画像,皆有持戟门吏和犬,虽然没有门阙,但皆表达了守护门庭之意。这3幅画像虽略有差异,但表达的主题相同,属于同一母题的画像题材。四川出土的画像砖中,有庭院画像(见图四)。这是一幅完整的庭院画像,四周环绕着院墙,前面是高高的门阙,门阙后面有回廊。画面上部有一座主房,中部为庭院,下部有偏房和圂。在阙与回廊中间,站立一门吏,其身旁有一只大犬,匍匐于地,张嘴吠叫。这只犬所起作用,为看家护院。除了河南、四川画像砖,山东、陕西等地也出土了相关画像,因篇幅所限,不再一一列举。所有这些画像,皆表明犬的重要功能为看家护院,这类犬皆为“吠犬”。

在汉代画像中,狩猎是较为常见的题材。山东、河南、江苏、陕西、四川等地的画像中,皆有这一母题的画像出现。如山东嘉祥宋山出土画像(见图五)。画像中部,有两人正在打猎。右边之人正拉弓弋射前方的野兽。左边之人一手持弓,一手指挥一只犬去追逐前方的野猪。除了这只犬,还有几只犬正在追逐猎物。山东济宁也出土了相似画像(见图六)。画像的上部为狩猎图。中间一人手牵猛犬,正指挥它去追逐前方猎物。此人周围,还有4只大犬,正在飞奔,追逐猎物。此人身后,还有3人,手持武器,参与狩猎。山东嘉祥县纸坊镇出土的画像中亦有狩猎画面(见图七)。画像左边有一人,一手牵犬,一手持一长杆状物。画像右边亦有一人,手中似持物,其前方有3条狗,正在追逐猎物。画面中间有野猪、鹿、兔子等猎物,被一左一右两个猎人及4条犬合围。陕西出土的画像中亦有狩猎画面(见图八)。画像中有几位骑士,对着奔跑的鹿、兔子等猎物拉弓弋射。旁边有几只狗,正追逐猎物。四川画像砖中亦有射猎画面(见图九)。画像底部描绘了制盐场景,画像中部及上部层峦叠嶂,树木丛生,野兽遍布。中间部位的右侧为射猎场景:两男子正持弓弋射,两只狗正追逐猎物。

以上这些画像,出自全国不同地区,但狩猎的画面非常相似。除了猎手之外,皆有犬作为辅助。这些犬体型健硕,奔跑迅猛,是猎手最好的帮手。这些出现于狩猎画面中的犬,皆为“猎犬”。

图七:山东嘉祥县纸坊镇敬老院出土画像

图八:陕西绥德王得元墓室横额画像

图九:四川画像砖

图十:山东嘉祥宋山小石祠东壁画像

图十一:山东嘉祥县满硐乡宋山出土画像

图十三:山东大汶口墓前室北壁横额东段画像

 图十二:山东嘉祥县城南南武山出土画像

图十四:山东嘉祥武氏祠前石室东壁下石画像

图十五:山东嘉祥县满硐乡宋山出土画像

《淮南子·泰族训》曰:“今夫祭者,屠割烹杀,剥狗烧豕,调平五味者,庖也。”可见祭祀用犬,皆在庖厨中宰杀。不仅祭祀用犬,食用之犬亦在庖厨中宰杀烹制。汉代画像中有很多庖厨图,其中就有剥狗的画面。如山东嘉祥出土画像(见图十)。这幅画像为庖厨图,左侧有很高的灶台,正蒸煮食品。一人正一手持勺状物,一手持拨火棍在烹制食物。灶台上方挂着猪头、兔子、鸡、鱼等肉食。画面右侧有一口井,一人正汲水,另一人持刀,正屠杀一条狗。山东嘉祥满硐乡宋山、山东嘉祥县城南南武山皆出土了相似画像(见图十一、图十二)。这两幅画像与宋山小石祠东壁画像非常相似,画面右侧,皆有剥狗场景。这种场景亦出现于山东大汶口画像中(见图十三)。这幅画像中亦有灶台、挂肉、烹制食品者、汲水者、剥狗者,与上3幅画像大致相同。山东嘉祥武氏祠出土画像亦有庖厨图(见图十四)。画像左边之人一手牵牛,一手持一椎状物,正欲杀牛。画像中间有两组人正用大盆清洗食物,似为肉类。画面最右边,有一人正在汲水。一只狗被吊在井边,一人正持刀剥狗。

以上这些画像皆为庖厨图,画像的元素大致相同,属同一母题。这些画像中的犬,皆是作为肉类,供人们食用,所以皆为“食犬”。

图十六:山东嘉祥县城南南武山出土画像

图十七:山东嘉祥县满硐乡宋山出土画像

在汉代画像中,除了现实生活画面中有犬,神仙世界中亦有犬形象。如山东嘉祥出土画像(见图十五)。东王公端坐正中,左侧为马首人身神灵,右边为鸡首人身神灵和犬首人身神灵。三者皆肩生双翼,手持谒板,向东王公跪拜。山东嘉祥城南南武山也出土了类似画像(见图十六)。东王公端坐正中,两旁有羽人随侍。马首人身、鸡首人身、犬首人身3个神灵跪拜,皆手持谒板。这幅画像和上幅画像相似,只不过将马首人身神灵放在了东王公的右侧。这两幅画像中皆有犬首人身神灵,因无榜题,我们无法确知其身份,但肯定是时人心目中一位重要的神灵形象。犬首人身神灵形象出现于神仙世界中,表明汉代人对犬的推崇,将之作为神灵加以膜拜。

山东嘉祥宋山出土的另一幅画像的神仙世界中,亦有犬的形象(见图十七)。画像中,东王公端坐正中,最右侧有一只犬正在吹笛子,最左侧有一人首犬身的神灵,正在拜谒东王公,抑或为东王公的随侍。

犬作为神灵出现于神仙世界中,是汉代人将犬神圣化的反映。这种神圣化,在传统文献中亦有记载。《论衡·道虚》记载道:

儒书言:“淮南王学道,招会天下有道之人,倾一国之尊,下道术之士,是以道术之士,并会淮南,奇方异术,莫不争出。王遂得道,举家升天,畜产皆仙,犬吠于天上,鸡鸣于云中。”

汉代儒者认为淮南王刘安学道,最终得道升仙,连同鸡犬等畜产皆随之升仙。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晋代葛洪的《神仙传·刘安》中,亦认为升仙的是淮南王刘安。但《太平御览》中认为升仙的是淮南王刘长。无论淮南王是刘长还是刘安,皆为时人心目中的学道升仙者,是人们倾慕的符号性人物。“犬吠于天上”,正是犬升入仙界,成为神灵的形象写照。在汉代画像神仙世界中出现犬形象,正是“犬吠于天上”的升华和演绎。

从上文可知,犬在秦漢时期确实扮演着重要角色。在秦汉时人的视阈中,犬不仅在社会生活中真实存在,而且被升华到形而上的层面,从而对政治、文化、宗教等皆产生了一定影响。

[作者宋艳萍(197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101]

[收稿日期:2022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王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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