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牢记“三个务必”
2023-05-30周金伟
周金伟
摘 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三个务必”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选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动力,“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法宝,“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党在领导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事业的伟大进程中要以“三个务必”作为行动纲领,坚决践行“四个必须”、正确处理“四对关系”、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不断满足人民对民主的新期待,更好体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要求,为人类民主事业的发展进步贡献中国力量。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三个务必”;中国式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9-6922.2023.02.002
文章编号:1009-6922(2023)02-13-09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1]1。这是立足党的百年奋斗历程、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对全党同志提出的更高标准的政治要求。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是团结带领人民探索、形成、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奋斗史[2]7。“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21是党从现在起的中心任务。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已经在中华大地展示出勃勃生机和强大生命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三个务必”作为全体共产党员的行动纲领,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选择。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动力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民主的本质和核心[2]1,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发展民主的出发点。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近代以来党团结带领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2]7。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终目标和价值旨归。因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既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动力,也是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保证。具体落在实践之中,就是要求必须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党内民主、践行群众路线、全面依法治国。
(一)必须加强党的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要在坚持和加强党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面领导基础之上,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是天生的,而是在不断自我革命中淬炼而成的。”[3]70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就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1]70因此,我们既要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也要主动吸纳人民群众民主参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民主监督,不断完善双向发力的体制机制,更好地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新时代,我们党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形式,既加强了对党员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和精神洗礼,也通过人民群众直接参与进来的方式进一步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中听真话、察实情,更好地锻造优良作风、改进自身不足。同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是党的一贯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天经地义。”[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加强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5]《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总则提出“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6],并以专门章节对“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作出规定。在人民群众对党的各项工作实行全面有效的民主监督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实现加强党的建设和发展人民民主的双赢。
(二)必须深化党内民主,引领带动人民民主
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7]11。因此,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具有相同的群众基础,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内民主建设工作,党的十三大提出:“以党内民主来逐步推动人民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8]党的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9]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10]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11]51需要注意的是,我們讲发扬民主是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紧密结合的,“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7]12。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都必须以坚持民主集中制为前提,要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保证集中统一。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才能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更好集中人民意愿,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促使各类国家机关提高能力和效率、增进协调和配合,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12]17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使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最终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独特优势。
(三)必须践行群众路线,汇聚人心凝聚合力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始终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党通过各项制度安排和具体实践,上到国家发展规划等战略大事、下到和民生密切相关的点滴小事,都通过相应途径倾听人民心声,让人民利益要求得到畅通表达,并切实回应人民期待,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是靠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起家,从胜利走向胜利的。”[13]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要充分运用好协商民主这一民主形式,把协商民主贯穿于履行职能全过程,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又理性有度的良好协商氛围。要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史观,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创新,通过科学考察、试点先行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国家政策,从而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注入新动力。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党只有深深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干事创业才能够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认可。实践也充分证明,“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谋发展,只有处处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为导向,充分体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我们的各项工作、各项事业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支持”[14]。
(四)必须全面依法治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保障人民民主,要推进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才能不断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2021年3月,修改后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把“全过程民主”写入法律;一年后“全过程人民民主”被纳入到修改后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中,为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法律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1]40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还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15]
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让人民群众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1]37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看,“最广泛”主要体现在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以及人民群众具有广泛参与权;“最真实”主要体现在各项制度和法律能够真正得到执行运用;“最管用”主要体现在人民群众能够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民主权利且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实现民主、以民主推进法治,更好地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二、“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法宝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以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突破性进展进行了全面系统总结:“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开展,人民当家作主更为扎实,基层民主活力增强,爱国统一战线巩固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呈现新气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全面贯彻,人权得到更好保障。”[1]9-10民主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立足伟大成就的基础之上,党需要继续践行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在领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传承与创新、民主与发展、历史与现实、过程与结果的关系。
(一)正确处理传承与创新的关系
1949年3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向全党同志郑重提出“两个务必”:“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16]七十多年来,党始终践行“两个务必”,领导人民争取民主自由、建立民主政权、构建民主制度、推进民主建设,经历了选择、探索、实践与发展民主的艰辛历程,在中华大地实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类民主事业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党始终立足现实国情领导发展人民民主,既不好高骛远,也不妄自菲薄,充分聚焦中心任务,以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人民需要为着力点,坚持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在注重吸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基础之上,积极稳妥地将民主事业向前推进。
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务必”是对毛泽东同志“两个务必”的继承、发展与创新,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独有的清醒和坚定。这就要求全党同志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从领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事业的历史进程中总结经验教训、解决存在问题、汲取智慧力量,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三个务必”锚定的新奋斗坐标,“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把我们党正在经受和将要经受各种考验的‘考试考好”[17],不断续写全过程人民民主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二)正确处理民主与发展的关系
“没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就不可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28必须明确的是,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依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上层建筑,归根结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民主水平取决于发展水平的高低。列宁说过:“任何民主,和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这种上层建筑在阶级消灭之前,在无阶级的社会建立之前,是必然存在的),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18]因此,要立足人口多、基础弱、底子薄的基本国情,始终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利民的第一要务,在发展基础上一体化推进民主建设,以高质量民主促进高质量发展。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善于把握好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不能离开发展空谈民主,要将民主落实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中去。
各领域、各方面、各层次的发展都涉及民主。毛泽东同志早在1944年就说过:“民主必须是各方面的,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的、党务上的以及国际关系上的,一切这些,都需要民主。”[19]我们发展的直接目的是改善和保障民生。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兼具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的内涵,不仅是一种制度形态,也是一种治理机制和人民的生活方式。因此,民主问题和民生问题是一体两面的关系,“人民既广泛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也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每个人都有多重民主角色,都享有相应民主权利”[2]38。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势,让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的工作实践中来,在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的过程中增强民主意识、行使民主权利、拓展民主实践,实现高质量民生建设和高质量民主发展的辩证统一。
(三)正确处理历史与现实的关系
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20]10的重大论断,但又提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20]12,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和国家所处国际地位的正确判断。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1]6,但是必须清醒看到我们依旧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这导致不同地区特别是基层的民主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我们要善于穿透历史看清现实,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两步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基于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循序渐进地推进民主建设,统筹处理好民主建设和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关系,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清醒和艰苦奋斗、迎难而上的姿态,既不固步自封落后于时代,也不急于求成从而避免失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发展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历史使命和任务,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担当和责任。”[21]82我们要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动摇,准确把握不同时期具体形势和客观条件的变化,不断改革、调整、完善落后的体制机制,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水平,更好反映人民现实意愿、适应时代发展要求。
(四)正确处理过程与结果的关系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2]2为了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必须高度重视实现结果的过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与时俱进。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这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发现问题、善于解决问题,把民主建设向前推进,不断推动民主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完善、定型。例如,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过1987年试行、1998年正式颁布、2010年和2018年两次修订,这正是党坚持问题导向、领导完善民主制度的生动缩影。
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因此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要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增加民主内涵。例如,协商民主这一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的發展就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11]26,党的十九大提出“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20]37;党的二十大作出“全面发展协商民主”[1]38的战略安排。新时代,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等文件,作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要支撑,以此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化解矛盾冲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22]。通过实践进一步印证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2]26。
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
“坚持敢于斗争”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3]69,“坚持发扬斗争精神”是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1]27。“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党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2]7在人民民主的发展历程中,党团结带领人民通过顽强斗争,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处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我们更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用中国式民主理论回应实践难题、用中国式民主制度应对风险挑战、用中国式民主实践解决现实问题、用中国式民主文化营造民主氛围,全力战胜民主发展之路上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依靠顽强斗争创造全过程人民民主事业发展的新辉煌。
(一)坚持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回应实践难题
恩格斯说过:“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23]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来源于经典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吸收了“民本”思想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集成于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特别是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我们既要继续认真研究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理论体系,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从我国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火热实践中继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也要加强对民主赋能社会治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关联性领域的分析研究,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实践,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形成从客观实际抽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得到了证明的真正的理论[24]。
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我们应当秉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的基本原则,独立自主地用自己的理论体系去分析、阐释、解决实践难题和讲好中国故事。只有用自己的理论把自己的问题说清楚、道明白,才能有更高水平和更强能力回答世界性的“民主之问”,为廓清世界性的“民主迷思”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此过程中可以批判性地借鉴有益的外来成果、接受善意的批评,但绝不能将西方的民主理论照搬照用或奉为圭臬。对于“教师爷”般颐指气使的说教,我们要坚决从理论上予以回击,在实践中坚定不移走符合国情的民主发展之路。
(二)坚持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应对风险挑战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主要是指我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一整套制度安排切实地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并“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12]14。
当前我们应对的风险挑战,不仅有来自外部敌对势力企图在我国制造“颜色革命”的现实危险,也有西方所谓“宪政”、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等政治思潮侵蚀和意识形态渗透的思想领域危险。我们要用事实说话,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坚定不移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严密完整,为我们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提供了基本制度遵循,但最为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制度。“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20]20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要不断健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始终引领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在应对各类风险挑战面前保持“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战略定力。
(三)坚持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解决现实问题
“民主,起始于人民意愿充分表达,落实于人民意愿有效实现。”[2]40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贯通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环节,让人民充分行使选举权、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必须明确的是,民主不是脱实向虚的,而是和国家治理密切相关,人民有效行使民主权利一定是和国家各项具体工作实践紧密联系的,落实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因此,好的民主一定是推动善治的,高效的国家治理一定是充分发挥民主作用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就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25]3。作为一种治理手段的民主,成功的实践最有说服力。新时代,我们在既有制度体系内不断创新实践形式,如创新建立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设立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网上意见征求等。始终着力于解决人民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民主实践中来,群策群力为各方面决策建言献策,并通过严密的制度机制完成好上傳下达和筛选落实工作。人民群众既可以通过选举代表行使权利,也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直接行使权利,实现了“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26]。
(四)坚持用全过程人民民主文化营造民主氛围
“民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二个价值理念之一。党的二十大提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1]43文化力量对政治制度、政治体制的导向和引领作用十分明显,既能为发展民主政治提供基础和条件,也能为发展民主政治培育良好氛围。
因此,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制度、实践已经不断完善发展的基础之上,要继续推进民主文化自信自强,勇于应对西方文化霸权的挑战。积极从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合作共赢、推己及人、和合与共、厚德载物、守望相助……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中总结民主文化,从党团结带领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实践中提炼民主文化。并注重将民主文化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现在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全过程,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民主文化氛围。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在耳濡目染中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立场、理论观点、实施程序、发展历程、比较优势、鲜明特点,明确个人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和权利义务。让人民群众的民主素养不断提升、民主参与意愿不断增强、民主实践水平不断提高、民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25]28注入新活力,助力“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1]54,最终实现社会充满活力、安定和谐的目标。
四、坚定历史自信、增加历史主动是“三个务必”的现实旨归
历史自信是党在践行初心使命的艰苦奋斗和不懈斗争中取得的,既是对走过来时路的肯定,也是对走好前进路的自信,和“三个务必”是一脉相承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新的赶考之路上,我们能否继续交出优异答卷,关键在于有没有坚定的历史自信。”[21]545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始终高举人民民主旗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不懈奋斗。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人民经过28年浴血奋斗,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3]8,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了根本社会条件。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3]19,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政治制度保障和社会物质基础更加坚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进入历史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3]41。
历史自信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筑牢了坚实稳固的根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自信来源于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百年奋斗历程,是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集中统一体现。具体来说,就是坚定走符合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道路自信;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指导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自信;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制度自信;源自于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熔铸于社会主义民主文化、植根于中国伟大民主实践的文化自信。
历史主动是基于历史自信基础之上的主动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能不能富强,一个民族能不能振兴,最重要的就是看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能不能顺应时代潮流,掌握历史前进的主动权。”[27]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立足新的历史方位,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通过坚定历史自信更好增强历史主动,最紧要的是通过坚定历史自信来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从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特别是从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历史进程中,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只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才能更好团结带领人民把全过程人民民主事业推向前进,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五、结语
邓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就说过:“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28]党的二十大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党章,以党的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党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要在领导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事业的伟大进程中,以“三个务必”作为行动纲领,坚决践行“四个必须”、正确处理“四对关系”、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不断满足人民对民主的新期待,更好体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要求,为人类民主事业的发展进步贡献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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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