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的中国化时代化及启示
2023-05-30范煜
范煜
摘 要:作为一部重要的科学社会主义文献,《哥达纲领批判》蕴含着马克思对未来社会共同富裕的绝妙构想。马克思认为,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性前提,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性基础,而实现共同富裕又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结合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在中国不同时期的实践进程,可以得到几点启示: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关键词:《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中国式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9-6922.2023.02.005
文章编号:1009-6922(2023)02-40-07
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1]22这直接表明,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探索现代化的道路,实质上就是带领人民探索通往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点上,我们已经取得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成就,这既是探索共同富裕取得的标志性成就,也是在新时代继续推进共同富裕事业的新起点。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2]4在新发展阶段,如何做好共同富裕的制度设计,进而将共同富裕的实践推向新的高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当前学术界针对共同富裕已经做了大量研究,这些研究主要包括共同富裕的内涵研究、当代价值研究、实践路径研究、历史沿革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某一方面思想对共同富裕的影响研究。《哥达纲领批判》作为一部重要的科学社会主义纲领性文献,虽未明确提及“共同富裕”,但马克思在批判拉萨尔主义的过程中透露出了对未来社会共同富裕的构想。然而,当前学术界少有文章对这部重要著作中马克思的共同富裕思想进行探讨。所以,深入挖掘《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对消灭剥削制度、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的经典论述,结合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对今后统筹推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一、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体现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彻彻底底否定了拉萨尔派带有唯心主义色彩的“社会主义”思想。他立足唯物史观,深入剖析社会现实,阐明了对未来社会的基本构想。在文章中,马克思虽然对“共同富裕”只字未提,但是整篇文章都洋溢着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的光辉。
(一)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
马克思总是能够立足于经济制度来考察社会现实。他认为分配正义的实现不能就分配而谈分配,想要消除社会的两极分化,生产方式必须做出根本性的变革。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针对拉萨尔的忠实信徒们提出的“平等的权利”“公平分配劳动所得”,马克思认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3]436。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之下,资本家和地主掌握着生产资料,这就导致劳动者的劳动力被迫与生产资料相分离,“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就产生现在这样的消费资料的分配”[3]436。因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分配方式,所以马克思认为抛开生产方式而泛泛地谈论分配方式是空洞且无益的。拉萨尔的信徒们不可能指望在一个资本主义的国度依靠国家建立合作社,打破“铁的工资规律”、消除雇佣劳动制度,从而实现公平分配、共同富裕。因此,在马克思的观念中,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分配不公的起点,要想改变社会中贫富两极分化的境遇,就必须变革生产关系,即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与雇佣劳动制度,建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对此,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写到:“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3]434这表明,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之后,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制度便被废除,资本家不能再从劳动者身上攫取任何剩余价值,这时分配公平才能真正实现。所以,在马克思看来,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共同富裕实现的基本前提。
(二)高度发展的生产力为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
马克思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提出要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构想之后,又从物质条件的角度分析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那就是必须要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批判了拉萨尔小资产阶级的分配理论,并在消除贫富分化的问题上将人们的视线拉回到生产领域之中。马克思认为,要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推动生产力向着更高水平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对生产关系的变革起着决定性作用。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的那样:“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4]由此可见,按照马克思的构想,共产主义社会能够孕育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级的生产关系,而社会形态的更替与更高级生产关系的孕育一定取决于生产力的高度發展。对此,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写到:“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3]436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生产资料所有制由私有转向公有,在实现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之后也就消除了所谓的“异化”,每个人都能把劳动当作生活的第一需要、一件愉快的事情,这时社会的生产力也会得到极大的提高,共同富裕也会随之实现。
(三)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毋庸置疑,马克思批判了拉萨尔“在分配问题上大做文章”,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在面对如何消除贫富两极分化的问题时不重视对分配领域的探讨。相反,马克思将共产主义社会划分为两个阶段,在分析不同阶段分配原则的基础上,揭示了共同富裕必然会是一个分阶段推进的长期过程。
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社会中的阶级差别已经消除,社会成员分配财富的权利也不再有什么区别。然而,由于共產主义的第一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3]434,所以在分配消费品时,按劳分配是唯一能够适应该阶段社会经济结构的分配手段。同时马克思也指出,按劳分配的原则将劳动者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与工作能力视为一种天然特权,所以这依然是一种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权利。而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马克思认为劳动此时不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是生活的第一需要,所以生产力会得到极大的提高,社会的物质财富也会更加充盈,人们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从社会储存中获得生活资料,这也就实现了从按劳分配向按需分配的过渡。正如他在批判中设想的那样:“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3]435-436
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两阶段论”不难看出,共产主义从第一阶段发展到高级阶段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随着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物质财富不断夯实、分配方式不断优化,共同富裕也将分阶段一步步走向更高层次,但这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久久为功。
总而言之,马克思提出的共产主义“两阶段论”揭示了实现共同富裕必将是一个漫长且分阶段的历史过程。这启示我们要想稳步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就必须对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与阶段性有充分的估计与认识,脚踏实地地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作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努力。
二、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中国化时代化的发展历程
在一百多年的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把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奋斗目标,在实践中运用和发展了马克思的共同富裕思想,成功走出了一条带有明显共同富裕特征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根本社会条件[5]3。中国共产党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不能实现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就无从谈起,共同富裕根本不可能实现。
该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实际出发,指出当时中国革命的主要问题是农民问题,而解决农民问题的要害在于解决土地问题。对此,毛泽东同志在1927年4月19日土地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上发表的讲话中提到:“土地问题不解决,经济落后的国家不能增加生产力,不能解决农民的生活痛苦。”[6]由此可见,毛泽东同志已经意识到发展生产力与废除封建土地私有制之间存在着明确的联系,如果不改变土地的所有制关系,农民的幸福生活也无从谈起。从“打土豪、分田地”到“停止没收地主财产”“减租减息”,再到“耕者有其田”,中国共产党根据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不同阶段国内的主要矛盾变化制定了符合实际情况的土地政策。需要指出的是,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土地农有的政策脚步虽然有所放缓,但这是在充分分析当时中国主要矛盾基础上做出的战略性安排,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始终未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重视变革土地所有制关系,实行了耕地农有的正确土地政策,才得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既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创造了条件,也为继续探索共同富裕道路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1953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中国基本完成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落后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为之后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1953年6月中共中央正式提出以“一化三改”为主要内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其中就包括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同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提到要通过发展农业合作化,“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7]。1956年,伴随着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业已形成,这为共同富裕的实现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然而受到历史局限性的影响,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探索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也遭受到了严重的挫折。“大跃进”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延缓了共同富裕的进程。但是也要看到,这些尝试的背后是我们党带领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美好初衷。例如,1958年党的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就提到要让“所有一切人都富裕起来”[8]。
总而言之,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在带领人民探索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就,也遭受了一些挫折,这都为中国共产党在今后的道路上进一步结合中国国情,深入理解和创新发展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提供了有益经验。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正确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
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其中在经济政策方面,邓小平同志提到应该让“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9]。邓小平同志“先富带动后富”思想的提出是基于对我国所处阶段国情的充分认识以及对马克思共产主义“两阶段论”的深入理解。随后,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果断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实现党和国家工作中心战略转移,这标志着中国共同富裕的进程再次向前迈进了一步。此后,党中央在深入认识和理解马克思共产主义“两阶段论”的基础上作出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判断。基于此,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党中央对共同富裕的进程进行了精细的布局。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分两个10年“两步走”的战略部署,要在二十世纪末让“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可以达到小康水平”[10];1987年,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三步走”经济发展战略,即到二十一世纪中叶完成“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11]的目标。
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全面阐释社会主义本质的丰富内涵时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2]。这是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在中国的进一步深化与发展。此后,以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延续了改革开放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坚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协调公平与效率,坚决防止两极分化,将共同富裕的理论与实践再次向前推进。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共同富裕无论是理论内涵、制度设计还是实践成果都取得了极为重要的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经济成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极为丰富的物质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提出“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13]的同时,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根据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论述可以得知,中国正处于这样一个阶段:虽然我们的生产力已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也是存在的,并且客观来说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在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一招。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的“两步走”战略,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14]。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正确分析了当前我国民生领域的现实状况,并且明确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15]。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着重强调要“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1]22。由此可见,新时代共同富裕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与题中之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仅进行了以脱贫攻坚为主的共同富裕实践,而且重视对共同富裕理论的深入挖掘。结合马克思关于“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论,我们党将实现共同富裕从物质文化领域推进到政治、社会、生态等多个方面。这既是对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的当代创新,也将指导我国共同富裕实践的进一步发展。
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中国化时代化的启示
(一)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直截了当地表明,要解决贫富分化问题关键在于解决所有制的问题,因为生产关系决定了消费资料的分配。只要私有制存在,剥削性质的雇佣劳动制度就不会消失,共同富裕便不能实现。历史表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带领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探索出了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实践也证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推动经济增长,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就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这是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一方面,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是推动共同富裕实现的主导性力量。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16]所以,新时代必须要坚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在关乎国计民生的诸多领域将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发挥好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我国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17]由此可见,非公有制经济前途光明、大有可为,党和政府必须要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致力于为其发展提供健康的环境和更多的机会。要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民生领域,在保证监管有力的同时利用其活力为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做出更多贡獻。
(二)必须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没有生产力的发展,就不能把“蛋糕”做大,共同富裕也就难以实现。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由高速转为中高速,依靠要素驱动、投资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已经不能再满足发展的需要。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统筹全局的角度指出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18]。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质上是一个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过程。首先,必须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方面,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消除不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据不同地域的资源禀赋与实际情况制定有差别的发展战略,促进发展方式向高质量转变;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应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激发并保护创新的积极性,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风气。其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还需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这就要求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转换经济新旧增长动力。唯有此,我们才能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继续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
(三)必须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由于按劳分配将每个劳动者不同等的先天禀赋与工作能力看成是一种天然特权,所以按劳分配实质上依然是一种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权利。那么囿于经济结构,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社会的贫富差距是不可避免的。一直以来,中国共产党都非常重视对马克思共产主义“两阶段论”的理解,并为之开展实践。当前我国“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2]4,基于对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清醒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18],“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1]22。这表明在新发展阶段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改善民生、防止两极分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实质上就是生产与分配的问题。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的生产力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是必须承认的是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也遇到了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1]46要防止两极分化,就要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同时完善分配制度。首先,要完善初次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多劳多得,促进机会公平,着重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其次,要完善二次分配制度。优化税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最后,要完善三次分配制度。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形成“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社会风尚等。重视“做大蛋糕”的同时更要重视“分好蛋糕”。只有这样,我们的共同富裕才能实现由低水平向高水平的飞跃,才能无限地接近马克思构想的美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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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邹伟,韩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侧记[N].人民日报,2018-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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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