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家庭教育法制化的核心目的是培养儿童的独立精神
2023-05-30
中小学德育 2023年3期
在日本,对地方家庭教育立法具有规范力的是《教育基本法》《社会教育法》《学校教育法》《儿童福利法》等具有引领作用的上位法以及各地与家庭教育支援条例同级的法规。在立法基础上,各县都从上位法的支持、家庭教育学理、社会现实挑战出发,加强家庭教育立法适切性与合理性。如《静冈县家庭教育支援条例》指出家庭不仅是孩子心灵的寄托,也是所有教育的起点(家庭教育学理);《茨城县家庭教育支援条例》认为家庭的教育能力和社区支持家庭的能力正在下降(社会现实挑战)。在立法宗旨上,尽管日本各县的法规在表述上有差异,但核心目的是培养儿童的独立精神并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在主体权责上,日本的立法中强调家长对其子女教育负有首要责任,明确了祖父母参与家庭教育的权责,提出学校要配合政府、家长、社区居民和社会活动组织合作开展家庭教育,本地居民、社会公益组织以及市场经营者或雇佣者等都必须为家庭教育提供便利。如《福井县家庭教育支援条例》提出社区居民及社區活动团体应本着条例的基本原则,与家长及学校合作,透过社区的历史、传统、文化及活动等,努力促进儿童的健康发展,并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家庭教育。日本家庭教育立法侧重精准回应地方发展诉求,打造多元化的主体支持格局,重视开发各地优秀传统文化。
(来源:《全球教育展望》202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