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律遇到艺术:视觉盛宴下的西方法律思想史之旅
2023-05-30丁利佳
丁利佳
在大多数人眼中,法律是理性的、严肃的,艺术是感性的、浪漫的。当法律遇到艺术,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图像中的法律》从“法律+艺术”的角度,用“打开一幅画”的形式让我们认识西方法律思想史,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独特的阅读体验。
该书作者陈皓是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她在为法学院研究生讲授“西方法律史”这门课的过程中,获得了新的灵感和认识,于是,将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汇集成书,并于2022年11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是《法律文化研究文丛》之一,书中部分内容已在《中国法律评论》《人民法院报》等专栏上发表。
在书中,作者以西方绘画作品为载体,以时间为脉络,为我们展现了“一幅与人们熟知的历史不大一样的西方法律史图景”,并希望通过该书给读者带来“超越法学院抽象的法条和教义”的阅读体验。书中有拉斐尔、伦勃朗、米开朗基罗等艺术大师的相关作品,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先哲的法律思想,还有秩序与公平、罪与罚、正义与权威等观念的思想溯源。作者借助图像,讨论法学与艺术、哲学、宗教之间的联系,以期深化我们对法律世界的认识。作者认为,“艺术图像与文字文献一样,既是知识的载体,也是思想的表达”,并且“共同分享某些价值理念和思想观念”。打开这本书,便开启了一场法律思想之旅。
正义女神的天平
希腊神话中女神的形象很多,比如智慧女神雅典娜、爱神阿芙狄德罗(也就是罗马神话中的维纳斯)等,正义女神的名字大家可能不熟悉,但是她的形象一定不会陌生,她身穿长袍,头戴金冠,手持天平和利剑,在多数画作中,双眼是被蒙着的或者是闭着的。在罗马神话中,正义女神的名字叫朱斯提提亚(Justitia,由法律“jus”一词而来),有时正义女神也被叫作“司法女神”。
根据作者的研究,正义女神的形象多次出现在西方绘画、雕塑等艺术作品中,文艺复兴时期大师拉斐尔所作的《签字厅》壁画中就有正义女神的形象。壁画中有四位女神,形象各不相同,哲学女神手里拿着书,神学女神身上罩着象征智慧的白色纱巾,诗歌女神怀抱乐器,而正义女神手持天平和利剑。经过对不同时代、不同艺术家画笔下的正义女神形象的研究,作者指出,“天平”是正义女神的“专属物”,是她区别于其他女神的标志。
那么,为什么用天平代表法与正义,而不是用书本、橄榄枝、天使的翅膀或者其他形象呢?对于这一细节,作者开始了一场跨越3000年的历史考证。从古埃及莎草纸“称心画”中的天平图式,到古希腊罗马神话中正义女神形象的演变,再到《伊利亚特》《奥德赛》等古希腊文学中关于正义观念的内涵,作者给出了结论,“天平”象征着“理性和客观的判断”,“比喻裁量公正”,呈现了人类对有序的社会生活的追求,表达了人类对法和秩序概念的理解。作者还进一步追溯了均等观念的思想渊源,介绍了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正义理论,以及其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共十卷)一书第五卷《公正》中关于正义的论述。
通过作者对正义女神形象和天平的解读,我们得以认识和理解了法律上“公平”概念的思想渊源及其重要性。在人类历史上,天平始终与法律、正义关联,比如,当代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的法院都以天平图像为标志,作者认为,这正体现了人类对法所代表的“公平正义”的认识和永恒追求。
罪与罚
艺术大师米开朗基罗为西斯廷教堂所绘的《创世纪》令人震撼,这幅面积达500多平方米的巨型天顶壁画,描绘了圣经中的故事,其中有亚当和夏娃因偷食禁果被上帝逐出伊甸园的故事,亚当和夏娃因此有了“原罪”。根据作者的研究和分析,圣经中“罪”的概念更看重主观感受,而不是外在评判。具体来说,亚当和夏娃的过错不仅是“行为”,而是在行为之前就已经有了堕落的“意念”,并且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于是,作为惩罚,他们的男性后代要承受日夜劳作之苦,女性后代要承受生育之痛,人间则经历了“大洪水”的浩劫。大洪水的故事,在米开朗基罗的天顶壁画中亦有专门表现。
基督教“原罪说”的观点主要由古罗马时期的神学家奥古斯丁根据圣经内容建立起来的。《创世纪》创作于16世纪,圣经的故事更为久远。作者指出,现代法律对于“罪”的界定与宗教中“罪”的概念是有区别的,前者是通过刑法明确规定的。作者进一步阐述,在现代法律中,人的行为是法律关注的首要对象,只有犯罪念头,没有犯罪行为,是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犯罪的。“罪刑法定”原则,最早由近代刑法学鼻祖、18世纪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在其代表作《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出,具体内容包括“只有法律才可规定犯罪与刑罚”“由独立的法官来定罪量刑”“禁止严酷刑罚”等。贝卡利亚还提出了“刑罚的目的仅在于预防犯罪”等重要主张。
除了亚当夏娃、洪水方舟的故事外,作者还解读了米开朗基罗在《创世纪》中描绘的众多奴隶男子的形象、《最后的审判》中痛苦扭曲的裸体人像等,作者认为,这些形象反映了画家“罪罚即痛苦”的认识。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十字架、绞刑架、断头台还有五花八门的刑具就是具体表现,刑罚是以使人痛苦为目的。
那么,刑罚是怎样从肉刑、酷刑发展到现代的“自由刑”(即以剥夺人的自由为主要内容的刑罚)的呢?作者从梵高的画作《绕圈的囚徒》说起,将监狱的历史引入到读者的视线中。为了说明刑罚制度变迁背后的思想,作者对18世纪英国法学家边沁主张的刑事法律改革进行了介绍,对边沁设计的“圆形监狱图”进行了解读,还对20世纪法国哲学家福柯的代表作《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所表达的思想进行了分析。在这些思想的背后,体现了刑法学家对刑罚目的的不断研究,即刑罚的目的从“报应”到“预防”的思想变迁。
柏拉图的《理想国》
艺术大师拉斐尔的《雅典学院》是他“西斯廷圣母”画之外的又一传世名作,画作气势恢宏,描绘了57位学者名人。作者解读到,在拉斐尔的精心设计下,这些属于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学派的学者们,通过姿态、神情、位置甚至衣服的颜色得以“准确而又巧妙”地出现在一起。画面中央的人物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们是师徒关系。在柏拉图一侧的学者有苏格拉底、毕达哥拉斯、伊壁鸠鲁、赫拉克利特等,在亚里士多德一侧的学者有欧几里得、第欧根尼、芝诺等。画作中的柏拉图左臂夹书,右手食指指向天空,这个形象成为柏拉图在后世世人心中的代表形象,我国的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图书馆门前的柏拉图雕塑采用的就是这个形象。
在作者看来,柏拉图的这一形象与他身旁左手握书,右手手掌按向地面的亚里士多德形成了对比,代表他研究形而上和理想的世界,而后者关注的是真实和实在的世界。柏拉图的理想世界,在他的代表作之一《理想国》中有详细描述,他的法律思想也反映在其中。作者继而介绍了《理想国》中的正义论、哲学王以及政体理论等重要思想,并评价了其法学思想在西方法律历史中的源头地位。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关于正义与理性关系的探讨,成为后世法律意义上“理性人”形象的思想源头。现代民法的三大原则,私权神圣、契约自由、过错责任,正是基于理性人的个体形象建立起来的。
在古希腊之后的古罗马,继承了柏拉图的法学思想,并发展了自己的政治法律思想,发展出一套“以私法(民法)為核心、以公平正义为原则,以维护个人权利自由为特点”的法律体系——大陆法系,其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被后世誉为“欧洲法律之母”,罗马法也由此成为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鼻祖。
在《图像中的法律》中,作者引入了超过120幅画作(或艺术图像),带领我们从解读一幅幅图像开始,逐渐深入到图像背后的历史、时代背景以及思想变迁。起初我们可能是被图像的形式所吸引,但在作者细致而又深刻的分析中,我们逐渐获得了对“意义”的认识,对西方法律思想史有了更丰富的认识。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艺术作品不单是作为审美对象,也是作为思想的具象获得理解”。
作者系上海图书馆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