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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提升分析

2023-05-30张鹤

现代商贸工业 2023年1期
关键词:法律事务国有企业管理

张鹤

摘 要: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智慧结晶。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批事关国计民生的法律法规相继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法治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及国资委高度重视中央企业法治建设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但近年来,虽然国有企业在依法治企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法律合规大风控管理体系不健全、法律人才储备不足、基层专业力量薄弱、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等问题,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国有企业如何突破现有的管理机制,增强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是当前国企改革的重点。法律事务工作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也必须创新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以适应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治建设。国有企业需要致力于推进领导班子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深化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力度,强化法律事务部门风险防控职能,激发法律事务工作价值创造潜能,进一步提升法律事务管理质效,为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的复杂环境中得以健康运营和正常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3.01.057

1 法律事务概述

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对法治建设法治的重视程度越发明显,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相关事务也越来越广泛,与此相关的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性也日趋体现。

对国有企业来说,法律事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夯实管理基础,促进科学决策,强化合规经营,防控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国资安全。

法律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治理层面,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在进行重要经济决策过程中,应当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保障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与合法化;二是管理层面,发挥法律专业力量作用,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和管理行为,增强全员法律意识和能力素养,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案件;三是自身层面,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体系、工作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法律事务管理水平。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央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央企纷纷推动大合规大风控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以法律管控为主的“大风控”体系,加快法律与合规、风险、内控、纪检、监察、审计、追责协同联动与一体化建设,法律事务内涵将逐步丰富,外延也将不断延伸。

2 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提升的重要性

(1)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企姓党”的政治本色,决定了国有企业始终要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国企落到实处。就国有企业而言,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首要的就是要推进全面依法治企,推进依法治企就必须提升法律事务管理。

(2)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是深化改革推动战略落地的重要支撑。

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要求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重点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提升合规经营能力,推进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突出抓好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切实加强案件管理,着力打造法治国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步入收官之年,方案提出的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均需要法治作为支持。

(3)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是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保障。

在内外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下,我国国有企业已从规模扩张阶段转为提质增效阶段。《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团体标准定于2021年9月10日起正式实施,构建了具有科学性和可测量性的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三级指标体系,分别从效益发展、创新发展、市场发展、绿色发展、社会责任等五个方面给出了测量企业高发展质量水平的具体指标及其含义和分值,为推动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参照和导向,有助于企业在促进产业协同,激发内生动力,拓宽发展空间。这也需要法治作为保障,坚守法律红线政策底线,以高质量法治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国有企业履行强国使命保驾护航。

(4)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是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的必由之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不断拓展,获得巨大发展。我国的“一带一路”倡議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反映了全球绝大多数国家的普遍期待,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中国企业的积极作为,也在赢得越来越多的项目所在国认可。当前国际形势更趋复杂严峻,存在诸多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我国采取了更加严格的海外投资、海外资产监督管理。开展境外业务过程中,如何补齐涉外法治工作短板,更好地规避风险,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是国有企业法律管理事务提升的重要方面,以对解决海外业务难题提供更为完善的“中国方案”,在复杂动荡的国际局势中彰显中国担当。

3 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3.1 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现状

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收官之年,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也进入评估深化、落地见效的关键阶段。

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中央企业和绝大多数地方国企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厘清了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落实董事会职权;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不断强化依法治企主体责任,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机构,不少企业主要领导直接分管法治工作,带头讲法治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法务人员人数和专业化率逐步提高;成立合规委员会,出台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合规管理“三道防线”,不少企业探索构建法治框架下的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协同运作机制,着力打造“法律合规大风控”管理体系;将依法治企要求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述职必述法、干部任前法治考试或谈话等制度,将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100%法律审核把关要求;企业法务人员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资并购等重大项目,切实进行法律审核把关,严控法律合规风险;通过诉讼、仲裁与非诉方式服务债权清收工作,帮助改善企业经营指标和财务指标;努力加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置力度,深化案件管理“压存控增、提质创效”专项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妥善解决,加强典型案件分析,及时发现管理问题,堵塞管理漏洞,推动“以案促管、以管创效”。

“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等理念日益牢固,“人人守合规底线、事事防合规风险”意识不断强化,自上而下重法治、促合规、强管理的良好局面蔚然形成,对提升管理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四五”期间,国企改革发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加之疫情持续肆虐,面临的风险挑战将更加严峻复杂,国有企业需要把强法治、防风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着力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真正发挥强管理、促经营、防风险、创价值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企业改革发展,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化合同管理、案件管理、合规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将法律审核嵌入重大决策、重要业务管理流程,推动法务管理从信息化向数字化升级,为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

3.2 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风控体系的协同性。目前,多家中央企业把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四项职能整合到法律部门。虽然这四项职能之间,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但终究存在一定区别。如若不能从组织领导、人员队伍、运行机制方面加强协同,厘清管控界面,则会造成每个职能各自一个体系,工作重复,执行混乱,效率降低。

(2)经济纠纷案件的可控性。

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国企普遍面临经济纠纷案件多发,纠纷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均有所上涨,经营风险不断加大。据近十年部分地方法院审判白皮书显示,涉国有企业经济纠纷,国有企业多数处于被告地位,在知识产权、劳资等方面败诉比例较高,因违规投资经营引发案件时有发生,也因此受到监管部门处罚,且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部门和岗位易发贪污犯罪案件。

(3)自身作用发挥的充分性。

国有企业比较重视法律审核意见,但对意见的采纳与否缺乏跟踪落实,使得把关效果大打折扣。我国司法系统长久以来民事执行工作难的问题,也导致胜诉权益往往无法充分兑现。法治工作的价值创造和风险控制作用都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4)法律专业人才的匮乏性。

一般而言,国有企业总部法律风控队伍素质较强,但纵观整体,存在专职人员数量不足、骨干流失严重、复合型法律人才匮乏,主要表现在基层单位和生产一线,往往要寻求社会律师作为补充,需要综合考量常年法律顾问或者社会律师的综合实力、执业成果和团队经验。

(5)全球化背景下的挑战性。

新冠肺炎爆发前的若干年,国有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海外布局,境外资产规模、网点机构、员工团队、业务比重、收入贡献不断扩大。即便面对疫情全球持续蔓延,我国仍表达出与各方继续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坚定信心。我们面临的法律环境更加复杂,形势更加多变,涉法风险不断加大。

4 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提升策略

4.1 推进领导班子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2017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2018年中旬,地方国资委也纷纷印发规定,推进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

当前国有企业已贯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但应注重提升以下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地位,结合国资委新规,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定位与职权,规范议事决策程序规则和事项清单,完善运作制度机制,强化决议执行和监督。

二是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向下级单位延伸,强化总法律顾问专业化程度,积极创造条件,配备具有法律教育背景或法律职业资格的领导班子成员。

三是加强董事会建设,确保总法律顾问参加重要决策会议,参与研究讨论或审议涉及法律合规相关的议题,规范合法合規性审查和重大风险评估前置程序。

4.2 深化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力度

一是保障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采纳与执行,应从制度机制与流程入手,确保总法律顾问和法务人员的意见,被合理采纳与有效执行,使审核把关作用发挥成效。

二是深入开展全员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组织开展分层分类的专业技能培训,制定覆盖重点领域的法律风险与合规指引,法务人员不仅要随国家立法动态更新专业知识,更要全面加强投资并购、涉外业务的学习与实操。

三是加强企业智库建设与研究工作,立足于为企业提供决策支撑与运营管理支持,发挥内部智囊团作用,准确研判行业发展趋势,结合企业实际,前瞻性地主动开展或承担企业改革发展与管理课题研究,分析研判潜在涉法问题,提出战略决策建议。

4.3 强化法律事务部门风险防控职能

一是厘清四项职能职责边界,这四项工作虽然均以防范化解企业风险为目标,但仍然有所区分,应从其各自特点与侧重点出发,平衡协同日常工作,使各自能效发挥最大化。二是突出抓好投资业务、境外业务、重大项目的风险防控,需要从顶层设计法律、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投资、海外部门的联动机制,配备拥有法律背景人员进入相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共享。三是扩大政企联动范围,推广法企共建机制先进经验,加强前瞻业务咨询交流,促进地方司法、市场监督、审计、税务、知识产权、工信等有关部门与重点企业的指导与合作。

4.4 激发法律事务工作价值创造潜能

与国有企业业务生产部门相比,法律部门可以通过推动企业治理变革、保障投资并购业务与重大项目顺利开展、追讨款项、避免挽回纠纷案件经济损失等方式创造经济利益。

在激发法律事务工作价值创造潜能上,可从以下方面寻求提升:一是在利益权衡的前提下加强主动维权,尤其是基于合同和事实占有诉讼优势地位的情况下,鼓励采取诉讼、仲裁方式或非讼形式确认债权,同时抓好生效裁判执行跟踪。二是加强业务部门人员法律素质,建立糾纷案件预警机制,提高法律人员案件策划能力与质量,严格合同与结算管理。三是充分利用数字化资源,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用好各类监控监测系统,促进风险防范共同响应。

5 结语

为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全面认识法律事务工作重要价值,从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角度分别入手,针对跨区域和多层面的各类业务具体情况,提升法律事务管理,做实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是国有企业必由之路。应当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体系,构建强有力的法律合规管理体系,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四位一体”法治风控体系建设,持续加以总结、改进和提升,使法律事务工作为国企发展提供精准而完善的法律服务,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卢晋.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提升策略研究[J].经济管理文摘,2021,(17):8384.

[2]邹波,王晓丽.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控模式研究[J].法制与社会,2020,(31):139140.

[3]张本领.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控模式浅析[J].法制与社会,2019,(06):16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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