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了,这样发钱要不得
2023-05-30
节日期间,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易发多发期。党员部要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坚决克服补偿、特权、从众、侥幸和法不责众等不良心理,绝不能搞变通、耍花样。
私设“小金库”悄悄发
【案例】2013年至2017年,某区教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柳某某在负责该区教育局招生办工作期间,违反规定通过截留回扣款、虚报财政资金不入账等方式私设“小金库”,发放补贴共计21万余元。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柳某某被开除党籍、開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集体决策肆意发
【案例】2018年9月至2022年3月,某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以集体研究名义,违规决定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发任职前的任期激励收入,共计89万余元。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该公司原党委书记、事长张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巧立名目胡乱发
【案例】2017年至2020年,某杂志社经社长司某某违规审批,向职工超标准发放绩效奖、编校费共计46.24万元,巧立名目发放“满勤奖”“税务结算奖”等共计18.17万元。2022年7月,司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贴予以收缴。
弄虚作假变相发
【案例】2020年春节前,某县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理事长王某某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以每人1000元标准向12名在编职工发放米、面、油等物资,后以给贫困户送慰问品的名义在单位公款报销。王某某本人领取上述价值1000元的物资。2022年5月,王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物资已折价退赔。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一些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行为,貌似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其实践踏了纪律红线。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从小事小节做起,绷紧纪律之弦、强化纪律观念,始终做到公私分明、严守规定、改进作风,切莫心存侥幸栽跟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陋习坚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