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财务收支管理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2023-05-24杨立
杨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近年来,审计机关十分重视对中小学校的审计,审计中发现部分中小学校在收费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成为中小学校继续发展的制约瓶颈,也极大影响了教育部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本文根据我市实际,结合兄弟地市审计情况,谈谈在中小学校中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违规收费、乱收费问题屡禁不止
近年来, 尽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加大了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问题依然存在,且手段日趋隐蔽,主要表现在:
(1)令行不止,违规收取择校费、扩招费。一是违规收取择校费。早在2012 年,教育部下发《关于2012 年上半年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提出在3 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但仍有部分学校未严格执行该规定, 在2015 年以后仍然继续收取择校费。二是违规收取扩招费。为了规避检查,部分学校通过采取与民办学校签订合作协议, 以合作办学名义收取扩招费, 另外还有部分学校以招收特长生名义违规收取扩招费。
(2)巧立名目,违规收取补课费。2015 年,教育部下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规定明确中小学校不得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但部分学校仍然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补课费,并且为了规避检查,一些学校采取收取补课费不入账,或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收补课费,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通过提供场所等形式向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管理费、场租费等多种名义收取补课费。
(3)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收取佣金手续费。国家明确规定, 学校向学生收取服务费必须坚持自愿和不盈利原则,收取代收费必须实行代收代管、多退少补原则, 但有的学校在执行政策中有些变味, 不仅项目繁多,如校服费、教辅材料费、保险费、体检费、报刊杂志费等,表面上是自愿缴费,实质上带有强制性,并且学校从中收取校服生产商校服分红、新华书店返点、保险公司保险佣金、报刊杂志发行手续费等。另外,还有部分学校利用食堂向学生收取茶水费、热水费等费用。
2 .账外收支、“小金库”现象仍然存在
“ 小金库”和乱收费是一对双胞胎,有乱收费的,大都有“ 小金库”。账外收支、私存私放资金俗称“ 小金库”,是各级各部门财务监督中的疑难杂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09 年就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 小金库” 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文件,在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 小金库”专项治理,但是审计中仍然发现有的学校账外收支、私存私放资金,私设“ 小金库”。一些学校将收取的补课费、利息收入没有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账户统一管理, 而是存放在个人账户,由年级组长或家长委员会保管,用于发放老师奖金补贴等; 一些学校将收取的打印室租金收入直接用于抵扣学校各处室油印费; 一些学校将食堂早晚餐零售收入由学校指派的食堂工作人员保管,用来发放中午值班老师的值班补助等; 一些学校将收取的高三年级复读生复读费交由校工作人员保管,用来支付高考广告费等。
3 .津补贴发放无统一标准,发放欠规范
一些中小学校未严格遵守奖金、津贴补贴发放规定, 根据公用经费节约程度, 自主确定发放范围和标准,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主要表现在:一是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部分学校为调动广大教职工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在市、县内无统一的量化考核及发放标准下,通过自行制定高考、中考奖励方案,按高考、中考成绩,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以高考奖、中考奖等名义给教职工发放奖金。二是乱发津补贴。部分学校通过自行制定标准,向中、高考老师发放营养费,向参加运动比赛或训练的教练、工作人员发放各种补助,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教职工节日物资等形式违规发放津补贴。另外,一些学校未严格执行人社局批复的绩效工资总量, 超批复向教职工发放绩效工资。三是违规扩大开支范围。部分学校随意扩大开支范围,超范围发放岗位津贴、超范围发放补助、违规向非本单位人员发放各项津补贴等现象仍然存在。
4 .资产管理不够规范、账实不符比较突出
在审计中, 审计发现中小学校在固定产管理方面还不够规范,还存在比较大的漏洞,账实不符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在:一是固定资产未及時入账。一些学校在购买电脑、打印机、音响等设备时直接在办公经费中列支,未确认固定资产;部分学校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教学楼、住宿楼,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也未登记固定资产。二是固定资产的处置比较随意。部分学校不按规定程序处置固定资产, 该申请报废不按规定申请报废,有些资产早已不知去向,仍挂账于固定资产账账面。三是长期不进行资产盘点。部分学校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未落实管理责任人,不清楚固定资产底数,造成固定资产家底不清,账实不符。
5 .食堂管理比较混乱,学生伙食费被挤占
中小学食堂大部分由学校经营管理, 少部分由学校外包给私人,但在财务管理上都还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伙食费资金缺乏监管。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收入主要为学生充值到卡上的伙食费资金, 部分学校对伙食费充值资金缺乏监管, 资金收取后未存入单位账户,而是存入个人账户并由其保管,导致一些保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 私自挪用伙食费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证券获利。二是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一些学校没有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公益性要求, 以各种名义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比如,部分学校长期以学生伙食费养教职工,教职工享用免费的午餐;部分学校从食堂列支教师福利费;部分学校将食堂承包给私人经营,并从中收取管理费,管理费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开支,未充分用于提高学生饮食标准。三是食堂账务管理不规范。一些学校未建立专账对食堂收支进行核算, 以流水账形式由时任出纳核算,未能反映食堂实际经济状况,设了专账的学校食堂账务也未纳入单位总账,坐收坐支,形成账外账。四是食堂管理存在漏洞。票据管理不够规范,部分票据非供货商提供的原始凭据,真实性存在欠缺;报销程序未严格执行,部分票据无审核人或审批人签字;大额现金支付现象突出,同一商户大额现金支付频繁。
6 .虚列支出,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一些学校由于经费紧张, 不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范围列支经费,通过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和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等形式来弥补公用经费。如,一些学校未及时停发教师请假期间的工资, 而是将这部分工资以勤工俭学、赞助款的名义作为学校收入由学校支配,用来发放聘请教师的工资; 一些学校未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挤占挪用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用于工资、奖金、补助等公用经费开支。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教育资源短缺,不能完全满足广大适龄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助长了乱收费等问题的产生。二是教育经费投入相对不足,学校资金紧张,学校不得不靠收费弥补缺口。三是部分学校管理水平低,制度建设滞后。如,一些学校对资产管理重视不够,没有明确专人负责,没有建立资产管理制度;一些学校多年不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或沿袭多年前的制度, 这些老制度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学校管理的需要。四是财务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中小学校的财务人员基本由老师兼任或由即将退休的老师担当,而财务工作是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 他们没系统学过财务知识和财经法规,对财务管理制度的盲然和无知,只是凭着感觉或想当然地从事学校的财务工作, 不可避免的导致财务管理风险。五是攀比之风严重,竞相提高发放津补贴的标准。如教师节奖、高考奖,只要有其他学校发了,也都竞相参照发放。六是激励措施缺乏。学校对教职工的绩效管理缺乏考核量化标准, 绩效考核往往是吃大锅饭,一碗水端平,不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而学校又面临很大的教学考核压力,为了推动工作,只能通过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等形式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七是监督部门监管乏力。目前对中小学校的监督主要以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为主,而其他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监督受限于人力物力,监督不能做到每年覆盖全部学校。另外,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协同机制还不够健全,未形成合力。
三、对策建议
1.加大教育投入,补足教育资金缺口。各级政府要增加对教育经费的投人,使教育资金缺口得以弥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要相互沟通, 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科学合理的预算,完善相关制度,将教师正常发放的工资、奖金、福利都予以纳入财政保障,并逐步加大学校公用经费的投入,彻底减轻学校负担。
2 .严格开支范围,确保资金支出规范。各中小学要强化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严格按照津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津补贴,不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不得挤占学生伙食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发奖金和津补贴。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绩效跟踪评价和定期检查制度,完善考核体系,确保专项资金合理使用。各级纪委监委、巡察、财政、教育、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津补贴和奖金发放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 .规范教育收费,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收费有关政策,不得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为学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资金“ 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通过网络、公示栏、公示墻、校园网等多种形式,主动将教育收费项目、标准、收(退)费办法、奖助(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向学生和家长及社会公开,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物价部门加强对学校收费和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情况的监督,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杜绝乱收费行为。
4 .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各中小学要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 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要切实建立和健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又切合本校实际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强化绩效考核, 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要加强食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食堂管理水平;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所有收支均应纳入财务统一核算。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中小学校的财务运作进行定期检查, 督促学校切实解决存在问题,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
5 .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各级纪委监委、巡察、发改、教育、财政、审计、市场等监督部门要加大协作力度,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并根据被查学校存在的问题,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该移送的要按规定进行移送,达到监督检查促进学校规范管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