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方式对听障儿童声母评估的影响
2023-05-22徐帅李蕴黄治物
徐帅 李蕴 黄治物
1 前言
声母发音正确与否影响儿童言语清晰度和可懂度,是语音评价中的重要指标[1,2]。听障儿童在听力补偿和重建后的言语发展是其康复效果评估的重要内容[3]。听障儿童辅音发育相对于同龄健听儿童相对滞后,整体发展趋势和健听儿童区别不大,但在习得擦音、塞擦音(如普通话的平翘舌音)时会出现明显异常[4,5]。对于听障儿童的声母评估,特别是动态评估需更加规范化,精准记录其发展过程,以此制订精准的康复方案。目前临床及研究中针对声母的评估手段较多,多重视评估材料内容的设计,即选择什么目标音位评估儿童的声、韵母习得,却忽略了评估方式的影响。评估方式包括复述、命名,在临床评估中可分为单纯复述、单纯命名及复述和命名相结合的方式。华东师范大学《构音语音评估词表》和中国康复研究中心《构音障碍检测法》使用先命名再复述的方式[4,6],在每次评估中未记录每个词语具体使用的方式,对多次评估结果的一致性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前后结果一致性的判断。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王国民编制的《语音清晰度测试字表》评估中,直接要求复述完成评估[7],固定的评估形式对多次评估结果的一致性影响较小。虽然评估工具对于评估方式有不同要求,但评估结果的差异研究较少,没有可参考的结论。本研究分析评估方式对听障儿童声母评估的引出率、正确率和评估耗时的影响,为临床听障儿童声母评估时评估的方式选择提供参考。
2 资料与方法
2.1 研究对象
选取上海市某康复中心听障儿童93 名,平均年龄4.3 岁(3 岁9 个月~5 岁8 个月),其中男生54 名,女生39名。排除器质性构音障碍及智力因素影响。被试均为语前聋,日常使用汉语普通话交流,包含最适助听效果[8]组(最大言语识别率≥90%)28 人、适合助听效果组(最大言语识别率≥80%)30 人、较适助听效果组(最大言语识别率≥70%)35人。
2.2 测试材料
采用黄昭鸣、韩知娟《构音语音能力评估词表》,由50 个单音节词组成,包含21 个声母、13 个韵母和4 个声调[9]。本研究使用声母部分,即前21个词进行统计分析。
2.3 方法
收集语音材料,评估分为两部分,包括:①命名词语:利用PPT 将测试图片依次播放,主试诱导被试说出图片词语。主试在提示时不能说出目标词,每个目标词引导3次,正确2次及以上记为正确,正确1次及以下记为错误,如未能说出目标词记为未引出;②复述词语:依次播放测试词语配套的图片和录音,被试跟读3次,记录目标字的声母发音是否正确,正确2 次及以上记为正确,1 次及以下记为错误。按照上述实验内容依次进行,为控制练习效应的影响,每个测试间隔10分钟,由2名言语治疗师现场记录,同时采用Sound forge软件录音,对现场评估不确定的音进行再确认,结果有异议则请另1名专业人员协商确定。
2.4 评价指标
分析2 次评估目标音的引出率、声母正确率、测试耗时的差异,具体如下:①目标音的引出率,在命名词语测试中,目标音被引出率的计算方法为:说出目标音/目标音位总数*100%,只要儿童说出目标音,均记为引出。如目标词“吸”,提示“小朋友用什么喝牛奶?”,如果儿童说“ji管”可认为儿童可说出目标词,但声母表述错误,如果儿童说“管子”、“勺子”等词,则认为其未引出;②声母正确率是最直接反映声母习得与否的指标,计算方法为:正确说出目标音个数/目标音位总数*100%,可分为声母正确率(percent correct consonants,PCC)、修正后的声母正确率,即剔除未引出目标词后的正确率(correction of percent correct consonants,CPCC);③目标音测试耗时:儿童完成每个目标音所需时间。测试过程中,计算儿童从开始测试到测试完成的总时长,除以目标字的个数,得到每个目标字评估的平均耗时。
2.5 统计方法
使用SPSS 24.0统计软件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采用重复测量方差分析两种不同测试形式下被试声母的引出率、正确率、评估耗时。
3 结果
重复测量方差分析结果显示,不同评估方式下,命名词语与复述词语在声母引出率有显著差异[F(1,92)=399.907,P=0.000<0.001];在PCC 上有显著差异[F(1,92)=422.476,P=0.000<0.001];在CPCC 上无显著差异[F(1,92)=1.83,P=0.179<0.05];在测试耗时上有显著差异[F(1,49)=1008.424,P=0.000<0.001],见表1。
表1 重复测量方差分析结果
不同评估方式下命名词语评估中,PCC与CPCC有显著差异[F(1,92)=390.429,P=0.000<0.001];复述词语评估中PCC 与CPCC 无显著差异[F(1,92)=1.138,P=0.254<0.05],见表2。
表2 不同评估方式对不同评价方式结果的影响(次)
4 讨论
听障儿童声母评估的目的是通过阶段性评估,动态监控儿童声母发展情况,以动态调整康复方案。命名词语与复述词语在声母引出率上有显著差异,命名词语评估受限于评估材料的选择、测试者的引导方式及受试者的知识储备。在使用固定材料对同一被试测试时,测试者的引导方式成为测试中重要的影响因素。命名词语使用提问的方式引导儿童说出目标词。听障儿童回答问题的语言能力与同龄健听儿童相比有一定差距,可能与疑问句听觉输入不够、认知和生活经验不足有关[10],在命名评估中,疑问句的使用是造成其引出率较低的重要原因。与之相对,复述词语时,测试者会直接说出目标词,要求儿童复述听到的内容,这个过程不需要儿童过多思考,对测试者的引导方式、受试者的知识储备无特殊要求。
复述词语的声母正确率(PCC)高于命名词语,这与Johnson S 等[11]研究结果一致,研究者同样采用复述和命名两种方式进行辅音评估,发现2种评估方式对辅音正确率的影响差异显著。复述评估下CPCC 比自主表达评估略高,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即删除没有引导出的词语后,听障儿童的正确率在不同评估形式下无差异。分析个体错误的表现发现,在复述测试中出现错误的音位,在自主测试时也会出现,而复述正确的音位,在自主表达测试中可能出现错误。虽然相对于命名,复述评估给儿童更多的提示,但对于听障儿童未掌握的声母音位,这种提示并不会在短时间内帮助其更好地发音;对于儿童掌握的音位,即使没有提示,儿童也能够正确说出。对于命名与复述评估结果影响较大的因素是儿童对于词语的熟悉程度,提示命名评估可以发现儿童相对较多的错误音位,前提是儿童对于测试词熟悉,能够通过引导说出目标词。
本研究在复述评估下,PCC 与CPCC 无显著差异,说明复述评估下两种统计方式具有一致性。命名评估中,CPCC显著低于PCC,PCC的统计把儿童未能主动说出的目标音记录为错误,对分析儿童声母清晰度产生影响。通过PCC分析,可以发现对于不熟悉的词语,词语学习有一定帮助。因此,在使用词语评估声母清晰度时,建议使用复述的评估方式,较少受词语熟悉程度影响且评价指标便于控制。命名评估需考虑儿童对于测试词语熟悉度的影响及在结果记录时,没有引出的目标音需要和其他结果进行区别标记。
对评估时长的分析发现,命名词语评估使用的时间显著多于复述词语评估。命名词语评估中,测试者出示图片,以提问的方式引导被试命名,如命名不成功提示被试说出目标词,在此过程中,引导提问增加了评估时间,但时间增加更多是由于儿童在理解、回答问题的不确定性造成,测试者引导时的语言并不会占用很多时间,而儿童回答问题时思考和组织语言比其直接复述听到的话更需要时间。复述词语评估中,儿童不需要过多思考,只需跟读,节约时间。评估效率是需要重视的问题。儿童注意力时间较短,言语评估经常会受时间及儿童配合程度、认知程度制约[12],所以评估过程应尽量简洁、便于操作,以提高评估效率,节约人力资源与社会成本。
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命名词语无法实现评估流程的规范化,提问需根据儿童的回答进行调整,对评估者的要求更高且评估过程受个体差异影响较大,对多次评估结果的一致性产生影响。复述词语可使用统一表述完成,评估更加规范化,评估结果较少受测试者本身影响,多次评估结果一致性较好。线上评估、康复需求日益增长的阶段,复述评估更能符合远程康复服务需求,更易实现评估的自动化、智能化。
5 结论
本研究发现,命名词语在受试者可说出目标词的情况下,对于声母准确率的评估与复述词语无显著差异,但评估的目标词对儿童的知识储备提出挑战,出现儿童不了解测试词语而无法准确说出目标词的情况,影响测试结果且在评估可操作性、耗时上与复述词语相比有较大劣势。复述词语评估可直接获得儿童所有目标音的具体表现,不受词语难度、儿童对测试词语是否熟悉的影响且耗时较少,但其评估过程要求直接说出目标词,对于儿童的提示较多,会获得相对较好的评估结果,无法发现听障儿童可能会出现的错误。
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议:①对于听障儿童声母正确率评估,可直接采用复述词语的方式;②可采用命名加复述相结合的评估方式,即先使用命名的方式,如无法引出则使用复述的形式进行,记录结果时,对不同的评估方式进行标记,便于在多次评估结果对比时有所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