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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羊乳标准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3-05-17申国辉韩娟古艳婷郭燕枝

中国农业科技导报 2023年3期
关键词:生乳羊乳乳制品

申国辉, 韩娟, 古艳婷, 郭燕枝

(1.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1; 2.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 100081)

乳制品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乳制品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2021年我国人均奶类消费14.4 kg(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折合生鲜乳为42.3 kg(数据来源于中国奶业协会),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同时,新版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将奶及奶制品的推荐摄入量调整到了300~500 g·d-1,我国乳及乳制品市场仍具有较大的消费潜力。羊乳作为我国第二大乳制品消费来源,由于其具有和人类母乳更为接近的营养组成和功能作用,营养价值优势突出[1]。随着经济发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羊乳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消费需求也不断提升。2020年中国羊奶粉市场规模达到104亿元,与2008年的3亿元相比,翻了近35倍。

任何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都离不开标准的引领,生羊乳的质量直接影响羊乳及其制品的加工品质、营养价值, 是羊乳及其制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对乳品的生产发展意义重大[2]。羊乳消费需求日益旺盛,但羊乳市场却乱象丛生,令人诟病不断,羊乳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遭遇严重瓶颈,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生羊乳及其制品标准的严重缺失。国内没有现行单独的生羊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目前的生乳国家标准牛羊混用,但牛羊生乳在营养成分上存在着较大差异。生羊乳在蛋白质以及脂肪含量上均高于生牛乳[3];在酸碱度方面,生羊乳呈偏碱性,而生牛乳呈偏酸性。同时,研究表明羊乳天然含有较多的上皮细胞及其碎片,因此生羊乳比生牛乳有更高的体细胞数[4],综合来看,牛羊生乳共用同一标准并不合理。在中国羊乳市场不断扩大的趋势下,生羊乳国标的缺失必将成为中国羊乳产业未来发展的巨大隐患。鉴于此,本文通过梳理国内生鲜羊乳及其标准的现状,分析其在标准制定与监督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促进中国羊乳产业绿色健康持续发展。

1 中国生羊乳标准现状

食品标准是对食品结构、规格、质量、检验方法统一的技术规定,是判断食品合格与否的最主要依据之一。食品质量合格与否是指食品的质量状况是否符合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条件和指标,生乳质量安全是乳业的第一道关卡。

1.1 历年生乳国家标准适用范围

截至2022年,共出台生乳国家标准5项,其中只有 GB 19301—2003[5]与 GB 19301—2010[6]这2项标准中将生乳的适用范围扩大到羊乳(表1)。在此之前,国家标准的生乳适用范围仅为牛乳。

表1 历年生乳国家标准适用范围Table 1 Scope of application of national standards for raw milk over the years

1.2 国内生羊乳标准概述

随着羊乳产业的不断发展,生乳国家标准牛羊混用的弊端开始显现,部分地区为了适应区域产业发展,开始发布单独的生羊乳标准。梳理我国生羊乳标准发现(表2),现行与生羊乳相关的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主要有2部,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GB 19301—2010[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现行有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的NY/T 657—2021[10]《绿色食品 乳与乳制品》(现行有效)。陕西作为我国羊乳产业大省,在2008年出台了我国第一个生鲜羊乳地方标准DB61/T 425—2008[11](已废止);2016年山东省出台了奶山羊生乳质量管理规范DB37/T 2812—2016[12](已废止),以规范奶山羊生乳的收购;甘肃元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标准化协会分别于2021与2022年发布了企业标准Q/GSYS 0001 S—2021[13]《绵羊生乳》(现行有效)与团体标准T/IMAS 040—2022[14]《生山羊乳》(现行有效)。从现有的生羊乳标准来看,生羊乳国家标准混用由来已久,而其余类型的标准多集中于近些年大力发展奶山羊养殖的省份,可见羊乳产业对于国家标准的需求较为迫切,急需国家标准来支撑羊乳产业的发展。

表2 国内生羊乳标准汇总Table 2 Summary of domestic raw goat milk standards

1.3 国内生羊乳标准感官要求对比

分析我国生羊乳相关标准的感官要求发现(表3),对色泽、滋味与气味、组织状态的要求基本同国家标准一致。其中,色泽除DB61/T 425—2008[11]要求呈均匀乳白色外,其余各项标准均要求呈乳白色或微黄色;组织状态方面DB61/T 425—2008要求呈均匀胶态液体,其余各项标准均要求呈均匀液体。

表3 国内生羊乳标准感官要求Table 3 Sensory requirements for raw goat milk standards

1.4 国内生羊乳标准主要质量安全指标对比

生羊乳质量安全指标是确保其质量安全的最基本要求,是生羊乳生产和收购的准入门槛。质量指标主要关注脂肪、蛋白质等,安全指标主要关注体细胞与菌落群数等。我国主要生羊乳标准质量安全指标如表4所示。在蛋白质标准上,Q/GSYS 0001 S—2021[13]限值为 5.0 g·100 g-1;其次为 T/IMAS 040—2022[14]与 NY/T 657—2021[10],限值分别为 3.20与 2.95 g·100 g-1;DB61/T 425—2008[11]与 GB 19301—2010[6]限值均为 2.80 g·100 g-1。在脂肪 标 准 方 面 ,Q/GSYS 0001 S—2021[13]限 值 为6.0 g·100 g-1;其次为 T/IMAS 040—2022[14]与 DB61/T 425—2008[11],限值分别为 3.50 与 3.20 g·100 g-1;DB37/T 2812—2016[12]、NY/T 657—2021[10]与GB 19301—2010[6]限值均为3.10 g·100 g-1。6项标准中仅有3项对体细胞有规定,其中,NY/T 657—2021[10]作为农业行业绿色标准要求最高,规定体细胞不超过40万·mL-1;T/IMAS 040—2022[14]规定体细胞不超过120万·mL-1;DB61/T 425—2008[11]对体细胞做了分级,规定一级生鲜羊乳不超过40万·mL-1,二级生鲜羊乳不超过60万·mL-1。在菌 群 数 量 方 面 ,GB 19301—2010[6]、NY/T 657—2021[10]与 DB37/T 2812—2016[12]均规定不得超过200 万 cfu·mL-1;Q/GSYS 0001 S—2021[13]与T/IMAS 040—2022[14]规定不得超过50万 cfu·mL-1;DB61/T 425—2008[11]规定一级生羊乳不得超过50万cfu·mL-1,二级生羊乳不得超过100万cfu·mL-1。同时,作为第一部生羊乳地方标准,DB61/T 425—2008[11]还规定了使用羊乳酒精试验方法快速检测分辨真假羊乳。

表4 国内生羊乳标准主要质量安全指标Table 4 Physical and chemical indicators of raw goat milk standards

2 我国生鲜羊乳标准存在的问题

2.1 国家标准牛羊混用导致羊乳产业发展问题突出

羊乳作为我国第二大乳品产业,国家标准的缺失是目前发展存在的最大瓶颈。国家标准牛羊混用由来已久,这种现象不仅体现在生乳上,其乳制品也存在同样现象。羊乳国家标准缺失的部分原因是由于羊乳市场盘子小,品类定位为小众人群,在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中素有“九牛一羊”的说法,消费者对各类羊乳制品也心存疑虑,社会认知程度较低。但随着羊乳产业的不断发展、市场的不断扩大,这种牛羊乳标准混用的现象也导致了诸多产业发展的困境。

2.1.1 产品质量问题频发 由于羊乳国家标准的缺失,导致羊乳市场质量安全频频出现问题,在某年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的抽查中,存在安全管理和质量问题的奶粉企业共有17家,其中羊奶粉企业就占9家。生羊乳国家标准的缺失导致企业自设“企业标准”,而我国企业标准市场准入条件是备案制,而不是审批制[15],不同企业对标准关键指标的设定各有差异,目前强制性标准少于推荐性标准,这增加了目前羊乳市场的不稳定性,加之我国目前生羊乳收购、贮藏、服务体系不完善,乳制品质量检测体系尚未健全[16],羊乳制品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2.1.2 牧(农)企矛盾加剧 由于缺乏国家标准,生羊乳收购时大部分地区都是根据地方企业标准进行,导致生乳交易过程中牧(农)企的矛盾加剧,在利益的驱动下,养殖户或经销商会在羊乳中掺水或牛乳来增加收入,而企业在生产旺季或产品滞销时会降低收购价格,这种现象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去衡量致使管理部门无法评判是非,给整个羊乳市场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严重影响了羊乳产业的健康发展。

2.2 生羊乳制(修)订社会参与度低,标龄过长

2.2.1 标准制(修)社会参与度低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出台包括立项、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审评、报批等环节。生乳标准的制(修)定需先由卫健委食品司做年度标准修订计划,再由农业农村部进行标准的起草,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进行第1次审评后公开征求意见,经过4个步骤审查后由国家标准委员会编号发布。且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以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主体,部分企业和协会有所参与,但大多数中小企业和奶农的参与度较低,极易造成标准可行性较低,致使部分生产者生产的羊乳无法达到标准要求而在生乳中掺加一些化学药剂,影响生乳质量。

2.2.2 标准标龄过长、更新缓慢 国际生乳标准一般会及时对其部分指标进行修订,部分发达国家明确应在3年内对农药残余的具体标准适时地加以调整,以契合动态发展的生产实际。而我国生乳国家标准自2010年实行至今尚未完成修订,随着养殖规模、方式的发展,旧的国家标准会出现不适应性,只有及时修订才能推动乳产业的健康发展。

2.3 生羊乳监管体系混乱,缺乏独立的乳制品管理机构

2.3.1 监管部门冗余,体系混乱 2008年我国颁布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规定,液态奶监管分别由农业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负责。2013年以后,生乳质量安全监督主要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17]。我国生乳监管管理体系实际上是实行多部门联合协同监管,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权责划分不清等问题,如监督模式是执行属地管理还是垂直管理并不明确。国内乳制品生产与流通领域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进行日常的监督与管理,使监管部门之间查处职能重叠、多头监管以及权责不明,导致乳制品安全监管领域混乱,乳制品质量安全无法得到切实的维护[18]。

2.3.2 缺乏专门的乳品管理和监管机构 乳制品行业较发达的国家均有单独的乳品管理和组织机构,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的乳品局、法国的奶业质量控制署(法国的奶业质量控制由独立于种牛和种羊机构的专门部门进行)、荷兰的牛奶及乳制品监督管理局等[19-20]。我国乳制品产业管理涉及的部门虽然多,但没有专门的乳制品管理机构,无法有效地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容易造成部门间责任划分不清、出问题相互推诿等现象。

3 国际生乳标准制定的经验借鉴

3.1 国际生羊乳质量安全指标借鉴

乳业发达国家一般均能达到甚至超过优质原料乳技术要求,进一步证实发达国家牧场规模化养殖和先进科技应用优势突出,企业管理规范,且对牲畜饲养、疾病防控、牧场卫生状况等高度重视。原料乳标准体系健全,乳制品安全水平高、营养品质优异,是发达国家长期占领国际乳制品市场的重要原因。从他们的经验来看,生乳(包括牛乳与羊乳)达到优质标准的指标主要有:乳脂肪含量最低限度3.2 g·100 g-1;乳蛋白含量≥3.0 g·100 g-1;菌落总数上,只有欧盟标准将生牛乳与其他动物生乳进行了划分,其他动物生乳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50 万cfu·mL-1;而体细胞数方面,加拿大对生牛乳和生羊乳进行了划分,其中生羊乳体细胞数不得超过150万·mL-1,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通用标准规定除生牛乳外其他动物生乳体细胞数不得超过100万· mL-1(表5)。

表5 国际生乳质量安全指标限定要求[21-28]Table 5 International raw milk quality and safety indicators limited requirements

3.2 国际生乳监管体系借鉴

3.2.1 多元化的监管主体 国际上生乳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是多元化的,我国目前的监管是以政府为主,虽然部分由乳制品管理协会进行,但其发挥的作用有限,消费者也尚未被纳入监管的范围中[29]。法国关于生乳的监管主体涉及所有监管部门、产业协会,并将供应商和消费者也纳入监管体系;印度作为奶业大国,推行奶业生产合作社模式,将奶业生产合作社作为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关口[30];美国由行业协会负责乳制品的研究和标准化工作,国家奶业生产商联盟在生乳质量监管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31]。

3.2.2 全产业链、全生产过程的监管 澳大利亚、新西兰作为著名的奶业大国,在奶畜的养殖、生产、销售过程中有多种HACCP(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认证项目,对整个生乳的产业链进行控制记录[32];欧盟拥有目前世界上最完善的乳制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能够实现生乳“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33]。

4 完善我国生鲜羊乳标准的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羊乳产业的不断发展,生乳的质量安全关系到各类乳制品的质量安全。基于我国目前生鲜羊乳标准现状,结合国外生乳标准及监管体系,充分考虑我国国情,针对我国生羊乳标准的制定与执行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4.1 加快制定生羊乳国家标准,实行生羊乳分级收购制度

4.1.1 加快国家标准制定,建立生羊乳分级收购制度 国家标准的缺失是目前羊乳产业发展的最大瓶颈,建议联合多部门尽快制定生羊乳国家标准,同时加快推进其他羊乳制品国家标准的制定。仿照生牛乳的收购标准,实行生羊乳分级收购制度,实施优质乳工程,振兴羊乳产业。

4.1.2 以国际标准为基础,科学合理制定生羊乳标准 我国生羊乳标准部分指标落后于乳制品发达国家,而生羊乳标准较低,不仅导致我国羊乳及其制品出口困难,而且有可能使我国成为低标准乳制品的倾销市场。标准的制定要以国际标准为参考,但不能盲目地要求当前就实现国际标准。考虑到我国大部分散养户的养殖技术水平,为避免我国奶源供应短缺,遏制本土奶发展,不建议盲目跟从国际标准,但可将国际标准作为努力的方向,通过加强良种培育、推广规模化经营、推进优质饲料研发、引进先进技术等方式不断提升我国生羊乳质量,逐步达到并超越国际发达国家乳制品标准。

4.1.3 增加标准制(修)定透明性,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参与 生羊乳国家标准的制定需要经过广泛调研检测,充分征求羊乳生产产业链上各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吸引和鼓励小微企业、奶农、乳制品协会等参与到标准制定中来,坚持标准制定的公开透明,以此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1.4 及时对生羊乳标准进行修订,使适应产业发展需求 生羊乳国标制定后,要根据我国羊乳产业发展状况,及时对其进行修订,使其能更好地推动产业发展,提升我国羊乳质量,使我国生羊乳标准与国际接轨,真正地实现“世界羊乳看中国”。

4.2 整合标准制定和执行监督机构,完善执行监督体系

4.2.1 整合监督机构,明确各部门权责,探讨设立独立乳品监督管理机构 目前,我国乳制品安全监督机构实行的是多部门协同监管,建议尽快对现有体制和机构进行有效补充和完善,明确划分各部门的权责。探讨设置单独乳制品安全规制机构的可能性,将商检、质检、卫生、农业等执法部门所承担的乳制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合并,仿照国际经验设立单独的乳品管理局,对乳制品生产全过程进行统一监管,强化监督执法,实施羊奶质量安全检测计划。

4.2.2 完善多元主体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协会与消费者的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与中国奶业协会等的监督作用,完善消费者监督举报机制,简化监督举报流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4.2.3 实行全产业链监管 继续实行全国生羊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地方奶站、奶农生羊乳的抽检力度,同时对生羊乳进行全产业链监管,建立可追溯、可追责的监管机制,真正实现生羊乳“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5 结语

羊乳产业是朝阳产业,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未来羊乳产业市场将进一步扩大。我国发展羊乳产业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为了促进羊乳产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的饮奶安全,加快推动单独生羊乳标准出台刻不容缓,同时应当尽快制定其他羊乳制品的国家标准,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从源头规范羊奶产业的发展,保障羊乳及羊乳制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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