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让外董当好“五个董事”
2023-05-16陈和午
陈和午
完善外部董事制度,应当以改革优化“三大机制”为抓手、以强化“四大保障”为支撑、以当好“五个董事”为要求,实现外部董事履职从“有形”到“有神”再到“有為”的转变
新一轮国企改革要着力打造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现代新国企,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全面提升国企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这对于发挥外部董事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2023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发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经验总结与未来展望》称,强化外部董事规范管理和履职支撑。该如何进一步完善国企外部董事制度,让外部董事更“懂事”、助力董事会更好发挥作用?完善外部董事制度,应当以改革优化“三大机制”为抓手、以强化“四大保障”为支撑、以当好“五个董事”为要求,实现外部董事履职从“有形”到“有神”再到“有为”的转变。
优化“三大机制”
优化外部董事遴选与退出机制。加快外部董事市场化,改革目前外部董事过于依赖现职转岗的遴选方式,完善任职条件,探索以市场化方式遴选外部董事,不断拓展外部董事尤其是年轻人选的来源渠道;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外部董事资格认证制度,加快建立一批信誉优、权威性强的外部董事遴选和资质认证的中介机构,积极探索外部董事的社会化管理。扩大专职董事队伍、强化外部董事人才共享,充实完善人才库,推动央企之间、央地之间、集团与子企业之间人才共享。探索创新外部董事“一人双岗”制度,借鉴部分地方建立外派财务监督专员制度的创新做法,实施“专职董事+外派财务监督专员”由一人担任,使外部董事能够“零时差”知悉企业重大事项。健全退出机制,畅通专职董事与现职领导人员双向流动通道,让外部董事岗位有吸引、职业有出路。
创新外部董事沟通联络机制。构建多渠道的沟通模式,健全外部董事与企业管理层、职能部门、专业人员等的联系沟通机制。探索设立外部董事联络委员会,作为向外部董事提供重要经营管理信息、就经营管理问题坦诚交换意见的场所,定期开展与内部董事、管理层之间的对话沟通。加强与企业内部部门和人员的有效沟通,畅通外部董事与董事会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内部专业人员的咨询沟通渠道。畅通外部董事与外部专业机构的咨询沟通路径,发挥法律、财务、会计等为外部董事提供专业支持的“外脑”作用。
完善外部董事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差异化的外部董事薪酬激励体系,实行更加多元的激励组合方式,建立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加快探索中长期激励的方式,注重当期收入与任期收入的有效平衡,探索设立外部董事激励基金。加强对外部董事的声誉激励,加快健全外部董事声誉市场的培育,加大外部董事专项奖项的设立和评选,提高外部董事对其自身声誉的珍视度。完善外部董事履职评价,借鉴国际上成熟的自评+他评模式做法,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履职进行年度评价。强化外部董事的精准追责,按照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明确外部董事与内部董事承担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针对性设置外部董事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认定标准,明确免责情形。
强化“四大保障”
提供必要支撑和服务保障,是确保外部董事履职效能的重要基础,应当做好权利、时间、能力、支撑“四大保障”。
强化履职权利保障。推动股东在外部董事的履职清单和授权清单上下功夫,使外部董事更加清楚自己的职责。根据对履职单位的差异化管控模式、外部董事的履职能力水平,学习借鉴“股权董事权限范围内独立决策”“一票缓决制”等模式,构建精准授权决策机制,针对性创新授权外部董事的决策范围,在权利保障上确保外部董事能够发挥更大作用。
强化履职时间保障。加快推进外部董事的专职化和年轻化,提高专职董事、年轻董事的比例,推进外部董事中专职董事占多数,确保外部董事有足够的履职时间和精力。进一步规范日常履职行为,明确履职企业的家数、在企业的最低工作时间,注重外部董事对企业业务的深入了解,在履职过程中投入足够精力,推动外部董事将时间更多分配于战略讨论、风险把控、资源整合、价值创造等重点工作中。
强化履职能力保障。构建符合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的外部董事能力素质模型,从职业操守、履职能力、勤勉程度、工作实绩、廉洁从业等方面明确董事履职能力要素,如战略决策能力、资源整合能力、风险把控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基于外部董事能力素质模型,系统化、针对性设计一套包括入职培训、持续培训等在内的培训体系,开展常态化能力提升培训,促进履职专业化。
强化支撑保障。探索建立并发挥好“外部董事工作室”的桥梁作用,建立多元、立体的外部董事履职服务体系及配套制度;在讨论关乎战略投资、战略转型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时,考虑非党员外部董事列席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程序,做好外部董事从会议服务、日常联络、信息服务、调研服务、后勤保障等支撑服务。探索建立外部董事智慧履职平台,实现信息及时共享,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外部董事在履职中“能为”。
当好“五个董事”
国企外部董事是用来完善企业决策、防止企业被内部人控制的,理应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应当在履职担当、履职基础、履职方式、履职动能、履职实效等方面当好“五个董事”角色。
强化履职担当,当好“责任董事”。外部董事应当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放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牢记对组织、对股东的责任义务,既保持“外部人”的独立性又增强“内部人”的责任心,切实发挥积极作用。
筑牢履职基础,当好“规范董事”。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占多数制度普遍推行,而外部董事履职工作规范化是推动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的基础。外部董事应当在抓好履职时间管理、抓实履职能力建设、抓牢履职制度落实、抓细勤勉履职尽责上下功夫,推进履职规范化。
创新履职方式,当好“创新董事”。外部董事要发挥好“智囊”的作用,积极打破思维定势,通过紧盯重点、深入调研、精心观察、务实建言,主动创新履职方式,以真知灼见打造履职印记,慎言“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语,努力让履职意见更有广度、深度。
激发履职动能,当好“活力董事”。外部董事应当借助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调研,充分发挥专长、激发履职活力,凝聚外部董事共识,独立、客观地发表专业意见。
增强履职实效,当好“绩效董事”。外部董事应当自觉把履职放到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落实,围绕董事会的职能,聚焦企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在准确把握股东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提出决策意见,对有违企业合规的决策和事项敢于说“不”,努力让履职工作更优更实,实现履职时空和工作质量的高度统一。
作者系中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