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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中自我意识运动的三个环节

2023-05-15刘阳阳韦洪发

理论导刊 2023年5期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

刘阳阳 韦洪发

摘 要:思想政治教育的要义是实现个体道德与社会道德的统一,就个体而言,就是将社会道德内化为个体道德,实现社会意识向个体自我意识的转化。实现道德内化的过程主要涉及自我意识运动的三个环节,即自我意识的觉醒环节、发展环节和完善环节。觉醒环节是道德内化的前提,是自我意识的萌芽状态;发展环节是道德内化的关键,是自我意识走向成熟的转变状态;完善环节是道德内化的旨归,是自我意识最终完成转化的理想状态。自我意识的环节转换与运动演进,启示思想政治教育要注重引导受教育者自我反思、自我剖析、自我养成,以推动自我意识运动,促进道德内化。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内化;自我意识运动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3)05-0110-06

作者简介:刘阳阳(1993—),女,河北邢台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韦洪发(1981—),男,山东临沂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法学和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实现个体道德和社会道德的统一,促成社会意识向个体自我意识转化的道德内化过程。其目的在于通过道德教化,将社会所需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移置于个体意识之内,对个体的思想和行为施加影响,使个体道德和社会道德相统一,并在这一过程中,促使道德个体不断扬弃自身、超越自我、创造新我。这一过程必定涉及道德主体自我意识。从这一意义上讲,道德内化是通过自我意识不断运动实现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和人的自我意识运动过程是协同的、统一的。

一、自我意识的觉醒环节

意识是人生來就有的,但自我意识作为特殊的意识,并非生而有之或是一开始就被发现和认识的,而是从意识启发而来的,其必定经历一个由意识(对他物的认识)过渡到自我意识(对意识自身的认识)的过程。只有完成这一过程,自我意识才会出现。自我意识是意识对意识自身的认识,它要认识自身,必须将自身作为对象,并首先表现出自身。人异于动物之处就在于人能够出于自身需要,在意识中设想某物并通过自身活动将其体现在具体的物体中,事物“以被规定的方式对那把握着的意识呈现出来”[1]82,外部世界的他物都成为“我”的表现,带有“我”的精神痕迹。因而,自我意识最初潜藏于意识中,只能体现在满足自身生命需要的他物中。此时,意识只能对对象(他物)发生作用,并不能认识意识本身,所以自我意识处于潜隐状态,并未展露出来,还不能称为严格意义上的自我意识,具有直接性和感性确定性的特点。意识通过他物体现,这是自我意识产生环节中必然的一步,但如果意识发展停滞不前,那么意识只会停留在感性经验层面,获得的只是对感性对象的不可确定性和非真理性的认识。这样的封闭和固守更不会为道德内化带来任何可能。

当意识通过对象体现时,就会发现对象其实是暂时的、虚无的,并没有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客观性,这就意味着意识和它的对象永远有着不可取消的区别。意识要进一步发展为自我意识,必须打破这一障碍,将作为意识对象的客观存在加以扬弃,虚无化和解构对象的个别性,使个别性上升为“共相”,这时无论对象客观存在如何,意识都只把这个“共相”作为自己的对象。意识在对象中表现自身,同时也被对象所规定。但意识并不仅仅停留于此,它的下一步就是从一切被规定的对象中抽象出普遍性,通过反思将自身扬弃为“共相”。“自我意识是从感性世界和知觉世界的存在而来的反思,并且本质上是从他在中的回归。”[1]131在这一阶段上,“共相”就是通过扬弃客观存在,使对象从一切内容划定的界限中越出而所达到的感性层面的普遍性。反思又进一步使“共相”摆脱感性层面,跃升至概念的知性层面,获得无限性的概念,“由于这种无限性的概念成为意识的对象,所以意识就是对这区别作为同样程度上直接被扬弃了的东西的意识;它是本身自为的,它是对无区别的区别,或者说,它是自我意识”[1]113。所以说,意识经过这一艰难曲折的运动过程,经过体现在对象中、通过扬弃获得“共相”、认识无限性的概念的过程,最后认识自身,最终自我意识才出现。当道德主体产生出自我意识,主体才能区分自我与外界环境、自我与他人,能反观自身,认识到自身利益与需要,才有可能产生道德。

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运用辩证方法和历史方法来研究人的意识和精神的发展过程,思辨色彩鲜明,但难免陷入强调自我意识的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在马克思看来,人之所以能够建立对象,只因为他是“实际的、肉体的、站立在坚实稳固的地球上的、呼吸着一切自然力量的人”[2],在人、对象、现实生活三者中,马克思一语道破现实生活是最为关键的第一性的存在。“是生活决定意识”[3]152,“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3]152。所以,自我意识是人的自我意识,依附人而存在,并受人生活的现实世界的制约,其来源只能是现实生活。自我意识是以人的需要为开端逐步出现的,而人的需要是受自然、社会的客观现实制约的。从自我意识的产生过程可以清楚看到的是自我意识既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经由纯粹思维运动出现的,而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意识和对象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所以,自我意识是现实社会的产物。

诚然,进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受教育者,无论道德水平如何,一定是有自我意识的,但其自我意识可能不够完备、对自我的认识可能有问题,所以才需要教育和引导。因此,要想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必须关注和遵循自我意识发展规律,并注重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伊始启发自我意识。我们强调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要关注到受教育者的现实境况,要依据受教育者需要调整各教育要素,就是为了从受教育者真实需要出发启发受教育者的自我意识。另外,近年来,实践教学被认为是思想政治教育必不可少的教学方式之一,是因为感性的生活实践是人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在实践中能够避免单纯理论教育的抽象性,更好回归日常生活,使受教育者能够获得更直接而生动的感性体验。这些都为道德内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毋庸置疑,从现实生活和实践活动中启发自我意识仅仅是道德内化的开端,也是自我意识的初始阶段。这一阶段自我意识还处在萌芽阶段,不成熟也不深刻。实现社会意识向自我意识转变的道德内化需要自我意识进一步发展,促使其摆脱觉醒阶段的直观体验进入更深层的发展阶段,而道德内化的进程也必然意味着自我意识的发展。

二、自我意识的发展环节

自我意识是在与对象、与自身的相互斗争中臻于成熟的。人“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3]57,“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3]56。最初,对象因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而被意识到,但能够满足主体特定需要的对象不总能满足主体需要,因为主体是变化发展的,主体的需要也随主体变化而变化。一种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又出现新的需要,新的需要又会对以往需要进行否定。这种情况之下,主体自我意识和对象总是处于否定、紧张的恐惧状态。自我意识产生恐惧的另一来源是主体对生命有限的恐惧。“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4]324,是受动的、受限制的,但人并不满足于此,人还是“自为地存在着的存在物”[4]326,本性是自为的、自由的。所以,人永远不是完成时,而永远是自主自为性活动、自由性追求的进行时,不断向着未来进行“自我超越”,寻找生命的永恒与无限。因而人常处于自然性与超自然性、物性与神性、有限性与无限性等矛盾之中,对无限性的追求激发自我意识对生命有限的恐惧之感。自我意识的恐惧状态进展到下一步便是怀疑,这是对如何克服恐惧展开的初步思考。怀疑的自我意识对外部现实世界采取根本否定的态度,它自认为通过否定外部一切,便会肯定自身、获得永存,但事实是,这样除了制造出混乱和摇摆不定,根本无法提供解除有限达至无限的“良方”。此时,如何消解自身与对象的否定、紧张恐惧状态或者说如何才能够协调与对象的关系、取得双方的统一便成为自我意识苦恼的问题。苦恼也使自我意识陷入分裂,一端是为“我”存在、感性的、直观的此岸世界,一端是寻求永恒的、本质的彼岸世界。怀疑、苦恼的产生其实都是反思在自我意识发展环节所起作用的结果,反思使它开始清算以往对各种关系的处理方式,力图消除弊端,寻找可以作为行为依循的正确规范。

个体自我意识发展过程的恐惧、怀疑、苦恼状态正是在社会道德向个体道德转化的道德内化过程中所经历的,是对个体道德的审视和反思。那么,究其根本是什么在推动着个体自我意识的发展呢?是个体接受社会道德转化的需要,即社会道德转化为个体道德的需要。社会道德和个体道德是依据社会和个体的关系对道德所作的划分。社会道德作为出于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而提出的道德要求,是指处在一定阶段的社会用以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个体道德是指作为道德实践主体的个人在为人处世中所形成的具有稳定性的内心准则和行为习惯的总和。两者既对立又统一,一方面相互区别、各有所指,另一方面又相互联系,社会道德通过个体道德体现,社会道德向个体道德转化是个体道德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道德转化为个体道德的需要归根结底是由人的本质所决定的,是人与生俱来的。“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它在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139人是社会中的人,“每个人都只能生活于一定社会群体内部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关系之中,要依赖于别人和群体才能作为人”[5]。人对社会的依赖性要求人遵循社会道德协调各种关系,寻求社会认同,实现个人与他人、社会的统一。这就产生社会道德转化为个体道德的需要。这种需要促使道德主体重新认识外部世界、重新梳理与自我相关的各种关系、重新思考自身行为规范。

思想政治教育学是一门追随时代与社会发展、关乎学生个人成长的学科。教育者必须把握时代脉搏、遵从社会发展要求对社会热点问题给予解读,教育者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视角解读社会现象,使受教育者不仅能全面了解这一现象,而且还能透过现象洞察背后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教育者要引导受教育者将自身与社会相联系,并将自身放入社会中进行思考。在此过程中,受教育者重新确认自身“社会人”的现实身份,重新思考“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6]的深刻道理,这样做的结果是,受教育者将社会发展和个人成长紧密相连,将对社会的思考转移到个人上来,引起自我意识的重新思考。这时的自我意识不可避免地会陷入恐惧和怀疑,恐惧是对过去所做之事的懊悔、担忧,懊悔曾经犯的错,担忧现在的“恶果”,怀疑是对过去、对自身成长简单和粗略的否定。直接“一刀切”式的恐惧、怀疑导致受教育者深陷道德观念的“迷雾”之中,不禁苦恼:到底应该依循什么样的道德和价值观念为人处世?这正在于教育触动受教育者自我意识,诱发自我意识反思,使其不仅对过往进行“清算”,又对当下产生新思考,直接推动了个体道德接受社会道德转化需要的产生。同时,在外部社会和个体道德持续的双向互动中,受教育者对外部社会的认识愈深刻,这种转化需要就愈强烈。

人们生活的现实世界就是某种道德观念的场域,无论人们是否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在为人处世中,总是不自觉地受到某种道德观念的影响。在先前道德观念遭到质疑时,人的自我意识将会出现混乱和迷茫,这时寻求某种正确道德观念指导的要求更加迫切。思想政治教育者要以强烈的问题意识敏锐地察觉到这些诉求,抓住教育契机,及时传授彻底的理论、正确的思想以填补受教育者的精神空白,因为“任何一个人都是被某种价值观‘占有着,从来都处于某种价值观的统摄之下”[7],不被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统摄,就要被错误的价值观、道德观“占领”。

在思想政治教育過程中,道德主体自我意识进入恐惧、怀疑、苦恼状态,推动状态发展与转换的是个体接受社会道德转化的需要。这种需要激发个体对彻底理论的需要,是道德内化的根本动力。由此,思想政治教育开始进入灌输、理解和认同理论的阶段,同时个体自我意识也将进入最终的完善环节。

三、自我意识的完善环节

自我意识的完善环节是社会道德向个体道德转化的最终环节。在这一环节中,个体自我意识认同理论、以理论修正错误认识,并激发实践动力,要求将思想付诸实践,主体和客体、个人和社会达到真正的统一,并实现良性互动。同时,个体自我意识在这一环节达到成熟的理想状态。在前一环节,自我意识对用来填补精神空白的社会道德,只是一种“知其然”。只有这种道德观念被个体自我意识理解、认同,达到“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并产生共鸣,才是对社会道德真正、彻底的接受和认同,成为一种道德实践行为完全自觉的意识,继而才能转化为日常生活中的实践动力。这种真正、彻底的接受和认同是自我意识的一种深刻领悟,体现在它实现个体道德和社会道德的统一,可以以社会道德作为标尺评判是非对错,衡量自身的思想与行为并自觉调整和修正,“因为世界的持续存在对于它来说现在成了它自己的真理性和现实性;它确知只在这里才经验到自己”[1]155。经过回溯过去、立足当下、展望未来的自我意识内省,个体总结经验,树立“理想之我”目标。这便是个体自我意识由认同状态过渡到的评价状态。虽然这时社会意识已经完成了向个体自我意识的转化,个体能够以自我意识为基础去思考和处理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个体的行为和社会道德开始趋向一致,但这种一致具有偶然性。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的行为不是偶然与道德相一致,而是必然与道德相一致,必须经过不断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的循环往复运动,自我意识由此在自身中不断突破,逐步消除道德盲点或偶然,这种克服偶然、追求必然的运动即是自我意识不断超越、完善自身的成熟状态。同时,自我意识绝不拘泥于此,它总是以它的能动性在与实践的互动中,力图突破自身、冲破主体经验的拘囿,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并以自身能动性反作用于实践,依据实践调整或扩充原有道德规范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

道德内化的逐步完成意味着自我意识进入最后的完善环节,道德主体实现“自为的认识、自为的希求的单一性和认识实体、希求实体的普遍性”[8]的统一。完成这一环节或者说推动自我意识不断完善的关键在于对社会意识的理解与认同,说到底即人的自我意识要突破自身的界限而通达真理的客观性。对于认识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3]134。这里不是强调“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这一方面,而是指出了问题的关键:个体能否理解与认同社会意识,在于社会意识是否从实践中来、是否符合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即是说,如果这一理论本身正确,无论正常个体的理解能力如何,最终都能够被认同。

社会意识向个体自我意识转化的最终完成是以道德行为的出现为标志的。自我意识进入理解与认同状态也仅仅是对社会道德认同的结果,而评判一个人是否是“道德人”不能依据思想层面,只能从其行为来评判,因为思想是内隐的,行为是外显的。诚然,可能出现“好心办坏事”或“偶然的道德行为”等类似情况,但随着实践的深入、自我意识的不断完善,上述情况终会被克服,使道德行为完全成为一种行为自觉和行为必然。另外,处于不断完善状态的自我意识不仅能根据社会道德调整行为,而且能够通过实践调整社会道德以适应人类的发展。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理论的灌输与教化过程,以马克思主义理论铸魂育人,以真理的力量感召人,以彻底的理论说服人,这样的理论是能够被自我意识理解和认同的。很显然,对理论进行知识性的理解和逻辑上的清楚认知是自我意识突破自我限定、推动社会意识向个体自我意识转化的跨越性一步,但以道德行为的出现与养成为标志的转化完成还需要进一步激发情感共鸣。近些年,情感教育备受思想政治教育学界关注。在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都有情感的参与,思想政治教育能够对情感因素加以作用。一方面,通过激发情感共鸣,加深对社会道德意识的理解,促进自我意识对社会道德观念的认同,加速道德观念内化,推动社会意识向自我意识转化,稳固的情感基础为人们提供追求真理源源不断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情感共鸣推动实现社会意识的外化,将内在思想转化为外在行为。行为是个人道德的外在标志和客观表现,只有把社会意识向个体自我意识转化的成果落实到行为上,才是转化的初步完成,而行为自觉和必然才是转化的最终完成。同时,深刻的情感共鸣也将提供完善意识的绵延不绝的实践动力,表现为情感共鸣在实践中推动着自我意识的不断完善,从而反向推动社会意识的与时俱进。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增强理论认同、激发情感共鸣也体现在思想政治教育是讲究教育艺术的,除了沿用基本教学方式方法外,思想政治教育还大胆采用具有创造力、感染力的教学技巧和方法,因地因时因事对这些方式方法优化组合、有机协调、综合采用,“就会造成‘新力量,这种力量和它的一个个力量的总和有本质的差别”[9]。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要创造性地、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學艺术,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推动社会意识向自我意识转化,在这一过程中自我意识也将逐步发展和完善。

四、自我意识运动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自我意识的环节转换与运动演进,启示思想政治教育要注重引导受教育者自我反思、自我剖析、自我养成,以推动自我意识运动,实现道德内化。

第一,启发自我反思。反思是对自身已完成活动的思考、分析和判断,它立足过去,面向现在和未来。反思推动自我意识产生、发展、完善,在自我意识运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贯穿自我意识发展过程始终,在社会意识向自我意识转化的过程中,自我意识每向前发展一步,都有反思的“功劳”。通过反思,主体突破经验局限,对事物的认识由现象深入本质,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克服意识的自发性,使意识向着自为自觉的境界转化。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要从受教育者生活实际出发,引导受教育者留意身边的人与事,以增进其对现实的了解和认识;教育者要从受教育者个人成长历程着眼,关注受教育者的成长困惑和心理动态,以及时适时地提供帮助。此外,由于受教育者的心理状况、心理特征、个性差异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和效果具有重要影响,所以教育者要以掌握受教育者心理差异为前提,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地启发受教育者反思。理想是人生之帆,信念是人生之灯,思想政治教育要以人生观教育为突破口,通过列举身边的榜样、创造性运用多种教育方式方法,启发引导受教育者对人生、对生命、对价值展开追问和思考,通过反思获得心灵感悟,积极寻找生活的价值和意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并在投身实践、奉献社会和为民立命中实现人生价值。

第二,帮助自我剖析。固然,道德主体进行自我解剖、自我分析也是自我反思的过程,但是反思是开始,不是终极目标,这里将自我剖析从自我反思中分离出来,是强调自我反思的结果——剖析自我、明确自我道德需要。强烈的道德需要将会成为推动社会意识向自我意识转变的另一动力。

自我剖析是主体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进行认真剖析和检视,评判是非对错,辨别美丑,明确优缺点、长处与不足,真实、正确地评价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以明确自身努力的方向、不断突破自我,收获成长。这其中涉及个人的善恶结构、他人与社会的价值评价等内容。自我剖析的结果一方面取决于自我意识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也推动着自我意识的发展与成熟。帮助受教育者自我剖析既是思想政治教育重要的教学方法,又是重要的教育内容。思想政治教育要注重价值澄清,在受教育者道德观念形成的过程中,教育者要综合运用学习、分析、讨论、评价等手段,培养和提高受教育者道德判断、道德选择等能力,帮助受教育者澄清价值混乱,建立适合自己的价值体系。思想政治教育要帮助受教育者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增强受教育者对社会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的认识和体验,采用他评和自评相结合的方法,积极鼓励受教育者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自我剖析。思想政治教育要明确德育目标,教育者要始终以目标为指向帮助受教育者提高修养、端正品行,养成稳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性格。

第三,引导自我养成。自我养成是指道德主体在日常实践中自我意识的自觉践行,是道德主体经历全面认识和不断反思自我,理解和认同社会道德之后,自觉地、积极地主动完善自我,自觉依循某种道德观念、向着“理想之我”前进的持续动态过程。思想政治教育要引导受教育者坚持知行合一,“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有对社会道德规范達到理性认识,才能形成坚定的认同,才能在实践中自觉践行、深化认知、强化理性认同和情感认同,真正实现社会道德内化,并在日后的实践中成为一种道德行为自觉和必然。思想政治教育要引导受教育者坚持慎独自律,由于自我道德结构的不完善和自我意识的不成熟,受教育者道德行为的养成在最初必然要依靠他律,经历他律和自律相结合的过程。但是,社会道德最终只有通过自律才能真正成为实存的道德行为和道德风尚,并在人们中间蔚然成风。思想政治教育要引导受教育者坚持习惯养成,偶然的道德行为具有随机性,并不能成为道德内化最终完结和道德行为完全自觉的依据。只有敦促和引导受教育者不断践行道德理念和修正道德行为,将道德偶然转变为道德必然,才能成为真正的“道德人”。总之,思想政治教育要引导受教育者自我养成,真正实现社会道德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成习。

结语

在社会道德转化为个体道德的道德内化过程中,个体自我意识经历着觉醒环节、发展环节、完善环节的环节转换与运动演进,自我意识的觉醒环节是自我意识从现实生活和实践活动中启发出来的初始阶段;在发展环节,个体接受社会道德转化的需要推动自我意识经历恐惧、怀疑、苦恼三大状态,并进入到完善环节;在完善环节中,自我意识达到了对社会道德的理解、认同,最终以它的能动性实现与实践的良性互动。自我意识运动的三大环节对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从思想政治教育角度讲,教育过程要兼顾自我意识运动特点,注重启发和积极推进自我意识发生状态转换,进而推动将社会道德“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10]。

参考文献:

[1]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M].贺麟,王玖兴,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18.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5]王孝哲.人的道德意识的来源[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1):1-4.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329.

[7]吴宏政.思想政治教育中价值认同的三个环节[J].长白学刊,2017(4):45-48.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9.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69.

[10]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94.

【责任编辑:雨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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