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建设“老有颐养”幸福家园
——合肥市老年人口养老服务调研报告
2023-05-14丁华健盛佳佳
□ 丁华健 盛佳佳
为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发展,近期合肥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了935 名调查对象和12 家养老机构开展问卷调查,并赴庐江县和瑶海区实地调研,与属地民政部门、乡镇街道以及养老机构进行座谈交流,积极探索养老服务发展新举措。调研显示,老年人健康意识较强,居家养老意愿占主导地位,日常生活支出位居首位,养老机构条件设施较为齐全,但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较高,老人对机构养老的认同度不高等问题需要关注。
| 基本情况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数据显示,合肥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143 万人,占总人口的15.26%,2022 年,这一数据增加到151.6 万人,占比为15.74%,提高0.48 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本次调研,结合“七人普”老龄人口城乡占比数据,以居住在城市和农村4∶6 的比例;以年龄在60—69岁、70—79 岁、80 岁及以上人口5∶3∶2 比例,共选取935 份个人样本。12 份养老机构样本中,按不同规模、属性、是否医养结合等情况选取。
从年龄性别看:年龄在60—69岁的有461 人,占49.3%;70—79岁的有302 人,占32.3%;80 岁及以上的有172 人,占18.4%。其中,男性占53.6%,女性占46.4%。
从婚姻状况来看:已婚的占78.6%,丧偶的占18.2%,未婚的占1.7%,离异的占1.5%。
从工作现状看:退休的占42.4%,无业的占42.1%,在职的占3.6%,自由职业者占11.9%。
| 调研情况
(一)居家养老意愿占主导
调研显示,在居家、养老机构、社区养老三种模式中,选择居家养老的有698 人,占74.7%;在不考虑经济负担的背景下,选择养老机构养老的有217 人,占23.2%;选择社区养老的仅占2.1%。一方面,从现居住情况看,有714 位老年人与配偶或子女同住,占84.9%,八成以上处于居家养老状态;另一方面,老年人因受环境熟悉、居住地的眷恋、有子女陪伴、亲情滋养、节省生活开支等因素影响,选择居家养老的意愿更为强烈,居家养老模式占主导地位(图1)。
另外,在23.2% 选择养老机构养老的人群中,看重养老机构排名前三的因素是护工人员的专业性与管理人员的水平(82.5%)、日常关怀与陪护(73.3%)、基础配套设施(73.3%),老龄群体希望追求更有品质和温度的老年生活。
(二)老年人健康意识较强
调研对象中健康状况良好的老年人有820 人,占87.7%。调研显示,近七成老年人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其中去医院体检占51.6%、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占46.4%、在家进行自我检测占2.0%。从居住地看,居住在城市和农村的老年人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的比例分别为76.1%、64.3%,城市老年人健康意识相对较强。从收入看,2000 元以上和以下的老年人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的比例分别为83.9%、64.3%,收入水平对于老年人体检意愿也有一定影响。
(三)老年人日常生活支出位居首位
老年人的支出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生活需求。从收入看,处于在职、自由职业和退休的541 位老年人月均收入集中在501—4000 元之间,占71.4%,其中,居住在城镇的老年人月均收入集中在1000—6000元之间,占75.8%,居住在乡村的老年人月均收入集中在0—2000元之间,占80.2%,城市老年人收入水平普遍高于农村。从支出结构看,88.1%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支出居首位,8.8%老年人的医疗费用支出占首位,另外3.1%的老年人每月最大支出花费在保健产品、护理费用、资助子女以及旅游上。居住在城市以及收入较高的老年人在医疗、护理、保健品以及旅游等方面的支出比例较高。
(四)民营养老机构经营难度较大
12 家养老机构中,公建公营的有4 家,公建民营的有5 家,民建民营的有3 家。公办养老机构是由国家筹办,具有福利性质,针对的老年人群是社会弱势群体、三无老人、政府供养等,具有一定的区域性,需要当地户口才可入住,养老院内的设施设备基本满足老人的日常生活所需。大部分“公办民营”性质的养老机构,虽然入住费用相对较低,但农村地区的养老机构很难接收到市场化自费老人入住,空床率较高,运营成本高。民营养老机构在软硬件开发服务方面成本高,回收周期长,资金压力大,不仅有大量的配套用房、设施的投入,还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护保健、日常活动、特殊饮食护理等服务,而且普遍存在从业人员收入低、劳动强度大、难招聘等情况。调研的民营养老机构中,仅有安徽悠南山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庐江分公司、合肥九久夕阳红护理院有限公司、合肥久久夕阳红新海护理院有限公司3 家机构盈利,大部分民营养老机构运营困难。
| 助力养老服务发展的措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保障老龄人口养老需求,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合肥市开展了一系列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措施,着力提升老龄人群从“老有所养”到“老有颐养”。
(一)养老服务发展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合肥市创新智慧养老方式,推动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现代智慧养老服务体系。2022 年,合肥市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养老领域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满意度位居全国第一。目前,全市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有164 家,其中公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06 家、社会办养老机构58 家。全市建成县(市、区)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2 家、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42家、社区(村)养老服务站938家,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建成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826 个,其中,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560 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266 个,实现城市社区、农村乡镇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同时,在全国率先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将全市60 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全部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范围,扩面后累计服务老年人2.6 万人,支付资金8.28亿元。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成家庭养老床位4000 余张。制定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累计完成建设6205 户。
(二)高龄补助力度不断提升
今年前4 个月,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1.22 亿元,惠及23.33 万名老人,其中百岁老人568 人。高龄津贴覆盖城乡,年满80 周岁且户籍为合肥市的老年人均可享受。当前合肥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周岁至89 周岁每人每月115 元、90 周岁至99 周岁每人每月230 元、100 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80 元,综合补贴标准居省内第一、长三角前列。在保留线下办理渠道的同时,开通“合肥市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老年人及其亲属可在线申请高龄补助。
(三)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加大
一是政府对养老服务用地政策倾斜。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2 平方米的标准,综合老年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等因素,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科学编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二是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给予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每张2000—5000 元建设补贴和每年每床3600—7200元运营补贴,给予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20 万元开办补贴和每年2万元运营补贴。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在全省率先出台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人员学费补助和入职奖补,鼓励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行业。
| 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匹配
近年来,养老服务发展较快,服务体系在不断完善,但从调研结果来看,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养老服务保障水平与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城区私营高端养老机构多,不能满足大部分普通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此外,城区由于土地紧张,购买、置换成本过高,社区养老阵地缺乏,很难满足老年人尤其是失能老年人服务需求。二是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起步较晚,历史欠账多,资源要素投入长期不足,农村社区养老院覆盖率、托老所或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大幅落后于城市,养老服务人员、社会组织、医疗卫生条件以及技术要素等条件滞后。调研结果显示,愿意去养老机构养老的人群中,82%的人群愿意每月支付2000 元以内的费用用于养老服务,付费意愿普遍不强,与实际市场价格不匹配。
(二)政府补贴与市场化不平衡
民营养老机构政府补贴经费较少,入住老人较少。民营养老机构由于物价和人力成本高,只能艰难维持养老中心内老人的基本生活费成本和护理人员工资成本。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嵌入式养老机构社会化投入不足,自我造血功能较弱,难以形成高质量的服务供给。目前开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多数以“养”为主,缺乏专业医疗支撑,农村老人入住养老院的意识弱,经济能力有限,虽然养老院有床位空缺,但很少有老人愿意自费入住。
(三)专业护理人才与市场需求不适配
专业人员缺乏是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关键因素。当前,养老机构普遍面临着专业护理人员缺乏问题,由于护理行业薪资待遇普遍偏低,同时受传统观念影响,养老机构难以招到合适的护理人才。对于居家养老人群来说,照护工作多为家属、保姆承担,不仅专业性难以保证,并且还存在安全隐患,老年人涉医或者健康类护理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 养老服务发展建议
(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养老水平
一是政府要大力宣传新医保、新农保等惠民政策,争取应保尽保,建立困难居家高龄、空巢、失能老年人购买养老保险补贴制度。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向老年人提供优质优价的健康医疗服务,定期给老人免费体检。三是适度提标扩面。2020 年合肥市80 岁及以上常住人口有22.3 万人,75 岁及以上人口有42.3 万人,建议政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标扩面,进一步放宽高龄津贴年龄标准或针对75—79 岁老龄人群另设一档补贴,提高老龄人口生活水平。
(二)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养老机构制度建设
一是加大养老机构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养老机构软硬件建设服务。二是提高养老院的管理水平和护理人员的专业化建设,规范服务标准,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在乡镇街道建设养老综合性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点,帮助孤寡老人、政府供养等困难老人安度晚年。三是提前谋划养老机构改革,提倡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促使养老机构进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务,提高集中供养率。
(三)完善长期照护服务,深化“医养”融合发展
一是进一步研究居家、机构推进医养结合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从养老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及转介的上下联动机制,持续在内涵质量、服务特色、品牌打造上下功夫,致力于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二是发展“互联网+医养服务”体系,依托大数据、现代智能化来搭建家庭医生综合服务平台,使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家庭医生服务供给有效衔接,降低家庭医生巡诊巡访费用,减轻老年人经济压力。三是积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和护理型养老床位,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合肥市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结合优秀试点城市做法,有效推行,为长期失能老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保障。
(四)扩大老年人就业渠道,实行弹性退休制度
一是就业服务部门要针对“低龄老人”加强政策帮扶,加大对老年人就业培训的力度,设立专门的老年人就业培训中心,为有就业意愿的老年人提供各种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以及就业信息和就业咨询服务,帮助老年人更好地了解就业市场和就业机会,鼓励老年人自主创业,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二是考虑实行弹性退休制度,调动健康状况良好、尚有工作热情或工作需要的老年人继续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为低龄老年人发挥技术和经验优势提供机会,减轻社会养老保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