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的“铁三角”:《英国犯罪学》2022年第3期研究述评
2023-05-14刘为地徐建华
张 彦,周 由,刘为地,徐建华
(1.澳门大学,中国 澳门 999078;2.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 3800;3.浙江万里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
2022年第3期《英国犯罪学》共刊发14篇文章,其研究主题涵盖了犯罪学中经典的“铁三角”议题,即“犯罪”“受害”以及“警察”。这些文章在选择“经典话题”的基础之上,从研究方法、话题切入角度、话题深度和广度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到了推陈出新,不仅启发我们重新审视和反思经典的犯罪学研究课题,而且对致力于向《英国犯罪学》投稿的读者有很高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一、犯罪学铁三角之“犯罪”篇
“犯罪”是犯罪学铁三角的核心部分。近两个世纪以前,犯罪学之父龙勃罗梭(Cesare Lombroso)的“天生犯罪人”的研究奠定了现代犯罪学发展的开端。两个世纪以来,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因素的变迁和发展,“犯罪”形式日趋多样化,其产生的社会后果也日趋复杂。本期《英国犯罪学》共有8篇“犯罪”类文章,涵盖了有组织犯罪、叙事犯罪学、环境犯罪学、监狱犯罪学、移民犯罪学、校园犯罪以及私刑犯罪等话题。从刊文比例来看,针对“犯罪”本身的研究依然是当代犯罪学研究的绝对核心议题。
叙事犯罪学认为,人类对犯罪与被害的理解是基于时代背景下主流的叙事框架构建而成。因此,叙事方式可改变个体对于犯罪与被害行为的认知态度。在《光与影:男犯人与前伴侣关系解体的在线叙事解构》一文中,乌马赫斯瓦尔(Umamaheswar)探讨了被监禁(或曾被监禁)男性和前伴侣之间关系解体的叙事特征。个体的叙事方式影响并反映了我们的社会现实。尤其在监狱情景下,个体和群体的隐喻暗含了特定的意识形态,从而进一步影响对犯罪人的惩罚性文化态度。作者通过对一个关于犯人伴侣的匿名论坛里的603个帖子的内容进行归纳分析(主要信息包括论坛成员与自己的前伴侣相识、相恋以及分手的经历)。文章发现,论坛成员将自己的前伴侣描述为生活在绝望黑暗空间中的道德低劣的人,同时将自己描述为照进黑暗空间的一束光。除了将监狱形容为“绝望的地方”之外,论坛成员还将前伴侣称之为具有操纵性和欺骗性的人物。与此同时,论坛成员倾向将前伴侣价值观的崩塌归因于他们在监狱中面临的困难,认为监狱的痛苦经历迫使他们不惜一切代价在外面的世界寻求代偿与慰藉。这些叙事揭示了监禁者的伴侣们在亲密关系解体后所经受的情感创伤。作者还强调,由于这些关系解体的叙事的真实性无从确证,所以文章所关注的重点也不在于论坛成员叙事内容本身。相反,文章旨在利用这些叙述揭示了论坛成员如何通过鼓励彼此来抵制监禁对亲密关系的负面影响,以及如何通过远离黑暗的监狱世界和被监禁的男性伴侣来优化自我价值。文章指出此文只是从侧面揭露了监禁对亲密关系造成的影响,未来的研究应记录监禁危害的现实意义,进一步探索监禁对亲密关系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压力。
环境犯罪学指出,建筑环境的特征可影响犯罪人找寻犯罪机会的主观意识,从而为政府的犯罪防控政策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罗恩(Rowan)等学者的文章《将犯罪模式理论置于共犯的解释:区域级交叉空间》探讨了犯罪模式理论(Crime Pattern Theory)能否用来解释美国巴尔的摩市城市建筑与共同犯罪率的关系。犯罪模式理论指出,犯罪人对地理空间的认识主要由两个关键要素组成:节点和途径。节点是指犯罪者经常光顾的实际地理位置,而途径是指节点之间的常规路线。节点和途径在犯罪机会充足的情况下可将有动机的犯罪者聚集在一起。文章假设节点与途径可组成交叉空间,从而促进共同犯罪。为验证该假设,文章汇总了环境保护署的街道连通性数据和巴尔的摩市2013年至2016年的公开逮捕数据(N=68 393),并将共同犯罪率作为因变量,构建了空间滞后负二项式回归模型。此外,文章还获取了2010年普查数据库里主要街道连接点的空间信息数据。经分析,文章发现即使在控制单独犯罪率和群体犯罪的空间相关性之后,街道的连通性和交通中转站的数量与共同犯罪率显著相关。尤其是,该文章发现只有步行街道(非机动车道)的街道连通性才能显著地预测共同犯罪率,而交通中转站与共同犯罪间的显著关系也只存在于酒吧场景。基于文章的发现,作者们认为犯罪的独特社会性质应该促使我们重新考虑现有环境犯罪学的理论维度,以便更好地理解群体行为如何嵌入建筑环境当中,揭示建筑环境对犯罪的复杂影响。文章建议将来的研究可在不同类型的地区(即农村、城市、郊区)重复文章的研究设计,以进一步了解地理连通性和活动空间是否会在不同地区产生促进共同犯罪的差异化条件。
移民与犯罪的关系是欧美犯罪学派经久不衰的一项热门课题。哈(Olivia K.Ha)与安德森(Andresen)在《移民与犯罪关系:2003—2016年温哥华人口普查区的证据》一文中探讨了短期移民和长期移民与犯罪的关系。文章指出,尽管早先的文献分别涵盖长期与短期移民与犯罪率之间的关系,然而两者对社区犯罪率的影响差异尚未得到充分研究。文章的犯罪数据来自加拿大温哥华市2003—2016年度开放数据目录,其分析的主要犯罪类型包括:一般财产犯罪、入室盗窃、汽车盗窃、车内盗窃以及其他类型的盗窃。文章分析的主要变量包括犯罪时间、地点和过程。文章的移民和生态变量数据均来自加拿大统计局的社会经济信息管理系统,其用以分析的移民相关数据主要包括不同种类的异质性,即种族异质性、显性少数民族特征、长期移民异质性以及近期移民异质性(5年及以下)。文章发现,移民数量与犯罪水平在短期内的正相关关系主要源于移民后的资源匮乏和移民定居点周围的高犯罪率。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长期移民所带来的文化融合和社会资本的发展会降低社区整体的犯罪率。文章认为,本研究发现可用于制定具有差异化的移民政策,以满足不同社区的移民需求。基于文章的研究发现,作者针对未来研究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未来应开展关于移民与财产犯罪的研究,特别是在美国社区的研究;其次,未来研究还应重视在其他国家背景下以财产犯罪为重点的移民犯罪评估。相关研究不仅将有助于佐证当前的研究发现,同时也有利于扩大移民犯罪学的涵盖范围;最后,作者认为未来的移民犯罪学研究应重视方法论的革新,系统性梳理数据采集方法对移民犯罪学的贡献。
监狱生活是犯罪学的经典研究领域之一。在传统观念中,监狱经常被描述为让人痛苦、煎熬和绝望的地方。但是,在某些条件下,犯人的监狱生活可能会发生积极的变化。乌格尔维克(Ugelvik)在《信任的变革力量:探索改造监狱中的高级犯罪终止》一文中探讨了信任和犯罪终止,特别是信任与“高级犯罪终止”之间的联系。“高级犯罪终止”是指终止者对道德和政治共同体的归属感的转变。先前文献发现犯人在成长早期经常经历不被信任和不值得信任的负面循环。与此同时,大多数监狱环境中也缺乏对于犯人与狱警之间的信任与认可的研究。然而,文章认为狱警与监狱犯人建立信任是可能实现“高级犯罪终止”的有效途径。为了印证两者的关系,作者跟踪采访了挪威奥斯陆14位男性累犯,分别在其刑满释放的前一年与后一年进行深度访谈。此外,作者还采访了6名相关政法工作人(主要是监狱联络员与缓刑个案工作员)以及3名犯人亲友,旨在进一步了解犯人的具体情况以及从专业角度探讨犯人释放和回归社会的过程。访谈结果表明,大多数监狱都不愿意培养与犯人之间的信任。然而在少部分监狱里,狱警会尝试与犯人建立信任,而犯人的内心状态也会发生极大的转变。因此,文章认为犯人和监狱工作人员之间关系的改善在促进犯罪终止的过程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基于以上的发现,文章进一步指出信任的建立是犯人产生积极变化的引擎,而信任经历可为犯人提供犯罪终止的额外价值。作者建议,创建一个明确的信任激励机制是具有现实意义的,这将为监狱提供机会以改善犯人与狱警间的关系。针对打破信任契约的犯人,监狱可适当增加对其的审查和惩罚力度,建立“赏罚分明”的信任激励机制。
在《评估男性犯人的监狱受害和不当行为中的受害者——犯罪者重叠情况》一文中,郭诗雅等学者探讨了在监狱情境下的受害者与犯罪者的重叠现象。文章指出,过往研究在探讨受害者与罪犯重叠的现象时,往往以监狱外的普通人群作为调查对象,而忽略了在监狱环境这一特定情境内的探讨。然而,普通人群中的受害者——犯罪者重叠可能也适用于被监禁者。借助对关押在中国台湾地区9所监狱的2 065名男性犯人的调查数据,文章考察了监狱中的受害者——犯罪者重叠的情况及其对监狱管理和犯人本身的影响。文章采用的因变量包括了4类犯人之间的受害以及4类违规行为,即一般性受害和违规、身体性受害和违规、心理性受害和违规以及被剥夺受害和违规。文章的主要自变量包括输入性变量(婚姻状态、教育程度、犯罪类型、精神状态以及入狱前的受害经历)和剥夺性变量(刑期长度、直接监狱生活经历、狱警管理感受以及被探监情况)。文章发现,犯罪者和受害者有一些共同的风险特征,受害行为和不当行为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受害者——犯罪者的二元性是多面的。基于研究发现,该文探讨了重叠模型的适用性,调查了重叠模型适用于犯人每一种行为的程度,捕捉研究对象的异质性。文章还探讨了实践矫治中广泛使用的两个理论(输入和剥夺),并以此确定犯人的犯罪和受害的风险因素。文章建议,在合法的前提下,适当满足经历过犯罪和受害的犯人的需求可以减轻犯人的不当行为造成的困扰和恐惧,从而提高监狱环境的安全性。
由于隐匿性高、取样困难等原因,有组织犯罪的相关研究常常难以充分进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人口贩卖的研究。弗里斯(Vries)与雷德福(Radford)在《通过半归纳识别隐秘犯罪的网络风险指标三角测量:以美国的人口贩运案为例》一文中,使用半归纳三角法探究了非法按摩行业中的人口贩卖风险指标,以期进一步理解网络平台中难以侦测的犯罪行为。网络风险指标是指具有侦查导向价值的话语信息,可通过对网络大数据进行语义分析与算法拟合,从而推测潜在犯罪行为的发生概率。然而,针对隐秘性较高的网络风险指标,学界尚未发现有效的甄别方法。弗里斯与雷德福的这篇文章以美国非法按摩行业为例,结合44名司法人员(包括具体执法者、检察官以及其他从事与打击人口贩卖相关工作的人员)的访谈数据与31 482条非法按摩的线上评论,提出了“半归纳三角法”。该方法具体包括三个步骤:通过与司法专家的访谈确定与非法按摩相关的种子词;在第二组数据中验证种子词、寻找新词汇并将其全部作为网络风险指标;通过条件概率计算不同网络风险指标类别间的条理性与相关性,并结合访谈信息进一步情景化。通过上述混合研究方法,文章发现大部分(66.45%)非法按摩评论都含有至少一种人口贩卖的风险指标,具体包括提供所有性服务、创伤感知、店铺转移、洲际转移、非法按摩行业的内在与外在表现。文章还强调,虽然网络风险指标不等同于人口贩卖的证据,但多个风险指标的同时出现则表明较高的人口贩卖风险。这项研究强调了犯罪学整合语义分析的重要性,指出了半归纳三角法对于网络犯罪侦查的应用价值。
校园犯罪是犯罪学领域中经久不衰的话题。伊森(Ethan)等学者以一篇名为《校园保安还是校园刑事化?美国学校资源管理人员的一天》的文章,探讨了学校资源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是否导致了学校内的犯罪趋势进一步上升这一问题。校园刑事化是指用刑事司法管理思维维持学校秩序,整个学校都通过预防、侦查、打击犯罪来开展活动。虽然很多西方国家都有这个现象,但在美国却尤其严重。早在上世纪50年代,美国就通过成立学校资源管理办公室去控制校园枪支暴力。在校园刑事化框架内,学者们更常关注的是实际的安全措施,或者是学生们犯错后对他们做出的惩罚,但并未涉足更加微妙的层面。文章根据26次访谈,让资源管理人员尽可能详细地介绍他们最为典型的一天。在这一天内,作者假设学校空间便是犯罪多发地带,而学生们则是潜在的犯罪者。作者们在美国中西部地区的一个城市学区开展实验,通过与资源管理人员访谈的方式收集数据,其中的访谈问题包括资源管理人员所扮演的任务、角色、与学生或各种工作人员的互动和培训等。文章发现,许多学校通过描述资源管理人员积极完成的各项工作来证明他们的重要性。文章还指出,资源管理人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有潜在犯罪可能的学生起到警示作用,但其活动也进一步加重了校园刑事化现象,因为即使这些管理措施表面上看与刑事司法系统无关,实际上却运用了刑事司法的思维在管理学校。而校园刑事化会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例如,学生本应该享有一个健康积极的社会交往环境,却因为刑事化的管理方式生活在严格监控与犯罪被害的恐惧之中。
当公权力不足以维持法律的公正性时,私刑会代替公共刑罚维持所谓的“正义”。蒂瓦(Tiwa)的文章《“死亡是最简单的办法”:利用私刑防止再犯》介绍了私刑产生的两个常见原因:一是防止再犯,二是降低被害风险。此研究采用个体与小组访谈的方式,访谈了超过100名尼日利亚参与者。大众对公共服务不满意的时候可以采用很多处理方式,例如提出建议、忽视、自发解决。采用什么方式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社会经济地位、价值观念等。作者认为采用私刑是大众对尼日利亚司法系统失望的表现。正式的审判过程可能因为腐败的司法制度而给证人、被害者、大众带来更多风险和问题,因此私刑在尼日利亚时有发生。私刑是违法的,是滥用暴力,然而在尼日利亚却是一种仪式,是实现社会控制的工具。为什么私刑总是用严重的暴力去实施?除了以往研究发现的原因(震慑、报复等)之外,本研究探索了重伤和致死两种不同程度的私刑所产生的原因。文章发现尼日利亚的私刑参与者对私刑的严重程度具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应该把犯罪分子毒打一顿;有人认为应该处以死刑,从而彻底避免犯罪分子再犯;有人认为私刑处罚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犯罪事件的危害性。无论何种处罚,作者发现私刑在尼日利亚并不是愤怒且简单的报复行为,而是在司法制度存在严重问题的背景下,大众为了防止犯罪再次发生而采取的应对措施。重伤性私刑施行者更关注公共安全,而致死性暴力私刑的施行者仅把自己的安全放在了第一位。作者认为,诉诸私刑是对国家和刑事司法系统治理犯罪失效的一种应对手段,因此应该推动更多的研究,以进一步了解在何种条件下尼日利亚的私刑在控制罪犯方面才能发挥最佳效用。
二、犯罪学铁三角之“被害”篇
被害议题是犯罪学传统的研究领域。1947年,门德尔松(Benjamin Mendelsohn)首次提出“被害人学”。自此之后,被害人学日益受到美国、日本以及西欧一些国家学者的关注,逐渐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往关于被害经历的大量研究,采用日常行为理论视角去聚焦被害者的生活习惯等因素。而本期《英国犯罪学》与被害人相关的3篇文章则将目光投向更宏大的社会与经济背景,探讨了全球化与网络经济下不平等的结构因素与被害之间的关系。
发展犯罪学指出,儿童虐待是预测青少年与成年犯罪生涯的一项重要指标。巴巴克(Babak)等学者在《儿童期不良经历、居住地与不平等:不良成长经历与贫穷对儿童犯罪的影响》一文中延续了前人关于儿童期不良经历与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文章发现,儿童成长过程中一些特定类型的不良经历对儿童犯罪等问题具有重要的影响。与此同时,文章发现是否居住在长期贫困的社区环境对儿童犯罪行为也具有重要影响。研究使用了苏格兰地区的纵向数据(Growing Up in Scotland),这个数据追踪了苏格兰5 217个家庭的儿童成长过程,从10个月第一次调查,到六岁后每两年调查一次。该文章考察了6至12岁的儿童期不良经历(包括父母的虐待行为、父母冲突与犯罪等)和社区贫困对儿童犯罪行为(包括破坏、乱涂乱画和打架等)的影响。本文的创新点是研究了儿童期家庭贫困与不良经历对儿童早期犯罪的影响,关注了家庭贫困与儿童期不良经历的交互作用。以往类似研究多关注成人,本文关注6至12岁儿童,对政策制定与儿童教育有更重要意义。文章的另一个亮点是关注了不同因素对儿童犯罪行为的影响程度,从而凸显影响最大的因素,为治安与教育政策提供借鉴。文章发现6至12岁之间儿童的不良经历与未来犯罪行为具有正向的关系。其中,父母虐待对儿童犯罪行为的影响因社区情况而不同。在良好富裕的社区,父母虐待对儿童犯罪行为的影响更大。作者认为各种不良因素的数量不是最重要的,一些类型的不良因素(其中父母对儿童的虐待与生活在贫困社区)对儿童早期犯罪行为影响特别突出。基于对不同因素其重要程度不同的讨论,文章反驳了以往只关注不良因素数量的做法,指明未来研究应区分不同类型的因素。与此同时,作者也对仅关注儿童期不良经历的方法提出了质疑,强调持续生活在贫困社区(家庭贫困)不仅对儿童犯罪行为有直接影响,也通过各种儿童期不良经历对诱发儿童犯罪行为起到间接作用。文章的发现对英国以及全世界预防儿童与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价值,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要解决贫困问题,为儿童提供更富足的家庭与社区环境。
叙事犯罪学注重分析叙事方式对被害经历的社会构建作用。因此,被害经历在不同的叙事体裁下被大众理解和解构的方式是不同的。戈耶斯(Goyes)和弗兰科(Franko)在《从巴勃罗中获利:全球社会中的受害者和商业主义》一文中分析了受害者群体对暴力事件的集体记忆建构模式及建构过程中的全球性干扰因素。文章采用了多种方法在美国收集数据,包括参与式观察、对不同人群的访谈、媒体分析。凭借经验材料,作者探索了20世纪80、90年代发生在哥伦比亚麦德林的暴力事件是如何转化为集体记忆的复杂过程:受害者克服创伤和塑造集体身份的能力与全球媒体表现力之间的叙事冲突。利用参与式观察、媒体报导以及采访等多种定性材料,作者剖析了记忆商品化的过程及其对受害者身份的影响。现代传媒同时也让被害者与被害事件有了娱乐的成分。文章的核心观点是全球市场经济为参与记忆构建的受害者分配了相当不均衡的话语叙事权利。在不平衡的话语权背景下,麦德林居民不仅无法扭转全球观众对其创伤经历的娱乐和商业叙事方向,并且认为自己长期被排除在受害者身份的叙事角度之外。传统的观念认为让被害者跟大众交流具有积极的作用,而本文对这种传统观念提出了挑战。全球资本主义经济下的记忆建构是基于不平等的权力结构,犯罪事件也会成为娱乐产业盈利的噱头,而这种建构会对某些被害者造成二次伤害。文章的研究结果反映了全球娱乐业对记忆建构所产生的社会问题,体现了麦德林的政治当局和居民的不满情绪,揭示了当代全球国际化的复杂性。
尽管网约车司机在媒体的宏大叙事下常被刻板化为有动机的潜在犯罪人,但在现实生活中的大多数情况下,其充当的是“被害人”的角色。拉德加德(Ladegaard)等学者的文章《“难道靠上帝保护我”:危险从业环境中的防御型劳动》探讨了网络零工化就业对从业者被害与工作心态的影响。通过对美国纽约与波士顿的32位网约车司机的访谈,他们发现司机面临陌生人的肢体与情感伤害的威胁,同时司机的收入状况也受到平台管理者的限制与威胁。例如,如果乘客给差评,平台将给予司机惩罚。然而因为网络就业的灵活性质,司机甚至无法有效反驳,只好忍受其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基于此,这些司机致力于一种“防御型劳动”。文章把这种“防御型劳动”定义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随时准备面对各种肢体、情感、经济威胁的发生。当伤害事件发生之后,其责任也会由劳动者个人而非平台承担。例如,在面对肢体与语言威胁的时候,司机们自己采用认知风险降低的策略去平复自己的情感压力,或者采用主动开启视频录制事件发生的过程等一系列自我保护手段。如果客人去平台投诉,司机就可以把自己录制的视频作为证据,以免自己被冤枉。这些自我保护的防御策略是司机在就业中弱势地位的表现,也成为司机工作中的负担。其实这种工作中的自我保护在各种服务型行业都存在,文章指出网络平台的灵活就业更加重了从业者的弱势地位,从而让他们更多去采用这些防御策略。其中一个原因是网络平台的服务者评价功能,平台依据服务者的得分去分配工作、确定薪酬。因此,从业者不但面临传统的肢体与情感威胁,也面临平台算法与薪酬规则的威胁。文章认为,当前不断发展的网络经济正在把个人承担责任合理化。大型企业告诉零工就业者要去承担自己的责任,声称收益与风险并存才是企业家精神。然而,讽刺的是,这些网络灵活就业者不仅面临很多风险,而且收入也很低。
三、犯罪学铁三角之“警察”篇
20世纪初形成的社会控制理论,主要研究正式或者非正式的社会控制方式在不同领域如何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警察是一种至关重要的正式社会控制力量,一直以来都是犯罪学关注的重中之重。本期《英国犯罪学》共发表了3篇与“警察”相关的文章,分别从“人权”“警察责任性”以及“讯问策略”三个方面进一步拓展了警察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马丁(Martin)的文章《让警察做对的事情:警察如何理解人权概念的内涵?》从警务的角度探讨了“人权”这一宏大的概念,揭示了人权的内涵在警察日常工作中的体现。通过对42位警察的半结构化访谈以及由23位警察参与的小组讨论,马丁发现由于个人的经历和履历的不同以及与同事和公众相处模式的差异,不同警察对于人权的理解呈现出四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即“怀疑型”“常识型”“老派型”和“兢兢业业型”。“怀疑型”的警察表现出了明显的大男子主义、愤世嫉俗、孤僻和多疑等气质。他们用否认人权合理性的方式去合理化他们的日常工作。“怀疑型”警察担心人权观念会妨碍他们的执法过程,他们认为那些在执法过程中权益被侵犯的人是自作自受。“常识型”警察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坚信警务工作最终是需要用常识去推进的。他们对于人权的认知并没有受制于纸面上的概念,而是从自身的伦理观、成熟度以及自律角度出发,朴素地理解人权。“常识型”警察会在日常工作与该环境中的外在因素相交互的过程中去理解人权的含义,并采取相应的符合人权规范的应对措施。“老派型”警察大多都是工作经验丰富的资深警察。一方面,他们认为目前的警务界的人权改革更多的只是贴上了显眼的“人权”标签,却和他们之前的工作没有本质区别。另一方面,“老派型”警察认为人权观念与他们个人一贯的道德感和责任感紧密相关,这也是他们一直引以为傲的,而不是目前制度层面的改革所带来的结果。“兢兢业业型”警察大多都是大学毕业入职不超过五年的新警察。他们谈论人权时都很活跃,而且坚信警察的宗旨就是尊重和保护民众的权利。他们认为人权范式不仅在理论上能够指导他们工作的操行,而且在实际工作中还能规范他们的执法行为,从而避免警察暴力行为的发生。综上,马丁的文章发现的四个类别体现了警察对人权含义理解的多样性,也为进一步了解警务中的人权改革的内在机制和面临的困难提供了一手资料。
戈德史密斯(Goldsmith)和麦克劳克林(McLaughlin)在《全球愤怒浪潮下新型警务脆弱性对地区警察责任的再塑造》一文中讨论了“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运动浪潮下警务脆弱性和警察责任的新形态。该文章以弗洛伊德(Floyd)事件为切入点,着重探讨了该事件的“扩散效应”以及后续的大规模游行示威活动对英国以及澳大利亚两国警务工作的影响。文章指出,由于弗洛伊德事件的“瞬时影像”的迅速传播导致了“语境崩溃”问题。“语境崩溃”指信息量有限的影像资料被传播以后,不同背景和层次的信息受众陷入单一视角去理解某个重要事件。这种单一视角的理解,加上相关影片的暴力因素对观众情绪的刺激,导致了一种新的警察脆弱性的产生,即有限信息的“瞬时影像”的迅速传播可能导致警察行为被严重扭曲和误解,从而使得警察执法的合法性遭到进一步的质疑和打击。文章提到,由于警察与澳洲土著的紧张关系长期以来在澳洲都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弗洛伊德事件很容易让澳洲社会将其与澳洲历史上著名的类似事件联系起来。作者发现弗洛伊德事件和“黑人的命也是命”运动加深了澳洲警察对参加游行示威者的同情和理解以及警察和社区之间的沟通。澳洲警察质疑和反思了以往处置澳洲土著居民的方式。然而,作者也指出,给弗洛伊德事件对澳洲警务的影响下定论还为时尚早,澳洲警务也并没有发生改革性的变化。弗洛伊德事件对英国警务的影响要复杂一些。英国游行示威者的核心诉求主要针对大英帝国的“制度化种族主义”中的三个具体问题,即“种族化警务”“种族化国家忽视”以及“种族化不公正”。然而,文章指出警察高层认为当前民众的批判不仅不能有效地改变现状,而且还会打击警察士气、降低警察执法效率、阻碍警察招聘,让警察内部改革变得举步维艰。由于英国的大规模游行主要发生在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严格的封城期间,警察和游行人员之间发生了大规模的冲突。相关的警察暴力执法的影音片段在媒体上迅速传播,使得英国警察的形象和合法性进一步受到公众的质疑和批判。文章最后提出,警务在由社交媒体催化的游行示威活动中呈现了新的脆弱性,警察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守规范的执法程序,才有可能应付这种脆弱性。
中国语境下的警务工作一直也是犯罪学的研究热点。牟钰在《如何利用嫌疑人的脆弱性:劝服和教育在警察侦查讯问里的作用》一文中探讨了警察利用劝服和教育的方式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从而获取口供的不同策略。通过对35位一线警察的访谈,作者展示了侦查讯问过程中警察常用的三种策略。
结语
作为犯罪学研究的“铁三角”,“犯罪”“被害”与“警察”是光怪陆离的犯罪现象背后所蕴藏的三个逻辑概念。“犯罪”决定了“被害”,“被害”催生了包括“警察”在内的社会控制力量,“警察”遏制“犯罪”并阻止“被害”。与此同时,正如郭诗雅等学者的文章所探讨的,受害者——犯罪者的关系具有重叠性,个体以往的受害经历可能为个体的犯罪埋下伏笔。另外,在“铁三角”逻辑笼罩下的犯罪学研究,根据其特征的同质性归纳与异质性划分,又可进一步细分为犯罪学研究的亚学科。本期《英国犯罪学》的14篇文章,又涵纳了有组织犯罪、校园犯罪、私刑犯罪、叙事犯罪学、环境犯罪学、监狱犯罪学、移民犯罪学、发展犯罪学、警察学等犯罪学亚学科。这些文章从研究方法、话题切入角度、话题深度和广度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到了推陈出新,启发我们重新审视和反思经典的犯罪学“铁三角”所蕴含的内容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这些文章也体现了《英国犯罪学》的主编团队及其外审团队在文章选题上的高要求,为广大读者提供了比较明确的投稿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