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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变异的变通釜底抽薪

2023-05-08刘兰

廉政瞭望 2023年4期
关键词:变通基层干部政策

刘兰

基层治理中,变异的变通损害了政府的权威,让上级政策沦为一纸空文;浪费了社会资源,不利于问题解决;打消了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增加了社会治理成本。如何把“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等精神要求贯彻下去,让政策执行都成為真执行,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个层级、某一个干部努力就可以实现的,而是一项需要通过系统变革、长期努力、共同奋斗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

本刊采访了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陈天祥、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系教授季乃礼、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教授陈世香、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逢春等专家学者,他们从政策制定、基层自身、监督机制等多维度出发,探讨了如何治理基层变异的变通现象。

廉政瞭望·官察室:在治理变异的变通过程中,为基层减负松绑的呼声很高,上级政府和部门应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让政府回归本位很重要。要明确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职能边界,把市场能管好的事让给市场,把社会能管好的事让给社会,政府集中精力管好自己分内的事,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从而构建起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构架。

上级政府和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应当基于下级政府发展共性,构建起“原则性要求—强制性规定—禁止性条例”的政策变通执行约束机制,搭建出“事前议定—事中更定—事后评定”的政策变通执行机会空间,把基层政策变通执行限制在合理区间内,减少基层政策变通执行异化的可能性。

上级部门向基层政府发出指令,而基层政府难以满足那么多部门的政策要求。如果上级政策要求过高、过密、过紧,基层政府疲于应付难免会想着搞变通。因此,要限制上级“条条”直接向基层政府发出政策要求,应由上级“块块”统筹各项政策要求,减轻基层政府负担。

廉政瞭望·官察室:在具体的政策制定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陈世香: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政策制定体系,包括利益相关者都要参与,还要引入专家智库的力量,同时要进行政策的风险评估。只有这样,才能让整个政策制定更加合理,不至于政策朝令夕改,也不至于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政策“打架”。

政策设计要避免理想化。上级政策要留有空间,特别是将基层的实际情况纳入考虑,给与基层政府政策执行留有一定选择余地。

我曾经担任两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的副主任,对天津社区的治理较为熟悉。在天津,按照原来的政策规定,业委会成员的人数为9到15名,后来为了执行党建引领社区的精神,规定业委会成员中党员人数必须过半,许多小区因为此规定而无法产生业委会。后来天津将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下限降到了5人,也就是说小区候选人中只要3个以上的党员就满足了相关的规定。

在政策执行之前,还要加强政策的动员和准备。首先是思想准备,要对政策进行宣传。根据政策的重要程度,要有一个告知期、知晓期,最好不要从公布之日起就生效,得先让人知晓,要有一个学习和熟悉政策的过程。政策实施还要有明确的方案和规范。比如执行的时间节点安排,管理流程,问责的机制等,这些在准备阶段就要有。

廉政瞭望·官察室: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何让政策在基层执行过程中体现出合理性,使基层干部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既有“理性的感召”,又有“底线的坚守”?

越是上级政府越应该从事一些宏观事务的管理和作出原则性规定,不干涉下级职权范围的具体事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上级政府更应该通过税收、金融和法律手段调控经济社会生活,而非通过行政手段。这样既可以维护上级权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可以给下级更多自主空间。

上下级政府要形成合作型关系,提高基层政府的地位及话语权。上级政策制定要加强前期调研论证,特别是允许基层政府对政策制定出台发表意见和看法;上级政府要参与到基层政府政策执行的指导与监督,及时考虑政策执行过程出现的难点问题,采纳基层政府找出的一些合理执行方案;政策执行效果不理想时,不能一味地强调问责,而是要分清主客观原因。

随着农村的空心化,年轻人流入城市,农村的养老成为了难题,需要政府提供必要的帮助。在我们考察的天津某村,村委会提供送饭任务,对独居的老人进行监控,并为老人提供手环进行定位。养老服务能够实行,不仅因为天津有相关的政策,对养老服务提供资金支持,也因为该村离城市较近,村集体有收入,但很难在其他地区复制。因此,不同地区,养老提供何种服务,都需要咨询基层政府和村委会的意见。

根据权责对等原则,政策执行要给基层政府赋予更多的资源配置权,如财政权、人事编制权等等,增强基层的治理能力,这样也能减少基层搞变通时应付上级任务的借口。

我曾参加过一个强镇扩权的调研,几百项职权下放给乡镇政府,包括行政执法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审批权等等,但是没有匹配的资源,没有人手和资金,乡镇没办法做那么多事,实际上是增加了这些乡镇的责任。

在基层,也要完善基层政府决策程序。强化基层政府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制,在执行上级政策的工作部署时,要通过法定的议事原则进行讨论,不能够由“一把手”说了算。通过集体负责的方式来减少“一把手”因政绩冲动搞变异的变通。

陈天祥。

范逢春。

廉政瞭望·官察室: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督、整改落实是一个闭环,如何在监督环节加大力度,确保基层不敢搞过度的变通?

上级政府的监督很重要,但仅靠上级政府来监督下级政府,需要的监督成本比较高,因此需要借助社会监督力量。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公布上级政策信息,让民众对于政策有知晓度,也便于用社会监督的力量倒逼基层政府落实上级政策。

也要对突破底线搞变通的干部进行问责,起到警示教育的效果。这种问责也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选择性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挑肥拣瘦的;对重大项目建设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塞责的;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等等。同时,各基层政府也应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对一些执行不力的事项进行检讨并加以改进。

各方主体在监管过程中应形成合力,用一种恰当的、具有包容性的形式进行监管,而不是一刀切,过于强硬的。同时,要奖惩得当,既要鼓励做事,又要严惩失职,要依法问责、有责必问。

季乃礼。

陈世香。

目前的问责机制很多,但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存在两种情况:有时候结果运用过当,缺乏有效的容错机制;有时候是“问”出了过错,但并没有追“责”。从目前调研情况来看,党委机关等问责制落实得比较好,一些政府部门的问责制落实得不够。不同的监管力量不协调、不协同。

廉政瞭望·官察室:新时代带来了新挑战和新压力,对基层干部来说,面对既有的基层过度搞变通的问题,以及其他领域派生出来的新问题,还应提升哪些能力?

政策的过度变通会造成政策目标失效,如何保证政策执行不曲解政策精神、不偏离政策目标,具体执行者是其中的关键因素。所以,提升基层公职人员的执政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基层公职人员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能力?目前,选拔公务员的标准都是通过统一考试,干部的任职资格也是基于通用素质能力,并没有针对某一岗位的具体标准。因此,公务员的岗位培训也应提上日程。可以在健全公务员职位分类基础上,针对不同层级、不同系统的公务员开展定制化的岗位培训,制定个性化的培训制度和方案,做到人岗相适。

随着时代的发展,基层干部的能力也要做到与时俱进。应加强对新科技知识,如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及其运用的培训,与时代合拍共振,让基层公务员的知识结构不断更新,也让他们在处理基层出现的新兴问题时更得心应手。

在大兴调查研究的背景下,基层干部也应加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的学习。通过这样的学习,他们才能够借助规范的社会调查方法更准确地了解民众的诉求,也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老百姓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同时,在上级机关下基层调研时,基层单位才能够更好地配合,力促调研出真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困难。

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还有待提升。通过层层选拔的公务员基本素质都挺高的,但因为法治意識还不够,就会出现政策执行缺位,甚至错位的现象。因此,在决策执行层面,应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行、依法监管的能力。

此外,基层干部政策执行的手段和技能有待提升。目前看来,基层干部更多地选择强制性的手段执行政策,比如各类行政手段等,而奖励性、激励性的这类柔性手段往往利用得不够。应采取宽严相济、软硬结合的方式执行政策,尤其是多用社会化的、市场化的手段,符合文明执行的要求。这样更有利于提升政策执行的综合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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