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安机关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研究
2023-04-22沈晓霞马华卫
沈晓霞 马华卫
(1.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2.河北省公安厅,河北 石家庄 050000)
当前,我国经济、文化、社会处于大变革、大发展、大调整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各种矛盾相互叠加,新老问题交织,因城市扩建开发、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和企业改制等引发的土地权属纠纷、医患纠纷、劳资纠纷等呈逐年递增的趋势,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冲击。因此,要想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作为身处维稳一线的基层公安机关民警,就要对新形势下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积极做好各项排查和化解工作。
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突现的新特点
公安机关是党执政的坚强后盾,也是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保护者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处在打击和预防各种犯罪、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以及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发展的最前沿,履行着其他国家机关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为此,要充分认识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来的新特点,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基层基础工作。一是矛盾主体由单一到多元。贵州的瓮安事件、湖北的石首事件均是由事件当事人首先出头露面,少数人煽风点火,引发数千人参与上街游行,进而演变成被一些不法之徒所利用、打砸和冲击党政机关的恶性事件。由于公安机关对事件的发展没能正确把握,在事件的处置上准备不充分,使矛盾逐步升级。二是矛盾起因由简单到多样。社会矛盾从改革开放初期简单的邻里纠纷、家庭纠纷逐步发展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国有企业改制、国家政策调控引发的群众利益诉求类矛盾,城市建设中征地拆迁引发的补偿类矛盾,合伙经营、土地承包置换、买卖租赁、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医疗事故、劳资纠纷等各种各样的矛盾也相继出现。三是群众诉求由特定到多变。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也有所提升,但仍有部分群众对法律的规定一知半解或断章取义。以往的矛盾纠纷主体只要满足其既定要求,甚至稍做安抚,问题便可迎刃而解。但在新的历史时期,不同利益主体、不同利益诉求引起的利益矛盾成为了各领域较为突出的矛盾表现形式,“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观念越来越突出,一些矛盾主体为了达到自己的非法诉求把“小事闹大”而“漫天要价”,一个问题解决了又生出一个问题,为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增加了难度。四是演变方式由传统到多极。传统的矛盾纠纷大多通过找组织、找公安、找政府的途径解决,但是,当前随着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普及与应用,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影响力日趋增大,导致出现的社会矛盾问题的传播速度也随之加快、范围逐步扩大、参与人数不断激增,特别是在广大网民的“热议”“热炒”之下,使矛盾问题逐渐复杂化,变得更加难以控制。当前大量的案事件表明,凡是造成一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是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往往呈现出以下特点,即网上组织串联、网下实施行动,网下聚集闹事、网上声援支持。正是基于以上特点,使事态难以掌控,并将最初的小问题、小事件逐步演变成大规模或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基层公安机关始终把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化解工作作为公安维稳工作的首要任务。但是,面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新特点、新形势和新变化,有的公安民警认识不清、方法陈旧、行动迟缓、应对不力,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一是认识不清,思想上存在多种误区。当前基层公安民警普遍承担着艰巨而繁重的工作任务,所以有的基层公安机关往往把维稳工作推给党委政府,把纠纷调解交给村组干部,事不关己,相互推诿。有些基层单位把工作重点放在那些容易出成绩、出战果的刑事案件的侦办上,对群众的诉求置之不理;有些基层公安民警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认为是“小事情”“小矛盾”,拖而不调、调而不结,“留辫子”“拖尾巴”,致使矛盾扩大化。二是基础不牢,对社情民意了解不深。有些基层公安民警对群众缺乏感情,不愿意也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平时不愿与群众主动接触,没有群众基础,遇到矛盾纠纷能推就推,能躲就躲,或是单打独斗,孤军奋战。有的公安民警对辖区基础信息掌握不够,人地物不熟,遇到矛盾纠纷,不知道如何着手,既不能有效地控制事态,更谈不上化解矛盾纠纷。有的因为“不作为”或“慢作为”,引起群众的不满,甚至使事态恶化。三是方法陈旧,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不强。有的公安民警思维不敏锐,工作不创新,对一些突发的矛盾纠纷或网络事件,习惯用老的思路、老的方法去判别和解决问题,有的甚至是糊弄、压制、恐吓当事人,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导致事态扩大化。有的公安民警为了息事宁人,抱着“花钱买平安”的观念,遇到矛盾纠纷,就首先使用经济补偿的方式去满足当事人的诉求,不善于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等多种手段去化解矛盾。
三、基层公安机关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途径和方法
稳定工作事关发展大局,是党委、政府关注的大事,也是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在社会问题增多、群众利益需求增高、社会稳定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基层公安机关必须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这项基础工作抓起,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体要求,全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一)增强责任意识,在消除误区、深化认识中把握主动
每一个基层公安民警都要自觉地将自己融入社会大环境中,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发展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当前我国正处于高质量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必然会带来各种利益冲突和观念冲击。民生问题、反腐问题、贫富差距等问题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作为一个社会人,我们要客观积极地正视问题的存在,作为基层公安民警,更应快速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主动担当起自身的社会责任,除了严惩犯罪外,还要把了解社情民意、疏导社会矛盾、积极改善民生作为己任,主动把自己融入人民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走出误区、主动作为,通过政策、法律途径疏导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二)坚持三级联调,在多方参与、拓宽渠道中形成支撑
“一个好汉三个帮”,社会矛盾产生的起因多种多样,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责无旁贷。但是,目前在有些地方出现了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踢皮球”“打太极”的现象,最终把担子全部压在公安机关一家身上。在大调解格局未形成的背景下,基层公安机关必须坚持向上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向下依托社区、村组干部的配合的原则,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协调建立由基层公安民警、社区村组干部、居民村民信任的群众代表组成的“三级联调”机制,搭建起机动灵活、多方联动、多元化解的工作平台。对于一般性家庭纠纷,可以通过基层妇联主任或有威信的群众代表处置;对于邻里纠纷,可以以社区村组为单位进行协调解决;对于其他民事纠纷,在责任区公安民警的介入下,以社区村组力量为主,确保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而对于较为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基层公安机关要先期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并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由党委政府牵头,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专班,化解矛盾纠纷。
(三)把握三个阵地,在积极预防、及时化解中把握先机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工作中,如果能在源头上杜绝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就要求基层公安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耳聪目明、思维敏锐,通过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去主动发现、及时预防和努力弱化社会矛盾。一是要以出警现场为阵地,抓好首接调解。刑事案件案发现场为侦查破案提供第一线索,而对于矛盾纠纷问题,基层公安民警的出警第一时间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佳时机。无论何种性质的纠纷,我们都要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表述,了解事情前因后果,耐心做好说服劝导工作。能当场解决的,绝不要拖泥带水;的确解决不了的,要对当事人说明情况。工作中要注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各种手段,做好当事人的稳控工作,以免事态扩大。二是要以社区村组为阵地,实地走访排查。任何的矛盾纠纷都不可能是无中生有的,一两句口角都可能是引发流血事件的导火索。基层公安民警要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发现、善于发现这些矛盾纠纷源头,沉下身子、静下心来,把工作重点放在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进企业上;要与村组干部和小区安保人员一起,通过发放宣传图册、悬挂宣传标语、开设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政策水平,帮助群众做好自防自救工作;要与群众加强沟通,“进百家门、知百家情”,把信息的触角延伸到家家户户,只有和群众有了感情,他们才会讲实话、讲真话,才会真正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三是要以接访工作为阵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要以信访接待日为平台,通过领导接访日、专职信访员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上的不稳定信息,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对于能在信访现场解决的,要给予群众合理答复;对于不能在信访现场解决的,要做好登记和解释工作,并指定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做到取信于民。
四、建立和完善合理的运行机制,科学预判疏导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是基层公安机关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实现利益最大化,从而实现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一是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要通过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物、重点地开展排查,努力做到三个“严防”,即严防各类矛盾纠纷小事变大、蔓延升级;严防各类矛盾相互叠加、汇聚激化;严防个别问题转化为共性问题,经济问题转化为政治问题,局部问题转化为全局问题。二是要完善稳定风险预警评估机制。要紧紧围绕当前重大项目发展规划,对各项稳定状况进行提前深入细致的排查,做好稳定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问题要进行提前预警,对项目实施的最佳时机要提前研判,及时准确地为党委政府做出科学决策提供对策建议。三是要完善网络和社会舆情监控机制。要加强对社会舆情、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引导、应对工作,切实提高公安民警网上发现、侦查、控制和处置能力,逐步形成覆盖网上网下的全方位监控体系。要通过建立网上警务室和警务微博、QQ 群、微信群等方式,在网上建立互信平台,及时了解网上动态,掌握工作主动权。四是要完善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要认真总结和吸取历年来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的经验教训,在预防上,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和及时把握社会动态上,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切身利益问题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苗头,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主动当好参谋助手,积极依靠党委、政府的力量去解决问题、缓解矛盾、化解纠纷,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处置上,要做到第一时间快速反应,迅速控制局势,确保事态不扩大、不升级、不激化;在第一时间内通过官方新闻媒体公布事发真相,避免出现网络炒作、歪曲事实真相并肆意扩大、放大。在处置中要讲究政策和方式方法,宣传、解释、说服、疏导性的工作要多做,努力缓解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引导人民群众用理性且合法的方式去表达个人利益诉求;对堵门、堵路、堵工地等扰乱公共秩序或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要及时依法果断处置,坚决防止发生打砸抢烧的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