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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呆瓜的自白书

2023-04-20毛嫱

西湖 2023年4期
关键词:阿喜大花阿爸

毛嫱

我是个呆瓜,可我偏要用智者的语言,跟你说说我的心里话。

1

1970年的某个下午,我被生在了一个尿桶里。

那天赶上秋收,一家人正在地里割着稻谷,阿妈突然觉得肚子极疼,急忙往茅厕跑。一泡尿的工夫,扑通一声,我就从阿妈的肚子里滑落,毫无障碍地掉入了尿桶中。阿妈惊恐之余,大声地叫着“生了,生了,掉了,掉了”,不一会儿,就见阿爸疯狂地跑入茅厕,将我从尿桶中捞起。

“儿子,是儿子!我看到小鸟了!”这是阿爸见我第一眼说的话,像是说给我听的,像是说给阿妈听的,又像是说给全世界听的。不管说给谁听,我都能感受到他的激动和自豪。他脸上堆满了笑容,声音颤抖着,眼里甚至溅出了泪花,好像天上突然掉下一个金条,不偏不倚,正好砸中了他的脑门。下一秒,我就被当成一个奖杯托举起来。要不是连接我和阿妈的脐带太短,我很可能会被举上头顶,像皇冠一样傲立在阿爸的头上。

阿爸将我举了好一会儿,举累了,才将手放低了些,而后,把我拥入怀中。他盯着我的身体,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像是在看一个刚从地里挖出来的古董宝贝,怎么看都看不够,怎么看都看不懂。

我身上的血水和尿液在他蓝色的卡其布外衣上交融成一块块褐色污渍,和灰头土脸的大花小花三花的脸色如出一辙。阿爸对那污渍的无视和对大花小花三花脸色的无视也如出一辙。

阿爸每看一小会儿我的脸,就盯着我的裆部看上更长时间,好像是在确认,我那个地方确实长了一个大花小花三花都没有的东西,又像是担心,他若不看紧了,那个东西随时可能消失,像真的小鸟一样趁他一个不注意就飞走了。

看着阿爸一副花痴的模样,我憋了半天的尿没舍得往外撒,可被他上下左右抖来抖去的,我还是没忍住,一个急射,喷了他一脸。阿爸沐浴着我的童子尿,竟然哈哈大笑起来,那自豪的样子,像是被圣水浇灌了。

看着他笑,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只是我笑得比较低调,没有声音,只有形状。我的脸蛋像芙蓉花突然盛开,眼睛眯成一条线,两个酒窝也跳出来了。

“阿莲,阿莲!你看,快看!儿子在笑。儿子刚出生就会笑。我的儿子,刚出生就会笑嘞!”看见我笑,阿爸越发欣喜若狂,将我举到阿妈面前又是一通晃悠。

还坐在尿桶上的阿妈,有气无力地转过身,温柔地看了我一眼,转而狠狠地瞪了阿爸:“就记得你儿子了,你老婆屁股都坐麻了!你还不快去叫阿凤嫂。脐带还没剪呢!”

“对对对,我高兴过头了,高兴过头了。老婆受累了,走走走,咱们回屋里等着,我叫大花去请阿凤嫂。”

阿凤,是村里唯一的接生婆。阿爸把“叫”改成了“请”,像是特意彰顯阿凤的地位,又像是在彰显阿妈的地位,事实上是在彰显我的地位,哦不,是在彰显我的小鸟的地位。大花是我的大姐。除了大花,我家还有小花、三花。她们都是我的姐姐。之前,因为阿妈生了三朵花,一直没能给阿爸生出一棵树,阿爸不太待见阿妈。他一生气就怪阿妈生了一群白蒲,又说自己命苦,不知祖宗上代哪里造了孽,娶了个不会生儿子的女人。别人家的女人连森林都生得出来,他的女人,就知道生些长相平庸、智商平庸的小花。所谓白蒲,就是霉菌的意思。是的,在我出生之前,大花小花三花在阿爸眼中是霉菌一样的存在。在我出生之前,不管阿爸说什么,阿妈都低声下气,不敢言语。她自己肚子不争气,岂敢再造次,只能忍着。不过阿妈早就暗暗下决心,等哪一天,她生出个带柄的,有阿爸好看的。她要把受的女儿气,靠着儿子全给找补回来。

这不,我一出生,阿妈对阿爸说话的语气就牛气了起来,好像他俩的气场因为我的存在,哦不,应该是因为我的小鸟的存在完全掉了个个儿。阿妈看起来算是要如愿以偿了。

看阿爸那表情,像是只要能给他生个带小鸟的,愿给阿妈当牛做马,愿为阿妈肝脑涂地。所以我刚出生那会儿,阿妈像皇太后一样,可以对阿爸吆五喝六,肆无忌惮。阿爸呢,对阿妈是百依百顺,点头哈腰,简直卑微到泥土里,甚至尿桶里。我看着他们,除了笑,还是笑。襁褓之中,我就懂了,什么叫母凭子贵!

2

没错,从出生那一刻起,我就会笑。而且,再也没有停止过笑。

“我儿子一生下来就会笑,将来必定不是凡人。”阿爸有事儿没事儿就驮着我村头村尾自豪地逛着,见人就来这么一句。说完了,还巴巴地等着人附和。

开始的时候,人见了我,也是欢喜得不得了,毕竟我笑起来确实可人,一副天下之大唯我独乐的神气。

“这孩子虎头虎脑的,生得真好,笑起来跟个太阳花一样,定是奇人转世。”

“这孩子笑起来有一股仙气,绝非常人。”

“有了儿子就是不一样,神气啦。祖坟冒青烟了,可要时刻记得去庙里烧烧香,到祖宗那里烧烧纸钱。”

阿爸听着别人的夸赞,更加得意忘形,把我抛在空中,又将我接住,再抛,再接住。每一次接住我后,他都忍不住在我脸上亲上好几口,亲得我满脸都是他的唾沫。

“可别把孩子摔坏了!”看阿爸一副癫痴不止的样子,人都小心翼翼地劝着,可是阿爸从来听不进去。他每天都跟喝了蜜一样,甜丝丝的,好像永远都不会腻。见得多了,人们开始烦阿爸,甚至害怕看到阿爸了。阿爸受了冷落,心里愤愤不平,觉得村里人定是眼红他生了个聪明绝顶的好儿子,羡慕嫉妒恨,直到我六个月大的时候,有一天,镇上一算命先生歪打正着经过我们村,看了阿爸一眼,又看了我一眼,唉声叹气地来了一句:“这孩子不正!”

“瞎说八道!”阿爸一听,十分恼火,恨不得拿扁担将那算命的赶出村去。

“你别生气,听我说完!你这孩子,是不是生下来就没哭过?”阿爸顿时目瞪口呆。仔细想想,印象中,我确实从来不曾哭过一声。

“先生,你的意思是?”

“这不明摆着吗?哪有正常的孩子只会笑不会哭的?”

“天哪!”阿爸一屁股瘫坐在凳子上,手一松,我从他的怀中滑落,落到了地上。那感觉,像极了我从阿妈的产道滑落至尿桶的感觉,也是毫无障碍。我的头摔到地上觉得疼,想哭,却还是哭不出来。脸上依然是美妙绝伦的笑容。阿爸看了一眼我的笑,像是被什么电到一样,立刻将视线挪开,连伸手扶我的兴趣都没有了。他像是被五雷轰顶,从此一蹶不振,又回到了我出生前那种低头弯腰的姿态。只是比起那会儿,头更低了,腰更弯了。

那天以后,不仅阿爸看到我的笑觉得害怕,就连大花小花三花,看到我的笑,都吓得可以。她们不再喜欢逗我玩,而是把我当怪物一样小心打量着,像是害怕哪天我一犯浑把她们都给吃了似的。而阿媽呢,只要一抱着我就泪流不止。她总是一边流泪,一边絮絮叨叨。“儿啊,你放心,尽管笑你的,你开心就好。等哪天,阿妈活够了,就带你走,带你离开这个烦恼的世界,这个无情的世界。”阿妈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像是要为了我和这个无情的世界做殊死搏斗。

3

十多年后,阿妈真的离开了这个世界。那是一个冬天的子夜,没有寒风,只有寒月。月光像一把把利剑射进来,在木窗上刻出一黑一白两张狰狞的脸。我一看那脸,就抓耳挠心,恨不得抄一把大铁锹把他们打成粉末,再用鼓风机一吹,让他们永恒灰飞烟灭。可是那两张脸,像是会变魔法,越变越大,不一会儿就占满了整个屋子。他们的鼻子靠近阿妈的脸嗅来嗅去,探究的样子像极了我刚出生时阿爸看我小鸟的意思。那一脸的满足也如出一辙,都是千年等一回的难得。

看着那可恶的大鼻子像恶犬一样对阿妈不敬,我就气急败坏。我跳上床,对着那两张脸就是一通拳打脚踢,决绝要将他们赶出屋去。可是我没有控制好力度和方向,不管是踢还是打都作用在了阿妈的身上和脸上。阿妈已经奄奄一息,不管我如何踢、如何打,她都无力躲闪了。于是就轮到阿爸气急败坏了。他疯狂地跑到楼下,拿来一把铁锹,又疯狂地跑上来,给了我的屁股疯狂的一铁锹。从铁锹带给我屁股的震撼和痛感判断,阿爸那一铁锹是痛下狠手,是不遗余力。我像一只被稳准狠拍打的苍蝇,从床上滚落到了地上,转而又像阿东家的柴狗一样趴着。

阿东家的柴狗是条傻狗,脑袋一热就咬咬这个、咬咬那个,总要被人一通棍棒伺候才知道服软,总要被打得痛不欲生,才乖乖地趴着,装出一副绝不再犯的服帖。

我忍着屁股的剧痛,把手搭在阿妈的床沿,做了一个想要爬起来的姿势。阿爸从床的那边快速绕到这边,又一次举起了铁锹。只是,那铁锹并没有落下的意思。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是因为第二铁锹,阿爸已经抡不出第一铁锹的气势了。就像战鼓,一而再再而衰了。就在我的仰视和阿爸的俯视焦灼对撞的时候,“阿喜,阿喜,阿喜!”,我听到了阿妈唤我的声音,然后是“锵”的一声,铁锹落地的声音。

“你妈喊你呢,还不快去!”阿爸像是被木鱼敲醒了一样,朝我使了一个复杂的眼色。

我的上半身直立起来,趴在阿妈的床头。阿妈突然伸手,在被子上踅摸了半天,直到摸到我的手,然后她用尽所有力气紧紧地握着。她握得实在太紧了,大拇指甲在我的手背上抠出一个深深的印子。我觉得痛,却痛得温暖,痛得幸福,和屁股上的痛截然相反。

“阿喜,阿,阿,喜!”随着微弱的“唏”的一声,阿妈的眼睛瞪得跟牛眼睛一样大。

她盯着天花板,像是寻找什么,又像是等待什么。等大花小花三花的哭声响起,我才又想起那两张可憎的黑白脸,可是为时已晚,我眼睁睁看着他们一左一右,挟着阿妈的魂魄,飘到窗外的空中。我心急如焚,想要爬上窗台,被阿爸一把扯住。我只好跪在窗台边,心里高声疾呼:“阿妈,阿妈,阿妈!”可惜,我用尽所有力气,把五脏都扯痛了,前额在窗台上都磕出血了,也没能清楚地发出“阿妈”这个词语的音节。我的嘴皮子是个窝囊废,越到关键时候越无能。人生头一次,我意识到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阿妈生我养我,因我受了无数白眼和责难,却连听我亲口喊一声“阿妈”的卑微心愿都没有达成。

阿妈只管飘着,头也没回,倒是那两张可憎的脸,同时转过来看着我,一脸坏笑……那两张脸,我发誓,总有一天要把他们撕得粉碎!

等他们飘远,我低头看床上的阿妈,看到一个惨白僵硬的躯壳。我知道,真正的阿妈已经走了。我心如刀割,身体和心里的疼痛同时发生着。我以为那疼痛会造出一串串如珍珠一样晶莹剔透的泪滴,沐浴脸庞,可是我错了。纵使我痛不欲生,我的眼睛依然干涩,比脸盆架上那块晒了半年的鸡胗皮还要干涩。

我那可恶的笑容,像一只跟屁虫,无时无刻不跟着我,不分场合,不分时候,洗不掉,也烫不走。我跑到溪里,疯狂地洗脸,从天亮洗到天黑,那笑容竟然没有半点变化。我对着灶火,放任高温炙烤我的脸皮,烤得脸红得像猴屁股一样,那笑容还是没有半点变化。渐渐地,我懂了,我的笑是一个诅咒,与生俱来,如影随形。它与我同呼吸,共命运,一同生一同死。

阿妈下葬那天,大花小花三花都哭成了筛子,尖利悲惨的声音把整个村子给哭伤了,把村里的鸡鸭鹅都哭出了眼泪,把村尾水库边的千年老树都哭出了裂缝。阿爸一直面无表情,像是也丢了魂魄。唯有我,走在送葬的队伍中,从头到尾笑着,可恶得很,可笑得很,可怕得很。好像我不是我阿妈亲生的,是个仇人,是来幸灾乐祸的。好像我早早就盼着阿妈死掉似的。那天,自然没有人嘲笑我,都只是看我两眼就急匆匆转过头去,好像再多看我一眼都显得残忍。我猜测,他们肯定觉得我已然如此自嘲了,便不好再嘲笑我了。

村里人该是早已习惯了我的样子,不管我做出多出格的事儿,他们都不觉得奇怪,以至于村里的孩子们干了缺德的事儿,东窗事发,都说是我干的,都冠以阿喜所为的大名。比如,阿东家的孙子无聊透顶掀翻了阿西家祖宗的金瓶盖子,比如阿西家的小儿子偷偷放走了阿南家的水牛犊子,又比如阿南家的大儿子把阿北家刚种下的地瓜苗全拔了去,还比如,村头那家偷了村尾那家的老母鸡,炖了喝的……这些个缺德到家的事情,一问起来,几乎都是我阿喜干的。只有一件事儿,他们认为绝对不会出自我手。那就是这一家的姑娘被那一家的小子给欺负了。这种说起来只有高级的人才懂的事情就轮不到我阿喜了,只能是聪明小子的杰作。就算是我突然长了脑袋,突然会说话了,突然会流泪了,大声宣布是我干的,也不会有人信的。想想真是悲哀,这不过就是个动物行为。我阿喜好赖是个人,怎么连欺负姑娘的能力都没有了呢?呵呵,总有一天,我会让他们瞧瞧我的能耐!村里头最不缺这种事情,这家的老公躲进那家老婆被窝的;在山上本来干着农活,累了垫个围裙开始干起那事儿的;还有洞房花烛夜,伴郎伴娘玩家家,比新郎新娘还心急的。这些个事情,我看得太多了。看多了,也就自然而然会了。整个村子,属我最闲,属我最没有存在感。我走到哪里、看到什么,人都觉得无所谓。“他看到了又如何,反正他也说不出来。只要是说不出来,看到不就跟没看到一样?”因为这个,我相信,我看到的一定比别人多得多,也深得多。嘿嘿,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瞧见我阿喜的厉害!

装着阿妈躯壳的棺材被抬走,朝着大岗头山上去,大花小花三花一边哭一边跟着跑了起来。我跑上前伸开双臂,想要挡住他们。这三朵傻花,我多想告诉她们,那棺材里的早已不是阿妈了,那不过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没有必要再追,可是我挤眉弄眼地就是说不出来。阿爸见状,冲过来,举起他的拳头,又做出一副要把我打扁的架势,直到乡亲们将他拉走。

“可别当着三花妈的面打孩子。”

“干吗跟一个呆瓜计较,还是你自己生的!”

听着他们的话,我实在觉得可笑又可气。我是呆瓜和谁生的有什么关系?自从我由我阿妈的产道滑落,我就是个独立的存在。我是哭是笑,与别人何干?我是傻是愣又碍着谁的事儿了呢?有没有我,阿爸、大花小花三花不照样吃喝拉撒?没有我,别人只会过得更加舒坦。果然,我这个精准的预判在阿妈下葬后第二天,就被现实证明了。

天刚一亮,阿爸就将之前打我屁股的铁锹高高地举过头顶,瞪着眼,狠狠地对我说:

“你妈死了,你还笑,还笑!呸!你个不孝子!你走吧,再也不要回来。你要是敢回来,我就打断你的腿!”

看到那铁锹,我心有余悸,担心阿爸盛怒之下,一铁锹把我打死。我死了不要紧,要紧的是不能让阿爸背上罪人的骂名。我拔腿就跑,跑了十几米远,回过头,看见家门已经闭上。二楼窗台上,大花小花三花趴着排成一排,朝着我的方向嚎啕大哭。那哭声,和阿妈下葬时,她们的哭声几乎一模一样。那时,我突然明白了,也许在大花小花三花的眼中,我也是一个将死的人。

那时,我多么希望,死的是我,不是阿妈。若是那样,大花小花三花就不会发出如此惨烈的哭声了。我再愚钝,也清楚,没有了我,大花小花三花的余生必然自在许多,可是没有了阿妈,这三朵花怕是要成狗尾巴草了。

在大花小花三花惨烈的似乎无绝期的哭声里,我的身心都开始流浪了。如果问我,在这个大千世界,有什么曾经让我觉得心有所属,那就是我阿妈。阿妈走了,我在哪、心在哪,都没有任何区别了。我是一个绝对自由的存在了。从某种意义上说,阿妈确实遵守了把我带走的诺言,只是她带走的是我的心,而不是我的身。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被阿爸赶出门那一刻,听到大花小花三花惨烈的哭声那一刻,我不觉得心痛,只是觉得遗憾。遗憾,一个身心都要去流浪的人,没有半个哭声,亦没有半滴眼泪,而身心看似都还有归宿的,却哭得撕心裂肺、万分惨烈。

4

被趕出家门后,我突然长出了脸面。原来那个有阿妈存在的房子,是我脸面的堡垒。同时失去房子和阿妈,被我的精神胜利法包裹得天衣无缝的脸面突然露出了马脚。这个马脚是在我被赶出家门的第一个傍晚乍现的。那个傍晚,我明白了,脸面这个东西,不在任何地方,却又无处不在。

成为绝对自由人的头一个傍晚,我无处可去,只能村头村尾地瞎溜达。我发誓,我溜达,是不带任何目的的,是纯洁的瞎溜达。

我先到村头阿东哥家的厅堂稍站一会儿,傻笑着看着他家房梁上挂着的八大寿的牌匾。那是阿东哥的阿爸方金大爷办八十岁寿宴的时候,亲戚们一起送的。牌匾上“八十大寿”的“十”不见了,成了“八大寿”,嘿嘿,这正是我的杰作,那个“十”字正是当年被我刮去的。方金大爷走路一抽一抽,哈喇子一直流,看着还不如一个八岁的孩子,为了尊重事实,我认为有充分的理由把那个“十”字抠掉,有更充分的理由因为这个壮举得到全村人的夸赞。于是,我趁牌匾还没有上梁,趁所有人都等着一个好时辰,等鞭炮齐鸣、锣鼓喧天那一刻的到来,我拿来镰刀,打算将那“十”字直接挖去,可是,那“十”字镶得太紧,我费了半天力气,硬是没挖下来,倒是把上面的涂层给弄掉了许多。我脑子一转,又有了主意,用刀尖把“十”字上面的涂层给刮得干干净净的。等牌匾在一阵喜庆声中被举上高堂的时候,本该在那朵鲜红色的大绸花底下闪闪发亮的“十”字不见了身影。“八十大寿”成了“八大寿”。众人自然是瞠目结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笑咧咧地看着一切,满怀自豪,直到我阿妈把我拉出人群,拉回家中,抄起笤帚在我身上打了无数下,直到把我的屁股打成东坡肉的颜色,把我的后背打出了我家门口那株快枯死的杨梅树的形状。我阿妈就是聪明,光看一眼我的神色,就知道那事儿指定是我干的。阿妈一边打,一边发着狠话:“你妈就是心不够狠,要是够狠,今天就该把你打死。把你打死,天下就太平了!”

我虽屁股火辣辣痛得都麻了,可大脑里依然不停地转着一个问题:我的生死怎么就和天下太平挂上钩了?这二者究竟有什么相干?于是,等阿妈停住打,扔了扫把,我笑嘻嘻地看着她,手不停地比划着,想要问阿妈这个问题。阿妈不知是因为参透了我的问题还是别的,竟然嚎啕大哭,那哭声仿佛要把对面山上的岩壁都震裂了。这又让我陷入更深的困惑,为什么一个被打得稀巴烂的人一滴眼泪没流,一个把别人打得稀巴烂的倒哭得伤心欲绝?

因为这事儿,村里人都认为方金爷的大寿算是被我彻底毁了。我通过抹掉“十”字惹得阿妈大哭,阿妈的哭声又把方金爷的寿宴哭出了丧事的调门。更巧的是,那之后没多久,方金爷就真的死了,而且死得很难看。他的躯壳被找到的时候,正裸身弯腰插在水田里……

从那以后,阿东哥家就恨极我们家,我们家也怕极了阿东哥家。他们认定一切的恶果都是我造成的。我是万恶之源。如果我没有抠掉那个“十”字,阿妈就不会打我,更不会哭成那个丧气的样子。如果阿妈不那样哭,方金爷的寿宴就一定是寿宴该有的喜庆祥和。最关键的是,从我抠掉那个“十”字开始,不吉利的兆头就在阿东哥家蔓延开了。方金爷开始不听话地跑向山野,经常找不着人;找到的时候也是一身泥泞,像一头在田里打过滚的老水牛。最瘆人的是,方金爷也开始笑了,也像我一样笑得停不下来了。不同的是,他笑起来,还顺带流着哈喇子。阿东哥家的人跟村里人偷偷说,方金爷被我的呆给传染了,也成了呆瓜。我是小呆瓜,他是老呆瓜。

从那以后,阿东哥家的人看我的眼神,跟看他家那条傻柴狗一个意思。犯浑的时候,如果能一咬牙,一跺脚,两三棍打死,一命呜呼最好;既然不能,就最好别出现,识相点儿,躲远点,眼不见为净。

说来这事儿,也还是要怪我阿妈。她看到匾上那几个字,突然来了兴致,要教我认字。她可能只想试试,没想到我还真学会了,不仅学会了,还学以致用。呆瓜也会认字,这是我阿妈深恶痛绝的领悟。可是领悟又成了领教,她便再也不敢教我认字了。她不仅不敢再教我认字了,还开始害怕我的呆劲儿里生出几分常人看不懂的聪明,再惹出什么祸患。这也许是头一回阿妈意识到,作为名副其实的呆瓜存在着的她的阿喜已经是最好的阿喜了。

成为绝对自由人的头一个傍晚,出现在阿东哥家厅堂的时候,我可没想那么多。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干什么从来不需要想,干就干了,想他干吗?

我盯着那牌匾看了一会儿,就听见“哐当”一声,一扇门决绝地闭上了。我才想起,那是阿东哥家厨房的门。我甚至还没来得及朝里头看一眼,就吃了个妥妥的闭门羹。突然,我好像明白了什么。难不成,阿东哥家的人以为我会去他家讨饭吃?简直可笑,我就是饿死也不可能去讨饭吃呀!我就是吃干草、吃泥巴,也绝不会去讨饭的!阿妈无数次强调,就是饿死也决不能去讨饭吃,更不能去偷去抢。

于是,我昂首挺胸,一个甩头,高傲地离开了。接着,我又溜达到了阿北家,已经没有了阿北的阿北家。这一次我学聪明了,先往阿北家的厨房偷瞄一眼。门是开着的,四四方方的门洞内发出一片桔黄色。不知怎的,那桔黄色给我一种想哭的冲动。当然也只是冲动而已。

说起阿北,他可是我们村最漂亮的男仔。这个结论当然不是我得出来的,是除了我以外所有人一起得出来的。阿北之所以招人待见,是因为具备了各种大的特点。他体型大,眼睛大,脸庞大,鼻子大,手掌大,最重要的一点,用我阿妈的话说,那孩子气场大。这个叫气场的东西我不太明白,我只知道只要阿北一出现,所有人都恨不得粘上去,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无一例外,一副要把阿北吞了的样子。当然我除外。阿北除了气场大,还力气大,干起活来跟头壮年水牛似的,一个人能顶好几个人。每当他汗津津地走过我家门口,大花小花三花就巴巴地盯着,那眼神似乎恨不得挂在他身上,将他身上的汗珠子舔个干净。那时候,我就觉得大花小花三花才是呆瓜。显然,人们见到阿北时的场景和他们见到我的场景正好相反。这个相反不用过多强调和描述,只要听听我阿爸对阿妈重复了千百次那句“你看看人家阿北妈那肚皮,争气的,再看看你!你那肚皮是鼓皮纳的吧?”就明白了。每次说完,阿爸还必然赠送我一个深恶痛绝的眼神。好像,本來生在这个家的应该是阿北,没承想被我这个可恶的半路截胡了。因着这个相反,阿北本该成为我的仇敌,可是偏偏,我无视他!每当村里的女孩子们都围着他,流着哈喇子,两眼冒光恨不得即刻变成麦芽糖,粘在他口袋上的时候,我就觉得她们可笑又可悲。可笑的是,她们在我跟前那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尊容到了阿北那就荡然无存,跟个癞蛤蟆似的卑躬屈膝,好像闻一下天鹅身上的味儿就能成佛成仙似的。可悲的是,她们个个都想成为阿北眼中的一朵百合花,可在阿北眼中,指不定就是一群挥之不去嗡嗡作响的拦路虎。阿北或许只有饥不择食的时候,才会想起粘在他口袋内壁那几颗沾了尘垢的麦芽糖吧?

我就想不明白了,他们那些人,怎么就不能学学我?任何时候,我阿喜,都是阿喜该有的样子。不管是面对牛鬼蛇神,还是神仙圣人,都是同一副样子,一副只属于我阿喜的傲娇样子。说句大言不惭的话,对于阿北,我倒是抱有一种悲观的同情,总觉得一个如此完美的人,怕是要短寿。都说人无完人,太过完美的人不就不是人了吧?都那么完美了,哪还有什么完美的理由留在人世间受苦受难呢?于是,从见到阿北的第一眼开始,我就选择了同情他。又因为那同情常常让我生出惆怅,我便渐渐说服自己无视他。

果不其然,阿北二十五岁的时候,突然得了一场大病,怎么都找不出病因。镇上的神算子夏仲掐指一算,说阿北是被隐居山林的一只千年狐狸给迷了。前世,阿北对这只狐狸有恩,今世,狐狸是想来报恩的,没承想阿北的精血太过干净,受不得半点污浊,便落下了病根。

阿北妈一想,阿北确实在几天前去过一趟白石窟。那白石窟据传是个千年狐狸洞。于是,对于夏仲的判断,阿北妈深信不疑,阿北爸深信不疑,村里人深信不疑。于是,便找来法师做法事。

阿北躺在床上,大汗直冒,嘴唇发紫。法师抄着一把银剑,口中念念有词,围着阿北的床,对着阿北四周的空气一通乱舞,直到一声威武的“斩”,法师一剑插入门后角落的空气中。我果然看见一只白毛狐狸,躲在角落里,被利剑刺中。看着那白狐对着法师苦苦求饶、泪眼迷蒙的可怜相,我又是一个气不打一处来。他们欺负人也就罢了,居然还欺负小动物。于是我一个箭步冲到法师跟前,对他一通拳打脚踢,直到法师手里的剑掉了,狐狸跑了。

显然,因为我,阿北的法事失败了。一个月后,阿北死了。

这不,所有人,都把阿北的死归咎于我,我再一次出乎意料又堂而皇之地成了万恶之源。因为我放走了狐狸,我就成了那只咬死阿北的豺狼。这个论断,连我阿妈都不曾怀疑。从那以后,阿妈绝不让我出现在任何活动现场。她举着扫把,瞪着大眼警告我,如果我不听劝,往后就将我锁在家里。我一听,又想起阿东哥家那条傻狗被铁链锁住的可怜相,就真的怕了。那狗完全没了平时的嚣张,像只染了黑毛的大型兔子。阿爸则用了一句“我要是那法师,当时就给你一剑!”来宣誓他对这个论断无比坚定的拥护。阿爸说的时候,表情之高亢和坚决,好像为了这个论断,他不惜上刀山下火海。

可这个他们都觉得毋庸置疑的论断又一次使我困惑了。我救狐狸和阿北的死有什么相干?我不过是干了我该干的,保护小动物不应该么?难不成那些心胸狭隘的以为,我把阿北当仇人了,巴不得他早点咽气?没错,阿北是完美,美得不可方物。可我说过,明明说过,我无视他!既然我无视他,自然连多瞧他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又怎么会与他为敌。那,多反逻辑啊!

可不管怎么说,每次经过阿北家门前,我都觉得遗憾。遗憾,我这么个丢人现眼、人见人恨的还活得好好的,他那么个完美无缺、人见人爱的却永恒消失了,至少在那些所谓的聪明人眼里,永恒消失了。

我成为绝对自由人的头一个傍晚,站在阿北家门前,不过是一缸茶的工夫,又听见了一个重重的关门声。我一看,果然又是厨房的门。我又好像明白了什么。合着阿北妈也以为我是来讨饭的。他们这些人呐,真是庸俗。我不过就是无聊瞎溜达而已,纯洁瞎溜达,于他们却是如此龌龊的阴谋诡计。

于是,我又一个转身,又一个昂首挺胸,从阿北家大踏步走开,溜达到了阿西家,而后是阿南家。没承想,阿西阿南家关门的力度节点和阿东阿北家简直一模一样。这就奇怪了,要说阿东和阿北家是因为我给他们惹了祸患,这阿西阿南家,我可从没有害他们半点,他们怎么也效仿起阿东阿北家的了?就这么没有主心骨?别人干啥,他们也干啥,成何体统?

于是,我下定决心,再也不在村里溜达,再也不自讨没趣了,再也不去吃闭门羹了。索性躲到山上去,索性从他们的视线里决绝消失,索性让他们眼不见为净。索性不给他们埋汰我的机会,半点儿机会都不给!

我一会儿躲进灌木丛里,一会儿躲在荆棘树后头,一会儿又用落叶将自己全身盖住。躲什么我也是不知道的。一个人,我只能和自己捉迷藏。我把自己藏起来,又把自己找出来。我把自己找出来,又把自己藏起来。这样反反复复许多遍以后,我觉得无聊了,就坐了下来,发发呆;发呆久了,觉得无趣了,就开始陷入矛盾。这矛盾是我前所未有的。

在山上待得越久,我就越发觉得饿觉得冷。山风阵阵吹来,像冰凌一样打在脸上,我的脸很快僵了。我伸手摸摸脸,想让掌心的温度赋予脸颊一些暖意,才知,手指也僵了。我预感,再蹲下去,我全身都该僵了。僵了也好,一了百了。就这样冻死在山上,又何尝不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于是,我放弃了抗争,躺了下去,等待那一刻的到来。

我睁着眼,看着天上,看到了满天的星星和一个孤零零的月牙。月牙弯弯,像镰刀一样,不合时宜地出现。星星发出惨白的光,像是刻意配合我的处境。那处境怕是很难用一个聪明人能读懂的词语来形容。为了配合那处境,我甚至以为,要独创一个词,给呆瓜们聊以慰藉。

迷迷糊糊中,我看见了阿妈。她穿着浅蓝色裙子,头上戴着一朵淡黄色百合花。那百合花,我再熟悉不过了,是夏天时,我跟着她上山,特意给她摘的。我折下开得最漂亮的那一朵,插在她的斗笠上。阿妈笑呵呵地说:“看,我的阿喜也是懂得心疼妈的。”说完,我又不情愿地看到她眼里的泪花。

“阿妈,你怎么来了?阿妈你在下面还好吗?”原来我做梦了,那是我第一次做梦。原来在梦里,我是会说话的。梦里的那个我,和大花小花三花一样,是个会说话的人嘞。

“阿喜,阿妈什么都好,就是想你了!”

“我也想阿妈,阿妈,我去找你好不好?”

“不要,不要来。”

“可是,没有了阿妈,阿喜活着有什么意思?”我本来想说,没有了阿妈,又被阿爸赶出门去,可我没有说。我可不想让阿妈阿爸天人两隔,还要因我怄气。我也知道,不管我说还是不说,阿妈都是清楚的,可是我说了,就显得我不厚道了。在梦里,我果然因为变得和所谓的聪明人一样聪明而多了烦恼犹豫。我居然开始为了所谓的厚道欲言又止了。

“阿喜,阿妈有阿妈的归期,你有你的归期,你的归期未到。好好活着。”

“阿妈,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活。”

“你会知道的,天为被,地为床,幕天席地,欢天喜地。村里容不下你,就到镇上去。”

“镇上?”

“對,就在下面,你等天蒙蒙亮,就顺着山路,一路往下。”阿妈手指着镇的方向,渐渐飘远。

“阿妈,你不要走!”

“阿喜,你要记得,你也是个人!只要是人,就该好好活在世上。记住,不管阿妈在哪里,阿妈都爱你!”说完这句,阿妈的影子越来越模糊,声音也越来越虚无。

我哭着喊着阿妈别走,醒来时,脸上湿湿的,暖暖的。原来在梦里,我是会哭的。梦里的泪水还可以被带到现实中。我伸手摸了摸我的泪,潮乎乎,热乎乎的。我将沾了泪水的手指放入口中,舔了舔,咸咸的。人生第一次,我尝到了眼泪的滋味。泪水原来是咸的。我笑了,发自灵魂地笑了。我因为哭而笑了。

我坐起身,看向镇的方向,看了许久。等到天发白,我沿着山路一路小跑,跑到了三清镇。

镇上,两排白色的水泥房像笼子一样,面对面排在溪的两岸,街上的人像蚂蚁一样来来往往。笼子里,时不时有人出来,时不时有人进去。我笑咧咧地看着一个个陌生的面孔,满怀好奇地探究着那个新世界。镇上,没有人认识我,也没有人我认识。这样也好,便断了所有念想吧,只要我识相些就好。就像阿东哥家那条傻狗,只要不胡乱叫唤,只要不拖着脏兮兮的身躯在人群中闲逛,只要不向任何骨头抛去饥渴的眼神,就不会被看见,也不会成为任何人的烦恼。

站在村镇交界处的垃圾堆旁,有一个须臾,我以为我到了天堂。

5

可惜很快,我就知道了,镇上并非天堂。只是这快,快得有些荒唐!

到镇上的第一天,正是大年初四,我饿了一天一夜,感觉有些眩晕。我从街头晃荡到街尾,想找点儿吃的,却什么也没找到。村镇交界那个堆成小山、我满怀豪情站立过的垃圾堆里头,除了编织袋、尼龙纸和塑料残片外,就只剩干巴巴的泥土与砂石了。我爬上爬下不知多少遍,也找不到半星点能吃的东西。我失望透顶,才知道,这个比村里看起来豪气许多的镇上,原来也不是什么天上掉馅饼的地方。我困惑,那些天上掉馅饼的地方究竟都去了哪里了呢?

我又不禁想起阿妈的话,在哪里都一样,开始时以为有多不一样,后来,看得多了,就没有多大差别了。说来也怪,阿妈在世的时候,只是个疼我爱我的阿妈。阿妈死后,不过几天,我就发现,阿妈还是个哲人。她说过的话被我遭遇的现实一次又一次光荣验证。我甚至怀疑,我呆瓜的本质也来源于阿妈的聪明。都说老天爷是公平的,世上有我这样的呆瓜存在,正是为了平衡阿妈那样的人的过分聪明。不然,人人都那般聪明,老天爷拿什么管住人间呢?人还不爬到他头上撒野呀?更奇怪的是,阿妈死后,我发现我也变得比以前聪明些了,以至于那些原本看不明白的事儿渐渐都露出了狐狸尾巴。

比如我聪明地发现,选在大年初三这一天把我赶出家门,正是阿爸的阴谋,就是为了把剩下的几块带鱼和几块东坡肉留给大花小花三花吃。在村里,初三正是鱼肉快被消灭殆尽的一天。初三之后,一年到头吃不上几顿鱼肉,除非家里来了贵客,或者村里谁家杀了土猪了。毕竟在接受我是呆瓜这个残酷的事实之后,大花小花三花的长处和重要性就开始显现出来。阿爸对她们的态度也有了很大的转变。以前,他一生气就骂:“这三个白蒲,一点用处没有,就知道哭!”后来虽然还骂,但是会把“白蒲”去掉,变成:“你们三个,就知道哭,哭能有什么用?”确定我是呆瓜之后,好吃的好喝的平均分给大花小花三花之后,到我这里就几乎不剩什么了。三花她们吃的时候,阿爸还紧紧地护着,好像我是阿东哥家那条傻狗,时刻要抢了她们的,因个吃的,还甚至有可能咬了她们。因此阿妈总是在柜子里偷偷藏些好吃的,趁他们不注意,塞到我嘴里。我总是一边吃,一边笑眯眯地看着阿妈,感觉阿妈像极了村尾庙里的妈祖菩萨。

我不怪阿爸,他着实被我吓怕了,今生今世都没有勇气指望再生出另一个有小鸟的孩子了。万一生个只会哭不会笑的或者更严重没有屁眼的,他怕是要一跺脚就跳进大金山水库不成?有时候想想,因为我的不济,阿爸清楚了大花小花三花的好处所在,又何尝不是一种成全呢?想着三个小棉袄长大后,给她们找三个勤快的女婿,听他使唤,给他喂猪、插秧、挑粪桶,过年过节再一人给他送上二两白酒,让他喝着,岂不妙哉?阿爸估计只要一想到这些,就觉得,把我赶出家门是多么可歌可泣的壮举。说白了,我就是一个无用之人,搁在家里什么忙也帮不上,还分家里的口粮。人骂我一句,我无感;打我一下,我也无感。我这样的人,搁谁手里,都能把人活活气死。阿爸把我赶出来,简直就是给他自己延年益寿了。

这样想来,被赶出家,倒是一种解放。阿爸解放了,大花小花三花解放了,我也解放了,简直三全其美。在这种全世界都突然被解放的自在氛围中,我自鸣得意地在镇上四处溜达。像个天上派下来的神仙,到镇上视察来了。镇上的,人人都要多看我几眼,似乎感觉到了我的特别。我甚至暗下决定,要在镇上大干一场,成为了不起的阿喜,让村里那些庸俗之辈刮目相看!至于干什么,我也是不知道的。可惜,这不知从何而来的豪言壮志仅仅到了当天晚上就不知去向何处了。因为吃了两碗馊酸的饭菜和三根烂皮的香蕉,就被人用尼龙绳绑起,被骂爹骂娘,被扇嘴巴子,我才明白,镇上的庸俗比村里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两碗摆在古桥二楼破旧佛堂妈祖菩萨前面的豆角香菇和那三根长满黑点的香蕉若不是因为我的出现,跟被扔进垃圾桶的有什么区别?是我的咀嚼和吞咽重新赋予了它们价值,这举动难道不应该受到褒奖吗?可镇上那些小肚鸡肠的,竟然因为这等鸡毛蒜皮的小事,似乎就想要我的命、剥我的皮。简直不可理喻!

再说了,吃之前,我明明跟菩萨对过眼神的,菩萨是同意我吃的。看菩萨那表情,甚至觉得让我吃馊了的饭菜和烂的水果还有些不好意思呢!于他们却怎么就像我刨了他们祖坟一样罪大恶极呢?那个抄着扫把、龇牙咧嘴骂我爹妈的难道以为我不是人生的,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只要他承认我和他一样,都是爹妈生的,不就该给我爹妈来点儿尊重吗?他尊重我爹妈不就是尊重他自己的爹妈吗?都是爹妈,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说什么狗娘养的,狗娘能养出人来么?不过想想,也没什么可生气的,要说我的样子也确实不太像人娘养的。可像不像的,能改變我是人生养的事实吗?他们何德何能,竟然要来玷污我作为人的豪迈么?还有那个扯着尼龙绳头,将我的身体勒得极疼,说教训我是为了拯救我的,怕我今日偷了吃的、明日就该偷了用的,今日偷了小的、明日就该偷了大的,今天偷的是物、明日偷的就可能是人了的,真把自己当救世主了么?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论调。暂且不论这镇上是否真有那么多东西可偷,就说我阿喜生而为人,说来是放荡不羁些,可也总不至于如此不济、无下限无底线吧?再说了,既然说是拯救,难道不该拿出拯救人的把式,用菩萨般的柔软心肠和春风般的动听话语给我关爱和抚慰么?这般凶神恶煞,与拯救还有什么可相提并论的,简直就是对拯救二字的极大羞辱。

还有那个端坐在神坛上的妈祖,那个母仪天下的尘世判官,刚刚我吃的时候没有阻止没有劝诫,还对我一脸纵容、满眼心疼,等我被人绑起,被各种磨折的时候,怎么就熟视无睹、无动于衷了?刚刚还是个有血有肉的菩萨,这会儿怎么就成了一个泥塑的摆设?你究竟是真看不见,还是装看不见呢?

最让我愤怒至极的是,他们非要逼我保证下次再不偷吃才可放过我。那一句夹杂着飞沫的反复在我耳边滚动的“祖宗爷,你说呀,说你下次不敢了就放了你!”把我的耳膜都快震破了。我咬着嘴唇,挺着头颅,做出一副打死都不说的视死如归的刚强样子,似乎真的挑战到了他们。他们于是变本加厉,越发不可收拾了。他们哪知道,就算真的把我打死,我也是说不出话来的。在那爆裂的氛围中,我突然感谢我不会说话这个伟大的事实。无形中,它赋予我坚挺的勇气。如若我和那些所谓的聪明人一样,张嘴就能说得天花乱坠,也许,早就怂了,早就认错了,早就保证了,甚至趴下了、跪下了都有可能。不得不说,那些个被认定为绝对劣势的,在某些时候也完全有可能成为优势。这,又是多么痛的领悟啊!

“这小娃娃,还来劲儿了?治不了你了是吧?”骂我狗娘养的那个伸手狠狠地掐我的脸蛋,一下,两下,三四下,五下,六下,七八下,把我那糊了厚厚一层灰的脸蛋虐出了火辣辣的痛感,虐出了细皮嫩肉。即使这样,我也依然不屈不挠,我看他们能把我怎么样!大不了,一棍子被打死,死得轰轰烈烈!总比那些默默无声被冻死饿死的强吧?

于是,又一次,我放弃了挣扎,准备拥抱死亡的来临。我知道,死亡死的只是躯壳,灵魂是不会死的。灵魂只会飘走,就像我阿妈死时那样。想到他们不管如何羞辱我的肉体,都无法触及我的灵魂半分,我感觉没有那么疼痛了。如果他们真的成全了我躯壳的死亡,我的灵魂就可以飞到阿妈的身边了。这样想来,那些个赐予我死亡的人倒成了我的恩人了。

我往那个骂我是狗娘养的人的脸上吐了一大口唾沫,确保我的唾沫比他们加起来的还要壮观,确保唾沫飞出的时候犹如弓箭射出一样迅疾而勇猛,然后我闭上眼睛,等待着棍棒像疾风一样袭来,有节奏地拍打在我的躯体上,等待着疼痛像春雨一样洒下,有美感地停落在我的肌肤上。

直到吱纽一声,佛堂的门打开了,射进来一束强光。强光中,一个高大的暗影渐渐清晰,而后是一张饱满方圆的大脸和一声雄浑温柔的训斥。

“你们这是干什么呢?跟一个孩子过不去!当着菩萨的面,罪过罪过!”

“阿唐叔,我们也是吓吓他,还能真动手吗?不过这流浪仔,之前没见过,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还偷吃!”那个扯着尼龙绳头的一边说,一边将绳头松了下去。

“偷吃?偷你家的了?”

“那倒没有,偷了菩萨的饭,罪加一等!”

“胡说八道!这饭菩萨早吃完了。再说,菩萨的饭就是天下人的饭,你能吃,我能吃,他怎么就不能吃?他吃怎么就成偷了?他不过是吃了几口馊饭就被你们这般惩罚,那你们想想,你们当着菩萨的面,虐待行凶,该受什么责罚?你们,怎么就不怕菩萨发怒呢?”

“我们这是替天行道!”罵我狗娘养的那个,握着棍子的手开始颤抖,好像阿唐叔的出现,棍子的灵魂被唤醒了,开始有了挣扎。这棍子也是,刚刚还跟着主子瞎豪横!

“替天行道?天在哪里,道是什么?你连道字怎么写都不知道,怎么替得了天?”

那个被人叫阿唐叔的人蹲下身,把捆在我手上脚上的尼龙绳慢慢解开了,还轻轻地揉了揉我手臂上的勒痕。尼龙绳耷拉着,躺在地上,跟条已死的蝮蛇似的,完全没有了刚才的狠劲。它的低贱和棍子的果然如出一辙。

我又看了一眼妈祖,惊诧她似乎又换了表情,不再是一个僵硬的泥塑。她的皮肤似乎有了人肉的光泽,似乎露出了一个似笑非笑。

“我说,孩子,你家在哪呀?你一个人跑出来,爸妈可知道?你这样多危险啊,快回去吧,记住,菩萨的饭可以偷,人的饭不能偷。菩萨普度众生,救的就是饥寒之人,菩萨没了你这口饭,还有别的饭可以吃。人饭不能偷,你偷吃了人的饭,你活了,可他饿死了,你就罪过了。走吧,回家去吧!”那个叫阿唐叔的人把我扶出佛堂,扶下木梯,扶到桥上。他一步一停,小心翼翼,嘴里还念念有词的,像是已经认识我许久了。我仰起头定睛看了看他的脸庞,仿佛看到了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我又扭过头去,朝佛堂看了看,看见刚刚凶神恶煞那几个并排坐在佛堂的门槛上。

他们盯着我,眼中流露出极大的不平和失落,好像反而是我捆了他们、骂了他们、扇了他们。我又成了万恶之源。因着阿唐叔,我从一个绝对的弱者瞬间扭转成了一个强者,使得原来的强者们此刻正因成了弱者而愤懑痛苦,我倒觉得有些对不起他们了。因着这个,我又一次感到自己是个罪人,是我又一次让人跌至失意的谷底,是我扯下了他们所谓行侠仗义的遮羞布,让他们认清了现实,并不得不直面现实。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残忍呢?于是我用一种连我自己也无法形容的,也许是同情,也许是可怜,也许是亏欠的眼神,看了他们一眼,温柔地,真切地,不容怀疑地,说是要给他们点安慰,不过是要淡化我自己不知从何而来的罪恶感。我以为他们会感动,会向我投来感恩戴德的目光,对我报以更温柔的一个回望,谁知,他们竟然又一次瞪大眼睛、扬起拳头,一副要冲下来胖揍我一顿的架势。

这就奇怪了,我一个妥妥的受害者,没有和他们那些个施害者斤斤计较,没有占着我成了强者对他们施以报复,还对他们报以同情和关爱,他们居然不领情。不仅不领情,还恩将仇报,简直不知好歹,不可理喻。他们难道也以为,我真是泥巴捏的吗,被掌掴、被捆绑都没痛感吗?如果我用他们对待我的方式对待他们,他们怕是只要一逮着机会就要把我千刀万剐还不解恨吧?

我一个急甩头,将我的头颅摆正,挺起腰杆,和阿唐叔肩并肩大踏步朝前走去。虽一瘸一拐,我也要让我的步子走出强者的力度和姿态,让他们那些个弱者好好看看,什么叫风水轮流转。

“孩子,别看,不值得看!”阿唐叔背对着他们,却好像看透了关于他们的一切。又一道光从廊桥屋檐的缝隙照下,打在他的脸上,阿唐叔变得虚幻。我傻傻地看着他,用一种迷恋的目光,好像看到一个神仙,特意为我天降。当他突然停下脚步,歪着头,微笑地看着我,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我就知道,一定是阿妈派他来救我的。我就知道,阿妈从来没有真的离开我。她的灵魂一定时刻跟着我,在暗中保护我。

他是这么说的,“昨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佛堂里有人哭,哭得很伤心,而后,我又梦见一个女人,她对我说,去救救她的孩子,原来真有这么回事儿,原来,你就是梦里那个孩子!”阿唐叔的笑容散发着香蕉的甜味,让我产生了想要跟他回家的渴望。而后,我陷入了大胆的想象。想象着那天夜里,我被锦缎缝制的被子包裹着洗得一尘不染的身躯,舒坦地躺在一张宽大的木床上。阿唐叔坐在床沿上,微笑地看着我,用一种近似阿妈的疼爱眼神。我做着香甜的梦,流着溪水一样清澈的哈喇子……

直到阿唐叔将我带到一个大大的房子里,我才知道,梦终究只是个梦。不管它多么香甜绚烂,都改变不了作为梦的本质。想象也终究只是想象,和现实隔着十万八千里。

“这孩子,十有八九是没人要的。”一个戴圆形帽子、穿绿色制服、长相齐整的人,看了我两眼,淡淡地说道。他说得那么淡,好像我突然出现这件事情对他来说不过和吃喝拉撒一样平常。

“什么?怎么能没人要?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没人要?”阿唐叔不解地问道,像是问绿衣服,又像是问他自己,更像是问我。

“你没看出来吗?他是个呆瓜。”

“呆瓜也是人啊,怎么能没人要?这孩子看着也就十来岁,怎么就没人要?”从阿唐叔的话里,我明白了,他早就看出来我不是个正常人了。我不禁又一次对他肃然起敬。原来我不正常这事儿,也只有聪明人才能一眼看出,佛堂里那几个凶神恶煞的就愣是没看出来。这样想来,他们逼我保证,也不是他们的错,是他们脑子的错。

“阿唐叔,你还不知道吗?咱们这个镇啊,他这样的不少,也不知道是祖墳出问题了,还是风水出问题了。灵清的都养不过来,谁还管他这样的?”

“瞎说,灵清的就管,呆瓜就不管了?那不都是爹妈生的,不都是妈身上掉下来的肉吗?这样的事儿,你们真不管?”

“我说阿唐叔,有的事儿,我们真管不了。清官难断家务事!偷盗抢劫这样的事儿还管不过来呢,别说这些事情了!要不这样吧,先把这孩子放在这儿,看看有没有人来找。”

“要是没有呢?”

“没有人来找,在这儿饿不着冻不着的,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要不,你给他领回家去?”

“我家一窝子臭小子都够我受了,再领回去这么一个,日子更没法过了。那就先搁你们这里。”

阿唐叔说着大步走出了大房子,两只手臂前后摆动着,我盯着他的背影,仿佛听到他留在身后的一声无可奈何的叹息。我确定,那叹息是为我而起。我看着他,目光定格住,以为他会转过头再看我一眼。毕竟这之前,不止一次,在他的眼神里,我似乎看到了阿妈对我的疼爱。谁知,他走得很快,很坚定,丝毫没有回头的意思。我才明白,他终究不是阿妈。

我坐在凳子上,头靠着墙,脑子里一片空白。那几个绿衣服只管忙里忙外,似乎丝毫没有在意我的存在。他们没有问我饿不饿,也没有问我冷不冷,更没有问我我家在哪里,但我却觉得格外舒适。这种没有任何人打扰也不去打扰任何人的地方,倒让我有一种绝对真实的安全感。

有几个人离开,又有几个人进来,直到天黑下来,我听见一扇铁栅栏后面传来一声声鬼哭狼嚎。我吓得直哆嗦,撒腿跑了出去,跑出那个顿时让我觉得比佛堂还可怕的地方。

绿衣服没有喊我,像是根本没有觉察我跑出来,他们对我毫不在意到了以为我从未进去过的程度。这样也好,不管是进来还是出去,都没有人因我烦恼——像风一样来去自由,不留下任何足迹。

至于阿唐叔,不管我多么大言不惭,都不能否认,他燃起了我心中某种不切实际的渴望,导致我既希望遇见他,又害怕遇见他。

我希望遇见他,与其说是因为他是个英雄,救我于危难,不如说是因为他更像一个阿爸。见了他以后,我才知道,原来不是人人的阿爸都跟我的阿爸一样。别人的阿爸有着力挽狂澜的气魄,有着同情弱者的善心。我害怕遇见他,是怕他把我送进大房子,又盼着绿衣服给我送回家。

他哪知道,回家,对我这个呆瓜来说,简直是个天大的笑话。

6

那天以后,我再也不敢在佛堂里偷吃了。说不敢,不如说是不想了。说是怕被人绑起来,不如说是不想再对那些庸俗的人产生某种不可理喻的伤害,不管是他们因我而起的无由愤怒,还是因我的存在而暴露出的想要去伤害的恶,都有我参与的成分。我是罪恶的一部分。说是怕大房子里那一幕的发生,不如说是害怕阿唐叔的眼神。那眼神似乎对我寄予了某种厚望,某种我从来不曾想象过的、我无法承担又渴望承担的厚望。这个事实让我心惊胆战,我开始意识到,像所谓的聪明人们一样在意世俗冷暖对我这样的呆瓜来说,恰恰意味着自由被捆绑。它让我想要自我麻醉,变得不再简单,让我变得怯懦,变得多愁。面对阿唐叔,不得不承认,我怯懦了,也多愁了。

一个怯懦又多愁的人,怎么可能真的自由?源于对失去绝对自由的恐惧,我甚至希望世上再也没有所谓的爱。虽然不能否认有时候,我是那么渴望被爱。对于爱这种我解释不清的东西,我真的既爱又恨。

而以上这所有的担忧都是在我还不饿的时候;饿的时候,所有的担忧就只剩一个担忧,那就是如何填饱肚子,让自己免受饥饿的折磨。那种仿佛有千万条吸血虫在吸食你身体的感觉会让你挠心抓狂。所谓的聪明人会绞尽脑汁想着吃什么才能更好地活下去,而对我这样的呆瓜来说,只要不饿就行,至于能不能更好地活下去可不是我该烦恼的。

正因这个简单又浪漫的想法,为了填饱肚子,我吃了不少亏,而且是大亏。那些能吃的不能吃的,烂菜、馊饭、发芽的土豆、被啃过的骨头我都一股脑塞进嘴里,常常肚子疼得满地打滚。

有好几次,我以为我会疼死。死了也好,疼到那种程度,不如死了来得痛快。可偏偏,每次疼得天昏地暗后,我总在一个星光灿烂的时刻醒来。我又不情愿地重生了。每次刚睁开眼,看见明亮的世界,我都以为已经成功到了天堂,心里不停地喊着“阿妈,阿妈”,直到我看见土狗们在我的身边打转,时不时用它们的鼻子闻一闻我的躯体,然后一脸厌弃地离开;或者看见公鸡们踏着高傲的步伐追着一群母鸡,在我的身旁无所事事地跑着;或者看见几个孩子围着我好奇地讨论我究竟是死了还是活着,我才知道,我依然没有逃出生天,依然被困在这个难缠的人间。于是,渐渐地,我相信了阿妈说的,我的期限未到。原来期限未到,想死都没那么容易。我又不禁感叹,阿妈确乎是个哲人。

那时候,镇上没有什么垃圾桶,家家户户的残羹冷炙都一股脑倒进溪里,和残羹冷炙一个归宿的还有镇民们的尿桶。那时候,镇上可还没有马桶这种高大上的东西,只有离得十万八千里的政府办公大楼里有一个公厕,夜里内急只能用个尿桶对付。第二天早上,那些懒惰的,便把尿桶直接往溪里一扣……如果恰巧我正在溪边找吃的,就难免一次地,甚至多次地被屎盆子扣上。然后,我就索性把自己的身体整个埋进水里,像一条狗一样,将身上覆盖的别人的排泄物清洗干净。说到这里,我都有些反胃了。虽说我阿喜不是个多爱干净的人,可镇民们如此邋遢的行为还是让我不齿。他们把排泄物倒进溪里,完了又去溪里洗菜、洗衣服,简直就是低等生物的行径。不像在村里,茅厕和厨房是有很长距离的,好像是为了给厨房一些尊严,也给茅厕一些尊严。像茅厕这样的存在就应该甘于躲在暗处、远处,在人们没有内急时根本想不起来的地方。这样,茅厕才能因为找准了自己的定位而获得些许尊重。

阿妈在的时候总是嘱咐我要注意个人卫生,省得被人嫌弃。“阿喜啊,别人不洗澡,还是个人,咱要是不洗澡,可就……”每次说这句话的时候,阿妈总是把最后若干字省去。任凭我多想知道,瞪着大眼,不服气地凝视她,她就是不说,一副打死也不说的样子。阿妈走后,我倒是明白了省去的那若干字究竟是什么,也明白了,阿妈没有说出来,正是保有了对我的尊严的爱惜,以及对真相的恰到好处的揭露。至于这个真相是什么,我觉得,此处最好也省略若干字。

马桶那个东西是在我死后许多年,有一天,我从天上往下看的时候看见的。我忍不住惊呼,这简直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没有之一。想想,如果当时就有这么个东西,溪水定会洁净许多,溪里的鱼也自然干净许多,那我能吃的东西也一定圣洁许多。

溪里的鱼是有的,可要想吃到就没那么容易了。一开始,为了抓到一条鱼,我常常要在水里泡上几个小时,把身体都泡白了。总算抓住一条,我便将它往坚硬的地方狠狠地摔去,一遍又一遍地摔,直到它的血喷出躯体,直到它一动不动,完全成了一条死鱼。一开始,我吃的时候,总是头皮发麻,不停干呕。呕倒是不怕,我肚里空空,又能呕出什么东西呢?怕的是那种生吃小动物带来的罪恶感。我对一条鱼进行了残忍的杀害,又把它生生地吃下肚里,让它成为我的营养,这是多大的恶呀!可是饿极了,谁还能拿着算盘算什么善恶呢?吃完了,我从水的倒影中看到自己满口鲜血的样子,仿佛看到了一个恶魔。然后,我就着满嘴的鱼腥臭,开始自责。后来,活鱼吃多了,就麻木了,不再挣扎了,也没有良心谴责了。用聪明人的话说,“我强大了”。

若摸上来的本来就是死鱼,我倒反而陷入了挣扎和矛盾。

死鱼是坚决不能吃的,因为不知道那鱼是怎样死的,是被电死的,还是被毒死的。若是被电死的,倒是好事,可若是被毒死的,吃了,也成毒死鬼了。比如被毒死的老鼠,和被毒死的老鼠毒死的猫,又来毒死溪里的鱼,最终毒死了我这个放荡不羁的阿喜。如此这般,我便成了最后的替死鬼喽。对于我自己来说,怎么死的,又是成了谁的替死鬼,有什么要紧?不过是不想负了阿妈。阿妈在世的时候,跟我反复强调过。“人终有一死,早死晚死都得死,可是要尽可能死得有个样子,对得起自己的生时。阿喜,你记住,就是饿死,也不要吃死鱼!”

阿妈好像早就算到了我会有这么一天,也早算到她会比我先离开这个人间,于是在她走之前,就一次次地嘱咐我,哪些东西能吃,哪些不能吃。可是真饿到了极点,就是个石头铁锥,我也恨不得立刻吞下肚里,哪有什么心思纠缠那死鱼究竟是如何死去的呢?在我看来,都是死去,能有什么区别?不都是从活蹦乱跳到一动不动,不都是从柔软暖和到冰冷僵硬么?可不知为何,每次将一条死鱼放在嘴边的时候,阿妈的脸庞就会出现在我的眼前。她怒目圆睁地看着我,看着我,直到我把死鱼扔了。然后,我总是呕心抽肠,心里恨起了阿妈。连我的阿妈,那个生我养我的人都不知道,我饿到极点的时候有多难受吗?她就不能大大方方地让我吃下那鱼吗?管他活鱼死鱼,管他电死的还是毒死的,管他吃下去后我会怎样,又将在哪里,反正人终有一死,早点晚点有什么区别?反正终有一死,怎么个死法又有什么要紧?与其让饥饿把我磨折得人不将人,不若长痛不如短痛,一了百了!

那种时候,我对这个人间的恨意就达到了最大浓度。如果有一把枪,我绝不吝啬子弹。好在——这恨意总在我饿过劲儿后,缓过神来,慢慢消散,我又开始原谅了一切,原谅了阿妈,原谅了人间,原谅了那条可能被毒死的或者被电死的鱼,以及那个电鱼的人,毒死鱼的死老鼠或者死猫。

阳光又一次打在我的脸上,打在溪面上,明晃晃地,晃出一种陌生的美感,我又莫名其妙地新生了。这一刻之前的那些过往成了没有记忆的记忆,永恒地过去了。

这就是我,阿喜,一个很难有记忆的人,当然也绝不是全无记忆。我总是记住那些我觉得应该记住的,忘却那些我以为应该忘却的。

7

不知不觉,我已经长大了许多,个头和镇上的大人们差不多了。我的胃口也随之越来越大了。一饿肚子,就越发难以填饱了。改革开放以后,三清街上的疯子和呆瓜越来越多了。外地的生意人来赚本地人的钱,外地的疯子来抢本地疯子的饭。我因为实在不想陷入和聪明人一样的纷争,又因为某个中午无可救药的发生,就想着也许是时候离开人间了。

关于吃,有一种东西,阿妈跟我说过平时坚决不能吃,实在不想活的时候却可以吃。那就是,我爷爷坟头长的那一株断肠草。阿妈曾经无数次说过:“那株断肠草,你若真的觉得活得太苦,就摘一大把葉子,再摘一大把叶子,吃上它三天三夜。也许到不了三天三夜,你就能见到阿妈了。”

某个月光如银的夜晚,我仰面躺在爷爷的坟肚子上,看着满天的繁星,突然特别想念阿妈。我总觉得天空中那颗最亮的星就是阿妈变的。我伸手,想去摘那颗星,可我知道那不可能。于是我就把伸向星星的手转而伸向了断肠草。我摘了一大把叶子,紧紧握在手里。然后,我又一次仰面躺着,闭上眼睛,回想我那与众不同的一生。和那些聪明人一样,人死之前,总要做些客观的总结,呆瓜也不例外。可惜的是,我没总结出什么来,脑子里除了各种为了吃而进行的不懈奔波,就再也没有什么别的可圈可点了。很显然,我阿喜短暂又独特的一生是充满失败的。想着,想着,我心灰意冷,然后,我睡着了,做了一个香甜的梦。

梦里,在万丈光芒中,我躺在青蛙欢叫的田地间,躺在杂花盛开的山坡上,躺在行人穿梭的道路旁,躺在小桥流水的家门口。我咧嘴笑着,露出一口十几年从没刷过的黄牙。黄牙在阳光下闪着金子一样的光芒。因为酒足饭饱,我的口水像溪涧一样满意优雅地流淌着,一直流到我的胸口,浸湿了崭新的蓝色的确良衬衫——我的头发梳得很齐整,顺着用好几盆水和一整块肥皂洗得干干净净的脸颊垂下来。若不是有几只虱子不听话地从头发堆里爬出,再爬到我的脸上,站立在我的脸颊上,肆无忌惮地吸食我的血,我相信,那时的我一定会像一个女人一样优美,一定像个正常的聪明人一样正派,直到一声蛙入蛇口一般绝望的叫喊将我惊醒。我捧在手中的断肠草叶子被吓得魂飞魄散,它们终究没有帮助我达成安静死去的愿望。

我怎么也没想到,当我决绝要离开人间那一刻,会因为她,又心甘情愿地留下;我更没有想到的是,因为她,人世间俗不可耐的一切苟且似乎都有了栀子花一样的清香,以至于那某个中午发生的不堪,也变得不那么令人受伤了。

那天中午,正赶上镇长娶老婆,全镇的人都去吃大顿。圆桌摆了好几排,浩浩荡荡的;人,乌泱乌泱的。镇长也许是脑子进水了,也许是因为刚死老婆才三月又能娶新老婆高兴过头,忘了我阿喜是个什么东西了,居然把我也请上桌去,还拍了拍我的肩膀,嘱咐我要吃好喝好。

镇长今年五十八,是个满脸堆笑的老家伙。他很是凄惨,比我阿爸之凄惨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的凄惨主要体现在,到了这把年纪还一个崽都没下下来,以及前两任老婆都在台风洪水中被冲走了,连个尸首也没找到,以至于镇上流行一句话:真真人各有命,镇长的两个老婆好喝好穿,成天笑得跟花似的,瞧人都不稀罕用正眼,可就是躲不过洪水,躲不过短寿。再看看阿喜,活得跟个老鼠似的,饥一顿饱一顿,风吹雨打,倒活蹦乱跳,皮实得很。

每当听到这话,我都不禁感叹,那些个所谓的聪明人虽然大多数时候显得愚蠢,可也有真聪明的时候。

镇长那个老家伙就是不长记性,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第二任老婆尸骨未寒,他又要娶,还要娶个黄花大闺女,年方十九。看来,镇长不证明自己能下崽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说句实在话,下崽这个事情可不是说下就能下的,也不是想下个什么样就能下个什么样的。我阿喜,不就是个事与愿违的极好的活脱脱的例子吗?当然了,他下不下崽与我无关,我只关心有没有吃的。

不过,这破天荒头一次被请上桌,倒是把我弄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我扭扭捏捏坐上桌,跟做贼似的,脸都红到了脚底板。看见的人知道是镇长请我上桌的,没看见的还指不定以为我是趁人不注意偷摸着上桌呢。我想着不行就退下去吧,别自讨没趣,不知天高地厚了。可一看那满桌好吃的,又是红烧肉,又是带鱼,又是鸡蛋面的,我还真舍不得下去了。我两眼放光,口水直流,拿起筷子,一口气吃下好几块红烧肉。完了,我又把一大盘鸡蛋面也吃了个精光,吸溜吸溜地,颇有一种饿得发晕时吃生泥鳅的快感。我也想着体面点、斯文点,不给镇长丢脸,可这鸡蛋面,上一回吃还是阿妈在的时候。多少年过去了,何德何能再吃上,哪还顾得上形象?我自己向来没有什么形象可言,更别说是别人的形象了。镇长的形象又如何?镇长饿慌了怕是也不见得比我体面多少吧?把鸡蛋面消灭干净了,我又把一大碗带鱼也吃了个尽。那带鱼别提多香了,这可是前一天从福鼎海边刚刚运来的!完了,我又吃了许多别的不值当记住名字的普通的菜,什么年糕呀,香菇呀,豆角呀。我把自己塞得满满当当的,肚子吃得圆鼓鼓的,直到实在塞不下一指甲盖的东西了,又看见桌上放着一个铁壶。我早知道那铁壶里定是装着新酿的红曲酒,定是刚从大酒缸里舀上来的。红曲酒颜色清透正红,在阳光下,明晃晃的,十分好看。平日里,我在远处流着口水看着别人吃大宴,最馋这红曲酒了,别说喝上一口,就是舔一下便死了也值。谁承想,突然走大运,整壶红曲酒随便我喝。这好运,谁能错过?谁错过谁傻子!我提起酒壶,将壶嘴对着自己的嘴就往里灌。红曲酒像一道血柱不停地流向我的嘴,再流向我的食道,最后流向我的胃。

长这么大,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酒足饭饱。酒足饭饱后,我不停打着饱嗝,才发现,那一桌就我一人。呆瓜阿喜一个人吃一大桌子菜,这简直就是贵宾中的贵宾。这空前的好得过头的待遇却多少让我有些失落,有些难堪。什么都好,就是少了陪吃陪喝的。突然,我觉得,我应该证明一下,向那些所谓的聪明人证明我阿喜虽说是个呆瓜,也有聪明的时候,也懂得起码的礼数。和我阿喜一桌吃饭也没那么可怕!

于是,我决定去跟镇长道个谢!顺带瞅一眼,他那还是黄花大闺女的新老婆。感谢他们大恩大德,让我至少酒足饭饱一回。要不是因为大喜日子突然有了大赦天下的豪气,或者为了早日下崽与人为善,镇长哪有可能突然间大发慈悲?

我找了许久,终于在一个最大的圆桌上看见镇长,也看见了他的新老婆。她在一桌灰头土脸中,娇艳得像一朵盛开的野桃花。我仅仅看她一眼,便口水直流。我兴高采烈地跑过去,跪了下来,打算给镇长和她磕个响头。我说不清楚话,想想也只能用这种那些所谓的聪明人以为多委屈的方式表达我的谢意了。这谢意不仅仅因为点吃的喝的,还因为被请上桌,破天荒得到了从未有过的聪明人定义的尊重。

可是我忘了,呆瓜一旦在乎起聪明人在乎的东西,就该遭殃了。果然,我一低头,又一抬头,吐了!刚刚吃的喝的全吐出来了。转瞬间,镇长新老婆的漂亮裙子和鞋子被我的呕吐物完全淹没了。带鱼红烧肉长寿面一股脑全跑出来了。

“这呆瓜,就不该让他吃,赶紧拖走。”镇长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厌弃地看着我,急忙将他的新老婆拉到一旁。

“快赶走,快赶走!”坐在镇长旁边的,不知从哪里找来一根扁担,朝我的后背狠狠打了一下。我连忙站起身,朝远处跑去。

我跑的时候,和一个熟悉的人打了个照面。那个人正是阿唐叔。阿唐叔没有拦我,但我相信他已经看到了我的窘态。连我自己都想不通的是,跟那一扁担给的痛相比,阿唐叔看见我的时候眼神里透露出的失望竟然让我更加不能承受。

几天后,我在镇长家门口,看见一个头发凌乱、灰头土脸的女人。女人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白裙子,裙子上有大片红褐色的污渍。我仔细一看,那女人正是镇长的新老婆。離她几米远的地方,几个光鲜些的女人啧啧感叹道:“呆原来真的会传染,结婚那天本来好好的,阿喜一吐,就给吐成傻女了。”说完,她们几乎同时向我抛来我用尽天下所有的词语都无法形容的眼神。顿时,我明白了什么,又拔腿跑回了爷爷的坟头。我相信,是时候吃下那断肠草了,是时候不让呆瓜阿喜留在世上祸害人了。于是,我下定决心,待到月亮挂上头顶,就对自己下手。

谁知……

8

那突如其来的尖锐惊恐的女人喊叫,把我吓了一跳。我手一抖,断肠草的叶子洒了一身。我急忙爬起来,朝喊声传来的方向跑去。跑了好一会儿,才看见她站在灌木丛里,面对着一头龇牙咧嘴的野猪。野猪正哼哼地叫着,随时可能扑向她。我捡起一块大石头,冲到野猪跟前,甩着大臂,用力挥舞,嘴里也发出哼哼声。很快,野猪就乖乖地走开了。

我本以为等待我的是一场恶战,我会因为与野猪厮杀而遍体鳞伤,甚至一命呜呼。让我没想到的是,战斗很快就结束了,以我的绝对胜利结束了。我莫名有些失落,总觉得英雄救美的壮举少了一些惨烈的氛围。

镇上那些聪明的男人最喜欢谈论的就是英雄救美的故事,好像一个男人若不能为自己心爱的女人大打出手、头破血流甚至搭上性命,就不算一个成功完整的男人。以往,我躲在暗角偷偷听他们的对话,总觉得特别可笑,觉得他们才是呆瓜。可是阿海蜜的突然出现,却让我相信,他们所言不虚。为了救阿海蜜,我的身体里突然长出一种从未有过的玄妙力量,就算上刀山下火海,也毫不惊惧。

我是在野猪彻底走远之后,才开始走向阿海蜜的。就在我无限接近她,伸手就能摸到她的长发的时候,她突然转过脸,笑咧咧地看着我,把我吓了一大跳。我在她的脸上看到了我自己的笑容。那本来专属于我的笑容如今也殘忍地长到了她的脸上。月光照着她,仿佛照着一个从不曾烦恼的观音菩萨。她很美,美得出奇,可我却觉得愧疚难当,痛恨自己将她推入深渊。我傻笑着看着她,看得出神,直到她突然一把抱住了我的腰。

我又被吓了一跳,往后躲去,想要将她推开,她却抱得更紧了。她把头靠在我的胸前,像是要将她的身体融入我的身体。我全身上下抖动得厉害,却再也不想后退,再也不忍将她推开。

我伸手摸摸她的头,将沾在她头发上的枯草一根根理去,又将她打结的头发用我的指尖梳理得顺溜。我抚摸着她,像抚摸一只乖顺的流浪猫。以往,我无聊的时候就会去抚摸流浪猫,会将它们抱到腿上,用小时候母亲抱我的姿势。流浪猫站在我两腿之间的时候,我总觉得格外舒服,世界因此变得朦胧又绚烂。在它们对我迷恋的注视中,我总能看见在人的眼里看不见的温存。

我们久久相拥,在天地间,在黑夜里,在布谷鸟的歌声中,直到她突然收回手去,按着小腹,痛苦地呻吟起来。我蹲下身体才发现,她的胯下正在流血。她白色的裤头被染成了花色,上面布满了血斑。我将她背到爷爷的坟头,将她的裤头脱去。然后,我摘来止血草,把她两腿之间那个冒血的洞口堵上了。等到血不流了,我和她并排躺着,一起看星空。看着看着,我睡着了,做了个梦。梦里,我和她裸身躺在松软的沙滩上,如盐一样白细的沙摩挲着我们的肌肤。海鸥围着我们成群打转,欢愉地飞着。

她吮吸着我的双唇,微笑着流下眼泪。浪花一次次滚滚而来,打在我们身上,白沙一点点将我们的身体掩埋。一条红色的海蛇随浪而来,在我们周围邪恶地徘徊着。突然,海蛇咬了一口我的小鸟,我被惊醒了。我睁开眼,看见她正一丝不挂地骑在我的身上……

说起我的小鸟,我已经许久不在意他的存在了。在这之前,铸在我胯下那个软乎乎的东西,除了平日里放放水,就再没有别的用处了。我甚至一度忘了,它曾经如何让我阿爸引以为荣。我经常觉得它碍事儿,甚至想过一剪子剪去,扔到河里,喂了土狗,来得省事。是阿海蜜让我明白,那个平日里软乎乎的东西在某些时候,也可以坚挺无比,力大无穷。是她赋予了它难以描绘的神力。她不仅赋予它神力,还让它流下了珍珠般雪白的泪滴。那泪滴一颗颗自由释放地钻入她的花园里,惹得她一次又一次喜极而泣。可就在我们相视而笑时,一个长得丑陋无比的男人,闯进爷爷的坟地。他一把将阿海蜜从我的身上扯下,还朝我的脸上吐了好几口唾沫。我的小鸟即刻低下头去,像只偷吃了大米的老鼠。我爬起来追上去,去抢她,却被那男人一顿拳打脚踢。他踢的每一脚都精准无比地击中我的小鸟,我疼痛无比,在地上疯狂打滚。

“你个呆瓜,玩我老婆,没打死你,算你祖宗走运。死呆瓜!”他拽着她的头,像拽着一只被割了喉等着剖腹的母鸡。她不作任何反抗,只是加快了步子跟上他的步伐;若是没跟上,她就会像一只死鹅被拖在地上。我嗷嗷地叫着,眼睁睁看着他对她为所欲为。我想要冲上去救下她,可我的胯下之痛已经让我无法挪步……

她走了以后,我对着那株断肠草凝视了许久,断肠草也凝视了我许久。我们都沉默了。我比任何时候都想要吃下它,却又比任何时候都不甘心吃下它。如果我死了,阿海蜜怎么办?

阿海蜜让我明白,我不仅应该是个人,还应该是个男人。

阿海蜜正是镇长的新老婆,那个长相丑陋的男人正是之前看起来和颜悦色大发慈悲请我上桌,让我酒足饭饱的镇长。那些个所谓的聪明人啊,果然变脸变得比台风还急!

9

那以后,我许久见不到阿海蜜。我呆坐在爷爷的坟头,成了一个真正的傻子,连饥饿都无感了。阿海蜜抽走了我的信念。我慌张她再也不会来了,我懊丧当时没有忍痛雄起,将镇长打趴下。如果我有一把猎枪,我就不该吝啬我的子弹。

不知等了多少天,等得绝望了,我又跑到镇上。我兜兜转转,四处寻找,还是找不到她。直到几个月后,我在阿唐叔家门口,又一次遇见了阿海蜜。就在我欣喜若狂地跑到她跟前,拉着她,就要去往爷爷的坟地时,镇长突然不知从哪里跑出来。他举着一根比我的手臂还要粗的扁担,对我穷追猛打。可不管他怎么打,我都绝不放开阿海蜜的手。

“阿喜,你这是干什么?快让阿海蜜走!”阿唐叔也冲我一通大吼,那是阿唐叔第一次凶我。第一次,我就发现阿唐叔凶起来比我阿爸还可怕。

可不管他怎么凶,也不管镇长怎么打,我就是不松开阿海蜜的手;就算被打死,也绝不松开。直到在几个人的推搡中,阿海蜜摔倒了,血流了一地。她白裙子的下半截完全被染成了红色。

“天哪,我的孩子啊!”镇长手里的扁担掉了。他跪在地上,鬼哭狼嚎起来。

“阿喜,你个畜生!你造孽呀!”阿唐叔捡起扁担,冲上来,重重地打在我的后背上。我直觉后背麻了,转过身瞪着阿唐叔。阿唐叔也瞪着我。

“你个畜生,你快走,走得远远的,我再也不要看见你!”阿唐叔扔了扁担,朝我摆摆手。我朝阿唐叔抛去一个绝望的眼神后,一把拉起坐在血泊里还满脸微笑的阿海蜜,疯狂地往远处跑去。

我们跑出小镇,跑上国道,跑过隧道,不知跑了多少天,跑到了一个叫城市的地方。

从此,我和阿海蜜开始了真正的流浪。我们双宿双飞,相依为命。我不知道那算不算爱情,或者只是一个呆瓜对另一个呆瓜同病相怜的真心……

尾声

三年后,我流浪到一个大学门口,看见一个长得很像三花的人。因为她喊了一声哥哥,我竟然泪流满面。那是我第一次在现实世界流泪,也是唯一一次。我正想走向她,问她为何也在城市。一辆小轿车突然闯入。

我死了,真的死了!

我的灵魂飘到天上,看见阿海蜜趴在我那被鲜血染红的躯体上……

我是呆瓜阿喜,我的故事讲完了,你听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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