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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家属优待工作完善的思考

2023-04-17黄启明阮家驹

关键词:因公公安民警人民警察

黄启明 阮家驹 于 群

新中国成立至今,全国公安机关共有1.7 万余名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其中3700 余人被评为烈士。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有3900多名民警因公殉职,其中有200 多人被认定为烈士。仅在2022 年间,就有308 名民警和179 名辅警因公殉职,另外还有4334 名民警和3470 名辅警因公负伤。2023 年9 月28 日,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读英烈子女回信,对他们提出殷切期望,并向公安英烈的家属致以问候。可见,在和平年代,公安民警是奉献牺牲最多的职业群体。民警家属作为民警最亲近的家庭成员,是公安民警从事日常警务工作的重要精神支柱。加强对民警家属的优待工作,对凝聚警心、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妥善处理民警家属的相关事务,可以有效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强化民警及其家属对警察职业的认同感、归属感,从而极大地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增强公安队伍的向心力与凝聚力[1];其次,做好对民警家属的优待工作有利于促进民警履行职责,能够最大限度地提升民警的职业获得感和荣誉感,使他们更积极主动地投身于日常的工作中,提高公安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率,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最终促进新时期的公安队伍建设。

一、我国公安民警家属优待工作的发展历程及成效分析

(一)我国公安民警家属优待工作的发展历程

党中央和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对公安民警的优待工作,自上世纪五十年代末起,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陆续开展了针对民警家属的优待工作。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与改进,我国的民警家属优待工作越来越备受关注,不断优化并逐步趋向于完善[2]。本文以“从优待警”方针的提出为分界线,将我国民警家属优待工作的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初步探索阶段以及全面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初步探索阶段(1957 年至1995年)。1957 年6 月25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条例》。该条例中规定,如果公安民警因公殉职或因公病故,其家属将享受与现役军人家属相同的国家抚恤优待。该条例首次将民警家属作为优待对象提出了参照军队的抚恤措施[3]。1982 年12 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共同发布了《关于公安干警政治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针对因工伤致残的公安干警,应享受与同类现役军人相同的抚恤优待。同时,对于因公殉职的公安干警,将被正式追认为烈士,并且其家属将享受与同类现役军人家属相同的抚恤优待。随后,在1995 年2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下简称《人民警察法》)。该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将享受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相同的国家抚恤优待。对于因公牺牲或病故的人民警察,其家属将享受与因公牺牲或病故的现役军人家属相同的国家抚恤优待。这一时期,党中央进一步重视对公安民警家属的关爱优待工作,《人民警察法》的出台也使针对民警及其家属的抚恤优待工作得到了法律保障。虽然这一时期的民警家属优待工作有了一定的政策及法律支持,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策和法律条文缺乏针对性以及优待范围过狭两个方面。

第二个阶段为全面发展阶段(1995 年至今)。1995 年12 月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从优待警”方针,这不仅使公安民警的职业保障标准得到巨大提高,也使民警家属的优待工作得到快速的发展。1999 年4 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该决定着重指出,要优先解决公安民警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包括公费医疗、子女教育和住房等多个方面的问题[4]。2005 年10 月,公安部和民政部联合发布了《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安民警子女享受教育优待的对象以及优待措施。在此基础上,公安部于2006 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从优待警的若干意见》,要求高度重视民警家属下岗和子女就业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同时,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联合制定的《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因公致残或因公牺牲的民警子女在升学时应当享有优待政策作为保障。2017 年,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爱民警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积极为民警排忧解难,改善民警工作生活条件,积极开展关爱民警子女活动。2020 年2 月24 日,公安部政治部下发了《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关爱公安民警辅警工作的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民警及辅警的关心关爱工作,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民警辅警关怀工作,加强慰问抚恤工作,做好困难民警家庭的照顾帮扶工作。2022 年8 月,公安部党委下发了《爱警暖警工作意见》,要求从经济困难救济、子女就业保障、民警伤亡抚恤等方面进一步加大爱警暖警工作力度。可见,这一时期的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对民警家属的优待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策制定,明确了具体而注重实效的关爱措施,使民警家属优待工作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二)我国公安民警家属优待工作取得的成效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公安民警家属的优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和公安部的政策意见,细化优待措施并将措施惠及民警家属,主要包括教育优待、经济救助、伤亡抚恤等方面。

1.为民警子女升学提供了教育政策支持。2005 年,公安部联合教育部下发了《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针对不同类别的公安民警子女在教育录取方面给予了优待政策。根据这一政策,烈士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入学或入托的待遇;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技术学校时,录取分数线可降低20分;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时,省级招生委员会可区分情形来降低高校的投档分数线,其降幅不超过20 分。同时,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一至四级残疾民警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技术学校时,录取分数线可降低10 分。对于残疾民警、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民警子女,他们在报考高等学府时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待遇。2006 年,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从优待警的若干意见》,其中包括针对因公伤残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的保送及学费减免政策。根据这一政策,公安部所属的公安院校将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作为保送生,其学杂费由公安部负责解决;而省属的公安院校录取的保送生,其学杂费则由生源所在地(部门)的省级公安机关负责解决。2018 年,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发布通知,针对公安英烈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提出了相应的教育优待措施。这些措施在高等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方面均有涉及。例如,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在高等教育方面可以保送至公安院校学习深造;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方面,可以通过降分录取的方式获得入学资格;在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方面也有相应的优待政策。近年来,这些教育优待措施为因公伤残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提供了更好的教育资源和发展机会,有效地解决了公安英烈家属在子女入学升学方面的现实困难。

2.为困难民警家庭开展了帮扶救助活动。为了顺利开展民警家属优抚工作,民政部在2003 年1 月批准成立了“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总部设在北京市。该基金会每年发放助学金给公安英烈子女及部分特困民警子女,为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树立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由此,越来越多的地方公安机关开始联合当地行政单位成立本地的基金会,以进一步推动民警家属优抚工作的开展。例如,广东省于2021 年1 月7 日成立了“广东省人民警察关爱基金”,基金会为广东省困难民警,包括退休民警、牺牲民警及其家属提供经济资助,并配合参与爱警暖警活动以及符合《慈善法》和省慈善总会《章程》规定的与公安民警相关的公益慈善项目等。此外,公安部与相关部门针对特困公安民警家庭、患重大疾病的公安民警,以及在自然灾害、疫情等情况下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民警辅警家庭,采取了精准的帮扶和救助措施,并积极传递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通过这些举措,为他们提供了实质性的支持,帮助他们度过了困难时期。公安部于2022 年4 月2 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2021 年,全国公安机关累计帮扶特困公安民警家庭375 户,救助患重大疾病公安民警100 名,对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民警辅警家庭,精准开展了关爱帮扶。除此之外,公安部在发布的《爱警暖警工作意见》中还特别强调了组织开展助学工程,并将因公牺牲、伤残的民警子女以及重病、特困的民警子女纳入各类资助项目。这些举措让那些遇到困难的民警及其家属认识到应当通过向组织求助来得到帮助,而不是孤军奋战。

3.对因公牺牲民警家属加大了抚恤优待力度。1995 年《人民警察法》的出台在系统规范公安民警工作的同时使民警家属的抚恤优待有了法律保障[5]。随后,在1996 年,公安部制定并实施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作为建国以来第一部系统规范我国公安民警抚恤工作的文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主要规定了对伤亡民警及其家属抚恤优待的具体内容。然而,随着党的十八大以后,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的发展,提升民警的职业保障水平,民政部联合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门于2014 年修订了《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同时废止了1996 年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6]。《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在对旧办法进行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公安民警的抚恤优待制度。这一办法深入贯彻了从优待警政策,加大了对民警家属的抚恤优待力度,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明确了抚恤优待的对象范围。根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的总则第二条规定,伤残民警、民警烈士遗属、因公牺牲民警遗属、病故民警遗属是该办法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新办法明确了抚恤优待的对象范围,确保了符合条件的民警及其家属可以享受到应有的抚恤待遇。其次,优化了抚恤优待的标准。以被评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民警为例,在此前的规定中,烈士民警的一次性抚恤金额为其生前40 个月的工资;因公牺牲民警的一次性抚恤金额为其生前20个月的工资。而根据修订后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中第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民警被评为烈士或因公牺牲的,其一次性的抚恤金额同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 倍。新办法调整了抚恤优待标准,提高了一次性抚恤金额,进一步确保了公安民警及其家属在经济上得到合理的保障。

二、国境外的警察家属优待工作分析

为了保障警察家属的合法权益,一些国家或地区针对本国或本地区警察家属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优待政策。本文以中国香港、俄罗斯、英国为例,从医疗、教育、住房等优待方面来分析他们在关爱警察家属方面的做法。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警察家属优待工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对警察家属的优待政策相对来说非常完善。除了基本的教育、医疗和住房优待政策外,还额外提供了一些特殊的福利保障措施,其中包括特殊的假期优待。在教育方面,香港警察的子女可以享受教育津贴的待遇。每位警察最多可以为其4 个未成年子女申请教育津贴。另外,香港警队设立了专项基金,为警察子女们提供助学金及额外的经济资助,资助他们能够接受到全日制的教育教学课程[7]。在医疗方面,香港警察家属可以享受到特殊的免费医疗待遇。根据相关规定,香港警察及其家属(配偶和子女)可以在政府或医院管理局的医疗机构获得免费的医疗咨询、治疗、X 光检查和药物供应。警务处还派驻专门的福利主任到医院争取最好的医疗条件。在住房方面,已婚的香港警员可以申请享受政府提供的宿舍。这些宿舍通常位于便利的地理位置,并且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和安全保障。并且除了警员本人外,警员的合法配偶、受供养子女和佣人都可以居住在宿舍中[8]。在假期方面,香港警务人员享有固定的公众假期,每年还有22天的个人假期,可累积使用,最多不超过60 天。随着工作年限和职级的增长,假期和累积使用限额也会相应增加。此外,香港高级警务人员可以享受年假,并且其本人、配偶以及子女均享有旅游经费供给的资格。

(二)俄罗斯的警察家属优待工作

俄罗斯的警察家属优待政策在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做法同样值得我国借鉴。在医疗方面,根据《俄罗斯联邦警察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俄罗斯联邦警察及其家属享受联邦政府提供的免费医疗待遇。俄罗斯联邦警察的家属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由警察抚养的其他人。无论在工作地还是居住地,俄罗斯联邦内务部的各级医疗机构都会为联邦警察及其家属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如果某些地区没有联邦内务部的医疗机构,那么当地的其他医疗机构将向联邦警察及其家属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费用由警察机关支付[9]。在教育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俄罗斯联邦政府在警察向教育机构提交申请后的三个月内,将为他们的子女等教育优待对象提供优先入托入学、安全饮食住宿和保健夏令营等服务。这里的教育优待对象包括普通警察的子女、因公殉职、因病殉职、因公伤残且无法继续从事警察工作的警察子女、因公伤残或因病而无法继续从事警察工作且在离开警察队伍一年内死亡的警察子女以及由上述警察所赡养的子女。对于俄罗斯联邦政府提供的教育服务,警察家庭可享受正常价格50%的优惠,相关费用由警察机关的预算拨款进行补偿[10]。在住房方面,俄罗斯联邦政府成立了一个专门的警察公务住房基金,为警察及其家属提供住房上的支持。例如,在支付房租、房屋中介费、物业费、供暖费、市政公共收费和广播电视收视费等各项费用时,警察家庭可享受半价的优惠政策,而剩余的费用则由住房基金来承担。除此之外,对于工作年限满20 年以上的联邦警察,在离职或退休以后,其本人及家属仍可持续享受住房优待的各项政策。联邦警察因公殉职后,其家属仍可继续居住在已经申领的单套住房[9]。

(三)英国的警察家属优待工作

作为法制水平较为发达的英美法系国家,英国的警察家属优待工作相对较完善,涵盖了住房、教育、医疗、伤亡抚恤等多个方面,其中对警察家属的医疗保障以及伤亡抚恤工作尤其值得我国参考与借鉴。在医疗方面,英国警察及其家属享有免费医疗的福利保障。英国在1948 年成立了“国民医疗服务体系(NHS)”,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国民医疗服务制度,该制度为英国人民提供了全民免费的医疗服务保障[11]。由于英国国民医疗服务体系的存在,英国警察及其家属在各种规模的综合性医院以及各专科医院看病就医得到稳定保障,其就医费用完全由政府部门负责。在抚恤方面,英国警察家属享有高标准的抚恤金以及特殊津贴等福利保障。在英国,对警察家属的抚恤优待制度是有明文规定的。根据2006 年颁布的《警察(伤害补偿)条例》,英国警察因公殉职时,其家属有权获得死亡抚恤金、遗属特别抚恤金以及子女特殊津贴,并且根据警察的伤亡情况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特殊待遇。首先,警察配偶将获得高标准的抚恤优待。警察配偶所得特别抚恤金的标准是已故警察本人工资的45%,每周发放一次。另外,警察配偶还会额外获得一定的抚恤金,抚恤金额相当于一名服务年限达到30 年的大都市警察局警官年薪的2 倍。其次,因公殉职的警察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以及成年子女中需要依赖父母生活的子女)也将获得一定金额的特殊津贴。警察子女所得特殊津贴的具体金额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确定。

我国的公安民警家属优待工作与国境外国家、地区的警察家属优待工作各有优势和侧重,因此,我国应当在坚持制度自信的基础上对这些境外地区的做法进行学习与借鉴,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民警家属优待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公安民警家属优待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对关爱民警家属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民警家属的浓厚氛围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对公安民警及其家属的权益保障工作,并出台了系列优待政策。然而,政策能否得以有效的贯彻落实对于民警家属是否能够真正享受到政策所提供的优惠至关重要。如果政策的具体措施无法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那么制定政策的意义就会被大大削弱[12]。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把将民警家属的关爱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制度,细化操作流程,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各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种社会组织都应该加强对民警家属的关注和关爱,可以通过组织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开展关爱民警家属的主题教育宣传、举办警察节日慰问会等多种方式,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其中,为民警家属的关爱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此外,各地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建立健全民警家庭档案、成立民警家属专项基金库、设立民警家属“一站式”关爱中心等方法,来建立健全民警家属的关爱工作机制,使民警家属得到来自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以促进民警家属优待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完善民警子女升学、就业优待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民警家属的后顾之忧

首先,当前我国对公安民警子女的教育优待工作的参考依据主要是《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和《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这两个部门规章。因而存在政策文件较少、参考依据不足的问题。其次,根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规定,教育优待的对象仅限于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伤残公安民警和一至四级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重点优抚对象。这导致广大普通公安民警的子女并未享受到相应的教育优待,优待对象范围相对较小。针对上述问题,各地公安机关应当通过成立教育基金会、完善教育津贴和补贴的发放等措施来加快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制度的建立,在提供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制定出针对民警子女升学优待的系列规章条例,对于困难民警家庭子女提供相应额度的奖学金、助学金和教育补贴,扩大优待措施的覆盖范围,让民警子女能够更公平地接受到优质的教育。此外,针对民警家属就业优待政策不足的现状,各级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开展专门的招聘活动,为民警家属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并在招聘中给予他们优先录用的资格。各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应当联合企事业单位为民警家属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并为民警家属开展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培训以及创业技巧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拓宽民警家属的就业渠道,提升民警家属的就业率,改善民警家属的就业环境。

(三)扩大民警家属的抚恤范围,增加抚恤金额

公安民警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安全的重要力量,他们为了履行职责,常常要冒着生命危险。民警家属同民警一样,他们作为一个家庭的成员共同面对着警察职业所带来的危险性与风险性,尤其是在民警遭遇意外或牺牲负伤的时候,家属面临的心理和经济压力更是巨大的。首先,应该通过立法来建立专属于民警家属的抚恤优待法律法规体系。这将确保民警家属的抚恤优待从现有的部门规章上升到法律层面,使民警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无法独立生活的家庭成员都能够合法享受到优待措施,扩大抚恤优待的对象范围。其次,可以借鉴英国警察的做法,丰富对民警家属的物质抚恤形式。例如,可以在基本的伤亡抚恤金基础上增设遗属特别抚恤金、子女特殊津贴等不同类别的抚恤金。这样可以根据不同民警家庭的情况和需求,提供更全面、细化的经济支持,以减轻民警家属在意外发生后的负担。最后,应当科学调整对民警家属的抚恤金额,可以借鉴香港《警察通例》中对香港警务人员伤亡补偿的有关规定,根据内地各公安机关所处地区的不同财政情况,将原来的固定发放补偿金额调整为根据民警的月薪以及发生伤亡时的年龄计发,进一步增加抚恤金额。

(四)完善对民警家属的经济救助,解决困难民警家属的生活及医疗问题

公安民警是社会的守护者,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他们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牺牲。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民警的家属也承受着极大的心理和经济压力。因此,对民警家属进行全面、有效的关爱工作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在经济方面的救助和支持。各地公安机关应该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在各地逐步建立民警家属救助基金,该基金的资金来源可以来自政府的专项拨款,也可以通过民间捐赠等方式进行筹集。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民警家庭,可以通过基金会提供一定的帮助,以保障民警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此外,可以为困难民警家庭设立一些民警家属公益性岗位,让他们获得一定的稳定收入,缓解民警家庭的经济压力。针对医疗保障问题,各地政府部门应当出台针对民警家属的医疗保障规章制度,可以参考借鉴俄罗斯联邦警察家属的医疗优待做法,在民警及其家属的工作地和居住地指定医疗机构为其提供优惠的医疗服务;若上述地区均没有可用医院,则应当指定就近城市或地区的医疗机构为其提供免费的就诊医疗服务。各地医疗服务机构应当逐步建立专门的民警家属诊疗区,为民警家属开通看病就医的专属绿色通道,提供优先、便利的医疗服务条件,尽快实现对民警及其家属的免费医疗服务。

(五)开展关爱民警家属的系列活动,加强对民警家属的身心关怀

公安民警家属作为民警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持力量,需要得到充分的关注和照顾。除了提供经济援助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帮助,政府和社会组织还应该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对民警家属的身心关怀。警察职业的特殊性质往往会给民警家属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有关部门应当为民警家属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可以通过成立心理咨询热线、提供心理咨询诊所等形式,帮助他们缓解压力和负面情绪,使民警家属遇到的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及时的帮助与解决。此外,各地公安机关应当联合各种社会组织,通过积极开展节日探访及慰问活动、经常组织民警与民警家属共同参与各种文体活动、合理调整民警的休假时间并鼓励民警家庭外出旅游等方式,减少民警家属的压力,缓解民警家属的负面情绪,进而增强公安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充分展现出党和国家对公安民警家属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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