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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着力点

2023-04-16

中国德育 2023年4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青少年

金 钊

对于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学科教学中如何开展法治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均有明确的规定。如何进一步优化和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育人效果,需要一线教师跳出学科教学,提高站位,着重在对标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基于思政课一体化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大思政课”背景下的法治主题教育、开拓法治教育新维度,以及提升教师自身应对能力等方面发力。

一、对标党的二十大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关精神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法治”一词出现23次。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专章论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回顾新时代十年伟大历史变革时,概括总结了法治中国建设的五项成就: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更为坚实。[1]习近平总书记为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撰文《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文中梳理了新时代十年贯彻实施宪法“七条经验”: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必须坚持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化法规化;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2]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全面依法治国”比喻为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对其重要性用“三个关系”予以强调,即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并进一步要求“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3]。党的二十大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写入党章修正案,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中,明确指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我国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在规划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时,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4]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今后五年全面依法治国做出具体部署,分别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5]其中,建设法治社会,要落脚在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已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教育部也同步印发了《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这两个文件都需要在法治教育实践中有效贯彻。

党的二十大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关精神既是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上位指导和理论基础,也是思政课教学的主要内容,需要第一时间融入思政课教学中。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本遵循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同时也是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与推进。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做出重要部署。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划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蓝图。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写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八个明确”,把全面依法治国写入“十四个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2018年1月,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专题研究宪法修改,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随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专门部署。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念,并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涵盖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形成系统完备的科学法治理论体系。其中的核心观点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唯一正确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使命;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任务;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保障;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这“十一个坚持”,在概念上系统集成,在话语上自成一体,在逻辑上有机衔接,充分彰显了鲜明的科学性、深刻的人民性、强烈的实践性及巨大的创新性。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科学方法,强调正确处理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安全与发展、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关系等,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指明了正确方向。

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6]《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对课程中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法治主题教育的总领和起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应认真学习已公开出版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在教学中加以落实。

三、推进思政课一体化视域的法治主题教育

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鲜明提出了“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重大课题。2019年8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这两个重要文件,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做出具体安排,强调实现课程目标、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教材体系等方面的有效贯通,推进一体化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则进一步对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做出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强调“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7]。

具体到法治主题教育,推进一体化,要从整体上把握统编教材的内在要求。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法治教育大体分为三种情形,具体是:小学一、二年级,为前法治教育阶段;小学三至五年级,为融合法治教育阶段,从三年级开始,教材开始出示法律条文;小学六年级,为直接法治教育阶段,体现为将六年级上册设置为法治教育专册。初中学段法治教育大体安排为:从七年级下册首次出现法律内容,体现在《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走进法治天地”;八年级上册第三单元第5课设置“做守法的公民”,八年级下册即为法治教育专册;九年级上册第二单元“民主与法治”。小学六年级法治专册与初中八年级法治专册,知识框架总体一致,主要是开展宪法教育。高中学段,在必修课程中开设“政治与法治”,在选择性必修课程中开设“法律与生活”,在选修课程中开设“法官与律师”。大学阶段,还安排有“思想道德与法治”公共政治课。纵向把握统编教材的整体框架,是开展思政课法治主题一体化教学的前提。

对于思政课一体化特别是法治主题教学一体化,一线教学做了有益的实践探索,从现状来看,应该说还有改进的空间。首先,一体化教学主题的确定,基于40~45分钟课时的容量,要聚焦于“点”,而不是“面”,更不是大概其一个范围,否则就没有可比性;其次,一体化教学实施中有简单化“趋同”的现象,应该是不同学段体现一致性,但不是简单的趋同,毕竟是不同的学段,要有梯度地衔接,体现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最后,课例研究中的小学、初中、高中教学设计,要发生交集,形成基于统整思维的一份教学设计,而不是孤立的几份学段教学设计,要“瞻前顾后”,后者在前者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切忌互不搭界,“泾渭分明”。

一体化教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进行特定学段的教学,只不过跳出本学段,立足于思政课一体化审视本学段教学,可以把一体化理解为课例研究的视角;另一类是基于特定主题,真实开展不同学段的一体化教学实践。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主题教育一体化,在学段取舍方面,考虑到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更多的还是顶层设计和学术研究,不是一线教学常态,所以要因地制宜。九年一贯制学校可以结合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新课标,开展义务教育1~9年级法治主题一体化教学,完全中学可以开展初中高中的教学衔接。无论是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还是相邻学段法治教育一体化,都是对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的有益探索,从实效性出发,笔者更倾向于一线教学更多地进行相邻学段一体化教学的探索,有助于把研究引向深入。

四、加强“大思政课”背景下的法治主题教育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强调建立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育人机制,引导学生走出课堂、走出校园,丰富实践体验,促进知行合一。2022年7月,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坚持开门办思政课,强化问题意识、突出实践导向,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和资源,建设“大课堂”、搭建“大平台”。[8]2022年11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强调注重内外协调,推进学校“小课堂”、社会“大课堂”和网络“云课堂”协同育人。

应该说,各地在“大思政课”实践教学方面开展了丰富的实践探索,尤其北京市教委几年前就要求每个学科拿出不低于10%的课时建构学科实践课程,并纳入中考成绩。许多地方通过家校社协同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学校设立法治图书室(角),开辟法治宣传栏;社会层面建有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街区。此外,依托新兴媒介,开发学生喜爱的微视频、微电影及教育类游戏等产品,建设“法治文化产业孵化园”,创新“互联网+法治宣传”青少年普法模式。笔者也在培训项目及法治主题教学中深切体会到“大思政课”在推动法治主题教育方面发挥出的重要作用。例如,走进中国法院博物馆进行法治主题课程开发;走进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体验式学习,邀请法官、检察官,不定期与教师开展面对面备课;开发“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精品课例资源;走进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展基于真实案例的模拟法庭活动……这些活动,将真实的法治生活带至学生眼前,法治教育不再被束之高阁,而是理例结合,大大提升了法治教育的实践性与趣味性,提升了法治教育的效果。

五、积极拓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维度

开展青少年法治主题教育,教师不能局限于书本教学,而是要“眼观六路,耳闻八方”,及时捕捉最新法治教育实践与学术动态,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具体而言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关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时代特征。要研究新时代新征程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趋势,研究党的二十大“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背景下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特点及对策,研究网络社会视角下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问题及应对策略,等等。

其次,关注实证数据及实证类研究。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年度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报告。2022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提请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当前未成年人保护新情况进行了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上升,低龄犯罪上升,犯罪类型集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等。这些分析对法治教育就很有参考价值。另外,像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等主导编写的《中国未成年人法治发展报告(1991-2021)》,也是教学的有益参考。总之,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不能坐而论道,忽视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

再次,关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地域特点。这方面的成果有:陈蕾的《广西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现实困境及改革路径》,褚宸舸、任荣荣的《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调查报告》,杨晶、覃文杰、周巍的《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现状及发展路径研究——基于武汉市调查数据的分析》,王丹的《青少年法育的思考与探索——以山东省青少年学生“法育工程”为例》,韩秀梅、李国花、那顺平的《西藏青少年法治教育现状及改进路径》,等等。关注地域特点,有助于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精准化。

最后,关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国际视野。这方面的研究,研究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的成果相对较多,如仇平安的《德国青少年法治教育镜鉴》,欧阳晨曦、项彦的《日本青少年法治教育经验考察》,吴璇、沈晓敏的《日本青少年法教育资源开发理念、原则与借鉴》,张冉的《践行法治: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及对我国的启示》,等等。通过中外比较,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念,借鉴国外有益做法为我所用。

六、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中教师的应对能力

优化和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关键在教师。这里,笔者通过对一线课堂教学的问题症结的思考,提几点教学建议,供参考。

一是关于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课程名称“道德与法治”,绝非是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简单拼盘,而是追求二者的融合与相互渗透,正如《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指出的,“在道德教育中发挥法治对道德的促进作用,在法治教育中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滋养作用,使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辅相成、相得益彰”[9],从而共同作用于培育时代新人。但也要注意,这讲的是课程定位,具体到特定课时的教学,有的是纯道德话题,有的是纯法治话题,也有的则是融合性话题,要具体分析,并非每个45分钟的课堂教学都要生硬地进行融合与渗透。

二是关于宪法与法律条文的准确性。以宪法为例,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宪法均进行过修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一定要使用最新版本,当然也可以进行新旧版本的比较分析。许多教师手中并无纸质版相关法律文件,通常从网上下载资料,笔者建议,务必从官方渠道下载,如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开设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下载,并养成标注出处的习惯。如对《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引用,有个别教师课上仍旧引用的是《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际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发布。所以,建议教师要随时关注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教学素材使用最新版本。

三是基于法治观念培育的教学改进。课程中的法治教育是一种公民素养教育,而非法律专业教育。法律观念与法律态度的培养是第一位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是第二位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侧重法治意识、尊法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对于核心素养的“法治观念”维度做出明确界定。教师教学中要努力实现从教学生法治知识到培育学生法治观念的转变。孤立的课时教学很难实现对核心素养的培养,要积极尝试核心素养导向的“大概念”“大单元”“大任务”教学,注重单元整体教学,更多运用表现性评价,注重教—学—评一致性。

四是关于教师自身法治素养的提升。现有学科教师多数不是法律专业背景出身,面对法治教育这一教学难题,一线教师积极“恶补”法律知识,包括相关的专题培训,笔者发现许多培训抛开教材和教学内容,找一些不了解学科教学的法律专业工作者逐条逐句解读法律条文,耗时过多却往往“食而不化”。笔者建议联系特定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切的学习与培训。如《民法典》共7编,1260条,其中真正和青少年法治教育相关的还是非常有限的。教师了解《民法典》的内容,并不是要把教师培养成《民法典》方面的专家。还有,有些学校管理者和笔者探讨过,是否要组织学科教师去专门进修成人法律专业学历?学历文凭只是开展法治教育的一个前提,并不是有了法律专业文凭,就一定能讲好课。需要明确的是,课改是建立在所有教师经过努力能胜任教学任务基础上的,而不是因为有了课改,现有教师统统不达标,都要回炉或者更新一批教师。现实中出现的一种怪象是,由于教研的细致指导以及多头培训,一些教师形成“等、靠、要”的思维定势,面对法治专册等新任务,自身的内驱力反倒没有调动起来。因此,破解问题的关键是相关培训者和教研人员要引导学科教师提升自身的学习力、思考力、行动力和迁移力,引导教师从接受型转变为学习型、研究型,如此,别说法治主题教育,即使未来面对其他新的主题教育,都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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