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单位建立顺畅高效协同监督机制浅析
2023-04-07解美春
解美春
[摘 要]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文章立足工作实践,结合工作单位在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采取的有效做法和取得的初步成效,研究分析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方法举措。
[关键词]监督;协同;机制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2(2023)05-0001-03
完善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1]。为积极应对新挑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就如何建立顺畅高效的协同监督机制,推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进行了很多积极的探索和有效的实践。如何建立顺畅高效的协同监督机制,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悉心研究的重要课题[2]。
一、充分认识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大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在前进的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五个重大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但当前一些党员干部“政治三力”不强、敏锐性不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甚至时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有力督促、保障全体党员干部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的必然要求[3]。
(二)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九大早已对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合力作出了明确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列为重要内容作出专门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52次提到监督,体现了我们党对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的实践探索,重申了我们党持之以恒抓党建、锲而不舍搞监督的信心和决心[4]。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推动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党外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正是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选择,不可或缺。
(三)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现实需要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对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要求也日益制度化、具体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印发,为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当前,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仍然存在差距,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尚不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建立顺畅、高效的协同监督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从“一家做”到“大家做”,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最后一公里”落实落地的有力抓手。
(四)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的必由之路
要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提升监督体系的效能,科学的监督机制是必需的。任何一种监督都有其各自的优势,当然也各有其局限性。当前,由于监督的对象、领域和方式等不同,信息共享交流、成果运用互通等方面的机制建设和实际运行还有待健全完善,各方面監督“各自为战”“单兵作战”的现象较为普遍,监督合力还未能有效形成,监督效能有待提升。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强化各监督主体的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攥指成拳、协同作战,可以帮助各监督主体充分发挥各自的监督作用,实现职责互补,织密监督网络,促进监督工作更加精准有效。
(五)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途径
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离不开严密而科学的监督体系。党的惠民政策点多线长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单靠某个方面的监督作用,往往很难全面到位。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有利于发挥各类监督的优势,取长补短,形成合力,全方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使群众从中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地勘单位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有效做法
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实质上是加强各类监督的协同联动,并不是破坏原有的监督职能和工作机制,而是推动各相关单位、部门充分履行各自监督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放大监督效能。
近年来,地勘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主动适应纪检监察机制改革和构建完善监督体系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相关职能监督贯通协同,围绕凝聚监督力量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在促进建立“党政统一领导、部门紧密协同、分级落实责任”的协同监督机制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推动协作配合,促进各司其职
开展协同监督,前提是谁的职责谁履行,各自依照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开展监督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按照职责定位,完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力戒监督随意性,真正把各自的监督职责做实做细做到位,为开展协同监督打牢根基、创造条件。
结合纪检监察机制“三项改革”,地勘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牵头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打出整合监督力量、发挥监督职能的“组合拳”。协调小组建立了专门的联席工作机制,细化了工作职责,就各成员部门相互协作配合、开展协同监督的制度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健全各职能部门间的日常沟通、信息交流、联合办案、线索移送及反馈等长效机制,既为各成员部门履职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又扎紧了严肃追责的“紧箍咒”。
(二)强化主动作为,促进各尽其责
监督与被监督是一对矛盾,具有对立性。这一特性决定了要想履行好监督职责,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磨砺意志品质,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生命力。地勘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通过理顺纪检组织架构、高标准建优建强专职纪检干部队伍、高效率选优配齐兼职纪检干部等举措,加强对基层单位纪检工作的纵向监督、过程管控和检查考核,推动基层单位充分发挥专责监督效能,真正实现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确保改革的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加强协作配合,实现力量互补
各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虽然各有侧重,但监督目标是一致的,就是为全局政治生态负责、为改革发展事业负责、为全体职工群众负责,既要各司其职,又要通力配合,充分履职、共同担责,努力实现监督工作“一盘棋、一个调、一张网”。这为各类监督主体加强协作配合、实现力量互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地勘单位党委牵头,落实基层减负要求,把对基层单位落实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干部年度工作及选人用人工作等情况有机融合为年度综合考核,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党建、财务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开展检查考核,集体讨论会商打分,共同推动问题整改,为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提高基础管理水平提供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渠道。
三、建立顺畅、高效的协同监督机制的措施
(一)强化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组织全面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党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党内监督有力有效,其他监督才能发挥作用。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党内监督中,党委是全面领导、管理、监督,纪委是专责监督。要落实各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保障党员民主监督权利,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着力强化对“一把手”和同级的监督。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压实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监督责任和专责监督责任一体落实;紧抓“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做到管好“四个关键”,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带动和促进党组织全面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变有形监督为有效监督,促进专责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作为专责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是全面从严治党中推进落实的重要力量,是实现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的重要战场,更是建立顺畅高效的协同监督机制,不断提升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的关键环节。
其一,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既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推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全面监督作用,确保党章党规党纪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又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做实做细做深监督基本工作,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和常态化,使日常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确保专责监督从“有形”真正转为“有效”。
其二,要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促进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健全与职能监督有关的日常溝通、信息交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织密监督之网。
(三)明确行业领域的监督重点,促进职能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要坚持系统思维,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各职能部门和局属单位实际情况,明确各自业务领域的重点监督事项,推动职能部门围绕重点监督事项,细化监督责任,确定监督措施,落实到岗到人。
运用好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小组平台,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与职能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协调配合、成果共享,正视“习惯性违章”,定期通报发现的问题,研究分析各分管领域中存在的个性、共性问题,突出对选人用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招投标及各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举一反三,找准症结,对症下药,真正做到管好“四个关键”。
(四)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各类监督质效不断提高
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选配财会、审计、政策法规、工程项目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充实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岗位,培育专责监督力量。加强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打造既懂法律法规又会运用信息技术实施监督的专业化干部队伍,培养复合型人才,厚植职能监督工作人才沃土。紧扣“五聚焦五落实”要求,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落细,切实提升基层组织力,激发基层党建新动能,促进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五)探索建立考核评价和追责问责机制,倒逼各项监督责任有效落实
要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扎牢织密制度的“笼子”,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实监督全覆盖、提升监督有效性。探索构建较为完善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量化评价考核指标;以此为依据,制定符合实际的监督激励制度和失职问责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等各类监督的作用,促进形成党政“一把手”抓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协同监督运行机制,着力从源头上消除监督管理的空白和盲点。
四、结语
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是完善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地勘单位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全面监督作用和职能监督作用,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探索建立考核评价和追责问责机制,促进各类监督质效不断提高,促进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推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1]刘靖北.“十四五”时期如何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1(01):44-47.
[2]李志勇.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J].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11-09(01).
[3]范嘉欣.确保公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J].江西日报,2019-11-21(10).
[4]从四中全会《决定》52次提监督说起[J].银川日报,2019-11-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