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高校党内监督的路径探析
2023-04-05叶宁
叶宁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江苏盐城 224000)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1]。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以来,通过省委对高校党委的巡视、高校党委开展校内巡察、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形式,高校党的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质效得到了一定提升。但高校的党内监督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据粗略统计,党的十九大以来,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公布的高校腐败案件就已达100起。因此,加强高校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化党内监督尤为重要。
一、做好高校党内监督的现实意义
(一)优化高校治理体系的内在要求
高校治理体系是为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的制度体系,优化高校治理体系是高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监督工作贯穿于高校治理体系的全过程,监督质效直接关系到高校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从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向31所中管高校党委反馈的情况来看,高校在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有些高校在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方面不够规范;有些高校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发挥不明显;还有些高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格等。因此,高校要在党内监督的环境下,切实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发现和解决自身在完善内部控制和权力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一直以来,我们党都高度重视党内监督。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让党内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高校开展党内监督是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落实到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举措。目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少高校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一些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严格、全面从严治党层层递减、党建工作弱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等。因此,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高校党的建设必须不断加大党内监督的力度,通过党内监督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从而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高校政治生态建设的迫切要求
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2]。高校是弘扬先进文化的主要阵地,担负着培养全方位高素质人才、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重任,高校的政治生态环境直接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内政治文化。要想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高校就要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廉洁政治、不断改进干部作风,而以上这些工作都离不开党内监督。高校通过党内监督能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和规矩、分析研判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性、纠治“四风”,从而推动学校形成良好的校内政治生态。
二、高校党内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督意识有待提高
“监督意识”指的是对监督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监督意识是做好党内监督工作的前提。随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不断健全,高校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总体上在不断增强,但是高校仍然存在监督主体单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在高校,只要一谈到监督工作,党员干部就会联想到纪委。学校党委和党的工作部门未厘清自身监督的主体责任,往往将监督工作推给纪委,由纪委全权包办。虽然纪委承担着专责监督的职能,但是纪委不是监督的唯一部门,监督工作也不是纪委的唯一工作。同时,高校也是个小社会,同事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有时碍于人情,党员干部会出现不愿监督的问题;有时怕被打击报复,教师中会出现不敢监督的问题;还有些党员干部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不大贪大腐,不需要被监督,从而忽视了不担当不作为等微腐败也需要被监督。
(二)监督本领有待增强
监督本领是顺利完成监督工作所需要的能力,监督本领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关键。本领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需要慢慢去积累的,监督本领的提升也永远在路上。目前,高校存在专责监督人员业务不够专、兼职监督人员能力不够强等问题。专职纪检干部作为高校的专责监督人员,承担着高校党内监督的重要职责。由于专职纪检干部所学专业与纪检监察的关联不大,因此,专职纪检干部的监督经验基本上是靠平时的工作摸索出来的,应付一般的监督没问题,但是对财务、招标采购这类专业性强的监督,往往只是局限于程序上的监督,不能精准监督其中的廉政风险点。高校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委员作为兼职监督人员的代表,他们本身承担着大量的教学或行政工作,在纪检工作上投入的精力非常有限,加上缺乏纪检工作的相关培训和实践经验,他们在实际的监督工作中往往只是“摆设”的作用,难以通过监督发现问题。
(三)监督保障有待完善
科学完善的监督制度和健全的监督机制是党内监督的根本保障[3],也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目前,部分高校监督体系不够健全、协同监督机制不够顺畅、监督闭环机制尚未建立。高校党内监督的力量主要有学校党委、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基层党组织,还有党员的民主监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监督工作的主体不明确。哪些工作应该由党委牵头抓总,哪些工作应该由纪委协助配合,还有哪些工作是党的工作部门协同监督,这些都没有制度予以规定。虽然大多数高校都制定了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并对分析研判、信息共享、信息移交、协作配合等做了规定,但是制度执行的情况并不理想,部分监督环节不能有效衔接,监督合力作用的发挥不明显。此外,高校监督闭环机制尚未建立,仍然存在重监督、轻整改的问题。监督是否发现问题、问题是否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如何处置等制度都没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容易给师生留下“监督工作就是走走过场”的不好印象。
(四)监督效果有待提升
评价监督工作好坏的关键是看监督工作的效果。高校党内监督可以分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同级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有利于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这是最有效的监督方式。在实际工作中,高校开展的校内巡察工作、学校纪委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都是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这种监督方式能发现并解决高校存在的部分问题,但是由于会存在发现的共性问题较多、个性问题较少、业务方面的问题较多、管党治党方面的问题较少、发现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少等问题,监督效果会受到一定影响。目前,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是学校纪委需要破解的难题。学校纪委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其人权、财权都受制于学校党委,其独立性和权威性都需要学校党委的支持。因此,在学校纪委对学校党委进行政治监督时,其监督作用往往会被弱化。
三、强化高校党内监督的路径
(一)完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4]。高校要构建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的多元监督体系,提高党内监督的主动意识,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高校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全面监督,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厘清与纪委监督的职责边界。高校党委在支持纪委开展监督的同时,要明确其他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党的工作部门和基层党组织主动开展监督的意识。高校纪委要加强专责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责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指导基层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开展自我监督。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职能监督,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述职等形式强化对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的监督检查。高校还要开展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从思想上强化监督的重要性,树立鼓励监督的导向,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提高人员素质,增强监督本领
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者要想高质量地做好监督工作,必须要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因此,高校要通过招聘、选调或轮岗的方式,将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实、勇于担当作为,且拥有法律、纪检监察、财会、审计等专业背景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监督队伍中。高校要构建校纪委委员、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和党支部纪检委员三级监督组织体系。校纪委要加强对校纪检工作的统一领导,细化兼职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兼职纪检委员从事的纪检工作不少于其岗位工作总量的1/3。校纪委要将纪检委员的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指标,加大对其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力度,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同时,校纪委要结合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教育培训,纪检委员可以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工作研讨等方式提升监督工作的理论水平。纪检委员可以通过校内巡察、集中轮训、以干代训、跟班锻炼等多种渠道丰富自身的实践经验。学校要完善校内纪检委员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的制度,在加强对纪检委员管理监督的同时,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监督保障
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对权力运行情况的政治监督。高校党委要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指导下,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的制度体系,明确监督工作的主体、操作流程,减少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自由裁量空间。高校要加强学校党委、纪委、相关职能部门和党员等不同监督主体之间的协同联动,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等不同监督方式的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重要事项共同实施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因此,学校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监督主体切实扛起监督职责,让制度的功能和优势得到彰显。与此同时,高校要构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通报反馈、跟踪督办、整改评估、追责问责”的闭环监督机制,维护党内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责任落实,提升监督效果
高校党内监督工作要想取得实效,关键在于高校要加强高校党委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纪委专职监督效能,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高校党委要以坚强的党性和决心扛起监督主责,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抓好监督,用好监督措施,例如,高校党委在开展校内巡察工作时,要围绕“四个落实”开展政治监督,着重查找被巡察单位的政治偏差,聚焦二级党组织的职能责任,抓住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高校要精准把握巡察的政治方向,对于巡察中发现的业务问题,高校要善于从政治高度辨析问题根源,扎实推进巡察监督取得实效。学校纪委要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紧盯招生录取、工程建设、职称评审、岗位设置、招标采购、科研管理等重点领域,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学校纪委要加大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谈话函询力度,规范谈话函询的情形和程序,提高谈话函询的质量,提高监督执纪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