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关于加强学术诚信的声明
2023-04-05
《摩擦学学报》编辑部
为了营造优良的学术出版环境,进一步提升期刊质量,本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术伦理规范等,要求所有投稿作者充分尊重和维护知识产权,保证论文具有足够的学术创新或实践应用价值,与本刊一起共同规范科研行为,净化学术环境,推动科技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现将需要共同抵制的主要学术不端行为列举如下:
1.稿件撰写和投稿中的不端行为
(1) 数据资料造假.捏造、伪造、篡改数据资料或其他研究成果信息等.
(2) 内容抄袭和剽窃.将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作品的全部或片段 (含文字、图、表、数据等) 据为己有,照抄或变相照抄;将合作研究成果作为自己独立成果发表/出版等.
(3) 重复发表.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自己 (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 已经发表的论文,原封不动或进行微小修改或调整后,再次投稿.
(4) 一稿多投.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在约定的审稿期或回复期内,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
2.参考文献引用和标注中的不端行为
(1) 用而不引.引用文献内容而不注明文献.使用、引用他人或本人已发表的观点、论据、资料、数据、图表、公式等,不注明出处;将他人或本人已发表的论点、论据与自己论点、论据混在一起,不进行明确区分标注,使用他人未发表的成果或从外文资料中摘译的部分,不注明出处等.
(2) 虚假引用.未引用他人文献而进行虚假引用标注.
(3) 转引文献.未阅读核实而转引文献.未阅读原文,而从其他文献的参考文献中转引文献.
(4) 引用不完整.因学术观点分歧、语言障碍等原因,故意不引与论文相关的重要研究成果或文献,或对他人研究进行断章取义性引用.
3.作者署名中的不端行为
(1) 未按作者贡献署名.作者署名及顺序未能反映作者对文章的贡献及责任,在稿件处理过程中无故增减作者或调整署名次序.
(2) “挂名”和“被署名”.将无贡献人员列为作者的馈赠性署名,或未经他人本人同意而被列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