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完善村委会选举路径探赜
2023-03-21王敏
王敏
(兰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甘肃,兰州 730050)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化解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以及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村委会选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选民自治活动的主要内容。完善村委会选举能够有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切实解决广大农村地区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和挑战,实现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进一步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1 完善村委会选举对乡村振兴的意义
村委会选举是在广大农村地区贯彻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促进农村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实现农民权利的重要保证。完善村委会选举能够使农村地区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朝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而奋斗,带领农民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完善村委会选举有利于落实党的领导,引领乡村振兴;提升基层干部队伍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塑造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1.1 有利于落实党的领导,引领乡村振兴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关键在于党,关键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村委会选举能够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引领乡村振兴。“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依靠村党组织来保证和实现,村党组织是党开展农村工作的战斗堡垒。”[1]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应加强党在基层组织中的领导作用,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不断加强各基层组织成员的党性修养,不断完善党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的领导体系,完善村委会的选举程序,解决选举过程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不断落实和加强党的领导。“提升组织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2]基层党组织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要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国家利益为先、以实现乡村振兴目标为先、以选民利益为先,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号召能力、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凝聚能力,为实现乡村振兴目标不断努力。
1.2 有利于提升基层干部队伍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在村委会选举中人才至关重要,这关系到带领农村发展领头人的素质和质量。同时,人才振兴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因素。就目前而言,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组织和建设仍面临人才储备不足、后备力量不够、人才流失严重等诸多问题和挑战。“乡村振兴将会促进优秀人才在乡村集聚,这种人才集聚将在促进乡村振兴主导力量形成的同时,对整个乡村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3]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通过加大农村教育投资力度、人才引进力度以及资金支持力度从而在根源上破解农村人才紧缺、基层干部人才储备不足、后备力量不够等因为缺少人才而出现的问题。完善村委会选举能够将引进的人才通过完善的村委会选举制度推选出来,推选出农村优秀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提升基层干部队伍水平建设,在他们的带领下不断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生活、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进而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1.3 有利于塑造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动力。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永恒动力,不仅能够提供乡村振兴需要的人才,而且能够提升农村文化软实力、提高农村文化产品供给、健全农村文化产业体系,使农村文化面貌焕然一新,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不竭动力。“在乡村振兴视域下,必须大力整合优秀的乡土文化,使其与时代特色鲜明、积极健康的新型乡村文化相符合,为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文化支持和智力支撑。”[4]在农村选举过程中,由于选民受到政治文化素养、科学文化水平以及法律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实际选举过程中出现人情贿贿选、消极甚至是排斥选举等现象。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不断完善村委会选举制度,加强对选民政治文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选民科学文化素养和公共精神,切实改进和破除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歪风邪气,落实党中央的反腐败斗争政策,使农村的选举环境清朗,塑造良好的农村政治环境,不断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形成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2 村委会选举中存在的困境及溯因
村委会选举是实现民主自治的基础,是实现农民自身利益和民主权力的主要途径,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要组成部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受历史文化、价值取向、人际关系、传统政治文化、乡土人情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在实际村委会选举过程中遇到诸多困境。
2.1 选举主体自身水平不足及溯因
农村选民作为村委会选举过程的主体能够直接影响选举结果,对于完善村委会选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选民自身由于政治意识比较淡薄、科学文化水平较低、从众心理、人情心理、老好人心理的影响,从而影响选民参加村委会选举,进而影响选举结果。
2.1.1 选民自身政治意识比较淡薄 一方面,选民自身政治意识淡薄。村委会选举的首要前提和基本环节是需要选民的积极参与,这能够有效行使选民基本的政治权利,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积极参与村委会选举则需要选民政治意识的觉醒和提高,但就目前而言,选民在选举过程中政治意识不足,参与行为受到限制。同时,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选民的民主意识较弱,在选举过程中被动参与村委会选举情况较多。在农村,部分选民认为选举是领导们的事情,与自己无关,选民们缺少主体意识,忽略自身主人翁地位,缺少对自己所拥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认知,政治参与行为和意识淡薄,导致选民参与村委会选举缺乏动力。另一方面,选民公共精神比较淡薄。选民对待私利和公利差别较大,对于有关自身利益的事情关注度高、参与度高、配合程度高。具体来说,如果选举与选民的利益有紧密的或者直接的联系,那么选民在参与过程中的积极性会很高,会主动参与到村委会选举过程当中;如果选举和选民的利益相关性不高,或者没有太大的利益关系,那么选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就会很低,更有甚者会直接放弃选举。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部分选民的参与程度和次数普遍较低,尽管大家参与选举,但参与的次数和频率普遍较低,这也从侧面表明部分选民对于选举工作的支持程度普遍比较低。
2.1.2 选民的科学文化水平较低 选民参与村委会选举需要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参与村委会选举的能力,以便合理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合理参与村委会选举过程中。科学文化水平不仅仅只代表传统意义上的文化水平和学历程度,更包括知识文化、法律法规、网络水平等综合素质,科学文化水平低也会导致选民参与质量低,甚至出现非理性参与村委会选举。目前,“中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人才短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突出。”[5]农村人口流动较大,年轻且富有一定科学文化素养的选民外出务工,留下的大多是老年人、儿童和妇女,他们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参与村委会选举能力有限,对于农村的选举参与和关注的程度普遍低。大多选民未能参与村委会选举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因为自身文化水平受限,他们认为,在参与村委会过程中无法起到建设性作用,无法为村委会选举结果提出建设性意见。由此可见,在农村政治参与中作为参与主体的他们文化素养并不高,导致在选举过程中出现政治冷漠、排斥或随大流的情况。
2.1.3 选民的从众心理、人情心理、老好人心理在实际选举过程中,部分选民会选择向自己熟悉的、有亲戚关系的人投票,在投票过程中也会相互询问,出现跟票等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选举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概而言之,虽然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冲淡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社会,但受宗族、家庭传统观念以及文化氛围根深蒂固地影响,村委会选举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公正。
2.2 选举程序不完善及溯因
2.2.1 选举委员会成立程序并不完善 选举委员会一般由3~5 名村民组成,组成人员不得由当前担任村干部及参选者家属、近亲担任,避免出现不合法的行为。但现实与之截然相反,在实际选举委员会成立过程中出现无人监督的现象,选举委员会人员认定过程中出现监督机制缺失、组成人员身份认定不合程序,不言而喻将会影响后续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当前,部分农村选委会委员的产生主要是由村干部的内部推选或者上级乡政府直接任命,其产生方式和认定程序并不完善。但在实际农村选举工作进行过程中,由于农村人口流动性较大,拥有一定知识和文化的选民大多流出,固定人口多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或者是留守在家的妇女,文化水平和政治素养以及对于选举关注度和参与意愿普遍较低,因此能够胜任选委会委员的工作并且能够拥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接受过相关教育的选民普遍较少,要想在现有的选民中推选出选举委员会的成员难度较大。选举委员会委员在身份认定过程中由于农村主客观原因的共同制约,使得选举委员会在成立程序和委员身份认定过程中出现遗漏和不完善。
2.2.2 入户调查程序不完善、选民投票和选民登记程序以及选民证发放程序不完善 入户调查程序、选民投票和选民登记程序以及选民证发放程序是村委会选举的重要程序和环节,关系到选举结果的公平性、关系到结果能否体现选民的意愿、更关系到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在农村进行选举时,是由选举委员会带着投票箱和选票入户选举,但由于许多农村面积较大,聚居比较分散,这项工作进行起来会比较复杂和劳累,如果再碰上农忙时期,完成这项工作的难度就会更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工作任务的复杂程度、人力物力的耗费大小以及农村面积和聚居程度等主客观因素的共同影响,在入户调查、选民登记和选民证发放的过程中会出现遗漏选票、分发不到位以及调查走访不彻底等问题的出现,使选举的程序出现不完善。入户调查是确定选民人数的必经步骤,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的共同作用使得最后登记不完善导致选民证的发放出现问题。
2.2.3 选举组织程序不完善 根据相关要求,村委会选举的正式进行是需要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但在实际农村村委会选举过程中,部分地区存在着监督不完善、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选民在选举过程中出现相互询问跟票等行为。综上所述,由于选举程序不完善致使村委会选举过程混乱不堪,导致选举结果有失公正。但实际农村选举中,由于选举地点与选民居住地距离、花费时间和金钱、组织中所需人力、物力以及农活时间等因素的限制,使村委会选举组织中出现上述问题。
2.3 选举环境欠公正及溯因
2.3.1 人情贿选“所谓贿选是指竞选者在选举中通过一定的物质利益或其他方式对参加选举的代表和选民进行贿买以使自己在竞选中胜出。”[6]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出现人情贿选问题,这种贿赂在选民们认为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直接的给予,例如可能是一包烟、一斤茶、一顿饭或者是有较少金钱的交易,这种贿赂选民的方式往往是直接的,选民能够获得物质的给予;另一种是口头的许诺,这种许诺是候选人在拉拢选民时承诺在他或他们当选之后再给予选民一定利益。农村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出现贿选现象是因为监督机制的缺失、选民法律意识的欠缺、以及候选者自身法律意识的淡薄。对于农村贿选,相关监督举报机制在实际选举过程中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在部分农村地区没有成立相关监督举报机制。选民对于选举过程中出现的贿选现象的漠视助长了不良风气的蔓延。候选人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使得贿选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出现。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反腐效果明显,村委会选举过程中行贿受贿现象明显减少,风气明显清朗,但其中还是不乏有些候选者存在侥幸心理,但就总体而言,这种歪风邪气有明显的下降,现在的人们对于村委会干部的工作是信任和支持的,对于村干部的工作成果也较为满意和认可。
2.3.2 乡镇政府的干预 宪法指出,村委会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关系由相关的法律作出界定,乡镇政府在村委会选举中应该支持、指导和帮助这项工作的展开,并且严格禁止乡镇政府干预村委会选举。然而,在实际选举过程中出现部分乡镇政府干预村委会选举结果、随意撤换村干部等行为。“乡镇政府强势于村委会,这对村民自治提出了挑战,乡镇官员可以利用各种办法来控制选举。”[7]选民们处于弱势地位,无法形成能够和干预力量抗衡的能力,使得在选举过程和结果出现欠公正现象。
2.3.3 宗族势力影响“传统的乡村社会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8]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会出现强势的宗族关系,形成不同的选举力量从而影响选举的正常进行。虽然现代化的进程中冲淡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势力,但在农村,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意识仍然影响着村民们的行为和价值取向,许多选民在选举中存在宗族意识,认为“自家人”的当选会为自己和家族带来利益,这不仅仅影响选举的公平性,而且也影响选举的结果。
3 乡村振兴背景下完善村委会选举的路径思考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不断完善村委会选举,在选举过程中不断解决面临的挑战和困难。通过提高选民自身水平、规范选举程序、营造公正选举环境等途径不断完善村委会选举,使选举能够选出选民满意的村干部、乡村振兴得力的领头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而助力乡村振兴。
3.1 提高选民自身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由于不同选举主体在选举行为、政治参与意识、政治价值观上具有不同的逻辑取向,造成对村级选举的认知差异。”[9]减少认知差异,就要从提高选民主人翁意识、文化水平以及破除选民从众心理、老好人心理等方面不断加强自身水平从而助力乡村振兴。
3.1.1 提升选民主人翁意识 选民是村委会选举的主体,增强选民主人翁意识能够有效提高选民自身的政治意识,激发选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当家做主的权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可以采取向选民定期开展学习讲座、宣传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学习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等,以此来逐渐增强选民主人翁意识和政治意识。
3.1.2 提升选民文化水平 国家应当完善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教育投资力度、配备优秀教师、建设图书馆等大力支持选民学习知识、支持农村优先发展教育。选民自身也要增强文化学习的意识,提升学习文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参加村委会组织的相关讲座、座谈会以及开办的相关课程等。现代社会网络媒体发达,各个高校精品课程种类繁多并且免费向大众开放,选民可以利用网络进行学习,提升文化素养,并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除此之外,社会也应当有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环境,为选民学习知识、提升文化水平、提高文化素养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农民不断学习知识充实自己,从而提升选民文化水平,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和综合国力。
3.1.3 破除选民在选举时出现从众心理、人情心理、老好人心理 在选举时要积极营造科学、开放、良好的选举氛围,在选举正式开始前组织选举讲座,目的是让选民意识到选票的神圣性和重要性,在投票时能够理性、客观和公正。选民自身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守自己的原则,不跟票、不跑票,对候选人的了解要客观公正,不因人情、面子、关系等投票。
3.2 规范选举程序,助力乡村振兴
治标更要治本,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就要完善选举程序,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应进一步完善选举委员会成立程序、严格入户调查程序、选民投票和选民登记以及选民证发放程序、选举组织程序等规范选程序。
3.2.1 完善选举委员会成立程序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不断完善和细化选举委员会成立的方法,选委会是村委会选举的关键环节,选委会应当是在村民的集体监督下成立,让选委会发挥其该有的监督作用从而体现选举的公正性。与此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推选选委会委员,选委会成员要严格遵守相应的要求,与竞选人员形成回避并且与其无亲属和利益关系,确保选举的公平性。
3.2.2 严格入户调查程序、选民投票和选民登记以及选民证发放程序 由于农村人口聚居程度不同,在入户调查、选民投票和选民登记以及选民证发放过程中会出现遗漏、登记不完善、资格认定不严格等问题。因此,在入户调查程序、选民投票和选民登记以及选民证发放过程中要严格认定选民资格,在入户过程中要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入户调查全面可靠,利用现代传媒工具对已经调查、登记、认定过的进行统计,避免错登、重登、漏登等问题的出现,确保程序的规范性。
3.2.3 完善村委会选举组织程序 在选举开始之前,村干部应该做好充足的准备,将选举的时间、地点等告知村民,在选举时应当场公开验票、唱票、计票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与选举相关的材料应加以保存,选举组织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安排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公开推选成立监督小组对村委会选举进行全方位监督,使村委会选举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3.3 营造公正选举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选举环境是影响选举结果的的重要因素,更是保障选举程序公平正义的重要条件,营造公正的农村选举环境有利于选出优秀的乡村治理者,助力乡村振兴。
3.3.1 严格杜绝选举中出现的人情贿选 加强惩治力度,候选者一旦出现贿选现象应及时处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出现贿选的候选人应及时上诚信黑名单并设立相应的处罚措施,严格候选者资格审查,一旦出现贿选就撤销其候选资格,增强候选者法律意识,让候选者无处行贿。
3.3.2 建立相关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程序“民主监督建立了资源使用与农民的利益关联,可以有效避免外部监督面临的合谋问题。”[10]村委会是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平台,应当限制其他机构和组织以及职能部门干预村委会事务的权力,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政治制度,建立相关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程序,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村干部的党性纪律,用党性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为人民服务,为选民服务,努力提升文化素养和党性修养。
3.3.3 加大宣传引导,破除宗族思想的束缚“封建残余是产生宗族意识的思想根源。”[11]在村委会选举开始前对选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教育引导选民将眼光放得远一些,顾大局、识大体、不为眼前的蝇头小利所迷惑,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
4 结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振兴,就是要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五个振兴’。”[12]这是一个具有系统性、社会性和协同性的重大工程。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不仅要有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全方位推进,更要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坚持党对乡村振兴的领导,不断完善党对农村的全面领导,组建科学的领导班子,管理农村、服务农村、建设农村。完善村委会选举,选出农民满意的代表,使其带领乡村不断振兴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使“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深入广大农村地区,解决农村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实施乡村振兴有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缓解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从而推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