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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研究

2023-03-16肖莹莹

经济研究导刊 2023年3期
关键词:成效对策建议问题

肖莹莹

摘   要:城市社会救助工作是保障城市贫困人口民生的关键举措,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选取中原地区河南省经济总量排名第一方阵的许昌市W区,从城市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三方面综合分析该区2020年城市社会救助状况,分析其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城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城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效;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3)03-0093-03

近年来,许昌市W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的重要指示,认真执行“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目标要求,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完善法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兜底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基本情况

許昌市W区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逐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力求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彻底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现从城市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三方面分析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市低保工作情况

W区现有低保对象2 699户、3 832人。2020年至今,共针对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3 803.9万元、电费补贴28.8万元、取暖补贴138.9万元。认真贯彻执行《许昌市民政局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扶贫办关于2020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许民〔2020〕3号)中“2020年适当提高城乡最低生活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严格实行差额救助政策,最低生活保障执行最高标准570元/人/月,现在每月人均补差水平为325元。

(二)特困供养工作情况

截至2021年9月,W区现有特困供养人员19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9人、分散供养对象10人。2020—2021年9月共发放特困供养资金49.4万元。其中基本生活标准:农村特困供养520元/人/月,城市特困供养741元/人/月;护理补贴标准:全自理护理补贴190元/人/月、半自理护理补贴316.7元/人/月、全护理护理补贴633.3元/人/月。

(三)临时救助工作情况

W区认真贯彻落实《W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许魏民〔2020〕22号),综合运用发放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药品、衣物生活用品等多种救助方式,有效解决W区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切实筑牢社会救助的最后一道防线。2020—2021年9月,W区共实施救助174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3万元。

二、主要成效

W区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

(一)精准认定识别,确保进出公正规范

W区坚持把精准识别、审核认定作为社会救助的前提和基础,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一是严格依照规定来界定对象和标准。根据《许昌市脱贫攻坚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许民文〔2019〕35号),在核查评估家庭经济状况时,以申请家庭收入为基础,同时对家庭成员的特征和患残疾医疗康复支出、普通大中专教育支出、重大疾病医疗支出等刚性支出的各类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认真确定每类对象救助标准,建立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救助对象和标准认定精准到位。二是严格把控审核认定的首要关口。牢牢把住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监督检查四道“关口”,畅通退出机制,做到“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做到确保不该进的一个不能多,该进的一个不能少,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W区从事最低保障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均按要求进行备案,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给不符合条件的近亲属办理低保的现象发生。三是坚持深入推进实施动态管理制度。自2000年来,W区持续开展社会救助定期审验工作,突出治理精准认定、落实责任等关键环节。加强退休人员、消费型车辆、住房公积金缴纳、多套房产等经济状况信息的核查比对,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做好监测跟踪和数据分析,严防漏保、错保、骗保和城乡“两头都不管”“两头重复管”等现象发生。及时发现、纠正、惩处“关系保”“人情保”和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从源头上遏制优亲厚友现象的发生。2020—2021年9月,累计清退低保对象共计584户,964人。

(二)加强兜底保障,逐年提高救助标准

W区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一是推动救助标准逐年提标。2019年至今,城市低保每人每月标准由520元提高至570元,城市特困供养每人每月标准由676元提高至741元。二是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有新进步。现已建成许昌市W区社会福利中心,视疫情情况选择合适时机将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整迁过去。目前,W区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在优乐养颐园供养,真正实现了特困人员“安全有人关注、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三是救助资金全部按照标准确保发放到位。2020年全区确认低保对象4 271人,发放低保资金1 608.1万元;特困供养人员18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8.4万元;临时救助6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9万元。2020年全区确认低保对象3 944人,发放低保资金1 574万元;特困供养人员20人,发放特困供养资金20.4万元;临时救助8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1万元。

(三)聚焦政策落实,健全措施方法

W区认真贯彻相关政策制度,坚持把落实好政策制度作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保证。一是制定出台推进各项工作的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制定《魏都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等政策文件,努力补齐社会救助制度短板。二是不断强化救急解难功能。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采取分级审批方式,简化临时救助程序。对临时救助金额不超过本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委托街道办事处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并发放临时救助金,确保临时救助对象尽快得到救助。三是逐步改进核查审批方式。依托许昌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建立区社会救助信息平台,积极与公积金、住建、人社、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搞好日常工作对接,力求实现社会救助信息查询无死角。

三、问题分析

虽然W区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城市社会救助工作与上级的要求、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对比中原地区相关城市社会救助工作,笔者梳理归纳出一些共性问题。

(一)救助资源力量还需进一步下沉

基层单位的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和社会救助申办效率虽然近几年有很大提高,但为构建“一門受理、协同办理、资源统筹、综合施救”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工作效率仍需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普遍相对薄弱,人少事多的矛盾非常突出,长期负荷运转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求。

(二)救助质量层次还需进一步提升

当前开展的社会救助工作主要以保障基本生存、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目的,很大一部分被救助的困难群众自身“造血”功能严重不足,日常生活长期依靠社会救助途径维持,难以依靠个人力量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社会救助的质量层次相对较低。

(三)救助对象认定还需进一步规范

目前虽然建立了社会救助核对系统,但由于住房、银行、教育等部门信息没有实现系统一平台资源共享,实际操作中无法实现信息查询的全覆盖、全审核。救助对象的认定、转出等信息核对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滞后和不对称现象,不能从根本上保证社会救助的公正性。

(四)工作人员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社会救救助工作审核程序越来越严格,社会救助的公正性进一步提高。但少数基层经办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严肃、不认真,不能够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公平实施社会救助,实际操作中“关系保”“人情保”现象仍偶有发生,一定程度影响了社会救助的公正性和政府的公信力。

四、对策建议

笔者以许昌市W区城市社会救助综合数据分析为依托,从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两方面,对2020—2021年9月的数据进行统计审核。综合中原其他地区城市社会救助情况,现就进一步提高城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着力在社会救助兜底、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深化救助领域改革、激发内生动力等五个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一)在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方面下狠功夫

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改革发展思路,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努力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力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困难群众,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在全力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行动方面下狠功夫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统筹用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要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要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工作素养,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审核流程和监督程序,从根本上杜绝“人情保”“关系户”现象的发生,让城市社会救助工作在阳光下发光发热。

(三)在持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改革方面下狠功夫

要适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功能,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简化、优化社会救助的审核确认流程,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机制,尽快实现平台全部资源共享,实现对社会救助人员的全面审核,保障社会救助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真正实现需要救助的人员一个不少,不需要救助的人员一个不多。要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提高群众信息知晓度和救助便捷性,防止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四)在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方面下狠功夫

要合理设置购买项目,将社会救助服务纳入相关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标准明确、方式灵活、程序规范、动态调整、结果可控的购买机制。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对承接主体的选定,不能单纯参照“价低者得”这一标准,要以符合服务标准、满足服务质量为前提,建立规范化购买流程,分类服务标准,加强对服务提供全过程的跟踪问效和成果检查验收。

(五)在加快构建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方面下狠功夫

要加快推进市级社会救助信息化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跨部门、多层次和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查询核对机制,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要加强困难群体的数据库建设。要利用好新时代大数据的优势,探索搭建困难群众数据综合分析及应用平台,对城市低保对象、重大疾病患者、贫困家庭学生、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信息进行整理,为深入开展慈善帮扶和社会救助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在激发低保对象脱贫解困方面下狠功夫

要以大数据时代为契机,依托困难群众数据综合分析及应用平台,对低保对象进行动态化监管,通过有效分类、整合、分析,提高系统的精确性、准确性,促进低保对象脱贫工作由“粗放管理”向“精准管理”转变。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将扶贫帮困与促进就业、提升能力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对象的“造血”功能。要深入做好脱贫宣传鼓励工作,让低保对象从思想根源建立自我脱贫的强烈意愿,积极为脱贫工作创造条件、开辟方法,让低保对象能够逐步脱离政府救助这个唯一途径。

参考文献:

[1]   关信平.“十四五”时期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的目标与任务[J].行政管理改革,2021,(4):23-31.

[2]   祝建华,项丽亚.城市社会救助服务高质量发展研究[J].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1):58-65.

[3]   张飞霞.西部地区城市社会救助问题研究——基于甘肃的分析与思考[J].山西能源学院学报,2021,(2):45-46,55.

[责任编辑   卫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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