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人才队伍发展 推动法治唐山建设问题研究
2023-03-14李彬
[摘 要]法治城市建设关系到城市发展、社会稳定以及居民的幸福指数。影响法治城市建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地方政府对法治城市建设的关注程度、地方性法规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法治人才队伍发展的提升等。法治人才队伍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立法、司法、执法以及法治人才培养的水平。唐山要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法治,离不开法治人才队伍的发展。文章从结构要素、新要求、发展现状、发展路径四个方面讨论法治唐山建设人才队伍的问题。
[关键词]法治城市;法治唐山;法治人才队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共唐山市委第十一届七次全会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时提出,聚力法治唐山建设,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唐山、法治唐山,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和唐山市委的指示锚定了法治唐山建设的关键要素。要推动法治唐山建设,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开展工作。要达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效果,必须强化人才队伍法治。要建强法治人才队伍,必须强化核心要素。在强化核心要素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建设相关人才队伍,使之成为推动法治唐山建设的中坚力量。
一、法治唐山建设人才队伍结构要素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法治唐山建设人才队伍的结构要素主要包括三个,即法治唐山建设专门人才队伍、法治唐山建设服务人才队伍和法治唐山建设学术人才队伍。
(一)法治唐山建设专门人才队伍
专门人才队伍是建设法治唐山的中坚力量,承担着立法、执法、司法的工作。专门人才队伍的建设水平不仅代表着法律实施的公平正义与否,还代表着人民政府的形象,所以在法治唐山建设的过程中,专门人才队伍建设至关重要。立法队伍主要集中于立法机关,唐山市的立法机关是市人民代表大会;行政执法队伍则分散在各行政机关,如法制办、税务、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运输等部门。专门人才队伍通过制定法律和运用法律于现实生活,对法治国家的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执法的依据是法律,而且是良法。因此,立法队伍制定出良法是产生良好执法效果的前提。大量的法律执行是由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的,如行政复议由法制办进行,公司、合伙等企业的登记、反不正当竞争、质量监管由工商质检机关进行,税收则由税务机关负责。司法队伍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承担审判职能,检察院承担公诉、相关犯罪的侦查以及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等工作。
(二)法治唐山建设服务人才队伍
服务人才队伍包括律师、仲裁员、调解员等。他们虽然不在体制内,但其对法治唐山建设的作用却不能忽视。服务人才队伍起到的作用是为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提供意见和建议。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为了确保法律的公平正义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人才队伍会向相关机关提供法律意见,为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了解案件和相关法律的适用提供帮助。如果服务人才队伍认为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相关机关存在认定事实不准确或适用法律错误,服务人才队伍会以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法律实施监督的一种形式。值得关注的还有人民调解员,他们会通过引导群众来化解矛盾,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极大地减少了案件成诉的概率,缓和了矛盾,降低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法治唐山建设学术人才队伍
法治唐山的建设,在高度专业化的法律领域,既需要专门人才队伍、服务人才队伍,也需要学术人才队伍。学术人才队伍主要依靠法学高等教育的有效供给。过去,唐山法学教育资源相对贫乏。改革开放以来,唐山法学教育资源已经有了转变,尤其是唐山依托几所高校,使法学教育质量和水平有了极大的提升。在实现唐山高质量发展的今天,唐山要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为法治唐山建设不断提供新的血液。
二、法治唐山建设对人才队伍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表述的观点是,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队伍,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的法律人才队伍[1]。法治唐山建设人才队伍是法治唐山建设的重要建设者,是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唐山场景的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法治唐山建设人才队伍的思想宗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影响着法治唐山的建设水平。
(一)理想信念要求
法治唐山建设人才队伍首先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无论是专门队伍、服务队伍还是学术队伍,都不能背离基本的价值观,要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要以法律作为信仰。在人才队伍发展过程中,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人才队伍发展的首要内容,为法治唐山建设人才队伍的发展夯实基础。
(二)职业素质要求
推进法治唐山建设人才队伍的“标准化、专业化、素质化”,提升人才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在人才队伍的发展过程中实现能力与岗位之间的对接。一是能力提升应当成为人才队伍的基本标准。依靠能力的专业培养与提升,保证专门队伍在职业道德、专业水平、思维体系等方面达到要求。二是将专业的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在发展人才队伍的过程中,着力实现专业与职业的相互衔接,優化培训方案,使专业的人才发挥自身的优势,实现人才队伍的优化配置,为法治唐山建设注入智慧资源。三是要实现学术人才队伍与专门人才队伍、服务人才队伍的协同育人,将优秀的、丰富的法律职业经验整合到人才队伍发展过程中,确保人才队伍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综合素质要求
《决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2]。这实际上是对法治唐山建设人才队伍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人才队伍必须具备坚实的理想信念、扎实的专业水准与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为适应法治唐山建设对法律人才整体素质的要求,必须坚持人才队伍的培养,以德育为基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的通识教育,拓宽人才队伍的知识面,培养人才队伍的公德意识、人文情怀、道德修养,着力培养行为端正、道德修养优良、文化底蕴丰富、实践能力强、社会良知强烈的法治唐山建设人才队伍。
三、法治唐山建设人才队伍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法治唐山建设已经迈上了新的台阶,但是还远远不能满足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唐山的总目标。
(一)立法队伍中专业人才数量不足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立法队伍力量不足。唐山市是一个快速发展的城市,对于很多新兴事物和新兴产业来讲,在立法层面,由于没有经验,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虽然已经在着力建设立法队伍,但由于立法专业人员编制匮乏,导致队伍建设遇到很大的障碍,专业立法人员严重不足。二是具有丰富立法经验的人员缺乏。立法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立法人员除拥有过硬的专业技术之外,强烈的政治觉悟和丰富的立法经验也是必不可少的。虽然设区城市的地方立法权范围比较窄,仅涵盖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但对立法者的要求非常高[3]。目前存在的问题是,虽然现有的部分立法人员拥有法律专业背景,但由于没有进行过实践,对于立法工作的经验较少,难以完成整个立法项目工作。
(二)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执法机关要严格执法。习近平指出:“行政机关是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主体。要率先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4]”法治唐山建设自开展以来,执法队伍不断壮大,执法人员获得了大量补充。虽然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依然存在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平的现象。
(三)司法力量严重不足
司法关系到法律实施的质量,在建设法治唐山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唐山的司法力量严重不足,尤其表现在基层。基层法院员额法官数量少,辖区案件多,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案件堆积,无法及时结案的情况,使相关群众对司法效率产生了质疑。
(四)法律服务队伍发展相对滞后
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队伍对于法治唐山建设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其专注于保障公民权益,处理好相关的纠纷,消除不稳定的因素。当前,律师作为主要的法律服务提供者,在政治上、服务上都有了很大幅度的提升,但执业领域划分不够明显,处理涉外法律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律师缺乏自律能力。有的律师对自己所取得的社会地位不太满意,认为没有获得公平的社会地位,个别律师还缺乏基本的执业规范,过分追求个人利益,以致失去法律公正。有些人甚至以拉帮结派的方式收案办事,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第二,缺乏国际律师人才。新时代以来,国家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尤其是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的设立,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迅速,服务领域不断扩张,服务队伍持续扩大,服务质量大幅提高。但是,目前国际法律服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唐山很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国际上的一些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素质人才匮乏。
四、法治唐山建设人才队伍发展的实现路径
(一)优化人才队伍培养机制
要推进人才队伍培养模式的优化,促进人才队伍与职能部门需求的完美对接,在法律专业培训的前提下,完善人才队伍发展新机制。对于复合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要加强法学实践培训,在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培训时,重点突出过程常态化、专业化的体制建设[5]。基层人才队伍的培养,务必要结合基层的情况,与基层发展状况相适应,适应基层法治建设发展需要。在培养涉外法律人才时要加强其与国际社会接轨,要深入了解唐山发展对涉外法律人才的重视。要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充分利用国内、国际各类教育资源,培养国内国外法律法规知识健全完善、善于处理涉外事务的法治人才。
(二)完善人才队伍评价机制
人才队伍评价是法治唐山建设的关键组成要素。当前,法治唐山建设人才队伍评价机制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较大的提升,在做好人才队伍发展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人才评价标准也存在不同的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发挥人才评价“命令”的作用。
1.不断完善法治人才的分类与评价机制。完善法治人才的分类与评价体系,是充分发挥评价“法宝”作用的关键。为了全面、准确地反映不同岗位被评估人的状况,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和使用结案数、调解率等评估指标,以解决相关问题。要注重能力和诚信并重,道德至上,突出能力和绩效定位,建立基于同行考核的行业考核机制,着重引入社会考核,充分发挥人才考核的作用。
2.不断加强法治人才评价环境的建设。人才评估是在特定的外部和内部环境中进行的。外部环境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组成的宏观环境。内部环境包括评估工具系统、评估组织者、评估者和被评估对象。评估工具系统是指评估量表的设计、数学方法的应用以及计算软件的编译。评估组织者是指评估政策的制定者、评估活动的组织者以及评估结果的处理者。他们的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和技术水平直接影响评估结果。评价者是人才评价的主体,他们的态度、素质和水平直接影响评价的结果。被评估的对象是评估的对象和被动的因素。可见,人才评估是一项对评估环境非常敏感的工作,建立公正、正常、宽松的评估环境是人才评估中始终需要关注的问题。
(三)完善法治唐山建设与人才队伍发展的衔接机制
人才队伍的发展必须与法治唐山建设的目标相对接,明确人才队伍发展是过程、是环节,建设发展唐山是总体目标的根本体系思维。
1.对法治唐山建设的任务进行目标分解。对于专门队伍来讲,要明确立法机关、各行政机关、各司法机关在建设法治唐山过程中的具体目标,按照目标完成相关的任务。对于法律服务队伍来讲,可以对接律师协会、司法局相关部门,制定建设法治唐山的任务目标,详细阐述其在法治唐山建设过程中应当承担哪些职能,如何完成职能目标。对于学术人才队伍来讲,在完成日常教学培训任务的同时,加大对法治唐山建设相关领域调研的鼓励力度,提升高质量咨政报告的产出率。
2.适当充实激励措施。发展法治唐山人才队伍,有必要采取多种激励措施。为了提高对人才队伍的激励效果,要不断丰富对人才队伍的激励措施,促进人才队伍专业特色的有效性。灵活多样地运用情感激励法、精神激励法、授权激励法等多种方法,在管理人才队伍的同时,要以人为本,尊重和理解人才队伍,关心支持人才队伍的工作和生活,加强人才之间的交流,确保每位在职人员都能在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长处,找到价值,积极参与法治唐山建设。
结束语
总之,强化人才队伍发展是新时代法治唐山建设的新思路、新要求。唐山需要在新时代背景下,锚定发展机遇,以人才队伍发展为突破口,为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唐山场景强化唐山人才力量。
参考文献
[1]徐凤英.新形势下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思考[J].山东工会论坛,2017,23(3):72-76.
[2]李娜.检察官队伍专业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5(36):297-298.
[3]姜茹茹.如何充分認识“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J].党课参考,2021(1):108-117.
[4]徐汉明.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研究[J].法学杂志,2017,38(10):1-27.
[5]蒋新苗.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人才体系[J].中国大学教学,2017(5):32-37,41.
作者简介:李彬(1984— ),男,汉族,河北雄县人,中共唐山市委党校,副教授,硕士。
研究方向:刑法学。
基金项目:唐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3年度课题(项目编号:TSSKL2023-117)。